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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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集錦[5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雙方協商簽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裝修內容

圍牆製作橫幅製作燈箱商鋪門面導視牌電梯間商鋪門面。

三、工程支付金額: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每月按乙方所製作工程的費用,經雙方核對無誤後支付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整個工程的使用、設計要求;提供現場使用的.水、電位置;提供材料運輸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場地及原樓的設計圖紙;對裝修工程所涉及的配電系統、管道系統、給排水總閥位置應負責指明。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設計和要求完成工程工作。

六、其它事宜

經甲乙雙方商定做出如下協議:

1、工程如遇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順延;如發生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工程量發生變化時,按竣工後工程審計的工程量計算為準。

3、如甲方或乙方違約,而沒有按合同執行的,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機構申訴。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5、合同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各持貳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名稱:乙方單位名稱:

(蓋公章)(蓋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編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河 南 省 建 設 廳 監製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至新版合同文字釋出時止。 使用說明 1、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此合同文字。此版合同文字適用期

2、工程承包方(乙方),應當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

3、甲、乙雙方當事人直接簽訂此合同的,應當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凡在本省各市場內簽訂此合同的,應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開工:雙方通過設計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術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後,材料、施工人員到達施工現場開始運作視為開工。

5、竣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經承包方、發包方驗收合格視為竣工。

6、驗收合格:承包方、發包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單》上簽字蓋章或雖未辦理驗收手續但發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視為驗收合格。

7、工期順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責任導致工程進度受到影響後,工程期限予以相應延展。在工期順延的情況下,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協議條款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 機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隊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裝飾裝修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見報價單和圖紙);

1.5工程承包,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餘部分材料。

1.6工程期限______日(以實際工作日計算);

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報價單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報價單應當以河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執行的相關裝修預算定額為參考依據,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著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報價單應當與材料質量標準、制安工藝配套編制共同作為確定工程價款的依據。

第二條 工程監理

施工單位應有監理制度。實行工程監理,將監理的姓名、單位、聯絡方式通知乙方。

第三條 施工圖紙

3.1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設計的,需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圖紙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2施工圖紙所標明的材料、施工方法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 50327—20xx)的要求。

3.3雙方應當對施工圖紙予以簽收確認。

3.4雙方不得將對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方案等資料擅自複製或轉讓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本合同以外的專案。

第四條 甲方工作

4.1開工三日前要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無償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和冬季供暖。

4.3負責辦理物業管理部門開工手續和應當由業主支付的有關費用。

4.4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

4.5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人員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6不得有下列行為:

(1)隨意改動房屋主體和承重結構。

(2)在外牆上開窗、門或擴大原有門窗尺寸,拆除連線陽臺門窗的牆體。

(3)在室內鋪貼一釐米以上石材、砌築牆體、增加樓地面荷載。

(4)破壞廚房、廁所地面防水層和拆改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5)強令乙方違章作業施工的其他行為。

4.7凡必須涉及4.6款所列內容的,甲方應當向房屋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對改動方案的安全使用性進行審定並出具書面證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門批准。

4.8施工期間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甲方則應當負責配合乙方做好保衛及消防工作。

4.9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監督,參加工程材料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竣工驗收。

第五條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技術規範,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5.2嚴格執行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1)無房屋管理部門審批手續和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加固圖紙,不得拆改工程內的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不得加大樓地面荷載,不得改動室內原有熱、暖、燃氣等管道設施。

(2)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每日十二時至十四時、十八時至次日八時之間不得從事敲、鑿、刨、鑽等產生噪聲的裝飾裝修活動。

(3)因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造成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農業基本建設專案管理辦法》、《農村沼氣專案建設資金管理辦法》、《湖南省農村可再生能源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範圍

1、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總承包該工程施工。

2、工程範圍:依照×××設計所設計的施工圖紙內的工程專案,通過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施工範圍內的全部工程內容,包括裝置安裝、除錯。確保正常執行並按設計所要求的技術指標進行施工。

三、承包造價

工程承包總造價:人民幣:元;小寫RMB¥:元包乾。施工中如工程發生變更,變更專案按投標檔案中已有綜合單價的分部分項工程所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決算;投標檔案中沒有綜合單價的分部分項工程,根據招標檔案確定人工和機械費;主材價格執行投標檔案自報價格,沒有自報價格的執行同期指導價或市場價。

四、工程質量

1、乙方在本工程專案施工的過程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

行業標準《沼氣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為合格。

2、本工程在施工中,土建部分、裝置安裝等,所有用於該工程專案的原材料(地材除外)及裝置,必須合格,無產品合格證的`裝置及原材料嚴禁在本工程專案中使用。

五、付款方法

自乙方人員進場15天內,甲方預付乙方30%的工程備料款,工程進度按實際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進度款直到85%,每筆工程進度款審批時,不得超過三天,餘款除留5%質保金外,其他款項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15天內由甲方全部付清,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從甲方驗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施工工期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後,進場時間由市能源辦確定,土建工程及安裝工程施工工期按有效施工日240天,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所造成的損失可協商解決,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七、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充分注意安全生產,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制定安全施工保障措施,辦好意外工傷保險,杜絕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發生,如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時,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施工,不準因施工而造成環境汙染,並保持施工現場整潔,材料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有序堆放。

