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司轉讓合同範文集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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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轉讓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公司轉讓合同範文集錦6篇

公司轉讓合同 篇1

受讓方(以下稱甲方):

轉讓方(以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裝置具體詳見(裝置明細表),裝置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裝置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裝置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第六條 交接驗收:甲、乙雙方應辦理轉讓裝置的交接手續;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裝置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2、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3、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通知: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資訊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博興縣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 乙方: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下稱乙方) :

在甲方欲整體出售其投資經營xx市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全部股權,乙方有意收購的情況下,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整體轉讓公司全部股權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股權轉讓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 股權結構

xx市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300萬人民幣元。股東為

第二條 收購股權的形式

甲方自願將各自對公司的全部出資整體轉讓給乙方,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公司,決定具體受讓人,具體受讓人以變更後的公司工商檔案為準。

第三條 整體轉讓公司股權的價格、支付方式

整體轉讓公司股權的價格為人民幣80萬元整,大寫捌拾萬元整。

特別宣告,此80萬元的轉讓款不包含超市商品貨款和開發商租賃保證金人民幣 76518 元,大寫柒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超市商品貨款按甲、乙雙方交接當日盤點實際價值為準,乙方在交接盤點的30日內向甲方另行支付此超市貨款;在甲方辦理好文化許可證變更手續後3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另行支付開發商租賃保證金76518 元。

1,股權轉讓價款由乙方分四期支付給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的當日需向甲方支付定金16萬元(可在最後一期抵作股權轉讓價款)。

2,辦理交接當日支付24萬元

3,辦理工商局股權登記手續當日支付32萬元;

4,辦理文化許可證過戶手續當日支付24萬元;(扣除乙方支付訂金16萬,實際應支付8萬元)

以上款項由乙方以現金銀行匯款的方式支付。甲方的收款賬號為:

第四條 資產交接

1,雙方約定在20xx年8月1日進行辦理資產交接,按照雙方已確認的'公司《資產明細表》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完畢合同即時生效。在此期間,甲乙雙方共同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乙方已經對甲方進行充分的調查瞭解,所有的資產、負債、商譽等均依照現狀為準。

第五條 債權債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

2,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五條 權利交割

本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及其決定的受讓人依法正式對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第六條稅收負擔

乙方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稅金。

第七條合同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發生履約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公司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

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專案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專案,然後將該專案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專案(下稱“專案”)。乙方合作條件為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專案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為:乙方為30%,丙方則為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專案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專案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為專案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為專案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為共同轉讓方與作為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為專案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為專案之實際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專案概況

1.專案名稱

住宅專案,又稱住宅專案。

2.專案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專案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為準)。

4.專案範圍

本專案之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專案包括兩棟層數為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專案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專案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專案現狀

建設專案已建至,專案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專案聯建主體與專案實際投資人

1.專案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專案聯建主體。專案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為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專案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為專案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專案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為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為專案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為專案的全部投資人與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為專案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專案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專案立項,專案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專案轉開發情況與專案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專案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專案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專案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專案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專案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為專案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專案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介面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專案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為聯建專案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專案轉讓之實現方式

1.專案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為專案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專案之土地使用權、專案建設開發權及對專案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為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為基礎,辦理專案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為專案公司的股東辦理專案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專案轉開發手續,並將專案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專案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為專案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專案享有全部權益。作為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為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專案之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專案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專案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為專案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為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專案所有正本法律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檔案、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專案公司(專案公司之名稱暫定為)並辦妥專案轉開發並轉項於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專案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為專案公司辦妥專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專案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專案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為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專案公司成立後,則該專案公司應成為專案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專案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專案公司即享有專案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檔案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為丁方辦理專案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專案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專案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為,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專案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專案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專案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專案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專案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專案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專案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專案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為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為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專案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專案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為,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專案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專案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公司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

受讓方:

鑑於甲方轉讓(下簡稱公司),甲、乙雙方已於20x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簽訂“公司轉讓協議”,甲、乙雙方實際履行了有關公司的交接工作。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收購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 甲方公司轉讓的價格為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 元)人民幣。轉讓手續包含:公司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勞務分包資質(水暖電分包)、安全生產許可證。待甲方將上述手續辦理完畢三個工作日內,乙方將餘款80000元支付給甲方(20xx年11月23日已預付甲方20xx0元)。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公司所發生的一切 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債權及債務已全部結清。 甲方收到乙方全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 因甲方前期通過00000入圍保證金,如該項保證金退還至法人代表更名後,乙方收到款後三個工作日轉給甲方。

第四條 雙方依法各自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稅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因各自的債務問題而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違約方應及時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並按總價款的5%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第六條 未盡事宜,雙方在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進行補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以下附件為此合同必要組成部分:

1、雙方簽訂《公司轉讓協議》;

2、企業法人工商營業執照;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4、稅務登記證;

5、勞務分包資質;

6、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 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最終收購合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5

甲方/出讓方(姓名/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住址:

帳戶名稱:

帳戶:

乙方/受讓方(姓名/名稱):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住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優速快遞業務茶山鎮經營權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茶山鎮優速快遞南白象分部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於五天后將付清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轉讓經營權之外還包含經營點所屬物品,一臺三輪車以及總部8000元承包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所有相關手續過戶給乙方,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手續過戶。

四、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茶山鎮優速快遞南白象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優速快遞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甲方確保轉讓經營權已經優速快遞總公司同意,或符合優速快遞總公司規章制度要求,如因轉讓未經許可或不符合優速快遞總公司規章制度造成不能轉讓,甲方需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乙雙方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需向守約方支付相當於轉讓費總金額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轉讓合同 篇6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茲有甲方需轉讓本人承包的申通快遞業務,經申通快遞公司同意,甲、乙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日期: 年 月 日。

二、轉讓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三、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店內所有業務、設施及麵包車、三輪車各一輛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等相關手續,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需要請教,甲方應及時給予解答。

四、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後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

五、甲方滯留的快件有 件,單號分別為: 。

六、此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申通快遞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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