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合同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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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規範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規範合同錦集八篇

規範合同 篇1

一、公司規章制度

1. 合同簽章頁必須含有正文內容,避免單獨成頁,並應在蓋章欄上方標明合同名稱。

2. 合同簽署前,應做好籤約細節審批工作,包括:

1) 審批會籤是否已籤批完整,擬用印檔案是否符合會簽定稿;

2) 合同內容不得留空,不涉及約定的留空應劃“/”;

3) 合同頁是否齊全,附件是否完整;

4) 簽署時間是否填寫;

5) 對方當事人的公司名稱與印章是否一致;

6) 如對方由授權代理人簽字,應查驗是否有授權檔案。 3. 一般性合同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和法人名章;重要合同必須按程式提交董事長簽字(包括董事長授權代表簽字)。

4. 如合同雙方不能同時蓋章,應將簽約文字交由對方先蓋章,再由公司蓋章。原則上應避免發生公司蓋章後交給對方蓋章情形。 5. 、合同文字(含附件)超過兩頁(含)的.,必須蓋齊縫章,確保每頁均有痕跡。

6. 合同經辦人應在合同簽訂後按制度規定完成合同原件移交和歸檔。

二、財務稽核要點

1. 合同名稱(施工合同、勞務分包、採購合同等)是否與合同內容實質一致;

2. 封面與正文第一頁中的“乙方”是否與供應商簽章一致;

3. 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簽章是否加蓋在簽章欄,檢查有無套章;

4. 合同價款大小寫是否一致;

5. 合同清單價款合計是否與合同價款一致;

6. 合同文字(含附件)超過兩頁(含)的,騎縫章是否加蓋,每頁是否均有痕跡;

7. 合同簽署日期是否填寫,是否不小於開工日期或供貨日期;

8. 合同文字頁數是否齊全,檢查有無斷頁、少頁。

規範合同 篇2

根據《瀋陽鐵路局20xx年經營管理重點研究攻關課題計劃》的要求,我公司以專題形式開展了對企業合同管理的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情況:

20xx年,在局投資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援和幫助下,公司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合同簽訂、審查、履行工作,未發生法律糾紛案件。全年共簽訂合同507份,合同標的額344642萬元。所有合同均上報局投資管理中心審查,其中,公司總部 共簽訂54份,合同標的額16051萬元,大連分公司共簽訂79份,合同表的額48041萬元,丹東公司共簽訂57份,合同表的額5856萬元,營口分公司共簽訂28份,合同表的額1393萬元,錦州分公司共簽訂42份,合同表的額2126萬元,通遼分公司共簽訂82份,合同表的額9553萬元,吉林公司共簽訂100份,合同表的額253219萬元,長春分公司共簽訂14份,合同表的額88萬元,瀋陽分公司共簽訂31份,合同表的額7610萬元,會館分公司共簽訂10份,合同表的額27萬元,東烏公司共簽訂7份,合同表的額545萬元,東烏運輸公司共簽訂3份,合同表的額133萬元。

二、調研中發現存在的問題

在路局、局投資管理中心的大力指導和幫助下,經過公司監督檢查,合同管理工作雖然逐步走向正軌,基礎工作逐漸得到規範,但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問題是:

1、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業務水平不高,合同觀念和意識比較淡薄,目前公司下設四個子公司和八個分公司。由於公司所屬的12個分、子公司成立時間短,主管合同工作的管理人員和合同承辦人員來自鐵路的不同系統,業務管理水平不高,合同觀念和意識比較淡薄,對合同管理的相關規定還不熟悉,落實合同管理規定還存在諸多“盲區”,出現了諸如合同簽訂不及時、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合同上報審批不及時、應籤未籤書面合同等問題。

2、合同上報審批不及時,尤其是工程招投標合同比較突出,這也是合同工作目前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首先,合同承辦人員不按照規定簽訂合同。由於合同承辦人員不固定,承辦人員與客戶談判並準備簽訂合同時,未及時將起草的合同文字及對方相關資質送交給合同管理員,而合同管理員又不掌握合同簽訂情況,導致部分合同不能及時上報審批。其次,部分合同管理人員對有些蓋印後沒有及時上報的合同,沒有跟蹤督查上報,造成一些合同長時間沒有報送到合同管理員,更談不上及時報送審查。第三,個別分、子公司經理先與客戶合作開展業務,後簽訂合同或補籤合同的問題也是時有發生。第四,去年和今年我公司工程建設專案較多,但由於種種原因,造成工程建設專案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但相關的合同仍然沒有簽訂,即使簽訂,也是補籤,遠遠超出上報審批的時限。