八、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現場施工及除錯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如:臨時用水、電、施工用電費用由甲方承擔;負責將自來水及總電源引入沼氣站內乙方指定位置。在乙方進行試水試壓

試驗時為乙方提供足夠水源。做好施工地段與牲豬飼養生產線的防疫及隔離工作。

2、組織好設計、監理對工程專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並協調好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的關係,處理好地方政府及村、組農戶的關係,確保工程正常施工。

3、本工程中,甲方須派1名施工技術人員(有相應資質)為工地常駐代表,負責對整個工程專案管理及有關部門的銜接。

4、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時撥付工程款,確保工程款項按合同要求及時到位。根據乙方施工進度,組織好分部分項工程現場驗收。配合好乙方組織工程的除錯,執行工作,並選派人員跟班實習、操作和除錯。

乙方責任:

1、按合同要求履行好施工單位職責,確保工程專案按期按質完成工程任務,力爭建設單位的投資發揮最佳效益。

2、在安裝除錯期,應對甲方選派的沼氣站操作人員進行實地培訓,使甲方能熟練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3、乙方施工人員須服從場內消毒制度。

4、裝置自除錯驗收合格之日起,負責一年內無償保修,並保證在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48小時內派人到現場。

5、本工程乙方不得轉讓。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必須按守約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並同時支付守約方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待甲方付清合同款的100%時歸甲方所有。

2、如甲方原因致使沼氣工程不能正常執行、正常驗收,則在合同裝置安裝結束後365天內,甲方應當無條件為乙方結清全部合同款。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交二份由市縣主管部門備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承擔建設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統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寫本合同時,必須使用正楷,字跡工整清晰,填寫內容準確齊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列表填寫,附於合同後,雙方加蓋合同章和騎縫章;

四、本合同不適用外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設計專案;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統一單位編號;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不得自行翻印。

委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以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務批准檔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1);

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檔案:____________(見附件2);

本工程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工程投資(見附件3)。

第二條設計資料、設計階段及設計檔案的提交

本工程設計依次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甲方對該項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如下:

(一)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檔案與設計資料:序號檔案內容或名稱檔案提交日期備註

(二)乙方按約定的時間提交下列設計檔案:序號設計檔名稱份數交付日期備註提交設計檔案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為準,超出部分另行收費。(三)設計檔案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合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甲乙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執行。

第三條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甲方要求設計單位超出規定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設計單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的`三分之一的趕工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商定。

(二)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件3"委託設計專案表"。本合同生效時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為合同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定金抵做工程設計費。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檔案時,甲方向乙方撥款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工程合同 篇5

1、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發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行政審批手續的工程,與承包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發包人取得相應審批手續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發包人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不影響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一條第(二)項規定的“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即“掛靠”)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解釋》規定的“掛靠”行為:

(1)不具有從事建築活動主體資格的個人、合夥組織或企業以具備從事建築活動資格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2)資質等級低的建築施工企業以資質等級高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不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4)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通過名義上的聯營、合作、內部承包等其他方式變相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3、如何認定是否屬於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

《解釋》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的認定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的相關規定予以確定。法律、行政法規有新規定的,適用其新規定。

4、勞務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有效:

(1)勞務作業承包人取得相應的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2)分包作業的範圍是建設工程中的勞務作業(包括木工、砌築、抹灰、石製作、油漆、鋼筋、混凝土、腳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鈑金、架線);

(3)承包方式為提供勞務及小型機具和輔料。

合同約定勞務作業承包人負責與工程有關的大型機械、週轉性材料租賃和主要材料、裝置採購等內容的,不屬於勞務分包。

5、如何認定建築企業的內部承包行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屬的分支機構或在冊的專案經理等企業職工個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對工程施工過程及質量進行管理,對外承擔施工合同權利義務的,屬於企業內部承包行為;發包人以內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資質為由主張施工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援。

6、小型建築工程及農民低層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人簽訂合同承建小型建築工程或兩層以下(含兩層)農民住宅,或者進行家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當事人僅以施工人缺乏相應資質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一般不予支援。對於當事人確實違反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承攬工程的,可以建議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前述合同對質量標準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予以確定。當事人有其他爭議的,原則上可以參照本解答的相關內容處理。

7、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要求重新結算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不予支援,但結算協議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為無效或撤銷的除外。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確認結算協議無效的,不予支援。

8、承包人專案經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施行為的效力如何認定?

