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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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掛靠經營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掛靠經營合同

掛靠經營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目的

為了有效利用資源,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內的經營專案。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作為管理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帳戶和相關財務支援和票據支援。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2)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裝置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經營活動,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專案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範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範圍的專案,乙方需要經營的需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在其經營過程中,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甲、乙方協商辦理。

第五條管理服務費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聯合宣告

(1)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係,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係。

(2)為了經營需要,甲方同意為乙方開立銀行資金帳戶和提供相關經營票據。其中甲方為乙方開立的銀行帳戶資料為:

開戶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講上述銀行帳戶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時宣告該帳戶一切資金均為乙方自帶的掛靠經營資金,所以資金收益均為乙方經營所得,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3)甲乙雙方認同本合同為經濟協作合同,一切爭議為民事爭議。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掛靠甲方從事出租車營運有關事宜,達成後如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掛靠事項

1、甲方同意乙方購買 牌小汽車掛靠在其名下,從事出租經營,營運手續歸甲方,計程車所有權和使用權歸乙方。乙方的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底牌號為 。

2、經營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至在政府允許公司有償使用期限內 年使用。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統一要求的營運車輛;

2、統一組織掛靠車輛的季檢、年檢、二級維護、統一辦理掛靠車輛落籍、牌照及營運等相關手續;

3、為掛靠車輛統一安裝的士燈、計價器,統一為乙方做車門標識;

4、乙方一旦出現交通事故和保險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保險、運營、交通部門積極處理;

5、甲方在履行上述權利和義務時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或代理收取相關費用。

6、國家對經營者補償各項優惠政策,甲方積極爭取和發放。

7、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200元的管理費,交納時間為月初1-5號,逾期不交應向甲方交納每天10元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不交,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

2、營運過程中,乙方有權選擇甲方同意符合市政府要求的計程車輛,但要到甲方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有權選擇運營線路、運營時間,有權自由選擇從業人員,但要服從公司及運管部門的管理,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4、乙方必須按時繳納交強險,還必須投50萬元第三人商業險。車內每人5萬元成員險,否則不予辦理掛靠手續,辦理完掛靠手續的甲方有權收回營運權並終止合同。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同意甲方收回營運手續來抵頂甲方損失。

5、乙方不經甲方審查同意,不得轉讓靠掛車輛,否則視為乙方放棄計程車的經營權,經甲方同意轉讓的,應及時到公司辦理備案及轉讓手續。

6、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文明經營,遵紀守法,不得消極待客,不得隨意收費,不得拒載,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更不能喝酒和吸毒,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有權對經營人員批評教育或收回經營權和營運手續。

7、乙方出現實質經營困難,無法繼續經營,可以將經營手續交回公司,涉及有償使用費問題,具體問題具體協商,不得停止營運,不得私自轉讓或處理,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靠掛經營權。

四、爭議的解決

1、在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義或糾紛應進行協商處理,也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2、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訴訟由當地法院管轄。

五、附則

簽訂靠掛經營合同,要持本市的戶口和身份證明,農村簽訂靠掛經營合同時,要提供1-2人擔保,以確保雙方合同的履行和責任的承擔。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掛靠經營合同3

甲方: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或單位名稱組織程式碼: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郵編:

聯絡人電話: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車型:

車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噸位:噸的貨運車輛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現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車輛落戶

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落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落戶後,車牌號為:

二、掛靠期限及責任

2.1車輛掛靠經營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間,乙方自願落戶或離戶,如乙方離戶甲方隨時為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2.2本掛靠協議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其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車輛安全執行,運輸車輛貨物安全、貨運貨源、車輛收入、各項費用支出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2.3車輛過戶掛靠過程中不需移動;次年掛靠車輛年檢由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出據委託年檢書,掛靠車輛憑委託書在車輛執行所在地就地年檢。年檢完成後,把乙方車管所車輛年檢回執單寄回甲方,由甲方交付落戶所在地車管所存檔即可。

三、掛靠費用

3.1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收費標準:養路費每噸/月元,運管費每噸/月元,管理費每噸/月元,營業稅每車每年元,落戶費每車元其中含換證費元落戶時需一次性交納車主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交納。車船使用稅元噸/年,工商管理費元車/年,二級維護費每年交納兩次,每次元。

