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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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務派遣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務派遣協議書

勞務派遣協議書1

勞務輸入單位 (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許可資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據甲方的人力資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外派員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派遣工作

甲方負責將所需外派員工的數量、要求、勞動報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給乙方,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務。

甲方負責對所招用外派員工的挑選和最終確認。外派員工的數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勞動報酬等具體法定或者約定事項以甲方蓋章確認的《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為準。

第二條 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規定乙方外派員工的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以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勞動人事法規的規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崗位應具備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第三條 員工管理

外派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其勞動紀律、教育培訓、績效考核等事務由甲方實施。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程、考核辦法等管理檔案應向外派員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外派員工的技能,在與外派員工協商一致後調換其工作崗位。

第四條 用工關係

外派員工為甲方工作期間,應由乙方與其建立勞動或勞務關係。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每次外派員工的期間不得少於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員工的時間至少為2年。

外派員工到甲方報到時,行政關係、黨團組織關係和工資關係一般不轉移,有特殊情況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的規定為外派員工辦理並徵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經甲方確認後操作;如外派員工是非上海戶籍人員,可參照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辦理保險;或者參照《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外派員工屬於法定勞務人員,則甲方可依法免於承擔外派員工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或法定徵繳費用。

以上費用的徵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如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須依據上海市新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調整相應地調整收費標準,在甲方確認後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遲延告知或甲方遲延答覆而造成相關責任,由遲延方承擔。

第六條 費用結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費每人每月(人民幣) 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給派遣員工的,不足一月,甲方應按一月支付該人的管理費。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員工的人數、身份、工作起訖時間、繳費基數、勞動報酬、約定的管理費等內容結算費用(具體計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員工簽約通知書》中確定的資料或金額與國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標準不符,則依法執行。

甲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前12日將外派員工的`考勤考核結果交乙方。乙方須於每月工資發放日提前10日將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確認乙方的《費用結算表/工資表》後,甲方應按照《用人單位簽約情況登記表》中約定的時間節點向乙方提供人員異動清單,並須於每月 日前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將本合同所涉及的總費用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無正當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雙方約定: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按以下 項的辦法發放。

a.甲方經乙方同意,直接向員工合法、按時地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外派員工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費、法定福利中員工個人應負擔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後支付給乙方;員工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為扣繳。

b.在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員工勞動報酬在內的所有應付費用後,由乙方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乙方應於每月 日(逢法定節假日應提前)向外派員工發放勞動報酬;員工個人應承擔的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個人所得稅等費用由乙方代為扣繳。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員工發放除勞動報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費用,該福利費用的標準、發放時間等由甲方自行決定,乙方對甲方直接發放費用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如外派員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區工作,因跨省市發放勞動報酬而產生的銀行或郵政的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指定的收費帳戶如下:

戶 名:

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 派遣員工的退回

7.1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將其退還給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同時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其他重大損失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該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2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將其退還給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需要向乙方支付費用用於給員工的經濟補償,如產生醫療補助費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用。

1)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3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規定退回,在派遣期滿時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在雙方未就如何處理達成一致前,員工的派遣期限順延,甲方不得退回。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符合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4 派遣期限內,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該員工的,乙方可以與該員工協商變更用工單位,在派遣員工無工作期間,乙方繼續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並按上海市最低工資標準向派遣員工支付勞動報酬,該費用由甲方承擔,每月隨管理費由甲方一併支付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時員工仍然無工作的,乙方應終止勞動合同並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賠償或補償約定

派遣工作期間,如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或外派員工造成損害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

如外派員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間發生患職業並工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況的,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的規定,全額承擔用人單位應付的費用,並通過乙方支付給外派員工或者法定繼承人;如因外派員工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而發生勞動爭議或法律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人民法院等機構調解、或裁決、或判決應給予外派員工賠償或補償的,則甲方應根據判決或裁決的結果承擔該賠償或補償費用及其他因爭議或訴訟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費、訴訟案件受理費、律師費、評估費、鑑定費等),此等賠償或補償以及相關費用不受本協議期限限制。

第九條 本協議期限、續約、解除及終止

(一)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與乙方建立的勞動或勞務關係的終止日期超出本協議有效期,則本協議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員工中勞動或勞務關係的最晚終止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內雙方沒有異議,本協議可自動順延。