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的專案經理以承包人名義在結算報告、簽證檔案上簽字確認、加蓋專案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發包人供材等行為,原則上應當認定為職務行為或表見代理行為,對承包人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約定或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專案經理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9、當事人工作人員簽證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權對工程量和價款洽商變更等材料進行簽證確認的具體人員有明確約定的,依照其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對當事人不具有約束力,但相對方有理由相信該簽證人員有代理權的除外;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當事人工作人員所作的簽證確認是其職務行為的,對該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但該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相對方知道或應當知道該簽證人員沒有代理權的除外。

10、工程監理人員在簽證檔案上簽字確認的效力如何認定?

工程監理人員在監理過程中籤字確認的簽證檔案,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質量等事實的,原則上對發包人具有約束力,涉及工程價款洽商變更等經濟決策的,原則上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但施工合同對監理人員的授權另有約定的除外。

11、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以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為由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因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實際工程量增減,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應當嚴格掌握,合同對工程價款調整有約定的,依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可以參照合同約定標準對工程量增減部分予以單獨結算,無法參照約定標準結算的,可以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

主張工程價款調整的當事人應當對合同約定施工的具體範圍、實際工程量增減的原因、數量等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12、固定價合同履行過程中,主要建築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當事人要求對工程價款予以調整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價結算,在實際履行過程中,鋼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主要建築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超出了正常市場風險的範圍,合同對建材價格變動風險負擔有約定的,原則上依照其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該當事人要求調整工程價款的,可在市場風險範圍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援;具體數額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參照施工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於處理建材差價問題的意見予以確定。

因一方當事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或建築材料供應時間延誤的,在此期間的建材差價部分工程款,由過錯方予以承擔。

13、固定總價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經審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質量合格的,可以採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鑑定機構在相應同一取費標準下分別計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價款和整個合同約定工程的總價款,兩者對比計算出相應係數,再用合同約定的固定價乘以該係數確定發包人應付的工程款。

當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爭議的,應當根據雙方在撤場交接時簽訂的會議紀要、交接記錄以及監理材料、後續施工資料等檔案予以確定;不能確定的,應根據工程撤場時未能辦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舉證責任。

14、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檔案後一定期限內予以答覆,但未明確約定逾期不答覆即視為認可竣工結算檔案,承包人依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對此未作明確約定,承包人僅以原建設部《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或者《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201)通用條款第33.3條的約定為依據,要求按照竣工結算檔案結算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結算工程價款?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或者未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但依法經過招標投標程式並進行了備案,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實際也未依法進行招投標,當事人將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當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備案,備案的合同與實際履行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備案的中標合同與當事人實際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被認定為無效的,可以參照當事人實際履行的合同結算工程價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認定實質性內容變更?

招投標雙方在同一工程範圍下另行簽訂的變更工程價款、計價方式、施工工期、質量標準等中標結果的協議,應當認定為《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實質性內容變更。中標人作出的以明顯高於市場價格購買承建房產、無償建設住房配套設施、讓利、向建設方捐款等承諾,亦應認定為變更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備案的中標合同實際履行過程中,工程因設計變更、規劃調整等客觀原因導致工程量增減、質量標準或施工工期發生變化,當事人簽訂補充協議、會談紀要等書面檔案對中標合同的實質性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的',屬於正常的合同變更,應以上述檔案作為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

17、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價款如何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當事人任何一方依據《解釋》第二條的規定要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折價補償款的,應予支援。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應予支援。發包人以合同無效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價補償款中所含利潤的,不予支援。

18、《解釋》中"實際施工人"的範圍如何確定?

《解釋》中的"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經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業、個人合夥、包工頭等民事主體。法院應當嚴格實際施工人的認定標準,不得隨意擴大《解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適用範圍。對於不屬於前述範圍的當事人依據該規定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應當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建築工人追索欠付工資或勞務報酬的,按照工資支付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快速處理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案件的意見》妥善處理。

 19、違法分包合同、轉包合同的實際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訴訟主體如何確定?發包人的責任如何承擔?

實際施工人以違法分包人、轉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職權追加發包人為共同被告;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應當追加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發包人在其欠付違法分包人或轉包人工程款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發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為由提出抗辯的,應當對此承擔舉證責任。

20、不具有資質的掛靠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掛靠人又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不具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掛靠施工人)掛靠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被掛靠人),並以該企業的名義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掛靠人怠於主張工程款債權的,掛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義起訴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則上應當追加被掛靠人為訴訟當事人,發包人在欠付工程款範圍內承擔給付責任。因履行施工合同產生的債務,被掛靠人與掛靠施工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掛靠人承攬工程後,以被掛靠人名義將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理。

21、發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處理?

承包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發包人支付工程款,發包人主張將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生效判決、仲裁裁決予以確認或發包人有證據證明其有正當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實際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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