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合同中有規定提前離職的違約金,到08年新法時,這條約定還有效? 合同 2016-12-16 我有個朋友,她在07年8月和公司一下籤了5年的合同,其中規定每月工資中的`一小部分會被扣除作為押金,如果員工在5年期滿沒有提前離職,可以全部領取這些錢;如果提前走就會被扣掉作為違約金。我朋友無奈地接受了。但在08年實施的新法中,是規定除了培訓或者商業祕密洩漏,重大損失情況外,單位不得向勞動者要求違約金;可新法又說,在新法實施以前已經簽定的合約按原合約繼續履行。那請問,到底這個違約金條款在新法實施後,有效嗎? 相關文章 提出離職要付違約金,這樣的條款合法嗎? 培訓約定服務期沒有到期,離職要付違約金嗎? 合同約定提前一個月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法有規定說合同到期,不續簽,也要提前30天打書面報告嗎? 簽訂協議書,並沒有籤勞動合同,違約繳納違約金嗎/ 辭職了,但沒有按公司規定時間走,提前離職,工資被扣怎麼辦? 跳槽時提出離職申請之後,下家違反約定提出不要我了怎麼辦? 合同期滿公司不續約,有提前通知的情況,合法嗎? 有關勞動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有關《合同法》中規定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