(三)派遣工作期間,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能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費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核政策,損害乙方利益的;

3.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工作條件、衛生環境惡劣,嚴重危害外派員工身體健康的;

(四)如乙方發生嚴重違反本協議的情形,嚴重損害甲方或外派員工利益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立即解除本協議。

(五)除本條(三)、(四)項的情況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時,均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按通知當月的管理費標準向對方賠償。提出方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員工勞動或勞務關係而產生的經濟補償或賠償費用。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對已經(或將要)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商業祕密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1)技術資訊;(2)經營計劃和經營狀況;(3)雙方共同簽署的檔案資料;(4)商業操作手段、業務經辦流程、收費標準和財務資料;(5)其他依法受到保護的事項。

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之日開始,到該商業祕密公開時為止。本協議的終止或解除均不影響甲、乙雙方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十一條 協調原則

本協議期內,若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或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應遵照最新的規定執行,並協商修訂本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派遣工作期間,甲方如與外派員工發生爭議,應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員工三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員工可按規定在上海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若有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但上述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導致的最終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合同因自然終止而產生的經濟補償金等)

《用人單位簽約登記表》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蓋章確認。若甲方無法定理由而未按時間節點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並由雙方各執一份。

勞務輸入單位 (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業務經辦人:

簽定地址:

勞務派遣協議書2

甲方(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

註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乙方(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

註冊地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人,具體崗位為,派遣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人,具體崗位為,派遣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人,具體崗位為,派遣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_(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總費用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佈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乙方按照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2、;

3、;

第八條乙方每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範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二條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範圍外的費用由承擔。

第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於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承擔。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3

甲方:______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以平等互利為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派遣學生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尊守:

一、甲方責任:

甲方屬合法勞務派遣企業,與公司(以下稱: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務派遣合約,甲方委託乙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的學生,與甲方簽訂合法勞動合同。

1、甲方屬合法勞務派遣企業,與公司(以下稱: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務派遣合約,甲方委託乙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的學生,與甲方簽訂合法勞動合同。

2、甲方必須誠實、信用、謹慎、依法有效地辦理委託事務,向乙方提供加蓋甲方公司公章的招聘簡章。

3、甲方應主動及時與乙方溝通,就業資訊、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負責乙方輸送的應聘學生接待,面試等工作,並及時向乙方反饋面試結果。

二、乙方責任:

就業協議書發生爭議,主要是按照現有的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學校或上級就業主管部門出面協調解決;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主要是依據《勞動法》和《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採取調解、仲裁及訴訟的方式,通過嚴格的法律程式予以解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1、乙方受甲方委託招聘甲方員工,乙方應提供個人真實資料(如姓名、現住址、聯絡方式等)及身份證影印件1份給甲方備案。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包括年齡、學歷、身高等),收集應聘者並批量輸送到甲方面試。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此協議書須由畢業生本人填寫,在填寫前要認真閱讀協議書內容。填寫時要使用黑色水性筆或鋼筆,字跡要工整;

3、乙方應嚮應聘者詳細介紹甲方就業資訊內容,不得更改甲方就業資訊內容,如因乙方更改就業資訊或以欺騙方式將應聘者輸送給甲方而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甲方屬合法勞務派遣企業,與公司(以下稱:用工單位)簽訂合法勞務派遣合約,甲方委託乙方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的學生,與甲方簽訂合法勞動合同。

4、乙方應將就業者統一輸送到甲方規定的面試地點,並將就業者名單在面試前一天晚上20:00時前傳送給甲方。

5、乙方如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許可,不得嚮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因乙方非法嚮應聘者收費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本協議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為壹年。

協議書上有條形碼,是特定某畢業生唯一使用的,嚴禁轉借他人,若將協議書轉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承擔。

四、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和乙方招聘委託書同時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簽字):

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甲方代表人(簽字):

畢業生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意見____

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________

地、市、州或區縣主管就業的人事部門意見(由甲方負責辦理)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勞務派遣協議書4

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東莞市安培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東莞市陽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為適應社會發展,緩解甲方用工緊張的局面,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時間:自20xx年月日至年___月_日止。