3.2養路費、運管費、管理費、營業稅、落戶費、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二級維護費、交納期限:每次養路費運管費交納必需提前天把款匯到甲方指定的養路費徵稽所帳戶內;管理費匯到甲方帳戶內,營業稅;落戶費在落戶完成後必需一次性支付甲方,二級維護費每半年交納一次,車船使用稅;工商管理費;在車輛年檢時交納。

四、車輛保險

4.1必須購買的保險: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乙方必須購買,投保金額最低為¥萬元,乙方在給甲方郵寄各種檔案時必需將第三者責任保單原件交付於甲方。

4.2期限:乙方必需在第二年第三者責任保險到期一個月前,由甲方指定保險公司為乙方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費用由乙方自理,如不交納甲方有權不出據年檢手續及停止為乙方購買養路費或終止本合同。

五、乙方自理費用

5.1乙方車輛在掛靠期間發生的所有費用;

5.2乙方以及所有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期間發生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5.3車輛購置稅、本協議進行公證的費用及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5.4車輛轉戶時所發生的轉戶費用.

六、協議期滿

掛靠協議期滿,經雙方協商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協議;如乙方不願繼續掛靠,與甲方結清相關手續及費用並將牌、證退還甲方後,甲方可為乙方出具辦理車輛過戶所需手續,過戶費用乙方自理,雙方終止本協議。

七、違約責任及責任承擔

7.1甲方

甲方在車輛掛靠經營期間因自身原因提前終止本協議,視甲方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三個月的掛靠管理費;並將乙方掛靠車輛過戶至乙方指定的運輸公司,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乙方在經營運輸過程中,出現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處理。

7.2乙方

向甲方交納養路費管理費運管費及相關費用須提前天交納,若不按時交納費用,影響車輛行駛並因為此項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承擔在經營運輸過程中的各種交通事故、商務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車輛損毀,貨物損壞、滅失、被盜、被搶、的全部責任和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

八、免責條款

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巨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構成違約。

九、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可根據各種政策變化,經過協商達成新的經營協議。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壹式叄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4

合同編號:

掛靠合同書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基於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決定將授權於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掛靠經營專案

乙方以甲方名義與 公司簽訂《合同》,該合同涉及專案 。

第二條 掛靠經營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獨自組建經營團隊並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活動;

2、甲方就乙方經營專案建立獨立的財務會計臺賬;

3、乙方以甲方名義經營專案設立一個單獨的銀行賬戶,甲方對該專案經營中所有資金往來進行管理;

4、乙方對經營專案擁有所有的決策權;

5、乙方向甲方交納掛靠經營管理費;

6、乙方經營專案在經營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包括應納稅費)、人事糾紛、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享有與承擔;如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司法追訴、行政處罰,乙方應承擔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維護自身權益的律師費、訴訟費。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限

經雙方商定,本次掛靠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掛靠期滿,如乙方在掛靠期內以甲方名義訂立的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乙方應另行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掛靠經營管理費用

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納掛靠經營管理費,無論乙方盈虧與否,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人民幣元。但是,起始和結束月度不足一個月的,則當月的管理費按當月管理費金額除以當月天數再乘以實際應納管理費天數計算交納。

乙方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納上一月度的管理費。掛靠經營期限最後一月的管理費在甲乙雙方辦理了掛靠經營專案結算後10日內由乙方支付甲方。

第六條 甲方與乙方經營團隊的關係

本合同項下掛靠經營專案的經營團隊由乙方自行組建,乙方以甲方名義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報酬、保險福利等由乙方支付。

乙方聘用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傷亡時,由乙方依法給予勞動者補償及賠償。

如果乙方經營團隊人員因與甲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而與甲方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時,其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最後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財務會計

甲方就乙方掛靠經營專案建立獨立的財務會計臺賬,在該臺賬中,乙方應支出的費用為:1、支付《合同》中約定的相關費用;2、乙方聘用人員工資(包括獎金、加班費)、保險費(法律法規規定的應有用人單位交納的保險);3、乙方經營中產生的差旅費;4、乙方經營中應交納的營業稅和(或)抵扣後(如有)的增值稅;5、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支付給甲方的掛靠經營管理費;6、依法應給予

