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合同最新(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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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酒店管理合同最新(通用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酒店管理合同最新(通用8篇)

酒店管理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物業型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物業管理內容

1、保潔

(1)公共保潔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B.人員編制:1人C、。保潔標準:(見附件)

(2)樓宇保潔A. 1、主樓1-6層9-14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 7-8樓電梯口; 15-16層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2、綜合樓兩側樓梯、2-4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3、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B、人員編制主樓4人、綜合樓及群樓2人C、保潔標準(見附件)

2.綠化

(1)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2人

(3)綠化標準:(見附件)

3.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3人

(3)工作標

(4)準:(見附件)

4.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

(2)室外保潔:

(3)交通秩序:

(4)綠化:

(5)保安: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第四條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物業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5)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6)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8)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便民服務工作;

(9)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酒店管理合同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為了使______更好的安全、有序正常運營,進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甲乙雙方立足精誠合作、互惠共贏的角度,甲方委託乙方對其所擁有的______進行專業酒店管理。為明確雙方責任與義務,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此合同:

一、合作雙方基本情況

1、甲方概況:______位於____市廣場,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 萬元。該酒店佔地29000平方米,總投資 萬元,集住宿、餐飲、旅遊、商務、場地租賃等功能於一體。其中,客房 間(套),餐飲面積 平方米,餐位 個。酒店採取自營管理模式,於20xx年 月開業,20xx年榮膺__星級旅遊飯店資格。

2、乙方概況:乙方是從事酒店管理的專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酒管公司依託於四星級旅遊飯店國際大酒店的人力優勢和管理能力,業務範圍包括酒店管理諮詢、開業策劃、委託管理、人員培訓、酒店用品經銷、洗滌洗衣、軟體開發與經銷等。是西北師範大學旅遊學院、蘭州旅遊職業技術學校、甘肅省旅遊飯店協會的長期合作單位。

二、雙方的合作模式

甲方委託乙方選派職業經理人對____酒店有序的開展經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於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兼 部經理)一名。

三、管理期限、管理目標

(一)、 雙方商定,總委託管理合作期定為一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擬定)。

(二)、在以上期限內,通過乙方的專業管理與甲方的通力支援,使____酒店硬體配套更加科學、合理、方便、高效,使軟體管理形成模式、富有特色,為甲方帶領、培養一批專業性強、業務素質高的員工隊伍,從而使____酒店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確保合同標的物的合法、合規,確保經營專案的合法合規,並對此負責。

2、在管理費用外,為乙方派駐人員免費提供住宿、飲食、洗浴,工作環境與條件。為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員在酒店安排具有網路、電視、熱水、衛生間、寫字桌的客房住宿。

3、為乙方派駐人員報銷管理費用外的通訊費、交通費、差旅費等。 通訊費,總經理每月____元,副總經理每月____元,部門經理每月____元;交通費,蘭州至嘉峪關往返硬臥火車票一年4次,市內交通費及出差交通費按酒店規定執行。

4、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安排派駐人員的工作時間。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____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天; 每週公休一天;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帶薪假期。假期可以根據酒店經營需要實行補修或調休。

5、對乙方的建議和意見有最終決定權。

6、對乙方派駐人員有現場監督、管理權。在通告乙方後,對乙方派駐人員的違紀、違規現象有處罰權;對認為不適宜工作要求的人員可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調換。

7、確保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有效;

8、確保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充足,特別是管理費及人員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9、確保酒店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正常,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承擔因設施未齊全、裝置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及責任。

10、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專案管理質量負責,每月不少於2次對管理專案進行跟蹤、回訪,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及時的解決和調整,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有效的反饋和溝通,。

2、對所派駐人員負責,與被派駐人員屬勞動合同關係。

3、制定營銷方案,擴大市場,利用乙方優勢客源,為甲方建立有效的客戶關係網路和營銷廣告策略。

4、為甲方提供持續、有力的管理經驗、能力支援,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經營管理好酒店。

5、對專案實施中存在的不合法、不合規事宜有拒絕參與權。

6、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專案相關技術、培訓資料應完整儲存,委託管理專案執行結束向甲方造冊移交。

