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1
甲方: 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戶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註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許可權為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2
合夥人:甲,男,×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街道×號
合夥人:乙,內容同上
合夥人:丙,內容同上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合夥期滿;
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年×月×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郵編: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郵編:
三方聯合體協議合作公司簡介:
甲公司簡介
乙公司簡介
丙公司簡介
甲乙丙三公司作為各自所在領域的優勢企業,擁有良好的商譽和豐富的資源。面對當前複雜多變的市場競爭形勢,本著發展、共贏、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根據三方合作協議,建立長期的合作關係,互為重要合作伙伴。
第一章總則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丙雙方本著友好務實、協商互利的原則,同意在三方協議合作的專案中建立合作伙伴關係。三方合作協議的服務物件。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和各自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各方在符合法律規定以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相互承諾給予特殊優惠和方便;各方在所從事的不具有相互競爭性的領域尋找合作的可能,以推進專案的高效有序進行。
本協議是指導各方合作的框架性檔案,甲乙丙三方簽訂的各項具體業務協議、合同均應遵照本協議所確立的原則訂立。
第一條本協議框架下涉及的具體業務,均須另行簽訂業務合同,並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且符合雙方的業務審批條件和辦理程式的前提下進行。本協議約定事項與業務合同不一致的,以業務合同為準;業務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事項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的甲方包括,乙方包括,丙方包括。
第二章業務合作內容
第三條甲方業務合作內容
第四條乙方業務合作內容
第五條丙方業務合作內容
第三章對外簽約主體
第六條三方聯合體協議的`對外簽約主體為,對外簽約主體的責任與義務如下:
第四章其他聯合單位
第七條三方合作協議的其他聯合單位為和,其他聯合單位的責任與義務如下:
第五章承諾與保證
第八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第九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第十條丙方的承諾和保證
第六章合作方式與推進機制
第十一條甲乙丙各方在範圍內的各級機構以此協議精神為原則,進一步主動開展各項工作,並將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三方高層會議以確定合作的方針,協調專案重大事項,共同督促推進專案相關工作程序。
第七章資訊保密原則
第十二條甲乙丙各方均應對三方的合作內容及有關資料和資料負永久保密義務,不得提供、透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許可第三人使用,亦不得將相關資料用於本合作專案以外的任何用途。各方並應負管理的責任使其全體僱用人員或其他執行本協議相關業務的人員,均遵守此項保密義務,如有違約情形,由違約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在本條中,“第三方”是指任何自然人、企業或其分支機構、代理、組織或其他實體,但不包括關聯公司。關聯公司是指雙方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上述公司的權利義務繼受人。
第八章智慧財產權
第十三條甲乙丙各方應本著互相尊重、互為合作,保護對方利益為前提的原則進行合作,對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專利權、專有技術、版權、商標權以及商業祕密等所產生的任何侵權和賠償,各方應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協調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按照本協議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條款提起訴訟。
第九章免責條款
第十四條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丙一方或各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一方或各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各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其他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各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十章附則
第十五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除非另有約定,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須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致使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不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要求,各方應及時協商,儘快修改有關條款。
第十六條協議的完整
本協議的各項補充條款、補充協議、修訂或變更,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協議的期限與續簽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經各方同意,可延期或重新簽訂協議。
二、在上述合作期限結束前的最後15個工作日內,各方可協商繼續合作及續簽合同事宜。合作內容可根據各方合作的進展采取平等自願的方式續展或者擴大範圍,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加以確認。
三、合作期限內,合作內容可根據雙方實際業務需求,在各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自願擴充套件本協議合作範圍。
第十八條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丙各方均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
一、甲乙丙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經指出後日不改正者,其他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並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終止。
二、甲乙丙任何一方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其他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並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之日起終止。
三、如甲乙丙任何一方發生申請或被申請破產、被兼併、解散等情形,本協議自上述事項發生之日起自行終止。
四、本協議有效期結束或終止後,不影響協議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各項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丙各方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各方協商處理,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二、各方因本聯合體協議產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因三方的協商、為本合作協議所作的展示等產生的費用)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丙三方各執貳份,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丙方: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4
第一章 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資訊;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洩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資訊。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專案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檔案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檔案;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5
甲(姓名):
乙(姓名):
丙(姓名):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 (專案名稱),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 %。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合夥人丙:
年 月 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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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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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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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為股東共同投資人民幣 萬元共同經營公司(後簡稱公司) ,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入股股東充分協商,對公司入股合作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望入股股東嚴格遵守執行本協議內容。