其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人員傷亡時的補償金及賠償金。

本條上述乙方應支出的費用經乙方書面申報確認後可列入財務會計賬目。

除本條上述乙方應支出的費用外,甲方應將結算後的剩餘部分全部給付給乙方。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約定之掛靠經營管理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但不得參與和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甲方協助乙方與其聘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勞動合同的約定為乙方聘用人員辦理社會保險等。

4、乙方在以甲方名義掛靠經營時,因經營行為與第三人發生法律糾紛的,甲方應當給予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訴訟、仲裁等文書上蓋章)解決,但因糾紛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在經營活動中所需印章、發票及資料等;

2、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掛靠經營管理費;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紀守法,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因乙方經營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予以明確。

2、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掛靠經營合同5

為適應貨運市場發展的需要,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型:________噸位:______貨車一臺掛靠甲方經營,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現雙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一、車輛產權乙方自有貨車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上戶後車牌號:湘E___________,_________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車輛產權仍屬乙方。

二、掛靠期限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本掛靠合同不是勞務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請、僱傭的人員不屬甲方職工,不能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三、掛靠費用

1.管理費: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月應向甲方交納掛靠管理費______________元;全年共計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為乙方代理辦各種事項及甲方各項管理的勞務費用。掛靠管理費每______年交納一次,並應先交後行。

2.代收代付費:乙方每月應將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稅、年(季)檢費_________元,及時交付甲代為辦理。

四、牌、證押金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________元(不計息)。

五、乙方自理費用

1.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運管費、工商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商務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違章違紀等各種費用。

2.乙方及乙方因經營需要所聘請、僱傭的駕駛員、相關人員等的工資、獎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的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和從業證的辦理證費用。

3.乙方以及所乙方僱傭的人員在掛靠經營期間發生是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

4.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他費用。

六、安全機務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制度,積極參加甲方安全活動,加強車輛保護,按規定進行正常年、季檢;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安全行駛規定,甲方有權制止車輛執行;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車輛的保險及其他專案保險,必須由甲方統一到保險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手續,其費用全額由乙方承擔。乙方發生行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事故費用按保險公司的有關理賠辦法賠償後,不足部分,應由乙方用其車輛拍賣款和個人家庭財產彌補,甲方概不負責。未辦理好車輛保險手續前,乙方車輛不得營運。

3.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未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並且乙方每月應向甲方交納的掛靠管理費用不予減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甲方移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證件和車輛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七、車輛執行

1.乙方車輛執行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必須遵守甲方車輛執行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遵紀守法,嚴禁人貨混裝,嚴禁裝運國家禁運的一切物品,違者,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行聘請的駕駛員,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考核後辦理好“準駕證”方可駕車執行,同時乙方應承擔聘請駕駛員所產生的法律責任。

八、其他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的影印件。

2.掛靠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並且交清掛靠期間的全部費用,則乙方將牌證退還甲方,並將其掛靠的車輛轉戶,轉戶費用乙方自理,甲方則退還牌、證押金,雙方終止本合同。

3.掛靠合同期滿,如乙方願意繼續掛靠,經甲方同意,乙方與甲方另行簽訂掛靠合同。

4.掛靠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乙方及僱用人員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5.乙方應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6.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協助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項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負責。

7.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產生的效益歸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時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在掛靠營運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方違約責任處理甲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視為違約,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證後,甲方賠償乙方一個月的掛靠管理費、退還乙方牌、證押金。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

①不按時交清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應繳款;

②掛靠期內,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執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運政部門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甲方代理機構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甲方全權委託代理機構與乙方簽訂,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認真審查,協商一致後再予簽字。

甲方代理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理機構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加快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行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為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購置的車輛掛靠甲方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權屬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全面履行本協議。

3、乙方自願將為車架號為的車輛委託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須提供購置車輛的發票,保險單等有效單據的影印件。(需與原件核對無異)

4、合同期間,甲方必須每天將乙方車輛的出車情況,收費標準詳細的做記錄,每次還車後核算結清租金。(車主租車費每月8號結清)

5、乙方負責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保養時間為6000公里——8000公里或4個月做一次,甲方不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甲方可參與車輛的正常維修和保養,需乙方授權,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車輛在租賃期發生故障,交通事故,由承租人與甲乙方協商統一安排維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其它事項按租車合同條款執行)