二、協議內容: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輸關員工(男女比例),以實際到廠人數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予乙方員工提供合理的崗前、職業培訓及安全意識教育。

2、甲方制定合法、合理的用工獎懲制度,並對乙方員工進行考核,乙方員工要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規章制度。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員工的工作場地、工作用品,甲方提供免費食宿(二餐)宿舍內的自來水、電、熱水等使用需要節約,如員工使用超出公司提供的金額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4、乙方員工必須穿插於甲方的工人中工作。綜合工作時間每月小時以上(不足小時則按小時/月計算工資);因員工自身原因(如請假、曠工)造成工時不足時,甲方概不負責。入廠和離廠當月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乙方員工工時。

5、甲方對待乙方員工必須實行人性化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視乙方員工,不得對員工進行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隨意解僱乙方員工,工人工作期間有嚴重違反甲方廠紀廠規行為或被甲方認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知會乙方後有權利對其予以辭退,按實際考勤結算工資,由乙方代領。乙方員工因個人原因按自離方式離廠者則由甲方按實際工時結算工資給乙方,並由乙方作好回收組織工作。屬於甲方開除的,甲方按實際考勤結算給乙方。所有乙方正常辭職、辭退、開除人員及自離人員的工資與其他乙方員工的工資一起結算,並由甲方財務在工資發放日統一轉入乙方指定賬戶或銀行卡中。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或廠區內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如非工傷事故或非因甲方工作環境引發疾病等情況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7、甲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商定的工資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8、乙方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需服從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與休息等規章制度。

9、乙方員工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操作甲方的機器及相關裝置,若因私自操作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10、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的工資標準保密,不得向下屬及員工透露,以免造成不良後果,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1、乙方有員工離職的且甲方需要乙方補齊的,乙方應及時補足給甲方。

12、合同期滿後,甲方需在一個星期內足額發放乙方員工工資,由乙方統一領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13、乙方提供的臨時派遣工必須按甲方規定穿工衣、工鞋(夏天工衣25元/件,冬天工衣35元/件,夏天工鞋6元/雙,每年不同時期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價格),同時需遵守甲方廠內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若違反,按甲方廠規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乙方必須提供臨時派遣工真實有效的第二帶身份證,並具備參加社會保險的資格,所有臨時派遣工必須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參保的個人部分由甲方墊付,然後在臨時派遣工當月工資中扣回元/每月/每人。(每年7月份社保局對參保繳費的工資進行調整,這個扣款僅限於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四、甲方接收“勤工助學”學生條件;

1、“勤工助學”學生物件:中專或技校在讀之學生。

2、女年滿16週歲,男滿18週歲以上,需有效身份證方可辦理進廠手續。

3、身體健康、無視覺、聽覺障礙及傳染性疾病,兩眼裸視以上,四肢健全。

五、費用結算及薪資支付方式:

1、工資計算:甲方以每小時/小時支付給乙方。

2、甲方於每月日前將乙方員工上月的考勤打印出來交由乙方帶隊老師核對並簽字後交由甲方出正式考勤做工資。

3、甲方每月並按乙方要求將員工工資存入指定銀行卡中(需乙方開具委託代理證明,且須提前通知甲方)或由乙方指定人員領取現金(需乙方公司出具委託書並提前交給甲方)。

4、帶隊人員,每工資元/員,與其他乙方員工同時發放。協助甲方管理工人,負責對乙方員工後勤、安全、教育等進行管理等。

5、甲方因訂單等原因需要與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時,須與乙方提前天協商並按合同內容計算所有應支會的費用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須在合同到期6天內一次性結清所有薪資給乙方(結算工資期間,甲方需免費提供乙方員工食宿)。

6、交通補助:按元/人標準發放,發放條件:乙方實習學生在甲方入職滿一月按實際在甲方的人數支付車費元/人;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出現違約,應友好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由經濟仲裁機構或勞動仲裁裁定及提前請法院判定。

七、在雙方合作以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橋樑的方式直接與乙方其他工作人員私下聯絡簽約。否則乙方保留向甲方索取賠償的權利。

