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時未蓋公章,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 2018-05-31 勞動合同簽訂時未蓋公章.簽訂後單位以加蓋公蓋為由將兩份合同全部拿走.請問這樣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能算做單位代為保管嗎?另外勞動合同最後寫有一句.在此簽名代表屬於自己的一份勞動合同已收到.當時對方要求籤.礙於情面.及對該企業的信任就簽了.可時至今日未拿到屬於我的`那份合同.勞動仲裁之日怕企業改合同內容.並補蓋公蓋.請問我該怎麼辦? 相關文章 蓋章處存在瑕疵是否應視為未簽訂勞動合同? 簽署公司不合理勞動合同,這份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到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未籤勞動合同,但有事實勞動關係,是否受勞動法保護 原合同尚未解約的時候,能和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沒蓋章是否有效 公司未與我簽定勞動合同,未購買保險,能否申請勞動仲裁? 在校生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未籤勞動合同,員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籤勞動合同後還能要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