3、合同簽訂不規範,對方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對方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無年檢情況,委託代理人無企業法人授權委託證明書,個別企業不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部分合同中的`部分條款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有的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個別合同無履行期限。

三、整改措施

針對目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公司領導高度重視,並針對調研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結合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1、嚴格執行合同簽訂、審查審批、上報審批程式。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均需報公司審查後,再報局投資管理中心法律事務部門審批,嚴禁遲報、不報和補報合同。對未簽訂、未蓋章和丟失的合同及鐵路貨運延伸服務訂單要立即與簽約方溝通補齊;對違反規定的合同要重新簽訂。鐵路貨運延伸服務訂單要按照車站、月份分類裝訂保管。

2、公司各部門及各分、子公司要結合問題,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制定措施認真進行整改。細化有關細則、制度和辦法,規範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3、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強化合同監督檢查力度,規範公司的經營行為。每半年要對各分、子公司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按照規定進行考核。

4、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結合公司實際,以與公司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主要內容,聘請專家授課,提高職工法律水平,增強職工法律意識。

5、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專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計劃20xx年上半年舉辦一期合同培訓班,由公司經營部負責培訓,同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聘請路局有關法律人員授課。

6、擬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資質的法律顧問,為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出謀劃策,為公司規範合同管理、預防經營風險、清理債權債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提供有利保障。

大連沈鐵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經營部

20xx年12月20日

規範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通過商議,對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房屋地址(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坐落於 市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房。

第二條、房屋用途:該房屋用途為租賃住房,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房屋租金: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按(半年)支付租金給甲方,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半年的租金費用,在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下半年租金費用,如超過付款時間甲方有權對房屋另行出租,並由乙方承擔因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養護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私自對房屋進行整改,若確實有需要必須提前徵求甲方同意後才能進行整改,否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

2、乙方在房屋使用過程當中應愛護房屋中的所有裝置及牆面和地面,保持牆面的整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七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

1、水、電費;

2、天然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有線收視費

第八條、房屋押金

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 ¥ 元為押金。

第九條、租賃期滿:

1、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如遇房價調整,甲方有權對房屋租金進行適當的調整,若乙方不同意,甲方有權與乙方終止繼續租賃;

2、租賃期限內,如乙方明確表示不租的,應在租賃期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在租賃期滿後由甲方對房屋進行驗收,如乙方未對房屋造成任何損壞,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押金;如果乙方在使用期內對房屋內的裝置和牆面、地面造成損壞的,甲方有權用乙方支付的押金首先對房屋損壞部門進行修繕,若修繕費用超出押金金額,乙方必須在修繕結束後三個自然日內向甲方支付超出的修繕費,如因修繕時間影響房屋的.再次出租,由乙方按期限內的租賃價格承擔期間的租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甲方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櫥櫃、燃氣灶、油煙機、房間內燈飾、衛生間坐便、洗漱櫃、淋浴頭、燃氣熱水器、鑰匙5把。乙方應妥善使用,若損壞照價賠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規範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託運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XXXX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託運方詳細地址:XXXXXXXXXXXX

收貨方詳細地址:XXXXXXXXXXXX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XXXXXXXXXXXX

貨物到達地點XXXXXXXXXXXX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XXXXXXXXXXXX

貨物運到期限XXXXXXXXXXXX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XXXXXXXX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XXXXXXXX%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XXXXXXXX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規範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為進一步明確企業經營者和職工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協調雙方之間的利益關係,共同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 工會工作委員會代表各中小企業全體員工與各中小企業法人代表簽訂《 中小企業集體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對 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和全體員工均有約束力,是企業經營者、工會和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的勞動關係準則。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二條

企業應當尊重並支援企業工會依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企業工會應當支援企業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組織員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民主平等協商等途徑和形式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勞動紀律,履行《勞動法》和企業規章所規定的義務。

第三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

第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企業和企業工會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一方和雙方可提請開發區勞動爭議協調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和提出訴訟。

第五條

企業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第六條

企業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並根據企業效益逐步提高職工工資。

第七條

企業應按規定發給職工必備的勞保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

第八條

工會有權監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措施,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條

本合同期限為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區域性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經企業方代表和工會方簽字蓋章報勞動部門、開發區工會。本合同生效後,各方所屬的成員單位應當向各自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公佈。

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三份,每個企業一份、工會一份、報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甲方:xx

乙方:聯合工會

企業名稱(蓋章): xx

工會主席(簽字):xx

法定代表人:xx

日期:xx

規範合同 篇6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該船現有設施有:

a.動力系統;b.通訊系統;c.中央空調主機;d.救生裝置;e.所有隨船原圖紙。

第二條 轉讓價格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作為本合同定金。餘款_________萬元乙方用銀行承兌匯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前期準備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電費、碼頭費、人工費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期間,“______________”號輪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4.2 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甲方應全力協助。