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5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帳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保安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確認,甲方為勞務人員的派遣單位,乙方為勞務人員的使用單位。

二、甲方受乙方委託,承擔下列保安派遣服務任務:

1、文明執勤,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2、做好各崗點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

3、加強巡邏,確保安全。

三、保安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年1月1日至______年6月30日止。

四、派遣保安人員數量與工作時間:

1、甲方為乙方派遣人員共。勿人:

2、保安派遣人員實行三班八小時工作制;每人每月天數20 83,但不能缺崗。

五、甲方派到乙方的保安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l、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滿18週歲,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過正規訓練,須持證上崗。

2、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無違法犯罪記錄。

3、身份、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員關係清楚、確定。

六、勞務費的結算與支付

1、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保安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5k元.

2、保安派遣服務費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預付給甲方。

3、乙方將保安派遣服務費劃入甲方開戶銀行帳戶內或現金支付甲方(節假日順延),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4、乙方不得以購物卡、物品等頂替保安服務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為乙方提供執勤所需的人員,並配備統一制服。甲方需要辦理好相關的上崗資質證,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執勤應付的相關保安費轉入甲方制定的帳戶內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保安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3、甲方的派遣人員應服從乙方工作的崗位安排,協助乙方對保安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崗位調動、勤務考核及獎懲,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完成合同約定的2、保安派遣人員實行三班八小時工作制;每人每月天數,但不能缺崗。

五、甲方派到乙方的保安人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l、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滿18週歲,具有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過正規訓練,須持證上崗。

2、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無違法犯罪記錄。

3、身份、家庭住址和家庭人員關係清楚、確定。

六、勞務費的結算與支付

1、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保安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1800元。

2、保安派遣服務費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預付給甲方。

3、乙方將保安派遣服務費劃入甲方開戶銀行帳戶內或現金支付甲方(節假日順延),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4、乙方不得以購物卡、物品等頂替保安服務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l、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為乙方提供執勤所需的人員,並配備統一制服。甲方需要辦理好相關的上崗資質證,並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執勤應付的相關保安費轉入甲方制定的帳戶內後,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保安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3、甲方的派遣人員應服從乙方工作的崗位安排,協助乙方對保安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崗位調動、勤務考核及獎懲,遵守乙方制定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等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完成合同約定的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適時提出用人計劃和調整要求。

2、為保安派遣人員提供安全的執勤環境和必要的設施保護條件。

3、乙方使用保安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告知執勤要求、範圍和內容。

4、甲方保安人員在派遣到乙方工作期間發生的工傷、工亡事故,其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在實際情況基礎上依照法律認定。若甲方人員在乙方執勤期間患病或非因工傷殘,應按太原市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有關政策辦理。保安派遣人員在執勤期間,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的(須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規定處理。

5、乙方對保安派遣人員必須實施國家勞動法所規定的勞動獎懲制度。

6、乙方未與甲方協商不得隨意退回甲方保安派遣人員。如乙方單方退回保安隊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7、乙方將保安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未提前通知的,按在崗勤務費付給甲方。

8、乙方不得指派保安員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干擾他人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礙執行公務及其他違法行為。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通訊器材等貴重物品借給或配給保安派遣人員使用,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九、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期內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它客觀原因乙方確實需要減少人數或不能繼續使用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乙方應按《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支付相關費用。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違約責任:

1、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合同,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l、本合同未盡事宣,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書6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招工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三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________崗位,________人數,工作的內容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___日)。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________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丙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丙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丙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丙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__元人民幣),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__元人民幣);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元人民幣。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丙三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________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丙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丙方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三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丙雙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雙方。

(3)甲丙雙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標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或者是每小時________元人民幣標準)。其中甲方可得勞務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__元人民幣標準);

丙方可得勞務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__元人民幣標準)。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要求甲丙雙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領取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丙雙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丙雙方在乙方發放工資代表當面,分別領取各自約定所得勞務派遣服務費,同時當場將勞務工工資發放到每個勞務工手上,幫助勞務工繳納社會保險;甲丙雙方中有一方沒有到場共同領取勞務費用,乙方不能發放勞務費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場的前提下才能發放勞務費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場領取了勞務費用,導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勞務派遣服務費(中介費)或勞務工沒有領到工資、勞務工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省略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了明確乙方在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學習期間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培訓期限

