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位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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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停車位買賣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停車位買賣合同

停車位買賣合同1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於_____年___月___日

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東南郡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為:_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1.2地下室內牆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塗料刷白,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牆、無封閉,並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東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中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後_____天內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裝置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範圍限定於本小區範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後設定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等,並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車位佈置平面圖

附件二:車位使用權交接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2

賣方: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車位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坐落在市區區),車位面積為________平米,。

第二條上述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買定金。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全額車位款人民幣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款之日起天內將交易的車位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保證各個部位功能完好,在交付當日將物業管理費,管理費。及其它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交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所需交納的稅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違約,應雙倍返還乙方已付的定金,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如乙方違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並承擔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所售該套車位產權清楚,無糾紛,未設定任何他項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產權人壹份,乙方壹份,房地產部門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出賣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買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話: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3

甲方(車庫出賣人):

電話:

乙方(車庫買受人):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通過公開拍賣競得小區幢號車庫,屬結構。

二、乙方按規定付清成交款(大寫: ),拍賣佣金(大寫: )。

三、甲方統一辦理《產權證》,車庫面積以產權部門登記為準,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暫按小區物管費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車庫物管費,即每平方建築面積 元。

如遇調整物管費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

五、甲方對車庫設施提供有償維護、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車庫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將車庫以經營用途使用;

2、不準將車庫出售、租賃或以其它方式轉讓給小區以外的住戶或單位使用;

3、乙方在購得車庫後,應將停放的車輛牌照、車主姓名、車庫編號在物管公司做統一登記;

4、禁止將車輛停放在車庫以外的'樓前、樓後及其他公共場地;

5、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蝕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汙染,不對小區住戶產生不良影響;

6、在小區內應緩行,並注意行人車輛,如發生交通意外自行負責;小區內禁止鳴號,以免影響小區住戶;

7、嚴格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及物管公司對小區管理的相關規定,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乙方須與小區物管公司簽訂《車庫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對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甲方授權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或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停車位買賣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乙方有償使用甲方地下車位,雙方經友好協商,特制定如下條款:

一、車位使用費總額為(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鑑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費全款後,小區地下編號為號的.地

下車位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須是本小區業主。

四、本車位使用年限與業主所購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後期規劃或施工方案調整等原因,乙方所購買車位位置發生變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調整後可售車位進行調整置換;如乙方對車位位置調整不滿意,可退款﹙不計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補償;除上述兩種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補償。

六、除第五條規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應向甲方支付本車位使用費總額30%的違約金。本協議簽定一個月或本車位使用三個月內,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銷本協議的,即為乙方放棄上述權利。

七、乙方應服從本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業管理相關規定,有保護地下車位附屬設施裝置完好的義務,如造成損失,應按造價賠償。乙方不得對所使用車位加裝、改裝其他設施裝置,壘築牆體等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雜物,汙染地面,以保護車位的統一協調;車位使用期間因車位及附屬設施裝置發生的一切維修、維護、更換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在收到全部使用費後,於年月日前將該車位交於乙方使用。

九、雙方因合同發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齊齊哈爾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儲存二份、乙方儲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5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 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位位於 號地下停車場,編號為 號車位在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已到場實地勘察,對該車位置、大小等相關情況均已明確。

二、 使用年限

該車位使用年限與該小區業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證使用年限一致,屬該車位買受人房屋附屬設施。

三、 計價方式與價款

乙方購買該車位以個為計價單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拾 萬仟佰 元整

四、付款方式與價款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該車位全部價款。

五、其他

1位的物業管理,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和車輛通行的相關規定,並承擔該車位相應管理費。

2、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位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和該車位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內,若將車位使用權轉讓給本小區其他業主使用,必須到管理處辦理相關轉讓手續。

六:爭議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即可提交無錫市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出 賣 人: 買 受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停車位買賣合同6

甲方(開發商):

乙方(業主):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於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購買“__”專案地下停車位使用權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停車位基本情況

專案名稱:__

專案地址:市區路號

乙方房號:停車位編號:區號

容車規格:長×寬×高(㎜)≤ × ×

容車載重:載重≤噸

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號碼:

車牌號:顏色:

緊急聯絡方式:

其他: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去擬購停車位實地看驗,合同簽訂後,視為乙方已對此停車位的實際狀況及其可使用的狀態進行了確認且無疑義。沒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將提供完整的規劃方案供乙方參照。

二、使用期限

1、__地下停車位出售的是長期使用權,使用年限與__住宅產權年限相同。

2、乙方在出售__房產並同時欲將本合同約定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時,應當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並辦理變更或者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萬元後,即可享有__區,編號為號地下車位的使用權。

2、該費用僅為公共用地佔地使用費,不包含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的管理費、使用機械停車位所產生的電費及每年的維保費用。

四、交付日期

本合同簽訂且乙方付清款項後當日交付。

五、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指定編號的停車位。

2、甲方委託物業管理公司對停車位進行停車管理服務。

3、如乙方在出售__房產並同時欲將本合同約定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便更或者重新簽訂合同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合同指定車位的使用權。

2、乙方在使用地下車位時必須服從物業管理規定。

3、停車位只用於停放符合物業管理規定的機動車輛,超長、趙寬、超重等不符合存車條件的車輛,不得存入停車位。

4、乙方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時,應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5、乙方不得在地下車位上清洗車輛,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須經物業管理公司許可。

6、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7、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8、非經甲方同意和物業公司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租借第三人使用車位。

六、管理責任

1、本合同為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甲方不承擔人員、財產和車輛保管及停車服務義務,乙方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因在停車位使用過程中發生人身財產及車輛毀損、滅失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管理停車位的物業管理事務由乙方與物業公司另行簽訂停車管理服務的合同。管理期間,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地下停車管理服務費,提供地下停車物業管理費。

七、免責約定

1、在本合同期內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政府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受業主大會決議導致履行不能或者變更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構成違約,應按本合同款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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