7、甲方按租金20%(10%是管理費,10%是停車及清洗費用)收取,如經營過程中因種種原因出現無法收回租金、修理費、違章罰款等等,甲方也只承擔責任10%的損失,其餘90%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車輛被盜、被騙,經公安機關查處而無法追回車輛的,甲方只承擔賠償車輛股價的10%。

8、保險由甲方統一購買。(如乙方自行購買,甲方不參與任何出租及理賠)

9、乙方在掛靠期間每次用車,需提前通知車行,在車行進行安排後,方可用車。(乙方:連續三個月每月使用超過5天,自行終止合同。)

10、如出現欠費、欠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騙,乙方必須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不處理車輛任何事宜,直至乙方配合。

11、乙方自定租車價格,甲方必須執行乙方自定租車價格。

12、車輛GPS監控系統由甲方統一安裝管理使用,乙方不能使用GPS系統,查詢請到甲方處查詢。(每年須交500元的服務費)

13、乙方掛靠車輛內外室衛生必須達到甲方標準,費用由乙方承擔。(衛生達不到標準,車輛不再出租)

14、乙方必須在讀懂、看懂、理解以上所列條款後,並確無非議,方可簽字。合同為一式二份(塗改無效),作為法律依據。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15、經雙方協商,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如需解除合同,經雙方同意後方可解除)

16、以上全部條款,出現糾紛,雙方無法協商的情況下,向宜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昆明市合傑汽車租賃公司。

18、本合同有效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經營合同7

掛靠經營合同書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基於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決定將授權於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簽署合同。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掛靠經營專案

乙方以甲方名義在新疆內與企業(或政府、個人等)簽訂的施工合同均屬於掛靠經營專案。

第二條 掛靠經營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獨自組建經營團隊並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經營活動;

2、乙方經營專案建立獨立的財務會計臺賬,甲方無權對乙方專案經營中所有資金往來進行管理;

3、乙方向甲方交納各專案的2%作為掛靠經營管理費。

4、乙方向甲方交納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的安全押金

5、乙方經營專案在經營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包括應納稅費)、

人事糾紛、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等,概由乙方承擔;如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承擔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限

經雙方商定,本次掛靠經營期限為12個月,自20xx年0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掛靠期滿,如乙方在掛靠期內以甲方名義訂立的施工合同尚未履行完畢的,則應按簽訂的.合同內容履行完,或另行與甲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掛靠經營管理費、工程款及稅票

乙方向甲方交納專案的2%為掛靠經營管理費,無論乙方盈虧與否,乙方應按工程進度款向甲方交納相應的管理費。掛靠經營期限間,乙方所有專案工程進度款都必須進甲方基本戶,經甲方確認、核對無誤,扣除管理費後全額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及資料協助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完稅憑證交給甲方做賬,乙方不再給甲方提供除工程款發票計賬聯、完稅憑證計賬聯之外的任何發票。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經營團隊的關係

掛靠經營期間,乙方的經營團隊由乙方自行組建,不得以甲方名義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報酬、保險福利等由乙方支付。乙方聘用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傷亡時,由乙方依法給予勞動者補償及賠償。如果乙方經營團隊人員因與甲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而與甲方發生勞動合同糾紛時,其所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最後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掛靠期間各專案的掛靠經營管理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但不得參與和干預乙方的經營管理;

3、乙方在以甲方名義掛靠經營時,因經營行為與第三人發生法律糾紛的,甲方應當給予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訴訟、仲裁等文書上蓋章)解決,但因糾紛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在經營活動中所需印章、發票及資料等;

2、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3、按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掛靠經營管理費;

4、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應遵紀守法,維護甲方企業形象,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掛靠經營期間,因乙方經營所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掛靠經營專案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無法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

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合同終止之日,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退乙方簽訂合同時交納的50000元安全押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予以明確。

2、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掛靠經營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適應市場的需要,乙方自願將全資自購車輛以甲方名稱上戶的車壹輛掛靠甲方經營,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以下協議.