培訓時間計劃開始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計劃結束時間是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總共歷時_________天。

第二條、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包括參加一次培訓所需的授課費、書本費及差旅費,培訓開始前應做費用預算,此預算不能與培訓結束後實報的培訓費用相差太大,預計培訓費用為________元。

2、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含________元)以上,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後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以上。

3、培訓費用在人民幣________元以上的,乙方必須在培訓期結束後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以上。

第三條、雙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組織乙方參加培訓。

2、甲方應按時支付培訓所需要的費用。

3、乙方應按照協議的規定積極參加培訓,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掌握培訓中所傳授的知識和技能,則甲方有權扣除為乙方提供的.所有培訓期間支出的費用及工資。

4、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勞動協議或提前離職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所有發生的培訓費用及造成公司相關損失費用。

5、乙方培訓合格後所獲得的有關資格證書原件交由甲方統一保管,直至乙方服務期滿自願離職方可歸還其本人。

風險告知:合同應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約定好交款時間和期限及違約金數,並約定好糾紛處理地和方式。

第四條、違約條款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應一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協議的,責任方除提前通知守約方外,還需賠償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五條、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協議內容。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培訓協議作為勞動協議的一部分,與勞動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書8

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

甲方(派遣機構):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根據《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使用甲方派遣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協議期限不低於兩年),如果有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晚於本協議終止期限,則本協議自動順延至最晚的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期限。本協議終止前三十天,雙方可協商續簽相關事宜。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符合乙方要求的勞務人員,也可由乙方根據需要向甲方推薦,由甲方辦理相關的錄用手續,具體派遣人數、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詳見附件。派遣員工的勞動、社會保險等關係建立在甲方單位,乙方須向甲方按時支付本協議中約定的相關費用(工資、企業社保費、服務費等)。

第四條

甲方負責為派遣員工辦理各種法定的手續及證件,所需費用依法定要求進行支付。第五條

甲方根據法定規定,負責為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所發生的傷殘、死亡事故的申報,協助派遣員工的工傷事故處理、認定,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做好工傷派遣員工的善後工作。工傷支付範圍以外的費用由乙方按法定規定承擔。

第六條 派遣員工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勞動爭議的,甲、乙雙方為共同當事人,共同履行法定職責。

第七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做好勞務人員派遣工作。

2.甲方有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約定,督促乙方依法用工,並有義務對乙方違法用工及其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和要求,乙方應在收 到甲方書面意見後的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

3.甲方負責與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簽訂、續簽、變更、終止(解除)勞動合同。4.甲方負責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手續。

5.甲方代為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發放工資、獎金、津補貼以及其它福利,如乙方有年終獎的發放,甲方不再另行收取費用。

6.甲方負責對派遣到乙方的派遣員工的工作單位人事檔案進行管理,甲方為勞動用工所需的社會檔案進行管理乙方無任何異議。

7.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票據,在收到乙方依據票據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資金次日,應將工資核發到派遣員工個人賬戶,雙方約定的工資發放日為15日,遇節假日提前,費用及給派遣員工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8.甲方負責幫助乙方適時對派遣員工進行考核,以規範派遣員工的行為。

第八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將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告知派遣員工,並對派遣員工進行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制度、崗位應知應會、勞動紀律、安全生產、防火知識等教育。

2.乙方負責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規定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保護措施。

3.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嚴禁種族和性別歧視。

4.乙方應執行《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依據核准的保障金金額進行費用支付。

5.乙方負責對派遣員工進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並及時將考核結果的書面材料提供給甲方歸檔。

6.乙方如工商登記變化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7.及時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薪酬(含稅)、福利待遇及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配合甲方實施社保彙算清繳。

第九條 派遣員工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等,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和標準制定,乙方應對派遣

員工實行同工同酬,派遣員工的工資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派遣員工在涉密崗位工作的,由甲方、乙方和派遣員工三方協商簽訂保密協議。第十一條 派遣員工沒有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

(一)、(二)款規定情形 的',乙方不能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派遣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 四十條

