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間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 2019-05-06 2006年4月入職至今,2011年12月12日住院,16日出院,出院時醫院開的是全休30天,之後還要一個月複查半年複查等,但公司突然裁員要於12月31日終止合同,提出按照N 1補償,但本人正在病假期,且之後要面臨複查等情況,解約後自己去看病就無法走醫療保險了,請問還應該跟公司申請什麼補償,補償多少? 相關文章 病假期間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怎麼算? 病假期間單位以曠工名義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公司要求先解除原有勞動合同,然後跟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病假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有沒有經濟補償金? 工傷期間公司跟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我以公司沒有帶薪休假和公司解除了勞動合同,能申請要補償金嗎?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後,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要怎麼補償? 哺乳期一到公司就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產假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 因病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