7、按計劃實施有序的員工培訓,在管理公司涉及的合作酒店範圍內,協調安排甲方人員實習、見習,交流互動。

8、積極組織調派職業經理人或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空缺崗位職務。

9、積極協調酒店在蘭州的公共關係,特別是旅遊接待、飯店管理方面的關係。

10、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六、關於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職權

1、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委派、酒店任命。

2、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3、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4、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5、總經理負責酒店人員編制的制定,報董事會審批後執行。對人員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等有組織實施權。

6、總經理對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有人事決定權。對員工按酒店規章制度有獎懲權。

7、總經理對 元以內的正常營運性支出有審批財務權。

8、全面組織、制定、完善、實施酒店管理模式,對酒店正常管理執行負責。

9、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七、管理費、定金、押金

1、該管理費用指乙方作為酒店管理受託方,全面實施上述合同內容涉及的權利義務,對甲方酒店派駐專業人員,開展系統專業管理,全面支援保障甲方有序、高效運轉等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所派駐人員的工資、勞動保險、醫療保險、服務保障,並且包括管理公司綜合費用、廣告費用、招聘費用、培訓費用以及除派駐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該專案服務而產生的差旅費等。

2、基本管理費。乙方首次派駐甲方總經理、副總經理(兼部門經理)兩人,基本管理費每月__元,此後再增加派駐人員按該崗位人員議定工資的__%追加基本管理費。基本管理費每月5日前結清上月費用,以銀行匯款形式轉入乙方指定賬戶。

3、效益管理費。一個年度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乙方派駐人員且實施綜合管理和服務對甲方經營產生促進,以歷史綜合營業收入__萬元為基礎,按超出__萬元年度營業收入部分的5%提取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雙方彙算結清。

4、本合同簽訂,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元整,乙方安排派駐人員於4月日到達乙方酒店開展工作。該定金隨即轉為合作押金,該合同執行完畢或中止彙算後,乙方在10日內清算退付給甲方。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應承擔逾期每天200元的違約金。

2、乙方不能按時派駐人員,應承擔逾期每天200元的違約金。

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與乙方派駐人員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甲方應承擔20xx0元的違約金。

4、如因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被甲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甲方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1__個月工資並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離任審計後,如無經濟貪汙、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九、合同的解除與爭議的解決

1、甲方不能按時付款超過10天,或乙方不能按時派駐人員超過10天,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外,本合同自動解除。

2、受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雙方溝通可以解除合同。

十、其他約定

1、乙方利用現行管理各酒店的條件,為甲方人員的培訓可有條件的提供有償實習、學習環境,費用另行商定。

2、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乙方經銷的酒店用品。

3、合同到期後,甲方若有意繼續合作,應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乙方應積極支援,優先安排人員。

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中出現矛盾,雙方協商解決。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酒店管理合同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實施經營管理事宜,經友好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委託經營管理專案

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其名下的酒店,酒店實行由甲方董事會及酒店管理公司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甲方委派業主總經理,乙方根據酒店經營管理需要派駐由運營總經理、駐店總經理及各部門經理(總監)組成的管理團隊。運營總經理是乙方在酒店的總代表。

風險告知: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

二、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酒店經營管理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本協議履行期滿的前一個月雙方另行協商續約或終止協議。

風險告知: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三、協議目標

1、本協議簽訂執行之日起,乙方須全力實施酒店經營管理工作,確保酒店的服務和管理水平逐步達到五星級標準。

2、酒店委託經營管理之服務專案範圍為:酒店大堂、商務中心、精品店、客房、西餐廳、會議室、洗衣房等。

3、酒店經營管理利潤指標為:__________________。

(1)首年:營業額人民幣______萬元,經營利潤______萬元(首年______個月為______萬元)

(2)第二年:營業額人民幣______萬元,利潤______萬元

(3)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個月為酒店經營管理調整期,不執行酒店經營管理利潤指標考核。