(一)、(二)款規定情形的,乙方可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甲方將按規定與 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以派遣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為由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 的,應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以派遣員工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一)、(二)款規定情形為由將派遣員工退回甲方的,需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並應按規定通過甲方向派遣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費用結算

甲方按照派遣到乙方工作的所有派遣員工每人每月 40 元收取服務費,按月結清。派遣期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支付管理費,當月只進行社保繳交或不滿七天的乙方不用支付管理費。

勞務人員薪酬(含稅)、福利待遇及企業承擔的社會保險等費用,由乙方造具清冊,作為一次性勞務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其餘費用待實際發生後據實支付。並由甲方按全部乙方所支付的金額開具勞務費發票。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新增人員參保記錄、減少人員停保記錄清單,甲方按月向乙方提供資金入賬單影印件及員工工資發放銀行回單影印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若未按本協議履行相應義務,如:因甲方社保申報不及時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全責,甲、乙雙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按照誠實守信、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

效。

第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9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 位 類 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採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不少於兩年)。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 (實際用工單位)的 崗位從事 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

2、派遣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

3、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稽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外計發。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基本工資的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單價為 元,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外計發。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該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甲方每月按乙方基本工資為基數核算出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總額並以績效工資的方式打入乙方工資賬戶。乙方承諾按照有關規定自行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賬戶,並將上述甲方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存入自己的社會保險賬戶中。其中,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應當負擔的部分,乙方承諾自行繳納。乙方違背上述承諾的,自行承擔各項法律責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並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按約定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期限屆滿,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繳納社會保險。

3、本合同存續期間、且原派遣任務完成後,甲方應當積極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單位工作,在新單位勞動報酬、勞動條件不降低的條件下,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新派遣,雙方同時書面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按規定發放報酬,積極重新派遣。

6、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 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10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絡人:聯絡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

經濟型別: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註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絡人:聯絡電話:

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並徵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被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被派遣勞動者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被派遣勞動者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11

編號: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

、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務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務人員

1、乙方根據甲方之需要,提供從事相關工作的勞動人員,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務人員,勞動及從事關係隸屬乙方並已和乙方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乙方輸出的勞務人員在被甲方使用期間,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的安排,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並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予以獎懲。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使用乙方輸出的人員時,有選擇人選的權力,所有使用的勞務人員只有經過甲方按規定程式進行考核、面試後才能確定使用,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人員流失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甲方需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所、裝置、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保證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同時對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培訓(包括操作規程、規章制度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3、甲方使用乙方輸出的勞務人員時,安排加班的,應按法律規定結算加班費。

4、甲方每個工作日應向勞務人員提供與甲方其它員工同等待遇。

5、甲方有權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給予獎懲,所有獎懲通知除告知當事人外,還應抄送一份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積極維護用工單位和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並參與勞務人員的管理。

2、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各項費用的繳納,因未及時繳納引發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3、乙方輸出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執行安全衛生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4、乙方輸出的人員在甲方工作時發生工傷或者職業病的由乙方負責申報、辦理工傷醫療費及其他費用的領取手續,並負責轉交給工傷者。同時告知甲方應承擔的費用標準;

5、對甲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係的,乙方應及時予以退回該派遣人員;

6、乙方輸出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與甲方發生勞動爭議或出現事故的,甲方應在48小時內通知乙方,由甲方按國家,當地勞動部門的政策規定,工傷險規定和其他相應規定處理(如需要,乙方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如乙方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在甲方繳納的工傷保險涵蓋之外的一切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7、乙方應將本協議內容告知被派遣人員。

第五條勞務報酬

勞務人員工資:甲方負責提供不低於當地最低標準的工資待遇,加班費依法令標準另計,工資按照當地的政策變化而相應進行變更,乙方派往甲方人員的工資依到職日期進行計算,若離職時薪資不夠各項扣款者,由乙方負責進行追討。

第六條勞務人員管理

甲方在下列情況可將勞務人員退還給乙方,無需提前通知乙方,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勞務人員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勞務人員本人原因而被退還給乙方的

3、有違法或有損勞務使用單位形象行為的。

第七條合同變更、解除

1、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簽署的任何合同、檔案與本合同無牴觸的,均按本合同執行。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在本合同簽訂之後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

