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先解除原有勞動合同,然後跟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合同 2018-01-11 很奇怪為什麼既然是“合併”,還需要先解除合同然後簽訂新合同,正常的'法律程式是這樣的嗎? 相關文章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後,如果公司要解除合同,要怎麼補償? 原合同尚未解約的時候,能和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嗎? 原有合同解除與分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工齡還會續算嗎? 勞動合同到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跟平安保險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公司給交的五險一金是什麼? 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跟我解僱勞動合同,能賠違金嗎? 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公司逼我籤勞務派遣合同? 公司方不續簽勞動合同“與預備女職員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在子公司之間調動,是否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要收回已簽好的勞動合同重新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