一、車輛產權屬乙方所有。乙方自有車輛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車輛上戶登記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上戶後車輛資訊祥見附表)

二、乙方車輛掛靠經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本掛靠合同僅為車輛掛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僱用的人員不屬甲方員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乙方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係。

四、甲乙雙方應盡事務如下:

1.代收代付費用: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險、gps等費用,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代為辦理。

2.代辦手續:經甲方同意代辦的車輛費、稅減免手續等,乙方應及時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在掛靠之日,應向甲方交納車輛牌、證押金元整(不記利息)。

4.乙方在掛靠期間,車輛掛靠費用為元整/月,稅金元整/月,乙方每月應及時交付甲方。

5.乙方車輛在掛靠經營期間的養路費、四自道路費等各種規費、車輛使用稅、個人所得稅等各種稅收、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費、車輛維修費、車輛保險費、車輛年、季檢費、過橋過路費、過渡費、過城入境費、停車費、洗車費等車輛運營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以及乙方因經營所需要的聘請、僱用的駕駛員、相關工作人員等的工資、經營資金、福利費、醫療費(含行車事故中的傷、殘、亡等費用)以及各項保險費用、駕駛執照、從業資質證明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以及乙方僱用人員應遵紀守法,如在行駛及運營過程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為、發生行政、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各種糾紛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8.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其它費用。

五、乙方應切實做好安全機務管理,並做好以下職責:

1.乙方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和甲方機務、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車輛養護、按規定進行正常車輛檢驗;如發現乙方車輛不符合甲方車輛機務、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行駛的,甲方有權制止車輛執行遇公安、環保、城管等各類有關的車容車貌、尾氣排放等投訴、乙方必須及時進行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指定修理廠強制進行整改,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2.車輛掛靠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車輛改型、改造、轉讓和拍賣,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牌、證。經甲方同意的車輛改型、改造、換廂大修,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牌、證要遵守甲方的牌、證管理規定,如有損失或損壞、乙方要承擔所補辦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掛靠期間,車輛產權仍屬乙方,車輛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應及時將各項由甲方代付代辦的費用及時交給甲方,如交款不及時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發生營運糾紛和交通事故,需甲方處理的,甲方參加處理人員的各種費用(含工資、差旅費等)由乙方處理。

九、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銀行或個人、借款及其他經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乙方在掛靠運營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及稅收、物價政策,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十一、違約責任及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視為乙方違約:

①違反甲方相關機務、安全規定,拒不整改的;

②掛靠期間,私自轉讓車輛、轉讓牌、證;

③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

④不按規定交納管理掛靠費用

2.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所有執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收回車輛所有執行所需牌、證,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欠款項,並按欠款額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應文明、優質、誠信服務,自覺維護企業利益和信譽,服從甲方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管理考核、檢查、監督和處理。

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及財務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掛靠經營合同9

合同自編號

甲方:

乙方:(車主)姓名 車牌號 **A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湖北省和**市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對旅遊客運車輛規範經營和管理的要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和互惠的原則,現就旅遊客車掛靠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掛靠經營主要內容

1、乙方將自購符合旅遊客運要求標準的客車(以下簡稱客車)自願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旅遊客運經營。

2、乙方委託甲方辦理客車相關的規費、稅費和保險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工作。

3、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行業要求從事旅遊客運,並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4、乙方自願承擔車輛掛靠經營活動中的一切經營風險和責任。

5、甲方為乙方在經營上提供車輛客運資質保證,並提供經營上的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按期繳納相關管理費用。

第二條、客車有關證照及編號

車輛型號

發動機號

底盤號

載重噸位

核定座位數

道路運輸證號

行車證號

駕駛證號

從業資格證號

第三條、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後期續簽至六年以內為止。

第四條、車輛抵押擔保及保證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乙方自願採用以下二種方式向甲方提供抵押和擔保:

1、乙方自願將掛靠甲方的車輛作為抵押,同時,由乙方自行邀請一位具有一定資產的自然人予以擔保。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清客車風險保證金;繳納標準:

35座以下(含35座)5000元;47座以下(含47座)7000元;

47座以上10000元。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安全保證金 元/臺,合同期滿,乙方如無違規的情況下,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

第五條、相關費用的約定

1、車輛掛靠管理費 元/月,此費用不因客車審驗、修理、交通事故、車輛遺失及其他原因的停駛而免交。合同期內,如因國家或政府有關政策因素影響需調整管理費,甲方應提前告知乙方,甲方調整管理費的幅度,不得高於市場同行標準。

