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材料採購合同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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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單位(甲方):臨澤縣平川水管所

管道材料採購合同範文

供方單位(乙方):趙興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保證產品質量和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材料供應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臨澤縣平川灌區一工程管道渠道襯砌工程。

2、 工程地點: 臨澤縣平川鎮一工程村 。

第二條 供應的材料名稱: Φ315UPVC管材 。

第三條 材料數量及價款: 860m×132元/m=113250元

價款人民幣大寫: 壹拾壹萬叄仟貳佰伍拾元整上述單價不得因市場行情波動而變化。上述單價包括到交貨地點的運輸費、裝卸費、稅金等費用。最終結算數量按甲方實際簽收到的數量為準。

第四條 材料遵循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

1、 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有國家或部頒技術質量標準要求的按現行的國家或部頒技術質量標準要求約定。

2、 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或部頒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標準規定,隨每批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和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交貨同時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和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

2、驗收標準按甲、乙雙方上述第四條約定的該材料現行的國家或部頒標準或行業標準或已經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驗收。

3、甲方有提前送材料樣品要求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送審材料樣品,樣品送審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樣品本身、還包括提供樣品的材料品牌、商標、規格、型號、技術質量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產品準用證、生產許可證等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一旦甲、乙雙方簽約後且材料的樣品得到甲方、業主及監理認可並且封存樣品後,未經甲方、業主及監理同意,乙方不得作任何變更。正式交貨時材料的質量、外觀、品牌、商標、規格、型號、標識、生產廠家、產品準用證、技術質量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生產許可證等其他相關技術質量資料應保持和樣品一致,如所進材料和樣品不一致,乙方屬違約,乙方需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材料數量以甲方書面簽收為準。材料外觀質量甲方應及時驗收,必要時須經過業主和監理的驗收通過,甲方、監理或業主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乙方提出,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

6、經核查該批產品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7、甲方在材料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在使用時或使用後發現確實因該批材料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如返工、工期延長等經濟和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須負責材料正式交貨前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在正式交貨前,如發生材料受損或丟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乙方對材料質量負責的期限: 自正式交貨後壹年

第七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 2009年7月15日 。

2、交貨地點: 平川鎮一工城村 。

3、交貨方式:按下列第(①)種方式進行:

①乙方送貨;②甲方自提自運。

4、在產品交貨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及時做好驗收工作和書面交驗簽字記錄,必要時須得到業主和監理的書面驗收確認。

第九條 材料結算方式: 以甲方實際簽收確認的數量乘以單價進行結算

第十條 材料付款方式: 甲方簽收後按實際結算金額的90%一次性付清,其餘部分待工程質保期滿後全部付清,質保期壹年 。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嘗經濟損失。

2、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並承擔違約責任。

3、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或材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或無力按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須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4、乙方不能全部或不能部分交貨的屬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按不能交貨部分的價值的雙倍金額作為違約金。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貨時間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合約總價的1%計算,按天累計。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在交貨時間、材料質量、安全文明措施方面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7、乙方由於非甲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屬於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乙方違約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

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合同條款全部履行完畢;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4、乙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第十三條 其它條款

1、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合同,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甘肅省臨澤縣平川鎮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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