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電子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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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電子合同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電子合同四篇

電子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為了實施江蘇省"5112"教育富民工程,轉移本地區農村富餘勞動力,甲方應乙方的請求,舉辦"電子專業"崗前就業培訓,為確保此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保證雙方合法權益,特訂立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保證培訓工作正常有序。

2.甲方負責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1-3個月的職業技能培訓,並保證良好的教學質量。

3.甲方保證乙方結業後,三個月內安排工作,並保證實習期工資不低於400元/月,實習期滿後工資不低於500元/月。

4.甲方在乙方結業後,三個月內未能安排乙方就業,甲方負責100%退還乙方培訓費。

5.乙方要符合甲方培訓招生條件:①年齡17-22週歲,男身高1.70m以上,女身高1.58m以上;②具備身份證件;③無傳染病,無色盲,精神正常。(須在報名時宣告)④文化程度至少國中畢業以上;⑤現實表現良好,能吃苦耐勞,愛崗敬業。

6.乙方保證按甲方規定的要求參加培訓,遵紀守法,認真學習,苦練技能。如乙方違犯法紀,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乙方相應的.處罰或清退。

7.乙方在入學前必須一次性交清培訓費300元、學習資料費100元、實習費180元,合計580元,同時交清有關報名材料。

8.為了保證甲方安排工作的信譽,乙方在甲方安排工作時,一經廠方錄用,應當服從分配。如果乙方藉故不服從分配,甲方根據具體情況,有權取消乙方就業資格。甲方在安排乙方工作中,如果乙方未被廠方錄用,甲方有責任重新安排乙方就業,直到有廠家錄用為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如送公證,公證費各佔50%,不送公證,同樣具有法律效率)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參加工作之日終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簽字或蓋章):

簽定日期:年月日

電子合同 篇2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如今簽訂合同不再拘泥於以前的紙質版,電子合同應運而生成為了目前籤合同的方式之一。由於電子合同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很多人在簽訂之前都會問電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一、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

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在電子商務的無紙化(Paperless)世界中,電子合同的'書面效力,並不是簡單地把傳統合同規範移植到網路交易中的事情,而是在網路中如何重建與傳統合同法律價值相近的規範。原因有:

1.任何符合書面形式功能的東西便可視為書面形式,而不論它是“紙”還是“電子資料”;

2.承認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傳統紙製書面形式具有的最基本功能,就在於可以較長時間地儲存所載資訊以供日後調取查閱;

3.確定資料電文的傳統書面形式的原件,是指初次附著於紙質媒介上並且在其後未經改變的資訊。

二、電子合同的證據效力

定我國民訴法規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辨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可見,視聽資料不能單獨、直接地證明待證事實,屬間接證據的範疇。電子合同正是由電子郵件和電子資料交換所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由於電子證據容易被偽造、篡改,加上易受人為的原因和技術條件的影響而出錯,故也應將電子證據歸入間接證據。電子合同因此就賦予了具有證據的效力。

電子合同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

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XX。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

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XX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

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XX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

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39;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

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

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

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電子合同 篇4

供方:江蘇綠揚電子儀器集團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lyXX0

需方:

一、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產品名稱

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交 貨 時 間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標準、質保期:執行國家標準或企標,質保期自出廠起18個月。

三、交貨地點: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

五、包裝標準:紙箱

六、驗收標準、方法:

七、隨機備品、選件: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貨物發出後30天內,需方付清全部貨款。

九、違約責任:到期未付款,供方可採取停供等措施直至訴訟。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處理。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江蘇綠揚電子儀器集團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揚中市綠揚路88號

法定代表人: 王金堂

委託代理人:

電 話:0511-88350171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揚中支行

帳 號:06353308091001

郵 編:212200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 編:

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XX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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