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智慧財產權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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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際智慧財產權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國際智慧財產權合同

國際智慧財產權合同1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體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體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體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體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件的功能說明。

三、軟體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體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體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體產品的全部軟體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體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體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體使用許可費總計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體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體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體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資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體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體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體使用者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為解決使用者使用軟體過程中由於軟體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為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體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體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體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體產品出錯。

2、硬體或網路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體和資料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碟及文件)的所有權利。

十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本合同金額的20%。

十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十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智慧財產權合同2

本協議於____年__月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資訊,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為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symbol)。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為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為。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norinco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為支援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效能特性,設計引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為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資訊。

.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裝置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為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為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為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為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個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為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資料,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效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為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c.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執行效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資訊,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資訊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為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為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訊。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3.本協議不包含如下內容:

a)授予任何一方權利或強加於任何一方予義務從事某種第三方侵權的行為:

b)要求或強迫任何一方承擔義務侵犯第三方的專有權利或專利權。

e.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自簽字之日起5年。本協議可在4年後由雙方商議延長。任何一方可在九十(90)日前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1.作為本協議的重要條件,乙方須依照本協議條款積極從事許可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年度生產目標將由甲方與乙方在協議生效後商定。任何一方保留在乙方未能完成依乙方與甲方雙方達成的年度生產目標時對協議重新審查的權利。

2.在一方破產或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3.雙方合意可終止本協議。

4.與終止協議相對應,乙方將在終止協議後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商標或任何類似標記。如在乙方未於協議終止後十二(12)個月內停止使用一個或數個甲方的標記,則乙方商標的非經授權不得使用。

f.價格(略)

g.一般條款

1.除非另有書面通知,則雙方的郵政通訊地址依下述為準(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

甲方:____ 乙方:____

2.乙方確認甲方對於其商標的所有權,並承認由甲方或某個相關公司所屬的商標在祕魯或其他外國的商標登記及商標的有效性。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不論甲方商標的有效性及所有權,並不允許此類行為發生。乙方進而同意在本協議期間或其後的時間內,其在祕魯或世界上任何地方所獲得的與本協議所指商標有關的任何權利,除依本協議授權之外均應依甲方的要求而將此類權利及此類權利相關的商譽讓與甲方。

3.乙方同意不使用或不默許使用可能與本協議商標相類似混淆的商標。

4.乙方應在發生任何對於商標侵權行為及衝突性使用的情況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合作以採取合理手段向此類行為進行追究索賠而使甲方及時地保護其商標權的合法性;同時雙方明確在未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單獨採取任何行動。

h.爭議

本協議依____法律解釋。

除非另有明確表示,則與本協議有關或無關的協議雙方的所有爭議、糾紛或歧意,以及任何違約及過失(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本協議存續的爭議仲裁條款有效性的爭議),如不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則提交仲裁。仲裁應依____的程式及規定進行。仲裁由固定的仲裁庭,在祕魯利馬進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乙方與甲方各依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規則及規定指定一名仲裁員。

本檔案一式兩份,由雙方分別於文首日期訂立,特此為證。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

代表:____ 代表:____

國際智慧財產權合同3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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