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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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應甲方邀請承包甲方公司技術部的全部技術工作,雙方確認技術部承包的“責、權、利”如下:

一、責任:

對公司客戶需求並簽訂合同的產品,提出設計方案,經公司決策批准後負責

生產過程中的技術、組織、質量監督,應達到合格產品。

經濟技術責任工程師簽字合格的產品方可出廠。嚴格執行公司關於產品質量、獎優罰劣規定,下大力量建立名牌產品。

對公司提出要求技術部研發的新技術、新產品,由技術部調查研究後上報專案建議書和研發經費預算,經公司決策層批准後,試製的技術組織由技術部負責。試製的產品交公司決策層驗收後進入產品中試和生產,按要求另做預算,由公司組織實施。小試和中試過程由於研發費用不足不能保證按預算撥付,造成中斷和停止,其經濟責任由甲方負責。

二、權利:

工程部按公司要求提出的產品設計方案經批准後不得隨意變動修改。如在試製生產過程中發現需要改進的問題,經技術部提出改進方案報公司決策批准後方可進行。

凡研製生產的創新產品由公司向有關部門申請專利,批准後的專利產品所有權歸公司,專利發明權歸技術部或責任工程師。

三、經濟利益:

為保證技術部工作持續開展和創新產品的`開發、試製,公司在流動資金

專案中撥付元專項資金予以保證,並做到專款專用。一是支付按公司標準,用於日常生產中技術部工作人員的勞動報酬;二是按新產品試製、生產的預算,用於技術部必須的調研費、資料費、設計費、試製費等開支。

上述費用由技術部負責人提出費用申請,公司負責人籤認由財務部撥付。

四、本合同從20_年十一月一日至是二月二十一日為試行期。20_年一月一日簽訂正式合同。

五、本合同按《甘肅省技術市場管理規定細則》有關規定辦理。發生具體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自公司將專項資金落實到位即有公司負責人籤認,財務部蓋章確認,交技術部負責人開始執行。

甲方:

(簽章)

公司法人(簽章)

乙方:

(簽章)

二〇XX年十月三十一日

工程合同 篇2

如何認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實際施工人”

在我國法律現行的法律規範中尚沒有出現“實際施工人”這一法律概念,“實際施工人”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為止最後一次出現是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這一司法解釋中,該《解釋》共有兩條共三次提及實際施工人。分別為:第二十五條 “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和第二十六條 “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一、司法解釋為何首創“實際施工人”這一非法律概念

在我國現行法律中,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出現“實際施工人”這一法律概念,可以說“實際施工人”這一概念是由《解釋》首創。筆者認為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國所處的特定發展時期的產物,是一個過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誕生是現實、政策與法律妥協的產物。

1、《建築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建築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吸納了大量農民工就業,但是建築市場實踐中,農民工就業的主要途徑是,一些資質等級低甚至根本沒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由包工頭帶領一幫民工組成臨時隊伍,他們依託大的建築企業,以轉包和違法分包的形式承攬建設工程,但由於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的違法性,這些臨時隊伍往往難以追回工程款,造成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非常嚴重,極大的影響了社會穩定;另一方面,這些臨時隊伍沒有經過專業訓練,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築工程質量存在缺陷,直接影響了發包人的利益,並造成工程質量隱患危及公共安全。基於此,國家法律對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予以嚴格禁止,規定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無效,但實踐中,法律的禁止規定並未取得良好效果,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大量存在,而單純的否定轉包和違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只會增加農民工追討工資的難度,因為合同無效的話,實際施工人難以依據合同約定而需要通過起訴的方式主張權利,法院通常需要採取工程造價評估鑑定來核定工程款,由於鑑定時間不計入審限內,訴訟程式往往歷時很長,另外由於建築工程合同糾紛的複雜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需要尋求律師的幫助,預付的訴訟費、鑑定費、律師費以及取證的不確定性都使得農民工向轉包人追討工資難度加大,造成極大的社會不穩定因素。為了既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又能維護社會穩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相關的司法解釋,當前,我國建築市場的運作存在大量不規範之處,其中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尤為嚴重,許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後並不進行施工,而是將工程再次轉包或違法分包。由於這些承包人已經獲得了相當數額的'管理費,工程完工後他們往往不積極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解釋》出臺之前,法律未對實際施工人問題作出規定,大量實際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築企業和施工隊因為與發包人沒有合同關係,無法直接向發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無力向農民工支付工資。這一問題引起了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為有效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解釋》第二十六條突破合同相對性原則,規定實際施工人可以將發包人作為被告,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範圍內承擔責任。這一規定的出臺,為實際施工人向發包人主張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審判實踐中,各地法院依據《解釋》第二十六第二款判決發包人對轉包人、違法分

包人欠付實際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擔責任的案例不在少數。但是,是否所有參與了工程施工的主體都可以適用《解釋》第二十六第二款向發包人主張權利呢?

