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範本【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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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範本【集合15篇】

勞動合同範本1

勞動合同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協商後,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簽證手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崗位工作,擔任______職務。工作地點位於__________。工作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領導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週一至週五,週末雙休),夏令時:早上9點上班,下午5點,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冬令時:早上9點半上班,下午5點半,中午2個小時的午飯時間,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元/月。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二)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保密協議

(一)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因乙方洩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二)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

(一)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八、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勞動合同範本2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絡電話:

注:乙方保證以上資訊真實有效,如有變更將及時通知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甲乙雙方均同意在本合同簽訂過程中,雙方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如實告知對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甲方將在本合同中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等情況。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後,已瞭解相關情況並無其他想要了解的情況。

同時,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訊及資料均為真實有效。

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閱讀並理解甲方及用工單位所有規章制度,並承諾自覺遵守。

第一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月。如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 個月。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至: (以下簡稱"用工單位")工作。乙方在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 。派遣期限屆滿,如用工單位無異議派遣期限自動延長一個派遣期限,或依據用工單位的通知。如續延的派遣期限超過本合同期限,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自動續延至派遣期限屆滿。

第二章 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乙方瞭解並同意用工單位或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責進行合理調整。甲方有權將乙方派遣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並約定相應的派遣期限或試用期。變更後的派遣期限或試用期另行通知。乙方確認並自願接受甲方安排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地點工作:用工單位在國內各分支機構所在地;用工單位關聯單位所在地;用工單位客戶和供應商所在地;用工單位開展業務、從事活動在上海地區、江蘇地區、浙江地區等多個區域的多個用工單位工作,乙方應當服從,乙方表示確認。

第四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協商,甲方可以將乙方撤回,乙方應當服從。

甲方撤回乙方,或用工單位將乙方退回甲方,甲方除可按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與乙方解除、終止合同外,亦可在合同期內重新將乙方派出或安排乙方在甲方待崗。

第三章 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在用工單位的工作時間實行 工作制(標準工時或特殊工時)。乙方服從用工單位工作時間的安排。乙方加班應取得用工單位的同意。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確定。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乙雙方就勞動報酬的約定如下:

(一) 乙方的工資 元,用工單位可以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表現和經營狀況對乙方工資進行調整。乙方瞭解並同意,乙方的工資中包含了法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的福利,即使甲方或用工單位未在工資單中明確羅列該費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獨生子女費、托兒補助費等。

(二) 並由甲方或用工單位為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及依法應由其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等費用。

(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8條的規定,乙方在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為準。乙方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指無工作期間包括但不限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無工作狀態, 以及因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由甲方安排待崗。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病假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的80%。

第五章 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按照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乙方入職後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社保轉移單。因乙方怠於提交相關資料造成甲方無法為乙方提供相關福利,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發生工傷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理賠申報手續,但乙方應自該事實發生之時起二十四小時之內通報給甲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向甲方提出失業申請或到相關機構直接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失業申請和有關材料,即乙方不需甲方為其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乙方須自行承擔放棄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切責任。

第六章 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自覺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三條 乙方須遵守甲方及用工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各項活動;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利益,保守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不得將用工單位的任何祕密資料和物品向外界洩漏或攜走。如乙方與用工單位有其他特殊約定,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止協議等,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四條 乙方應:

(一) 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與原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及社會保險轉移單;

(二) 如實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真實身份證明,包括學歷證、身份證、工作經歷等;如乙方從事的崗位根據國家要求應持有職業資格證書,乙方須持有並向甲方提供;

(三) 應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

(四) 乙方如與用工單位另行簽訂本合同以外的其它協議,應在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甲方處備案,甲方保護乙方已備案的合法權益。

(五) 乙方如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並按用工單位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 乙方因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嚴重失職、違法行為等,被用工單位解聘時,不享有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及用工單位也無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解聘。

(七) 乙方離職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屬於用工單位的任何物品。

(八) 乙方離開用工單位時如領取了競業禁止補償金,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到與用工單位有直接競爭的單位工作。

(九) 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藍本、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 乙方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如發生其合法權益受到用工單位侵害時,應自權益受侵害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

(十一)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對用工單位及其他第三方的任何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違反合同的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對勞務用工單位及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等)應由乙方承擔。