第一條 總則
(一)公司名稱:
(二)住 所:
(三)法定代表人:
(四)註冊資本:
(五)經營範圍:
(六)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各以其入股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條 股東及其入股出資情況
(一)公司股東為、 、三人。公司總投資 萬元,吳國金佔總投資份額的70%,陳俊佔總投資份額的15%,唐愛民佔總投資份額的15%。三人共同經營公司,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二)投資人必須根據公司需要,按期足額將上述認繳投資額轉入公司賬戶,滿足公司取得車輛安全效能檢測、摩托車安全效能檢驗資格證書、購買土地裝置、修建車輛安全檢測用房及其他附屬設施建設的需求。
出資人均應於 前,將各認繳的投資存入公司銀行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得撤回出資。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對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簽發出資證明書,及時變更公司股東名冊,及時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四)若公司運營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由全體股東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第三條 公司管理
(一)公司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董事、監事;
3、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上述事項,通過方式:按股權份額?一致決定?
(二)公司不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三)由 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研究檢測發展業務,貫徹國家新政策新標準,根據公司需要研究檢查檢測工作的發展和不足,認真貫徹質量保證體系,確保檢驗工作公正、科學、
準確、可靠,提高公司的檢驗業務水平。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決定設立公司部門、招聘員工(財務人員除外);
(3)審批公司日常運營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五)款處理;甲方日常運營的財務審批許可權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許可權數額的,須經出資人各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嚴格執行公司的財務預算、經營方針;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四)由 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職責包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須經全體股東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的重大事項包括:
(1)重大裝置更新、建設專案;( 萬元以上的重大裝置、建設專案)
(2)由公司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企業及個人提供擔保的;
(3)由公司出借資金給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企業及個人的;
(4)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5)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6)修改公司章程;
(7)設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7)交易相對方是與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有關聯關係的關聯交易行為;(即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是交易相對方的直接、間接控制人,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交易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
對上述事項全體出資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出資人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未經出資人各方達成一致決議後進行的,該行為無效;出資人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
理:
。
除上述重大事項外,出資人各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經營情況進行通報,並通報公司此月收支情況、財務狀況,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作出安排。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吳國金擔任,並依法登記。
第四條 財務管理
(一)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賬目。公司運營資金應當由開立的.公司銀行賬戶統一收支。
(二)財務會計人員的聘任與更換應當經過甲乙丙三方同意。乙方、丙方有權委派一名出納人員。
(三)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出資人各方簽字。應當向股東提供報表的包括:
1、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月終了後6日內作出,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
2、半年度財務報表,在每半年度終了後60日內作出,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註。
3、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作出,包括財務會計報告全部內容。
(四)公司預算、決算。公司年底次月(1月15日前)應當作出次年年度預算,交由股東會稽核批准。公司年初( 月 日前)應當作出前一年度決算,交由股東會稽核批准。
第五條 盈虧分配
(一)公司實施有利同享、有險同當的分配原則。有盈利,股東應當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成;有虧損和風險,股東按認繳的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二)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
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 。
(2)分紅的數額為:。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六條 轉股及退股的約定
(一)公司的出資人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出資人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出資人一致同意。
(二)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入股投資的出資人實際情況變化,無法確保公司的正常執行、參與公司經營的,經其他出資人書面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未繳納出資額、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出資人的書面同意後可以退股。
2、若出資人的退股行為導致公司喪失經營資質、造成公司損失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轉股退股:一方可以將全部股權轉讓從而退出公司。
(1)其他出資人對擬轉讓股權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其他出資人均主張優先受讓權的,應當協商確定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出資比例行使。
(2)若擬將股權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經過其他出資人的書面同意。
轉讓方違反協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方應當賠償守約方股東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4、退股股權份額計算:對所有股東投資的公司全部資產進行評估,按退股人的入股出資比例計算轉讓的股權份額。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三)一方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7
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風險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甲、乙、丙(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公司,共同開拓開________市場,自願簽訂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並在________工商局正式註冊成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佔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丙方佔__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甲方責任以及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甲方以________方式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三、乙方責任以及權利乙方以________作為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丙方責任以及權利丙方以________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基礎,本著開誠、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六、合同期限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並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一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後,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________年。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8