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明確《解釋》第二十六規定的“實際施工人”應如何界定。《解釋》共有四條提及實際施工人,其中第一條第二項規定:“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認定無效。”

第四條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第二十五條規定:“因建設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的,發包人可以以總承包人、分包人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範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目前較為一致的觀點認為,實際施工人應該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轉承包人、違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承包人、掛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輔助人、合法的專業分包工程承包人、勞務作業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編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意見也認為,實際施工人應與發包人全面實際的履行了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並形成了事實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即此時轉承包人、違法分包的承包人已經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與發包人形成事實上的合同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才准許轉承包人、違法分包的承包人作為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訴訟。這一意見對《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適用進行了限定。

《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對農民工利益的保護是一種間接保護,該條對合同相對性原則的突破是有限度的,農民工個人不能以實際施工人身份、以發包人為被告提起追討工資的訴訟。筆者同意上述觀點,雖然《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創設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利益,但從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該條款針對的物件主要是缺乏建築資質的建築企業和施工隊,通過加強對這些建築企業和施工隊的保護而間接的保護農民工的利益。因此,審判實踐中,應正確理解《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真實內涵,嚴格控制實際施工人的範圍,不宜單純根據字面含義,將所有參與建設工程施工的主體都界定為實際施工人。對於因勞務分包、承攬、僱傭等法律關係參與了建設工程施工的農民工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相對性原則向其合同相對方主張權利,而不應簡單適用《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加重發包人的法律責任。

指出的是,審判實踐中,大量符合實際施工人條件的施工隊往往以工頭個人名義提起訴訟,法院在查明原告實際履行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義務,與發包人形成了事實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前提下,大多支援了原告要求發包人承擔責任的訴請。這種情形與前述農民工追討個人工資的情況是有著實質區別的。

工程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方將 工程的水電工程以單包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裝修施工地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項工程預計費用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並註明所需要材料的數量。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甲乙方應辦理交接手續。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按時抵達現場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價款的百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應的所有材料甲方應到現場驗收,如不符合設計、施工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乙方自帶施工的必須工具(錐子、切割片等),要保證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擔工具維修費和損耗費用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按圖紙施工規範要求施工,按驗收規範要求進行驗收,如驗收不合格,需返工的一切損失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如需返工的所有經濟損失,當場在乙方的工資里扣除。

2、乙方進場施工時,要絕對服從甲方及建設單位的技術指導和驗收要求,乙方不得自行改變施工方案和要求,乙方施工人員不服從甲方和建設單位的領導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3、構造無論水平方向還是垂直方向應是直平的。

4、轉角都是直角,特殊設計因素除外。

5、拼花要做到相互間無縫隙或者保持統一的.間隔距離,做到嚴密準確。

6、弧度與圓度順暢、圓滑。除了單個外,多個同樣造型的還要確保造型的一致。

7、櫃門開啟時,應操作輕便、沒有異聲。

8、固定的櫃體接牆部一般應沒有縫隙。

9、木工專案表面的平整,沒有起鼓或破缺。

10、對稱性木工專案要對稱。

11、天花角線接駁處處理順暢,沒有明顯不對紋和變形。

12、地腳線安裝平直、離地準確。

13、鋁扣板、PVC扣板等洗手間、廚房部分的天花板平整、沒有變形現象。

14、櫃門把手鎖具安裝位置正確、開啟正常。

15、臥室門及其他門扇開啟正常,無變形,關閉狀態時,上、左、右門縫應嚴密,下門縫隙適度,一般以0、5cm為佳。

16、介面、接頭銜接緊密,無空隙;

17、未涉及事項,質量要求具體按國家規範實施。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等的現場管理約定:

1、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汙染。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2、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4、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潔一次。

6、乙方應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現場。

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甲供的裝修材料出門,若發現偷盜現象按材料價格加倍賠償。

五、 勞動力管理約定:

1、開工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2、未經甲方許可,工地施工人員不得在工地過夜。

3、乙方應具備在中山市暫住的一切證件,因證件不全引起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指定由_________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換施工人員,每天工地現場必須保持至少2人以上的施工人員。

6、未經甲方同意,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六、 關於工程價款、承包內容、工價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每月15號和30號為發工資日期(工資發放不得超過所做工程量工程款的2/3)

2、乙方承包內容:

1)本工程中所有木工範圍內應做的工程量,全部由木工班組完成。

2)所有木工施工過程的垃圾清運(每天現場整理裝袋)

