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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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責任書,簽訂責任書可以有效提升我們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那麼擬定責任書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精選6篇)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1

甲方:

乙方(專案負責人):

一、單位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開竣工時間:

四、工程內容:

五、質量保證:

六、工程承包方式:

七、工程價款:(小寫) (大寫)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嚴防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的良性發展,依照《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山西萬福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監督部依法與專案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如下: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專案實施的專案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專案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定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得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頒發指令,並採取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2、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3、施工期間,乙方須指派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防水工作等。甲方將指派負責人聯絡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進行專案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對於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安全隱患,甲方將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預期未進行整改的甲方將向乙方作出相應罰款處罰。對於因此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一切後果將由乙方完全負責。

4、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乙方負有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5、在施工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乙方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乙方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已經施工,就表示該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後果自行負責。

7、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腳手架等,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裝置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9、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實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專案負責人和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0、乙方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氣、機械裝置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如造成後果,一律由乙方負責承擔。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他用,不準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均由肇事方承擔。

12、乙方在施工中使用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方負責。

13、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人員不得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4、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所有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本《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於本專案竣工檢驗合格之後終止,本《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2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鄉黨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建築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建築施工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結合實際,特制定本目標管理責任書。

1、施工方承建的專案,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和縣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專案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2、專案經理依法對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積極配合鄉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的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

3、專案負責人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費用,應用於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專案負責人必須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

5、專案負責人必須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消防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6、實現目標管理,加大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治理力度,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了應立即停止施工,並積極開展救援措施。

7、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工程開工備案手續,將單位工程人員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現場總平面圖等資訊準確填寫,報鄉人民政府備案批准後方可開工。

8、工程開工前15日內辦理安全報監手續,同時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做好安全評估,簽訂防護用品費用預約。未辦理安全報監的,不得開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須向相關部門報檢,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10、其它未註明的責任詳見國家、市和縣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規。

鄉政府印章:

施工單位印章:

鄉政府法人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3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建築施工單位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監管,規範建築施工單位安全行為,遏制重、特大建築安全生產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安全責任及落實:

1、建築施工的承包方和發包方,都必須在工程開工建設前完善所有建設手續;

2、施工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規。嚴格執行建設專案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的“三同時”制度;

3、施工方需配備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少於1人;

4、施工人員施工時一律佩戴安全帽,沒有佩戴安全帽的人員禁止進入施工場地;

5、施工方不得二次承包或轉承包;

6、施工單位或個人需為其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7、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誌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和消防設施,並保證所有器材合格或在保質期內,施工區域應嚴格落實安全裝置,確保施工人員和過往人員的安全;

8、特種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嚴禁無證作業;

9、塔吊入場前應檢查合格,塔身及各種限位保險裝置齊全、有效,塔吊安裝必須牢固,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0、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事故發生後,應在兩小時內向建築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事故詳情,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對事故的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重要指標控制:

1、杜絕重特大事故,因工死亡人數為“零”;

2、重傷率控制在0.03%以內;

3、安全教育率達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100%;

4、中毒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

5、無火災、電傷事故發生;

6、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95%以上,重大危險源監控率達100%;

三、事故處理:

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建築施工單位負責處理和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並按程式及時、如實報告;杜絕瞞報、遲報現象。對於情況嚴重的,將由上級安監部門查明事故原因並進行相關處罰。

  監管單位:

  責任主體:

  日期: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4

甲方:

乙方:

立責任書單位: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人身、裝置安全,以及執行中裝置的安全執行,進一步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職責,落實安全責任,根據燃氣行業頒發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特簽訂“施工安全責任書”作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關條文如下:

1 、甲方安全職責:

1.1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資格證書進行審查及備案,瞭解在此前的施工業績及施工安全情況。

1.3 審查由乙方填寫的外包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包括施工人員概況、特種作業人員及“上崗證”影印件,審查由乙方提供須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證明原件。甲方按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施工證。

1.4 甲方應對乙方事先提交的該工程的計劃進行審查和指導,合格後監督乙方嚴格執行,必要時或根據乙方請求及安全規章制度要求增設甲方專人監護。

1.5 協調乙方提出的沿線交叉跨越線路停電配合等工作,必要時應會同乙方現場實地踏勘,商定施工方案。

1.6 開工前甲方負責向乙方負責人和現場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施工人員全面交待現場工作條件及工作環境,對有關安全注意事項進行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7 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監督,發現違章作業及危及人身、裝置安全時,可及時制止、糾正,必要時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8 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有關職責。

2 、乙方安全職責

2.1 必須具有國家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的“三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全套影印件、建設部門頒發的《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影印件和《施工安全資格證書》影印件。

2.2 提供企業法人代表資格證書和企業法人程式碼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書影印件,同時應提供受法人委託簽訂經濟合同、簽訂安全責任書的證明書原件及“進(出)城承包工程許可證”。

2.3 開工前乙方應填寫《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表》、《施工(工作)人員概況》,提供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名單及“上崗證”影印件,提供經主管部門確認的工程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名單的證明原件。

2.4 開工前組織對全體現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明確工作任務,使全體施工現場各級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項。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活動和總結,並有記錄,必要時請甲方派員參加。