3、雙方因工作等其它原因需修改或終止本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4、本合同改選過程中,一方有違約行為的,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以糾正並賠償損失,如違約方在一個月內仍不能糾正的,另一方面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甲方所在的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九條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到期終止,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書1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勞務派遣接收單位):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建立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務派遣合作關係,就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的有關事宜訂立本合作協議。

一、勞務派遣合作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協議期限為 年。

雙方應本著對對方負責的態度,誠信恪守。

二、勞務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質

甲方根據乙方生產經營需要提出的要求,以靈活就業的方式派遣其勞務人員到乙方單位工作,被派遣勞務人員與甲方屬勞動關係。

乙方根據本合作協議與甲方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為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工作任務(或工程量),被派遣勞務人員與乙方屬工作關係。

三、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招聘辦法

1、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身體健康,品德端正,熱愛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並經乙方試用、考核合格的人員。

2、對已在乙方單位工作,乙方認可繼續留用,勞務人員本人也同意的,並與甲方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即可確定為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由甲乙雙方在《人員新增花名冊》上籤章確認。

3、需要新招聘的勞務人員。若乙方需要甲方負責組織招聘,乙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正式提出。乙方負責擬訂招工簡章(加蓋單位公章),以甲方名義招聘。乙方對應聘者負責資格審查和麵試,經確定錄用後,乙方支付給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費用,並由甲方負責組織勞務人員填寫《錄用登記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辦理派遣手續。

四、派遣勞務人員的數量、派遣期及工作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勞務人員的數量為 人。

派遣期限原則上定為貳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對派遣勞務人員的試用期不超過2個月。在乙方工作已滿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認為可繼續留用的,不再實行試用期。

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主要是:

五、費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費用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費用為勞務派遣的勞務費,勞務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1、勞務人員的實發工資、按規定標準由乙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代扣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單位應繳納相關的社會保險費。

3、支付給甲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4、根據有關政策、法規規定應該由用工單位支付的其它費用。

(二)費用標準

1、勞務人員的工資

乙方原則上應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勞務人員所在崗位及其相關的考核辦法發給。由於派遣到乙方勞務人員的食宿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負責,增加了乙方的用工成本,乙方可按勞務人員應發工資金額的5.5%收取管理費,但扣除管理費後發到勞務人員的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省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單位繳費比例。

按雲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由甲方按月繳納,並負責辦理各項手續。對乙方提出有關的特殊情況及人員的參保問題,經雙方協商意見一致後,由甲方盡力給予辦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勞務派遣服務費為每人每月 元, ( 元/年度)。

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如勞動合同書及其鑑證費、社會保險手冊工本費等)以及服務費應繳納的所得稅、營業稅、其他稅費全部由甲方承擔,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勞務費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體支付時間,一般在工資發放日前5個工作日必須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議,經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按以下要求辦理:

1、勞務人員實發工資

在一般情況下,甲方通過銀行直接把工資發到個人銀行卡上;若委託乙方發放,由甲方出具委託書提交乙方;若以現金髮放,由甲方派專人到乙方人力資源部門發放。

2、社會保險費的繳納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參保人員花名冊,花名冊資訊應符合甲方參保險種要求的各種資訊。甲方根據雙方約定勞務人員參保的險種,按勞動保障部門的有關規定計算出單位和個人應繳費數,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經稽核後,及時將款項(包括單位繳費數與代扣個人繳費數)打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社會保險費用必須在當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會保險費用。

3、勞務派遣服務費

是甲方服務成本費用支出,不承擔任何其他費用支付(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應按規定發給勞務人員的經濟補償金、處理工傷事故需支出的費用等)。原則上與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同時支付。

4、雙方費用的結算劃轉

乙方每月匯出勞務費後,應填寫《勞務費支付彙總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將工資發放金額與社會保險繳納金額提交給乙方。甲乙雙方應定期核對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差額部分雙方應及時確認或調整。

六、甲方的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登記,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協議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對於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勞務人員,甲方負責處理解除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

(三)按時發放勞務人員工資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絕不挪用,保證資金的安全,乙方可隨時查詢。

(四)按時下達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通知。

(五)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如勞務人員工作發生變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等,甲方負責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社會保險的轉移與變更,失業保險的申領手續。

