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長期合同三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長期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長期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聯 系 地 址:
供方(乙方):
聯 系 地 址:
鑑於:
1.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向甲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購買乙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xr 1.1、 產品名稱: 見附件表
產品品種: 見附件表
產品規格: 見附件表
1.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1)項執行
(1)按照國家標準;
(2)按部分標準;
(3)按甲乙雙方商定的技術標準
2、合同標準
2.1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在出售給甲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檔案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乙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質量標準。
2.1.2 如乙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甲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2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如下的包裝標準:雙方商定的為標準;
2.3.2 如乙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甲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甲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甲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供貨的期間為20xx.5月---20xx.5月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合同總金額: 。大寫: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20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甲方與乙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30 日至 5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甲方實際收到的乙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甲方應支付乙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甲方在與乙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乙方支付該貨款。乙方應在甲方付款日前5日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甲方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甲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甲方向乙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乙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
帳 號:6212260200054482019
帳 戶 名:王美君(財務)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式為:甲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甲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將甲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乙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1.3 在乙方將產品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甲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乙方承擔,在甲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甲方。
長期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 :性別: 住所: 戶籍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20xx年01月1日起,至20xx年05月28日止。試用期即簽訂日期5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
乙方工作地點在 .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 2、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的,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時間由乙方根據自身健康條件自行安排。
3、甲方保證乙方在合同期內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
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和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甲方應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所在崗位及技能水平、勞動成果等情況,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2、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 /月。乙方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根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為3.5元每件,此外另加1.0元作為節假日補貼、加班工資、保險等補助。
星期日、節假日期間乙方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安排休
息時間,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自定與甲方無關
4、甲方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500元,並實行長效的工資增長機制。
5、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發放時間為每月的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和乙方協商順延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限內,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其產生的費用由甲方以工資形式發放到乙方手中,由乙方自行購買,與甲方無關,此項費用將在工資表中體現。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
1、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和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在勞動過程中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小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3、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甲乙雙方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爭議處理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合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
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十、其它事項
1、乙方在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違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內,乙方居住地址、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等事項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是確立勞動關係及處理勞動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妥善保管。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長期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人與承租人經過友好協商,出租人自願向承租人提供車輛租賃服務,車牌號碼為 .車型為 .現約定如下:
第一條: 租金計算
租金為每月¥ 元(人民幣大寫: )。支付方式為每月xx年 月 日起生效, 至xx年 月 日止。到期後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再籤租用合同。
第三條: 出租人權利義務
3. .出租人在服務期間應該自行投入以下保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
2)不低於 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3)不低於 0萬元的車上人員責任險(限司機即駕駛員);
4)不計免賠。服務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均由出租人或保險公司承擔,與承租人無關。 如發生前述情形,經過公安交通部門或有權機關認定責任劃分,是出租人責任的,出租人應對乙方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2. 服務期間,相關的.汽車維修、保養事宜由出租人負責.承租人在汽車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3.3.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4. 出車事宜,由承租人統一合理安排,並說明情況,如人數, 所需運送的目的地等.
3.5.因出租人的責任造成承租人需要用車而車輛不在位,或出租人維修車輛超過承租人認可的合理期限,承租人租用他人車輛,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且承租人有權扣除該期間對應的租金.
3.6.出租人自行安排駕駛員完成承租人交付的工作任務,駕駛員須符合國家交通法規規定要求,並需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在崗待令派遣.
3.7. 出租人保證擁有計程車輛的所有權或合同期間合法使用權,並保證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有權機關要求的與承租人構成本合同關係的、服務內容的所有應有之法定證件材料。
3.8. 出租人保證在服務期間不從事任何違法、非法行為及與合作事項無關的不必要的行為,如違反約定從事前述行為,造成任何後果與承租人無關;如給承租人造成損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人權利義務
4. 在行駛過程中,承租人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4. 2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4.3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服務期間車輛必要的附加費用,如汽油費、過路橋費等。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方當事人如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文字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與承租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本合同所需證件材料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