2.5 開工前提供維護工程的施工組織方案、施工作業計劃、安全管理制度、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對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必須訂立單項措施。

2.6 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殘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新入人員(包括臨時工、合同工與參加勞動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交待現場安全注意事項,相關記錄、資料正確齊全,方可進場作業。對技術性較強的工作禁止使用臨時工、民工或勞務協作工,臨時招用的民工進行適合現場作業的安全教育後方可進行地面輔助作業工作,民工、臨時工的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7 施工期間,各種交通工具、裝置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備。工程使用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防護設施的必須有安全檢查記錄。交通工具、裝置和工具的維修與保養,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或傷亡事故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2.8 施工時,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明確安全員。對在正在使用的裝置上施工的,應與甲方一起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發現有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立即停工,並報告甲方及其他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整治後確保萬無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員進行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切實保證施工中的人身、裝置安全。

2.9 乙方施工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上崗證方可參加施工。對從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拆卸、爆破等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全體施工人員(包括民工)必須按甲方規定佩證上崗。

2.10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的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乙方對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電力、通訊線路等,應當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如沒有防護,或防護不當而導致既有設施損壞,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11 及時詳細地對沿線交叉跨越、高低壓線路等進行實地踏勘,提供書面資料,便於甲方協調配合。

2.12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督和指導,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13 負責合同中規定由乙方承擔有關職責。

3 、安全考核 :

3.1 若因乙方人員違反本責任書或安全規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3.2 若因合同期內乙方維護不力或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並且可以作出取消其施工資格,合同終止的處理。

3.2 若因乙方人員積極採取有效防範措施,無違反本責任書或違反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合同期內沒有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甲方應對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給於適當獎勵。

4、本責任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責任書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責任書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責任人: 責任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5

為提高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建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實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與施工企業鑑定xx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明確以下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一、責任目標

(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1、施工企業年度內,不發生死亡事故、一次重傷3人以上或一次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2、對各級檢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按期整改率達到100%。

3、施工企業年度內創市級安全文明工地達到30%以上。

4、施工現場按《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檢查評分達70分以上(含70分)。

(二)、安全生產基礎管理

1、施工企業成立企業法人為組長,分管副職為副組長的施工安全領導小組。

2、施工企業法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須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總責,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備齊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新動向、新問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會議要有記錄。

3、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與各級各部門簽定《建築施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明確工作職責及相應責任人。

4、健全和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建築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部門內崗位和相應責任人。

5、企業要有計劃的對建築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6、施工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迅速趕赴現場, (申請書) 組織搶救,並將事故情況及時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助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有關部門認真調查,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不得隱報、瞞報、遲報。

7、按規定監督發放職工(農民工)工資,杜絕因拖欠職工(農民工)工資而引發上訪事件。

8、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尤其是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新進場或轉換工種的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二、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1、季度檢查: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每季度對施工企業的工程專案實施檢查。檢查結果,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季度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

2、臨時檢查和隨機抽查:在每季度安全生產檢查的中間,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不定期、不定時的對企業施工的工程專案實施檢查,檢查的結果,記入當季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評價中,也是季度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

3、年度綜合考評:根據四個季度的安全檢查、臨時檢查、隨機抽查的結果,年終對企業全年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做綜合科學評價,通報考核結果。

三、獎懲措施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全面完成責任目標的企業負責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的,取消企業及負責人的評選先進資格,對其通報批評,並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對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傷亡安全生產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相關責任。

臨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人簽字:

建築施工企業負責人簽字:

日期:

建築施工安全責任書6

為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在專案織施工中應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施工安全管理。現場從業人員應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杜絕違規違章作業防止安全事故發生。現結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湖北長安建築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本專案部與進入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

一、從業人員在施工現場作業時應嚴格按《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現違規違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的管理和處罰外,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1、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行為時,專案部依括程式檔案給予責任人10—100元人/次的經濟處罰,並責令現場糾正。

2、從業人員有違規違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時,應依據責任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程式》承擔經濟責任和賠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二、進入施工現場應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保護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有安全隱患危險時應停止作業並採取相應防範措施。

四、多次發生違規違章作業或不服從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應無條件清退出場,停止勞務作業。

五、嚴禁酒後施工作業。從業人員凡在酒後操作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現場施工的從業人員應身體健康,並能適應現場作業的安全需要,如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身體不適狀況,應停止作業退出現場施工。

七、參與施工的分包方或勞務隊負責人應抓好所屬人員的安全生產,對所屬人員的違規違章作業應承擔連帶責任和經濟損失。有經濟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應對分包的範圍、人員承擔安全責任。

八、非現場人員,不準進入現場。現場從業人員不準攜帶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和留宿。

九、從業人員在施工中及時報告安全隱患或檢舉他人違規違章作業的,給予5—50元的獎勵,在安全事故中搶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斷採取應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發生的當事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十、本專案施工的從業人員,如在施工現場以外(以施工現場大門為界)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糾紛由當事人全部承擔,本專案部概不負責(因工作需要專案部負責人安排外)

  從業人員簽字:

  工 程 名 稱:

  專案負責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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