3、木工人工費:

1)衣櫃價格為:150元每平方米

裝飾櫃、神櫃價格為:250元每平方米

電腦檯(懸空,有抽屜)價格為:150元每平方米

門價格為:250~300元每平方米

天花價格為:40元每平方米

封板價格為:30元每平方米(不貼面板)

45元每平方米(貼面板)

推拉門價格為:100元每平方米

七、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300元/天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相關要求或者檢驗不合格,乙方要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返工。

3、乙方所承包工程竣工後,應馬上通知甲方來現場驗收和清點剩餘材料,如發現剩餘材料有掉失,乙方應按掉失材料價款的百倍補償給甲方。

八、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1、因氣候、停電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雙方確認後可以順延。

2、保修期內由於乙方的施工和產品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必須到達現場。由於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見原因造成的問題,甲方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乙方維修費用。

3、如工程質量出現糾紛嚴格按國家建設部行業標準JGJ73—91《建築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範》規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工程質量達到市優。工程竣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竣工後甲方使用,人為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無償保修。

十、附則:

(一)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

(五)木工工程保修五年,過了保修期乙方來維護甲方應支付相應費用。

(六) 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違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對乙方處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於雙江自治縣XX的住宅建築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確保工程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按照平等、自願、公正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條例》及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地點:雙江自治縣XX

二、工程結構:磚混結構二層。

三、工程建築面積;圖紙設計為215平方米。

第二條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的方法,甲方提供材料,乙方按圖紙設計施工。

第三條施工範圍及施工造價

一、施工範圍

1、按圖紙設計放線。

2、雨篷和斜頂半算。

3、主體工程(含貼地磚、樓梯磚、內外牆磚、屋面及衛生間防水、室內外仿瓷、牆漆、樓梯扶手、水電通訊線路安裝、化糞池、衛生間蹲坑、水箱等)。其他需要施工的專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施工造價

包工按建築面積215計算,施工價總數為89440元。

第四條施工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底

五、付款方式

一層澆灌付3萬元,2層澆灌付3萬。尾款扣留5000元(大寫五千元整),作為保脩金後,其餘部分待外牆完工、內部完工後甲方驗收通過後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工程具體要求

1、若基礎超深(1.3米以上為超深),超深部分按90元㎡計算。

2、室內水、電、通訊線路等網管預埋,每個房間電線,開關,插座,閉路及電腦網線插孔位置由甲方確定。

3、其他內部結構要求參照甲方提供的房屋建築施工圖及按甲方要求施工,外部要求參照設計圖施工。

第七條工程質量要求

1、支砌毛石基礎,砂漿標號按圖紙設計要求攪拌,支砌必須砂漿飽滿、平穩,磚砌體平面垂直。

2、隱蔽工程需經甲方檢查認可後方能進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3、按《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乙方須對工程實行保修,從交付之日算起,保修期為________年。

4、保修期間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應通知乙方,約定時間進行修理,乙方拒不修理時,甲方可另請他人進行修理,所產生的'費用從5000元保險金中扣除,保險金不夠扣除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如無任何質量問題,保修期滿,保險金如數退還乙方。

第八條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和義務

按約定方式支付工程款。

2、監督乙方按要求和規範施工,對不符合規範的,有權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權利和義務

嚴格按規範和甲方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圖紙和甲方要求。

2、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因安全措施不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3、施工工具、機械裝置及模板由乙方自備。

4、交工前必須把現場清理乾淨。

第九條違約責任

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約定事項,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條款和工程專案,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承擔工程總價10的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檔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作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塗改無效,經確認無誤。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共十二條,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承包範圍:

2.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日期:

3.質量等級:

4.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語言:

2.適用法律法規:

3.適用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1.圖紙提供日期:

2.圖紙提供套:

3.圖紙特殊保密要求和費用:

第五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1.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

2.實行社會監理工程師姓名及其被授權範圍(如果有):

第六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七條甲方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的要求:

2.水、電、電訊等施工管線進入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施工場地內主要交通幹道及其與道路的開通時間和起止地點: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5.******、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提供和交驗要求:

7.會審圖紙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第八條乙方工作。

1.施工圖和配套設計名稱、完成時間及要求:

2.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時間和份數:

3.施工防護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辦公和生活設施的要求:

5.對施工現場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護的要求:

7.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和地下管線的保護要求:

8.施工場地整潔衛生的要求:

第九條進度計劃。

1.乙方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2.甲方代表批准的時間

第十條延期開工。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的經濟支出:

2.質量評定仲裁部門名稱: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中間驗收部位和時間:

第十七條試車。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的調整。

1.調整的條件:

2.調整的方式:

第二十條工程預付款。

1.預付工程款總金額:

2.預付時間和比例:

3.扣回時間和比例:

4.甲方不按時付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乙方提交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3.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裝置。

甲方供應材料、裝置的要求(附清單):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裝置。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乙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的時間:

2.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和份數: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結算方式:

2.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3.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

4.甲方將撥款通知送達經辦的銀行的時間:

5.甲方違約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

2.保修期限:

3.保脩金額和支付方法:

4.保脩金利率:

第三十條爭議。

1.爭議的解決程式:

2.爭議解決方式:

第三十一條違約。

1.違約的處理:

2.違約金的數額:

3.損失的計算方法:

4.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條索賠。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2.分包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第三十八條保險。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合同生效日期:

2.合同份數:

3.合同副本份數:

4.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5.合同書制定費用: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叄年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期自 20xx 年 8月 1 日起至 20xx 年8月日止,共計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技術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根據現場工作需要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進度酌情安排,以每週休息一天為標準,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三、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及相應獎金。

第九條 乙方勞動報酬月工資標準為6000。00元,如果甲方工程在丹江口市城區,乙方的衣食住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城區,乙方由此產生的生活費、住宿費、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通訊費用標準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第十條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及相應物價水平進行對現行工資標準提出增加調整意見,調整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於每月2日以貨幣形式,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發放。其中第一個月(20xx年8月)甲方從支付乙方工資中扣除20xx。0元作為勞動保證金。

第十二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發放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

第十三條 乙方的保險福利待遇包含在其月薪中,甲方不另行承擔。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法制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八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相關規定: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在此期間甲方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但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

3、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並瀕臨破產;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二十八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九、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二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其他規定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 簽訂之日 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雙方簽字:

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檔案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作。

第三條 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一次性交驗合格。

第四條 承包方式、價格及包含的內容

1.承包方式及單價 本單價含澆築混凝土、模板安裝的勞務費及所需輔材工用具、加工費及場內轉運費,按混凝土立方體體積55元計算。

2.承包價格所包含的內容: 承包價格包括施工期間乙方的各類風險及施工人員工資和調遣費、輔材工用具費、加工費、場內二次轉運費、機械加油及機械工工資。

3.本合同單價為一次包乾價格,在合同實施期間不因其它因素變化而調整變動。

4. 計量辦法:結合甲、乙雙方現場簽證的工作量計量。

第五條 核算辦法及付款方式

1.完工後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承包費,____日內按合同價款核算完畢,交甲方財務部門作為支付承包費用的依據。

2.甲方不預付乙方生活費用,待甲方承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付清。

第六條 安全施工與檢查

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保留相關記錄。

3、分包人所有進入施工現場工人作業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承包人管理人員發現沒1人沒戴安全帽,或者沒系安全帶,每發現一次罰款200.00元。注:(如安管站檢查發現了一切與安全有關的安全事故與罰款由分包人承擔)

第七條 施工驗收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施工圖紙質量標準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施工完畢,驗收結果表明乙方工作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應負責無償修復,並承擔由此導致的甲方的相關損失。竣工驗收時,業主、監理等相關方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因乙方原因的,乙方應無償修復,並承擔由此導致甲方相關損失,不因先期已經甲方驗收而減輕乙方責任。

2.乙方應配合甲方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施工場地內

第三方的工作必須乙方配合時,乙方應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份, 甲方__份;乙方_份。

第八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申請人:xxx 設計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xxx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設計費 萬元,工程設計合同仲裁申請書範本。

2、裁決被申請人按每日發生的違約金為欠款總額的千分之二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暫計至 為 元,違約金總額從逾期付款之日計至實際付款日。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年月 日簽訂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下稱“原合同”,見證據2),約定:被申請人委託申請人承擔 安置用房專案的工程設計。原合同對設計內容、收費標準、雙方權利義務做出了規定,並規定了違約責任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原合同第8。7款還約定: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原合同簽訂後,申請人依約履行了設計義務並將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圖交付予被申請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圖經相關主管部門及審查所審查合格,合同範本《工程設計合同仲裁申請書範本》。(見證據3)

年月 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下稱“補充協議”,見證據7)。補充協議表明:由於規劃調整,主管機關將 專案地塊東面的用地劃撥給被申請人,根據主管機關有關檔案的要求及被申請人的意見,對新增用地設計的同時,需對原專案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協議規定:

1、設計取費:新增用地建築面積 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費標準,需增補設計費萬元;本次設計需對原一期設計作重大調整,調整的工作量佔原設計工作量的 %,需增補設計費 萬元;補充協議修改及新增部分的總設計費合計萬元;原合同仍按原約定履行。(見補充協議第一條)

