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條款 合同 2018-01-26 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勞動合同的補充條款。其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比較重要,因為《勞動法》和《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規定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責任的認定、賠償的範圍、計算方法和承擔方式,所以由用人單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條款常見於此處,一旦發生糾紛用人單位常常持此尚方寶劍提請仲裁,而使勞動者處於不利的地位。 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勞動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除必備條款外還需要提哪些條款 簽訂勞動合同的條件,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式 補籤勞動合同後還能要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嗎? 未籤勞動合同,員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多久後用人單位必須把合同返給勞動者 公司要收回已簽好的勞動合同重新簽訂 勞動合同到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勞動合同簽訂應注意什麼,勞動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 勞動合同簽訂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