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抵押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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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高抵押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1

合同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型別:證件號碼:

地址:電話: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型別:件號碼:

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設立最高額抵押權登記,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詳情

1、最高債權金額及幣種:

2、債權確定的期間:

第二條抵押詳情

1、房屋所有權證號:

2、抵押房屋坐落:

3、抵押房屋建築面積:

4、被擔保最高債權金額:

5、擔保範圍:

6、債務人:

7、備註:

第三條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甲、乙雙方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最高額抵押權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雙方自行解決爭議並願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其他

1、本合同與甲、乙雙方及相關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關合同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矛盾的,以本合同為準。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XXX乙方(簽字或公章):XXX

代理人:XXX代理人: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2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乙方將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內與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基於主合同連續發生多筆債權,甲方願意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為上述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最高債權額和債權發生期間

1、本合同項下主合同的形式選擇為:

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簽訂編號為_________的《_________》,該合同與其項下發生的具體業務合同共同構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在本合同4款約定的主債權發生期間內連續簽訂的多個合同(以下也稱為具體業務合同)均為本合同的主合同。

2、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業務種類同主合同的約定。

3、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其中外幣業務按發生日乙方掛牌的外匯賣出價折算)。

該最高債權額指最高主債權本金餘額,具有以下含義:

4、主合同債務人在任一時點使用中尚未清償的所有本金數額(如主合同項下業務為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保函、提貨擔保,則該數額為已發生的但尚未結清的業務餘額)不超過上述限額,但在上述限額內,主合同債務人對已清償的本金額度可申請迴圈使用;

5、最高債權額僅為主債權本金的最高限額,在本金不超過上述限額的前提下,由此而產生的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範圍內的利息、罰息、費用等所有應付款項,甲方均同意承擔擔保責任。

6、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發生期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條約定具有以下含義:

7、如果主合同中約定的業務種類為借款業務,則每筆借款的發放日均不超過該期間的屆滿日;

8、如果主合同中約定的業務種類為票據承兌/開立信用證/開立保函(或提貨擔保書)業務,則乙方對匯票進行承兌/開立信用證/開立保函(或提貨擔保書)的日期均不超過該期間的屆滿日;

9、每筆債權的到期日以具體業務合同約定的日期為準,且不受該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第二條抵押財產:

甲方所有的抵押財產為____________,該抵押財產的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等詳見如下附件:

編號為()的《抵押財產清單(動產)》;

編號為()的《抵押財產清單(房地產)》;

編號為()的《抵押財產清單(交通運輸工具)》;

編號為()的《抵押財產清單(正在建造的建築物)》;

編號為()的《抵押財產清單(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的合計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本評估價值並不作為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處臵抵押財產時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對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作為抵押財產的全部產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檔案和相應資料,如乙方認為必要,甲方應提交給乙方保管。

第三條抵押擔保範圍:甲方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抵押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上述範圍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費用,應當從抵押財產變現價款中首先扣除,不計入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最高債權額。

第四條抵押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財產由甲方佔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負有維修、保養和保證抵押財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抵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物;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九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3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財產清單”所列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2.1 依據中國法律具有擔保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抵押擔保,並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處分權。

2.2 有足夠的能力承擔擔保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產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其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擔保責任。

2.3 完全瞭解主合同債務人的融資用途,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4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許可權,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許可權已經充分了解。

2.5 在債權確定期間債務人與乙方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性檔案,如果沒有在有關合同、協議及其他法律性檔案中明確不是由本合同作抵押擔保的,均視為由本合同作抵押擔保。

2.6 如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債務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擔保範圍內的擔保責任。

2.7 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採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三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按照主合同項下借款借據約定的借款期限或債權債務憑證所載明的起止期限。

第四條 債權確定期間

4.1 甲方在債權確定期間,在最高限額內,就乙方和債務人之間連續發生的不特定債權,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

4.2 債權確定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期間屆滿之日簡稱“決算日”)。在該債權確定期間內,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終止之日為決算日;甲方依法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的,甲方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為決算日。