(十二) 乙方需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 如因乙方個人原因,導致甲方或用工單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的索賠,乙方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十三) 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十五日內辦理離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領取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等)。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出現違反本章規定的行為,甲方可根據其情節給予各種處分(包括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並協助用工單位依法追償相關損失。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十六條 在合同執行期內,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乙雙方同意變更本合同:

(一)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隨之變更;

(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用工單位解除與甲方的派遣合同,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並履行本合同;

(三) 甲乙雙方中有一方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影響本合同執行時。

第十七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一)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詳見附件二);

(二) 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或本合同規定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ü 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後,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ü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乙方因行為不當而被行政拘留、勞教或觸犯刑律免予刑事處分的;

ü 工作中,有、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以及騷擾行為;

ü 乙方在與甲方維繫勞動關係期間累計曠工2天(含2天)以上,或因曠工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

ü 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的;

ü 違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ü 乙方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三) 嚴重失職、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給用工單位或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使甲方或用工單位遭受經濟損失在幣伍佰元(或 元)以上或給甲方和用工單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 乙方提供虛假資訊和材料的、或隱瞞重大疾病史、或隱瞞不適合到用工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況的;

(五) 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單位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係或尚有其他未了結事宜的,按原單位勞動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不能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用工單位工作的;

(六) 有營私舞弊、貪汙、盜竊、弄虛作假、欺騙、欺詐等行為;

(七) 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九條 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撤回或退回之日的次日起到甲方客戶服務部門報到:

(一) 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甲方有權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

(二) 甲方安排乙方待崗期間,如乙方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甲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三) 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報到,乙方拒絕又不能提出合理理由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單位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甲方有權依據第十八條的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應送達用工單位及甲方。如乙方已將書面通知送達用工單位而未及時送達甲方,則視為已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四條規定終止。

第八章 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五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終止本合同且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符合經濟補償條件的,若乙方已在用工單位獲得經濟補償金的,甲方不再額外支付。

第二十七條 乙方符合領取經濟補償金的,可自其與用工單位完成工作交接後到甲方領取。

第二十八條 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甲方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違反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規定,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除應支付約定的違約金外,不足以彌補甲方和用工單位的損失時還應賠償損失。

第三十條 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時,如未能完成用工單位或乙方的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於,歸還資料、財物,配合財務核查,賠償損失等。甲方有權暫停支付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以及暫停辦理人事手續,在乙方完成以上工作交接後,甲方或用工單位再發放給乙方。

第三十一條 由於乙方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或用工單位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或用工單位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或用工單位的直接損失,以及甲方或乙方尋找接替者的費用。

第九章 勞動爭議處理與其它

第三十二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任何一方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用工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籤補充協議。

第三十四條 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通知: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採取以下方式向對方發出通知,並視為送達:

(一) 如為傳真形式,則應以傳送記錄所顯示之時間為準,除非傳送之時間為該日下午五時之後,則送達日期應認定為在接收地的下一個營業日;

(二) 若為專人派送(包括特快專遞方式派送),以收件之日期為準。如乙方地址變更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傳送達至乙方登記地址後即為通知生效;

(三) 以掛號郵件遞送時,按郵局出具收據之日起十(10)個工作日為準;

(四) 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時,應以接受人收到郵件後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

(五) 以方式傳送時,應以傳送成功後系統顯示的時間為準。

第三十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20_年____月___日 20_年___月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______

鑑證人:_______

鑑證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範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僱用乙方為本店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30天。

二、乙方在甲方指派地區(全國範圍內),從事門店營業員崗位。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六、甲方實行每日八小時,每月休息四天的工作制度。乙方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適度加班時間。

七、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薪資,日期為______日左右。

八、甲方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的技術水平、服務技能逐步提高乙方的薪資水平。

九、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基本工資 400元,三金補助400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後按新標準執行。

十、下列情況,雙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洩露店內機密

4、甲方可按照《員工守則》之規定辭退乙方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需提前5天以上書面申請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再法定申述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日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範本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工作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時間

1、工作內容及地點:甲方安排乙方在xx工作。

2、工作時間:乙方崗位實行工時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

3、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工作規章制度及約定履行勞務協議中的各項義務。

二、 服務期限:

自20xx年月 日至20xx年xx月xx日。合同期內如遇專案保潔合同中止(或終止),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到其他專案從事保潔服務工作,如不服從,視為乙方單方面提出中止本合同。

三、 服務報酬:

保潔員報酬每月工資 元,每月18—20日以現金髮放。

四、 在工作期間乙方應注意安全。乙方應遵循文明保潔的有關規定,在保潔過程中採取嚴格安全措施,如發生人身安全事故,責任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 工作要求和監督檢查:

1、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制定的工作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隨意調班,因個人原因造成專案罰款的將視情況追究責任。

2、保潔員如請事假、病假,由其本人另請人員替班,若超過三日視為放棄本工作,休假期間不享受勞動報酬。

3、保潔員必須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管理,甲方經常組織人員不定期進行檢查,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有權對乙方進行考核,有權對乙方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乙方應積極採納甲方在保潔方面的合理化建議。若乙方服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 甲方提供所需用具及工作服,所用工具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使用和管理不當,而損壞或丟失,一律按價賠償,正常損耗交由甲方備查,以舊換新。

七、 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是無偷竊前科、無傳染疾病的健康公民;乙方必須遵守超市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工作中拾到顧客的財物,應及時上繳服務檯或防損主管,並登記備案,甲方給予適當獎勵。

3、乙方應愛護公物做到正確使用機械裝置、工具、材料、不損壞不浪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拿取超市的任何商品或贈品,包括其它物品,一經發現,立即開除,並由乙方承擔超市方的賠償及接受甲方和超市方的處罰,視情節輕重交相關部門處罰;在工作期間造成的甲方和超市方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給甲方或超市方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5、有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愛崗敬業,團結互助,關心同事,文明用語,微笑服務,思想品德高尚,工作中積極主動,有吃苦耐勞的精神,禁止不服從安排和與人爭吵、頂撞,養成良好的團隊精神。

八、 其他約定

l、由於乙方無法提供由社保部門所要求的相關有效資料,以及考慮到雙方簽訂的勞務協議和個人其他情況。故決定不需要甲方辦理社保。

2、乙方如需終止本勞務協議須提前15天遞交書面辭職申請,甲方同意後,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日發放乙方辭職前的所有勞務報酬。

3、乙方如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以及超市方單位制度,甲方可根據乙方違反規章制度的具體行為採取書面警告、通報批評、賠償經濟損失、解除雙方勞務協議等方式進行處罰。

4、為了便於管理收取乙方工作服管理費100元,雙方協議終止時,乙方退還工作服,甲方退還乙方的服裝管理費。

5、已方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份,健康證明覆印件一份供甲方存檔,如乙方刻意隱瞞自身特殊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在工作中因身體健康問題發生意外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

6、乙方如有損害業主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辭退乙方,並根據業主要求進行賠償,在乙方未支付賠償金前,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勞務報酬,乙方不持任何異議。

7、乙方如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的行為,甲方可視情況輕重,進行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務合同。

九、 本勞務協議終止,甲乙雙方之間互不存在任何經濟補償。

十、 甲方單位的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以及超市方單位制度作為本勞務協議附件,一併遵守執行。乙方承諾已看過並知曉上述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十一、 乙方己閱甲方<<規章制度>>、<<違紀處罰條例>>、<<安全生產條例>>。

十二、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勞動合同範本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住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的臨時性派遣的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第六條乙方的休息、休假、探親假、帶薪年休假、婚喪假、女職工孕假、產假、哺乳期待遇等,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的工資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如甲方工資制定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近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四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未安排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應支付乙方法定帶薪年休假的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六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甲方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障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九條甲方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乙方給予經濟補償,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九、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意調解的,應當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十、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範本6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屬性:(在□打上√號)

原固定工□

合同制工□

臨時工□

商品糧或農村糧: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關規定,考核後、同意招、聘、僱____為本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廣東省經濟特區勞動條例》及《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達成協議條款如下:

一、工作任務及工種: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工作任務,為____工種,因生產情況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種,如乙方認為難於適應甲方調整的崗位、工種、可申請離職。

二、合同期和試用(熟練)期:

合同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熟練)期從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試用(熟練)期滿,甲方應及時對乙方進行考核,合格者定級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辭退(延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如過期不考核,視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屆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三、勞動時間、報酬、保險、福利和政治待遇:

1.勞動時間:每週實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為____小時制,每月預計加班____小時,月加班時間超過48小時,必須經雙方同意,不得強制。

2.勞動報酬:

(1)按規定甲方結匯後的職工工資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現行有關規定辦法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的崗位、責任、技術水平、工作(業務)性質,暫定為每日工資____元×25.5天=月工資____元。普級加薪每年的月工資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可在本合同雙方約訂欄中約定,甲方因故停工連續____天以上,或月累計____天以上,每天發給乙方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甲方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日按拖欠工資的1%賠償乙方損失。

(2)獎金。應按單位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勞動貢獻定,一般每月____元

至____元;年終獎金每年視效益另定。

(3)加班工資:法定日節為____%。公休假日和平時為____%。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____元作為夜餐津貼。

3.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①甲方必須按規定辦理為乙方的退休養老保險、待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按規定繳納保險金(臨時工的`社會保險每月自付____元,先由甲方支付,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臨時工不享受待業保險待遇,在未實行工傷保險前及甲方沒有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傷、殘、亡的,按國家或市府現行規定、辦法執行;

②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滿但在治療期內的,甲方應根據其工齡或累計投保工齡發給一定比例的工資:____年以下的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至____年為____%;____年以上為____%;其醫藥費報銷____%,或每月發給乙方____元包乾使用。需住院治療的應經公司批准,其住院的醫藥費應實報實銷。

③乙方是已婚女工的,產假期間甲方發給100%的月工資及生活補貼和全勤獎。

④在合同期內,乙方服務每滿一年,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每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夫妻生活在一地,與父母異地的,每滿四年為其安排探親假一次,共____天。臨時工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再續簽合同的可安排探親假,其探親假為:滿一年以上的,每年探親假為____天,在批准探親期間,均發給月工資及各種補貼(不影響年終獎);路費按規定報銷或實行包乾制。

⑤法定節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假天數視為有薪假期;如有超過天數經批准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間,有權參加員工大會和經選舉的員工代表大會,參加政治活動、技術文化學習、評選先進、晉級提拔及申請參加工會、黨、團組織。在不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應允許乙方參加上述組織的活動。

四、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生產廠地和生產工具,如屬乙方個人專用工具應妥善保管,丟失應按使用年限折舊賠償。

2.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崗位工作需要發給勞動保護用品:____丟失不補;保健食品(費),____。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元;4.膳食: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元。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如下紀律: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得無故損壞,不得貪汙、盜竊單位財物;

4.上班工作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看無關書報;

5.保質保量(合理的)完成當班、當月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6.聽從指揮、服從調配,不得打、罵、吵鬧。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不得擅自主張。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名)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範本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施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_____小時。

2、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辦理。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約定工資為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__元/月。

2、甲方必須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3、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其工資報酬。

4、乙方在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或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孕期檢查、產假、哺乳期內哺乳時間、計劃生育手術假、男方護理假等期間,甲方應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其中乙方應承擔繳費部份,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甲方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乙方,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勞動合同範本8

甲方:

(用人單位全稱)

住所 :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現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_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_條 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約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_)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_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止。

其中訂立第(_)、(二)項合同的,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按工作標準經考核、考評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可以調換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_致,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工種)工作。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六條 甲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省、市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八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傷事故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第九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第 種工作制。

(_)標準工時: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十_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帶薪年假等休假權利。

第十二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_般每日不超過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和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按本勞動合同約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加班時間、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即:

(_)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建立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視生產經營狀況和乙方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規定代扣代繳。

第十八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職工節育手術期間的待遇,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_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勞動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_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_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可以就出資培訓、保守商業祕密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等簽訂專項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三十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任何_方可依法請求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_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經甲方與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勞動合同_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蓋章) 乙 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範本9

編號: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該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為使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工具等財產。

2、甲方執行國家的工時制度,甲方不隨意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經審批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告知乙方。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應事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月工資為基礎工資加計件形式工資提成,甲方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2、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上個月工資;甲方支付有困難的,經單位工會同意、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延期支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六、勞動紀律