2、付款進度:補充協議簽訂後7日內,支付該協議總設計費的10%即萬元作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覆後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20%即 萬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圖提交後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65%即 萬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後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5%即 萬元。(見補充協議第三條)

3、補充協議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參照設計合同執行。(見補充協議第四條)

補充協議簽訂前,申請人即已根據被申請人的要求進行補充協議所規定的改擴建設計工作,包括:改擴建工程的設計方案已完成、交付被申請人並已經主管部門批覆通過(見證據4),開始了施工圖設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補充協議的`簽訂,是對被申請人的委託設計內容、申請人已完成和應完成的改擴建設計工作、設計收費以及雙方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的書面補充和確認。補充協議簽訂後,申請人依約完成了補充協議規定的施工圖並交付予被申請人,該工程施工圖亦經xxx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所審查合格。(見證據6、證據8)

依據補充協議第三條,就申請人已完成的全部設計工作,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設計費累計萬元,為此,申請人於20xx年月 日開具了兩張總額為 萬元的設計費發票(見證據9)提交被申請人以催討欠款。

迄今為止,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討,但被申請人並未依約支付全部到期應付的設計費及其相關逾期付款違約金(見證據10)。

綜上,被申請人拒不履行補充協議規定的付款義務,其行為已嚴重違約、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應繼續履行補充協議規定的付款義務並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依法請求仲裁庭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裁如所請。

此致

x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設計有限公司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9

裝飾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蘇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制定

蘇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製

蘇州市室內裝飾工程合同

甲方(委託人):乙方(被委託人):

 一、 裝飾施工專案:

1、裝飾施工地點:

2、房屋結構:

3、裝飾施工內容及要求:(詳見報價單,並以報價單為準)。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因天氣變化造成施工難度,影響施工進度,工期順延。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

起,由乙方開具工程保修單。

3、在工程保修期內,如甲方人為造成損壞,要求乙方維修,甲方應全額付給乙方材料費及人工維修費。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工程總造價:(大寫) (小寫) 元。

合同生效時,甲方支付總造價的 20 %,其餘價款根據施工進度計劃分期支付:水電工完,瓦工材料進場施工之前,支付總價款的35 %,瓦工結束,木工材料進場施工之前,支付總價款的40 %,餘款:5%,於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正式收據。

 四、材料、裝置的供應

1、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

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施

工進度計劃及時供應到現場。

2、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

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必須與報價單中註明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計量標準相符,經由甲方簽字認可後再行使用。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 甲、乙雙方採購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釋出的室內裝飾材料有害物質限量強制性國家標準。

 五、施工前準備細則

1、甲方

⑴ 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

⑵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設施,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⑶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負責協調鄰里關係,保證乙方正常施工。⑷ 如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⑸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⑹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需徵得乙方同意並應支付趕工費,待簽訂工期變更協議、確定趕工費後再行趕工。

⑺ 甲方代表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其他家庭成員對工程及乙方的意見均需甲方代表與乙方代表接觸。

2、乙方

⑴ 組織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並簽字認可。

⑵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⑶ 乙方委派: 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協調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六、施工安全與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工藝質量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2、乙方在施工期間內應嚴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室

內裝飾工程質量規範》、《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範》,注意施工安全。

3、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工程施工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專案時,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絡,簽訂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專案施工,所引起增減費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時,一併結清。如需減項不可超過總價的5%。

八、工程質量、驗收及結算

1、工程質量按1997月3日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家庭裝飾工程質量規範》以施工圖紙、工藝質量說明,設計變更的內容為合格標準依據。

2、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3、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通知甲方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辦理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阻止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4、工程竣工結算,乙方應提交工程結算單及有關資料給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5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3天內結清尾款。

 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⑴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裝置、場地、資金、技術資料以及由甲

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順延外,還應償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誤工的實際損失。每停工或誤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價的1‰。

⑵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

使用的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⑶ 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發現質量問題,自己承擔責任。

⑷ 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違約金。

⑸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物及裝置管線,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2、乙方責任

⑴ 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有權要求限期無償修理或返工,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⑵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計付款額的1‰支付違約金。

⑶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裝置及現場陳設和其他物品,如有損失,應視情況予以賠償。

⑷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將付給對方工程預算總價的20%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十、爭議或糾紛的處理

1、本合同履行期間上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

上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裝飾市場管理辦公室及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協議或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2、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約定

1除甲方不能按時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間,水電費由甲方自理。

3嚴格按照報價表中所列專案施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年 月 日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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