2、乙方自接業務,如需甲方開據票證,甲方將代收代繳稅費,按票面金額的5%收取稅管費。

3、甲方安排乙方的固定通勤班車業務,按不低於15%的標準收取稅管 費。安排乙方的門市業務按10%收取稅管費。

4、其他經營費用,如:包括辦理掛靠客車轉入或轉出的過戶手續費用及線路牌、保險、事故、車輛有關證照審驗及保養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客車保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客車保險:乙方必須對其經營的客車按規定投保,如:交強險、商業險、承運人責任險和駕駛員人身意外險,其中商業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投保額不得低於20萬元,由甲方統一購買(其他險種乙方可自行選購),其投保費用由乙方自行支付。有固定班車的可由甲方現行墊付辦理投保,無固定班車的,乙方則需提前一個月預繳投保費用,由甲方負責辦理投保,如乙方不按期投保,則由甲方強制購買,並按10%收取滯納金,如乙方惡意拖欠保費達兩月以上者,按單方違約處理,違約者按第九條第一款處理。

2、交通事故處理:乙方客車在掛靠經營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和其他責任事故,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安排人員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並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和辦理索賠手續,保險理賠由乙方享有。但乙方若差欠甲方款項時,甲方有權優先從保險賠付款中扣回。

鑑於甲、乙雙方的法律關係,甲方在協助和行使對上述事故的處理以及簽署處理事故的有關檔案時,均視為乙方已全權和已授權。因事故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車損、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人員差旅費和現場處置費以及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損失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安全管理及客車審驗要求

1、乙方應參加甲方通知的安全教育和學習活動。甲方應對乙方學習情況作出記載,並以此作為續簽合同和客車審驗的必備條件之一。

2、乙方應按照交管部門和運管部門的要求對客車進行維護和保養,按期參加審驗和車輛技術檢測等工作,並向甲方提供駕駛員審驗證明(影印件)、車輛年審單據、車輛保養證明單據。

第八條、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1、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並提供相應的服務。

2、在乙方未違規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擅自停止相關的服務和處置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管理規定,要積極維護甲方企業聲譽,不得發生有損甲方企業形象和違反甲方有關管理規定的行為,如違者,將按甲方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4、乙方應自覺按旅遊客執行業的管理規定及職業道德,合法和守法經營,如乙方在經營活動中發生違章違紀行為,應積極主動到有關部門接受處理,如因此影響甲方聲譽和正常的經營活動,甲方將停止對乙方停發辦理線路牌三個月,情節特別嚴重者,將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旅遊客運經營活動中,必須按甲方的規定辦理業務登記手續,領取線路牌,如遇惡劣氣候、惡劣地段等特殊情況必須報備甲方,經同意後方可承攬業務。

6、本合同期內,乙方因證照吊銷吊扣或因病致殘,在提供有效證明後,可向甲方提出客車轉讓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轉讓手續。乙方向甲方交納的客車掛靠經營費用和其他費用及其有關債權債務等,由乙方與轉讓方協商解決,與甲方無關。

7、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將本合同第四條中所指客車做抵押。抵押期與本合同期相同。(客車具體情況見第二條)

8、本合同期內,如客車達到六年期限,乙方必須將客車和全部證照及時交給甲方辦理車輛下線手續,本合同自然終止,其掛靠車輛應隨即轉出,如在三個月內未轉出,甲方將對乙方實行雙倍標準收取管理費,直至該車籍轉出。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支付客車經營費用及其他有關費用時,甲方有權不予提供經營憑證;乙方累計欠款達兩個月時,乙方除補交欠款以外,表明乙方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主要債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書面通知書送達乙方之日起即為解除。本合同解除後,乙方將在當月內辦理車輛轉出手續,如接下來的三個月內未辦理轉出手續,則視為乙方放棄車輛所有權,甲方有權對車輛進行處置,其處置費用除補齊各種欠款外,餘額部分退還給乙方。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時,甲方有權按本條第1條款處理。即:

(1)乙方擅自將客車轉包、轉租、轉讓、轉賣;

(2)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乙方違規違法經營,損害甲方信譽的行為。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則另訂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協議無效。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本合同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本合同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期內,若因政府管理部門和甲方改制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而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地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在此以前,甲、乙雙方簽訂的有關涉及本合同客車的意向和協議即告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擔保人(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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