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的基礎,經營一家鋼材加工廠,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鋼材加工廠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乙方 (姓名)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丙方 (姓名)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及債務承擔
1、 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度獎發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入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必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何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除名決議應該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貨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一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的'利益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到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全體合夥人過半數統一,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再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給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分出資,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年 月日
簽約地點: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9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以資遵守:
1、轉讓方(甲方)轉讓給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的%的股權,受讓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3、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即可獲得股東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對價後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受讓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公司章如果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東承擔賠償責任謹連帶責任的,新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相應責任。轉讓方的個人債權債務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受讓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轉讓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約支付股權對價,導致股權轉讓不能實現或遲延變更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導致無法使新股東享受股東權益,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股權轉讓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工商局備案登記一份。
13、本股東股份轉讓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轉讓方:_____
受讓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10
股東各方:_____
甲方:_____
法定地址: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丁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範圍: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檔案;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
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丁方:_____
代表人: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惠____________專案合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出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實際為三人合作經營,地點位於________________,該店命名為________________,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投資及分紅比例:
(1)、該店投資為____萬元,資金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帳。
(2)、該店每月核算一次經營情況,如有利潤,原則上每月分紅一次;如需擴大追加投資或出現虧損,則按上述投資比例出資(即三方平均分攤)。
(3)、利潤分成比例為三方平均分配。
(4)、購置的一切資產屬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額按投資比例,按實際投資數額單據憑證記帳。
二、合作期限暫定__年,從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繼續合作,可續簽合同。
三、甲方委託____全權代表甲方,負責日常的各項經營管理事務。但重大經營決策應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後,方可付諸實施。
四、該店的投資款、經營資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義在銀行開立帳戶存取。
開戶行:____
戶名:____
帳號:______。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稽查監督帳戶收支情況。
五、該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結存等發生情況,均如實記帳。帳務至少應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對一次。
六、該店由三方共同選定的採購或供應商供貨。
七、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甲乙丙三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本合作專案連續虧損月或虧損數額達到______萬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資產或承擔債務。
八、三方合作該專案,應秉承誠信、無私的合作原則。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方(簽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股東合作協議書 12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住址:_____
已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住址:_____
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住址: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專案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阿克蘇市喬記砂鍋坊
經營場所位於:阿克蘇市興隆街
法定代表人:廖本俊
第三條、合作經營範圍
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正餐服務
第四條、共同投入資金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入資金,共計¥320,000.00元(大寫叄拾貳萬元整)。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80,000.00元(人民幣大寫:壹拾捌萬元整),佔總股份的6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90,000.00元(人民幣大寫:玖萬元整),佔總股份的30%。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000.00元(人民幣大寫:叄萬元整),佔總股份的10%。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合作人不得洩露本合作企業的經營機密和技術祕密。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專案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的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推薦理由
本人多年從事酒店餐飲行業經驗,總結的比較全面的管理制度。已經包括了大部分的餐飲酒店管理問題。至於人事和財務制度要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