1、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

七、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訂立本合同時,涉及國家規定的就業准入工種,應事先告知勞動者需要獲得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相應職業資格證書,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相應的技術等級,不得招用不具備職業資格的人員。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提前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書面通知乙方,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違反方應支付對方違約賠償金:_______元。

2、一方違反本合同,涉及經濟補償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違反本合同,若雙方訂有培訓協議的,按培訓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若無培訓協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損害甲方利益,不得向同行業或其他人員洩漏甲方技術資料和內部商業資訊,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並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未盡事項或條款如與今後國家規定相牴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應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或所在地鎮勞動爭議協調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向海鹽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海鹽縣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人員(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範本10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據甲方生產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另文)者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者予以錄用(試用期為天)。

二、錄用後,生產期間,按計件工資標準,定時發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費用。

三、生產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生產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服當年用工結束時統 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產以外勞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須遵守以下的廠紀廠規。

1、按照規定上下班,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況不能上班者,必須事先請假)。

3、愛護公司財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發生丟失要給予賠償。

4、注意環境衛生,進餐統 在公司食堂,不允許在車間內進食。

5、未經甲方准許,不得攜帶廠內任何物品出廠。

6、嚴格按甲方各管理規定(另文)做好本職工作,保證產品質量。

7、滿25天以上才能計發工資,在公司規定日發放工資,其它時間不予發放。

五、如違上述廠規廠紀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辭退;乙方對工廠工作安排,工資待遇或其它種.種原因如有不滿,同樣有權解除合同離廠。

六、本合同於每年用工時開始簽訂,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當年用工結束時即終止。

七、注意安全生產,乙方如違操作規程所出現的事故,乙方應負責主要責任;乙方確因無法避免的工傷事故,甲方承擔醫療期間醫療費用及工資。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範本1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 年 月 日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 元(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 元(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20 年 月 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託人(簽字或簽章):

20 年 月 日

注: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勞動合同範本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概況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護士的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月日起至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其中包括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條款)。本合同在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時終止。

3、本合同在用工前簽訂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開始建立。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對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3、不定時工作制度。

(二)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期間應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依法支付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三)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限和待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範本13

甲方:

乙方:

甲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法》、《xx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援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

a(固定期限);

b(無固定期限);

c(以 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 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

a(定時工作制);

b(不定時 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工作。

(四)工資給付:

1、甲方以法定貨幣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每月按 標準發給生活費。

3、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 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 準的300%支付工資。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 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 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範本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執 照 注 冊 號 碼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籍貫 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號碼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的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第 項的勞動合同型別與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 (某項工作名稱)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下列第 項的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必須按照規定報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相關工資制度規定,同意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項工資形式(選擇√,不選×):

(一)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崗位工資元/月,技能工資元/月,輔助工資元/月。

(二)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周、日、時)元。

(三)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計算標準和辦法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四)實行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 元/月,計提標準 。

(五)實行年薪工資制:年薪工資 元,每月工作 天,每月預付 元。

(六)實行甲方現行的工資分配製度。

(七)實行其它工資制度: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年薪制工資、獎金的結算日,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工資規定,執行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並將工資表冊儲存二年以上備查。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依法給予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週期,仍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停工期生活費,直到恢復工作或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時止。

乙方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和喪假等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終斷或轉移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非國家強制性規定部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章、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定期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依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並在公開地方提示乙方注意預防。

未經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迫勞動,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的無視職業安全健康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尚不明確的,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重大損害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都可由甲方在規章制度中規定。

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程式,違反法定程式不得解除。

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必須事前通知工會,對工會提出的意見,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如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勞動合同期滿之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即在原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的三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相關的書面檔案或證明,原勞動合同文字由甲方儲存二年以上備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在法定時間內結清乙方工資,在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即時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並辦理相關檔案轉移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 元(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範圍),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賠償乙方合同中斷履行期間的工資及其直接經濟損失。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還應向乙方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甲方違反限業補償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乙方不受甲方的限業規定製約。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限於以下範圍:

(一)甲方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用;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對生產經營(工作)、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或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造成經濟損失,事先

沒有約定違約金,且具體數額難以計算的,可以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依法向相關調解機構提出進行調解,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的招工簡章、規章制度和變更或補充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書以及下列專項協議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如填寫的,甲乙雙方可以簽字或加蓋指印的形式加以確認)。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如遇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範本15

勞動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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