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材料供應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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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材料供應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材料供應合同3篇

材料供應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就建築材料供貨一事,經友好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甲方供給乙方 等建築材料確保質量,產地不限。所供物資見附頁明細表。(單價按現行市場價)

第二條 甲方供給乙方的物資,貨到經乙方驗收完畢確認無誤後付清全款。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貨,且乙方必須支付給甲方合同所列貨物總貨款的 元 天的違約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貨款為止。

第三條 方所供物資,價格隨行就市。

第四條 乙方在甲方所供物資入場後,乙方必須先檢驗合格後,方能加工使用,否則,乙方提出的一切質量問題及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乙方檢驗後,物資不合格,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到乙方現場,雙方共同取樣檢驗,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物資,甲方負責退貨,並負責工地來回運費)。

第五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材料進貨單供貨給乙方(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須把提貨計劃 天前通知給甲方,甲方組織車輛供貨,直髮或庫提。凡在甲方提供的物資短運費一律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貨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貨,若經甲方發現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貨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貨款,並視乙方行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 保密責任

甲方對乙方所供貨物資涉及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材料供應合同 篇2

發包人:

承包人:

xx小區安置房建設專案是區政府20xx年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和安置專案,該專案由徐州飛騰房地產公司負責建設,因開發商資金鍊斷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給拆遷戶生活帶來不便。為儘快解決該問題,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專案後續建設工程建築材料供應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xx小區材料供應分包工程

工程地點: xx小區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xx小區後續工程建築材料供應、水電供應、辦公材料、點工、工地看護等事宜。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 08月 01 日

竣工日期:至工程竣工

四、付款方式

1.支付 20 萬元,用於自工程復工以來已發生的一些費用。同時,承包方正常履行合同承包範圍內所約定的事宜。

2.後續工程款,由審計部門跟蹤審計,按月據實結算。

五、建築材料質量按國家強制性標準執行

六、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未按合同規定預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諾施工不間斷,經承包人書面催告後在30日內,仍未支付的.,從催告期滿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的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規定應付工程款支付為止。

2、承包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發包人首付工程款後,承包人三天內仍不正常進行材料供應的,發包人停止支付後續工程款並不予進行工程核量審計結算。

(2)工程材料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規範的要求的,承包人承擔由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並在發包人指定期限內整改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返工所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協議雙方發生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解決。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年08月1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訂後生效。

承 包 人:(簽章) 發 包 人:(簽章)

身份證號:

銀行卡號:

聯絡方式:

二○一四 年 八月 一 日

材料供應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標的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供應時間

合計

以上數量只用作供應計劃估算,具體結算方量按第四條約定方法結算。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計量及供應辦法

第四條 運輸方式和到達工地及費用負擔

1、乙方負責材料、車輛的組織及運輸並負責平整。

2、在甲方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施工。

第五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按港口工程試驗規程規定進行抽樣檢驗,如不符合質量要求,一律給予返回。地點:施工現場。

第六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組織驗收,達到設計施工規定的要求。在建設單位驗工計價後,按實際施工數量作為結算計量依據,甲方付給乙方70%材料款,剩餘部分作為下旬的保證金。

第七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及違約責任

乙方的.材料數量不能滿足工程需要;乙方的材料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相關費用,甲方可另選供應商。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集團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自供應完,貨款接清後自行解除。

3、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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