第五條:移交

5.1 乙方應自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無瑕疵的銀行承兌匯票,確保甲方收齊餘款,以示乙方已付清餘款;

5.2 甲方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立即與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號輪的'過戶移交手續,過戶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6.1.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給乙方時,須確保“______________”號輪具備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裝置。如乙方發現“______________”號輪設施不全,且合法彌補,導致“______________”號輪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後,如無正常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號輪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導致“______”號輪不能辦過戶手續,甲方只需返還 萬元定金給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前,“______________”號輪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有遺留債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須儘快解決,否則,甲方直接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6.2 乙方違約責任

6.2.1 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餘款,按日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付清時止。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沒收定金;

6.2.2 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規範合同 篇7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制度建設,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推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完善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制度,推行勞動監察兩網化管理機制,濟南市燕山街道多措並舉開展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專項監察工作。

一是加強勞動合同宣傳指導。充分利用社群宣傳欄、燕山微信平臺、開展現場諮詢、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加大對《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重點突出企業和勞動者關注的熱點問題,以通俗易懂、簡明好記的形式向轄區範圍進行全面宣傳,引導勞動者知悉自身的勞動合同權益,引導用人單位自覺履行勞動合同法律義務。

二是做好勞動用工備案工作。中心制定專人專管制度,在工作中嚴格執行相關檔案要求,熟知業務經辦流程,對用人單位辦理勞動用工初次備案手續材料不齊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原則。堅持以“部門聯動為基礎,資料共享為手段”,以社保、就業為抓手,以勞動監察為手段,以勞動仲裁為保障,將勞動用工備案列入勞動保障監察考核內容,向7個社群人社服務站勞動保障監察員講解勞動用工備案下沉政策,做到人人知曉,業務受理“不推諉”,及時告知企業辦理地點及所需攜帶的材料。

三是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明確網格監管職能,切實擴大維權覆蓋面,實現兩網管理化向社群居委會的有效延伸。建立網格間聯動執法隊伍,明確聯動執法的'責任,形成統一指揮、上下聯動、統一執法的新型執法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為勞動者提供最方便、最及時、最有效的維權服務。舉報投訴電話專人值守,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規範合同 篇8

編號:__________

注:為便於規範管理,建議用工單位為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統一編號。《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因此,建議用工單位將勞動合同書編號與職工名冊編號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勞動者)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簽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面臨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面臨雙倍工資懲罰外,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而註冊地與經營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則關係到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以依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原則,若註冊地標準高且雙方有約定按註冊地標準執行,則從其約定。

依據:《條例》第四條、第十四條 第二條乙方性別__________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市居住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注:用工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職工名冊的內容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絡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同時,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這也是用人單位為數不多的權利之一。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條例》第八條、第三十三條。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

注: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大部分勞動合同如本合同所示,為固定期限合同。

關於試用期期限的問題: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4、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第十九條。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注:工作崗位問題,也是引發勞動爭議較多的問題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崗位確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資、試用期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勞動合同無效情況下勞動報酬的支付標準、勞動條件和保護、辭退、同工同酬等問題。特別是在無過失性辭退中,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明確約定工作崗位也是避免雙方產生勞動爭議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單位為便於管理,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依據單位實際經營情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這雖然是雙方意思自治的結果,但如果用人單位存在惡意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之情形,顯然也是對勞動者權利的侵害,不應得到法律的支援。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二項、第六十二條第 (一)、(三)、(四)項。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注:確認工作地點一方面為用人單位的說明義務,也是勞動合同的必備內容;另一方面,也是對單位制定規章制度、確認工傷事故有一定參考作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注:確認勞動者的工作應當達到的標準,是用人到位的說明義務,也是避免因調整工作崗位、辭退等問題引發勞動爭議的方法。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第十七條。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注:標準工時制度的每日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有法定標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許可。具體審批辦法由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區域性門規定。

依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原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具體可參見20xx年1月1日起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該條例同時規定了不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責任等具體問題。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詳情可參見國務院及江蘇省的《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注: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勞動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一條。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江蘇省和無錫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勞動,且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分配製度的規定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省和無錫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處填寫除法律規定以外,用人單位承諾為勞動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雙方需要約定培訓期、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競業限制等相關內容,可在此補充約定,也另行簽訂專門合同。鑑於所涉內容較多,在此不予展開。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員工身份證影印件、《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

第二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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