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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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職務:總經理

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職務:

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職務:總經理

根據關於管理中心、營運公司與通力公司的授權職責,鑑於高速公路養護工作必須具備維護的及時性以確保道路暢通,而乙方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及能力,且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屬於自有資金、自有專案,養護工程以年度預算的形式下達專案及相應資金,現甲方因工作需要,將搶險二期工程承包給乙方實施,甲方作為統籌管理主體,由甲方履行該工程的監管職責。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三方責任,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及重慶市交通委員會相關養護工程作業安全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1.4承包範圍:本合同約定的所有工程內容

1.5承包方式:單價方式

1.6預計工期總天數:142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預定於20__年07月25日開工;

交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暫定於20__年12月15日交工。

第2條工程質量要求

2.1工程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及本合同約定和甲、丙方的合理要求進行施工,各項指標應達到規範所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2.2乙方只對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負責,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丙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後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3三方對工程質量若有爭議,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3條三方的責任和義務

3.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1.1履行甲方職責,牽頭成立業主專案管理部,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資金動態的監管以及協調各方關係。

3.1.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等有關設計檔案,並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3.1.3按有關規定組織交(竣)工驗收工作。

3.1.4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督促丙方參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3.1.5在工程實施期間,負責專案管理部費用的落實以及管理。

3.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2.1乙方指派為本工程的專案負責人,配合甲、丙方處理好各種關係,並對本專案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等工作。

3.2.2嚴格按照行業標準《DZ0240-20__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範》及《綦萬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等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丙方和監理工程師對程式及質量的監督,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並按合同約定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3.2.3乙方對承包專案範圍內工作實行自行執行、全權管理、責任自負。接受甲、丙方或監理工程師的監督管理及質量檢查評定。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返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3.2.4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高速集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實施中維護甲、丙方的信譽。

3.2.5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安全生產和按相關單位審批的施工作業區影響的路段交通安全設施維護,並協助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2.6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器材堆放整齊,及時清理建築垃圾,保持現場清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7負責提供施工過程中的自檢資料,專案完工後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

3.2.8缺陷責任期內,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應負責維修,並承擔鑑定及維修費用。如乙方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甲方可按合同約定扣除保證金,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後,不免除對工程的一般損失賠償責任。

3.2.9按有關規定參加交(竣)工驗收及交接工作。

3.2.10向甲、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交(竣)工並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責任。

3.3丙方的責任和義務

3.3.1丙方委派工作人員作為專案代表,由專案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協助辦理相關的工程簽證等手續;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3.3.2履行丙方職責,協助甲方成立業主專案管理部,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監督與管理。

3.3.3負責與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絡並完善有關檔案資料。

3.3.4按有關規定參加交(竣)工驗收及交接工作。

3.3.5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會同甲方稽核完成工程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3.3.6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3.3.7負責專案的檔案管理,檔案資料接受審計。

第4條隱蔽工程驗收

4.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進行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監理工程師,通知內容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應符合規範要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4.2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36小時。

第5條暫停施工

5.1監理工程師認為在確有必要時,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3日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5.2乙方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5.3乙方在接到監理工程師要求復工的書面通知後,應及時復工。

5.4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相應順延工期;

5.5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工期延誤

6.1對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6.1.1工程量增加和設計變更;

6.1.2不可抗力;

6.1.3國家法定節假日;

6.1.4非乙方原因;

6.1.5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第7條質量缺陷責任

7.1質量缺陷責任內容:由乙方施工的全部範圍。

7.2質量缺陷責任期限:自通過交工驗收之日起 2 年。

7.3質量缺陷保證金費用: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保證金按照工程完工結算價的5%計留。在乙方履行了質量缺陷責任的前提下,當質量缺陷責任期到1年,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質量缺陷責任期滿,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

7.4質量保修期:自通過交工驗收之日起 5 年。

第8條交(竣)工驗收及竣工資料的完善

8.1驗收時間

8.1.1在工程完工後,乙方在 7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初驗材料及交(竣)工驗收申請,提請甲方儘快組織外業驗收並移交場地。

8.1.2甲方接到驗收申請後,甲方應及時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組織外業驗收並接收場地;若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後15個工作日內未到場驗收,視為甲、丙方已認可驗收並接收場地,交付使用。

8.2驗收標準

8.2.1按照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及專案設計圖紙進行驗收,各項指標應達到規範所規定的標準和要求,並確保達到合格標準。