(六)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通知書後,在規定的時效期內,甲方負責辦理工傷事故申報、勞動鑑定以及工傷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積極協助乙方按《勞動合同》的規定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單位,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採取多種形式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給予配合。對乙方的意見和建議要求,及時與乙方溝通、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七、乙方的責任

(一)應按照《實施勞務派遣操作程式》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

乙方每月應提前5個工作日及時準確提供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費支付彙總表》、《工資發放明細表》及《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名冊》,並經主管領導審批並加蓋公章後提交給甲方。

(二)勞務人員發生增減變動時,乙方應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寫《人員增加花名冊》和《人員減少花名冊》並加蓋公章後報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調整、處理有關事宜。

便於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和購買社會保險的及時性,乙方在報人員增減時應按照以下規定辦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員新增花名冊》的,勞務人員按本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10日以後提交《人員新增花名冊》的,勞務人員按次月1日簽訂勞務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勞務人員勞動合同的,必須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協商一致後,勞務人員同意解除的情況下,應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並將補償金匯到甲方賬戶後,由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三)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動報酬標準,並負責崗前培訓、崗前體檢、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對勞務人員應遵守的職業道德規範、內部規章制度、崗位責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項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責任。

(四)按國家規定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並定期或不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檢查。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負責現場處理、人員救護、善後事宜等工作,並按《申報辦理勞務人員工傷事故的具體要求》給予辦理。

(六)按本協議規定,每月將勞務費的三項費用按時足額打入甲方賬戶,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時劃款,影響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和社會保險繳費,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勞動合同的處理

(一)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可進行審閱。乙方也可以與勞務派遣人員就工作崗位上的有關具體問題簽訂書面約定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字生效後,應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即

行停止勞務派遣: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條件的;

2、不能勝任工作或連續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從乙方工作安排,並教育無效的;

4、嚴重違反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乙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5、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6、請事假15天、擅自離崗10天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勞動合同期內,乙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可抗拒的客觀因素非勞動者過失的其他情況等,確需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勞務人員派遣的,應當在做好細緻的思想工作前提下,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通知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按《勞動臺同法》的有關規定,乙方應支付給勞務人員經濟補償金。

(四)對勞務人員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有權按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進行索賠,並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一般不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作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如有違犯本條款之規定,違約方應支付對方違約金。若遇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本協議時,雙方應及時通過協商、解決。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同,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則視本協議順延相同期限,執行有效。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十、其他

1、勞務派遣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勞務人員三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因此甲乙雙方應在遵守《勞動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勞動保障部門的具體要求,共同認真細緻、團結協調做好此項工作,為使每個環節達到規範操作,甲方特擬定了《實簏勞務派遣操作程式》,乙方應熟悉瞭解並按此操作。

2、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勞務派遣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物業(以下簡稱甲方)為了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確保安全,保障正常的經營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與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以下勞務派遣協議:

第一條:保安服務內容

根據_______市公安部門頒佈的保安服務職責有關規定,乙方(用人單位)向甲方(用工單位)提供保安服務,並按照規範的管理模式對保安隊員進行管理,依據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對甲方單位、所轄區域執行安全防範任務,承擔相應的保安服務責任。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保安人員提供與甲方員工相應的食宿條件。根據工作需要,對派駐保安人員在照明、通訊、交通等方面提供支援;

2、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範隱患報告應及時答覆和改進。制定並執行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員工配合和支援乙方保安人員履行保安職責;

3、對保安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4、甲方要求保安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派遣保安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派遣保安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乙方對甲方超出管理轄區的用工負責協調,甲方不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責任;

3、保安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4、發生在執勤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措施保護髮案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範圍內的其它突發時件;

5、按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保安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書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金三橋大廈 電話:87677523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xx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係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製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並經職代會通過或徵求工會意見後,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於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於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後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 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 .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 %)。

(3)上述兩項合併後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並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 )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後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並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範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託乙方培訓,合格後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影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洩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後,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並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後,應予以接收並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祕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並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並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範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並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託甲方組建工會組織並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並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祕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並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後,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徵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於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後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於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並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3500 890007052506 4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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