第五條 抵押擔保範圍

5.1 本最高額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所有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據主合同所發生的墊款,若有)、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處分抵押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2 因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等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增加而實際超出最高限額的部分,甲方自願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 甲方不得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包括本合同簽訂當時及本合同簽訂後),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的足夠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並在上述期限內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分抵押財產並實現抵押權。在乙方處分抵押財產並實現抵押權之前,因甲方未及時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獲得保險金並將其視為抵押財產的替代的,視為乙方對該部分差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徵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抵押財產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繼續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甲、乙和債務人協商提前償還債務。

第十條 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日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照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若因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_______(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支付違約金外,還視為甲方為主債權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辦理完成。甲方應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但如果該變更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仍在本合同規定得擔保範圍內承擔責任。

儘管有上述約定,但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銀監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於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合同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後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第十六章 本合同需簽署五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二十七條 其他約定

27.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7.2 除另外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絡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27.3 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27.4 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貸款人的債權實現,抵押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經各方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貸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貸款餘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_可週轉性或分期發放的貸款。

每筆貸款發放根據借款人合理需要、經營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銀行資金供應可能等確定,貸款發放金額、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為準。

第二條 抵押人抵押擔保的範圍為上述的主債權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含訴訟代理費用)。

第三條 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價值總計萬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號,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抵押人的義務:

l.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妥善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維修,保證其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負擔。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應給予配合協助。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下列抵押物的物權證書等檔案交貸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規定,從規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對貸款人要求保險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財產保險應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並把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

7.抵押人負責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保險等事宜及全部費用。

8.抵押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1)經營機制或經營方式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投資、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抵押物的權利發生爭議;

(4)申請破產、歇業、解散;

(5)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法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為、註冊資本發生變更。

抵押為有本項第(1)款第(4)款的情形應提前三十天通知貸款為;有本項第(2)、(3)、(5)、(6)款情形應在事後七日內通知貸款人。

第五條 在抵押期間,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抵押物毀損、滅失或受查封的,抵押人應及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期他等價的抵押物,保證抵押物價值不低於原估價金額,否則,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待業導致內的損失,而獲得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當用於提前歸還貸款本息或存入貸款本息或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內,抵押期間抵押人不得動用。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5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簽訂如下最高額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借款最高餘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5、利率為月息_________‰;

6、還款方式:按月償還利息;單筆借款到期,清息還本。

第二條借款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抵押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抵押資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監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5、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以轉讓、出租等形式處置抵押物;

7、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必須在事故發生____日內向貸款人報告,並提供其他相應價值的財產重新設定抵押;

8、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應當優先償還借款本息;

9、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四條貸款人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2、對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債務、財產、經營等情況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規定以外的費用;

4、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

借款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借款人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貸款人及借款人協商對合同條款履行進行變更的,除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外,不需徵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對變更後的合同繼續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_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展期後,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計檔次重新確定。

第九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50%計收利息;

2、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擠佔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100%計收利息;

3、未按合同約定清償借款利息的,貸款人對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別按照合同約定利率、逾期貸款利率及擠佔挪用利率計收復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採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級;

6、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在新聞媒體公佈借款人未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事實並督促其還款。

第十條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1、貸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時,按照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貸款人違反規定向借款人收取費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門投訴。

第十一條

貸款人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採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時,抵押人對上述措施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抵押物,從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受償不足部分,貸款人繼續向借款人追償,抵押人對優先受償不足部分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貸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從借款人或抵押人的帳戶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託借款人負責辦理,貸款人不承擔因此所支出的評估、登記等一切稅費。

第十五條

本合同抵押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如因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6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_______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於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量、特別標誌、說明以及佔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稱和方式及所在地,詳見附於本合同的標的物明細表。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前開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稅、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拋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人的一切權利。

十一、甲方願意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二、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三、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四、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記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抵押合同範本7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房屋情況

甲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屋。(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範圍

本房屋擔保的債權最高限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擔保範圍為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因履行借款合同和本抵押合同發生爭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

第三條抵押房屋的保管

抵押房屋由甲方繼續使用保管,但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房屋,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妥善使用房屋的義務,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對抵押房屋進行出售、出租和贈與。因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抵押房屋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後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對抵押房屋進行處理: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逾期超過60日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七條抵押權的撤銷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甲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房屋損毀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重新提供經乙方認可其他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總額5%作為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乙方賠償。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留存房管局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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