8.3交(竣)工資料

8.3.1工程完工後,乙方應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

8.3.2資料保證金:按合同(暫定)總額的1%暫扣,在乙方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經業主專案部通過資料驗收確認並履行簽字流程後,丙方再予支付。

第9條合同費用

9.1本合同為暫定單價合同。暫定單價詳見後附工程量清單,合同(暫定)總金額:貳仟零叄萬貳仟捌佰壹拾肆元整;最終工程結算金額=按工程完工後確認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甲方最終審定的單價。

9.2合同費用組成:

9.2.1合同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稅金、利潤等各項費用。

9.2.2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是指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企業或專案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等(詳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__〕16號),單列在工程量清單中;其費用在最終結算時按工程實際總造價的1.5%計取,並由乙方包乾使用。

9.2.3工程量清單中交通組織費是乙方在施工期間為保證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而設定的臨時安全設施和標誌、標牌等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列,由乙方包乾使用。

第10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1預付款的支付:

10.1.1動員預付款: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並經業主專案部履行簽字流程後,丙方在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暫定)總金額的10%,作為乙方前期進行組織施工管理的動員準備費用;當期中支付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價格的30%後開始扣回。月扣回動員預付款按每月完成合同價格的1%,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直到所有預付款項全部還清,但必須是在80%的合同價格被核付之前全部還清。

10.1.2材料備料款:

a 、材料預付款支付條件

乙方有權得到永久性工程材料預付款的條件是:

(1)乙方已出具材料費用憑證和支付單據;

(2)材料經監理工程師按規範要求檢驗合格同意進場,並已到達工地,乙方已妥善儲存;

(3)材料的品種、數量應在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的主要材料清單範圍內。

b、支付材料預付款所付資料:

(1)材料進場報驗彙總及清單;

(2)發票或憑證;

(3)材料出廠合格證及自檢試驗報告或質量保證書(進場材料報審單);

c、獲得材料預付款的材料及支付比例

根據甲、乙、丙三方約定,乙方有權得到材料預付款必須是按施工計劃購進的限制在材料清單所列鋼材(含鋼筋、型鋼、預應力鋼絲、鋼絞線、鋼板)、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70%。

d、材料預付款的扣回

當材料已用於本工程施工之中時,材料預付款應從工程進度支付月報中逐次扣回。材料預付款從支付的下一期支付開始,分兩次等額扣回,即從材料預付款支付後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和支付中等額扣回。

10.2進度款的支付:按月進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報送業主專案部及監理稽核,經業主專案部和監理稽核確認當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並履行簽字流程後,支付前乙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丙方在 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月估算價值的85%;材料預付款從支付的下一期支付開始分月等額扣回。

10.3工程結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經甲方現場外業交(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於15個工作日內向業主專案部遞交經專案代表、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工程計量結算資料,經業主專案部確認並履行簽字流程後,丙方在 1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結算總額的95%;

10.4質保金的支付:餘5 %作為質保金,在乙方履行了質量缺陷責任的前提下,當質量缺陷期到1年後,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質量缺陷期滿,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

第11條工程變更

本暫定單價合同簽訂後,工程量在設計檔案規定的工程量以內時,最終單價以審定單價為準;工程量若有變更或新增,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1.1合同清單中已有的專案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變更專案按最終審定的價格變更相應價款;

11.2合同清單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變更專案可以參照類似最終審定的價格變更相應價款;

11.3合同清單中沒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重慶市公路養護工程預算定額》及《重慶工程造價資訊》取費,如無雙方認可的價格,則以最終審定的價格執行。

第12條違約、索賠和爭議

12.1違約

12.1.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外業驗收,導致工程無法完成交(竣)工驗收工作;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1.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因其違約給甲、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整改仍不達標的;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3.3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丙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組織外業驗收並接收場地;

丙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1.4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2.2索賠

12.2.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2.2.2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甲、丙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乙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後10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0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10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10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乙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乙方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規定相同。

12.2.3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甲、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丙方可按第條確定的時限向乙方提出索賠。

12.3爭議

12.3.1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3.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三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三方協議停止施工;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三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條其他約定或補充條款

13.1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可協商補充,需要有文字根據的,要有三方簽字的備忘錄。

13.2三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14條合同訂立地點、份數及時效

14.1合同訂立地點:重慶市渝北區銀杉路66號

14.2本合同一式拾貳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肆份,丙方執肆份;各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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