(4)以上經營管理利潤指標為最低參考指標,實際指標根據雙方確定的具體經營計劃執行。

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於______年內完成酒店五星級的評定工作。

四、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營業所必需的一切條件,包括完好的裝置、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動資金。

2、負責提供酒店章程、營業執照和有關批准開業的手續和檔案。

3、負責提供酒店籌建、開辦和工作人員培訓期間的各種費用。

4、負責酒店對外的一切債權債務和飯店的經營風險。

五、乙方責任

1、負責提供酒店經營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技術,以確保酒店的軟體管理達到國家規定的"五星級"水平。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飯店的章程,開展合法經營致力於提高酒店的經營裝置。

3、派出相應的團隊,負責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4、除正常耗損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歸咎於乙方責任的意外因素,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酒店固定資產的完好,確保酒店裝置的正常運轉。

5、按時間向飯店董事會及政府有關部門提供各種報表。包括資金平衡表、利潤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報。

六、委託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試營業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正式經營承包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同期內,甲方從經營總收入中提取3%的金額作為乙方酬金,從酒店的經營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報表提供數字後1個月內付清;

3、承包經營期間,以年度會計報表中的純利潤總額為基數,遞增15%作為乙方承包指標;

4、乙方承包經營內達不到承包指標,不足部分,雙方各負擔50%,同理,超出承包指標部分,雙方按1:1分成;

5、酒店試營業前的籌備開辦階段,甲方應付給乙方管理費人民幣5萬元,作為乙方人員工資、差旅費等費用,並負責乙方派出人員的食宿;

6、酒店營業過程中,乙方人員的工資、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擔,從經營成本中列支,總經理工資不超過人民幣5000元,部門經理不超過2000元,其餘按酒店規定執行。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願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八、爭議糾紛解決

若雙方就本合同旅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則雙方應互相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交由司法部門裁決,裁決期間,本合同仍繼續執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書若需要改動或補充,雙方協商一致後應另行訂立書面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書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合同書列印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

酒店管理合同4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臺票40—50元)。

八、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管理合同5

合同雙方當事人:

業主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管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郵政編碼:

為加強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於大市場區號樓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託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委託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並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託的商業專案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並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並配合乙方關於委託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委託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託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內,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日期為該專案開發商實際將房屋交付甲方之日,為促進市場的培育、發展和滿足承租人的經營需要,經該專案開發商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提前交付該商鋪。提前交付該商鋪的,不影響上述委託期限的有關約定。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檔案,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築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託經營管理所需的檔案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託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三年內,甲方商鋪在上述三年的租金收益為其總房款的%,該租金收益已在甲方簽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時從該商鋪的總房款中一次性衝抵,乙方不再另行支付。

2、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並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後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4、對於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如甲方所提供的資訊發生變更,應提前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對於以現金方式支付的,甲方應按時在約定的租金結算期內前來領取。未按上述約定履行租金結算手續並導致不可預測性後果的,相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稅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託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裝置效能,新增建築,對房屋建築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5、甲方因商鋪本身的需要,在徵得乙方的書面許可後,可以對該商鋪的配套設施、裝置進行必要的調整,也可以對上述設施和裝置進行增量和擴容,所需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其調整方案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有關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自行辦理,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6、因歸咎於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裝置、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後果。

7、甲方應對該商鋪及附屬裝置設施、甲方新增裝置設施進行投保並承擔保險費用,並將上述保險單及付費憑證的影印件提交乙方備案。保險事故發生後,由甲方自行處理保險理陪事宜,乙方提供積極、必要的協助。如未投保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於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後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後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定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於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託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收費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於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並配合乙方關於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於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並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並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衛生、消防、稅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著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裝置效能,新增建築,對房屋建築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並保證其處於正常使用後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裝置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裝置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託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於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洩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七條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乙方關於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自主對外租賃的,甲方不得以轉讓費及其它類似名義收取相關費用,且在合同期屆滿時租金價格的基礎上環比增長不超過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依照相關規定獨立與

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徵得乙方的書面許可並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重新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於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衝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於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衝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於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於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採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註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採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稅、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稅、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後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簽訂日期為 年 月 日。

