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標的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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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標的的概念
1、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物件。
2、合同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備條款。
3、合同標的是多種多樣的,一般地有以下4類
1)有形財產
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有形物,如生產資料與生活資料、貨幣和有價證券等。
2)無形財產
指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並且法律允許流通的不以實物形態存在的智力成果。
3)勞務
指不以有形財產體現其成果的`勞動與服務,如運輸合同中的運輸行為,委託中的代理、行紀、居間行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體現履約行為的有形物或無形物。
二、什麼是合同的標的
1、合同標的是合同法律關係的客體,是合同當事人權力和義務共同指向的物件。
2、合同標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沒有標的,合同不能成立。
3、合同標的條款必須清楚的寫明標的名稱,以使標的特定化,從而能夠界定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