3、本合同正式文字壹式份,備案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管理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經營管理由甲方開發的 國際商務中心(暫定名)商務酒店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 國際商務中心建成後,由乙方負責其商務酒店的經營和管理。商務酒店管理範圍:五樓以下(含五樓)全部建築,共 間客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二、管理期限:自 國際商務中心開業後 年。

三、雙方責、權、利:

1.甲方應確保上述商務酒店 間客房全部交由乙方經營、管理。

2.鑑於乙方承擔了甲方業主的回報責任,故甲方同意將西湖國際商務中心二樓約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西餐、咖啡廳及三樓全部約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配套用房產權無償轉讓給乙方,轉讓手續在綜合驗收結束後 天內辦理完畢;並不受本條第 項的限制。

3.為提高酒店經營的抗風險能力,甲方同意在酒店經營期內,由乙方經營管理 國際商務中心地下一、二層約 平方米配套物業(包括車庫、娛樂、健身設施等),收益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因異常情況可能發生的酒店經營虧損。

4.乙方應保證在經營期間內向酒店業主支付不低於 %的年回報額,並確保由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上述回報進行擔保,乙方受讓的二樓、三樓物業應作為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抵押物。

四、酒店經營期滿,乙方將不再享有地下室全部物業的經營、收益權。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則首先由雙方友好協商;若協商未果,則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七、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項下的面積以房管部門最後核定為準,面積的差異不影響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管理合同7

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否有償,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約定收取報酬,則為有償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託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託,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對產權屬於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於,包括但不限於:

1、 間(套)帶有衛生間且設施裝置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築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築物所佔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衛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衛生、冷藏等裝置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裝置,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裝置;

(3)所有車輛和運輸裝置;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託並舉行酒店試營業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日起,享受並承擔本合同中規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並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築裝修、設施裝置、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稅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營業稅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後的餘額。

“營業稅金”是指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鏽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佣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稅等。

第二章 委託事項

鑑於乙方為酒店專業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領導。乙方將本著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並接受甲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並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託給管理方,並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體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定的全權委託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託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託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前進行的各種開業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日後,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之日起滿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保證採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試營業日前的職責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採購清單及採購計劃(採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採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前預算,預算專案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定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儀式、開業典禮以及試營業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後,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開業前預算後,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日後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餘,乙方應將餘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並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前預算範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後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五章 乙方在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的職責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於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係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並授權後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檔案(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後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准上述檔案,乙方應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上述檔案;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後,於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範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稽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後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准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章 管理目標、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月營業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築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試營業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維護與保養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從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裝置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並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裝置、陳設和傢俱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餘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專案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九章 酒店的產權及其處置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十章 稅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遊局頒佈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及旅遊、飲食服務行業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執行。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稅後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稅後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佈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後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 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十二章 服務商標的使用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檔案、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製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範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准後,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後,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准,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准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採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准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後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後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託管理合同規定的剩餘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後,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於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檔案通知另一方,並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於旅遊市場發生行業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酒店管理合同8

協議編號:

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乙方:

註冊地址:

資質證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總經理

電話: 傳真:

甲方為本專案開發建設單位/產權單位;

乙方為受聘之物業管理單位;

上述主體分別簡稱為“甲方”和“乙方”,合稱為“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專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總則:

1.1本專案的基本情況:

專案名稱: ;

專案型別: ;

專案坐落: ;

專案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產權人,並向其負責,即向甲方負責。

1.3本物業管理委託人甲方現委託乙方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受託人,以甲方之受託人的名義管理本物業,而乙方也同意接受委任,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條款履行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託期間對專案運作有重要影響或涉及較多客戶之事項,乙方須於事先徵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後,方可進行。

1.5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廣告媒體中,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宣告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惟甲方此項權利須嚴格限於乙方為本物業提供本物業管理期限內行使,否則乙方將追討任何非授權使用乙方或其相關機構名稱或標識之行為的法律責任的權利,及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1.6資料保密

乙方不可於本協議期間或期滿後向第三者公開因被甲方作此委託而獲得關於甲方或任何使用者之經營及其它商業資料,除非此公開是獲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協議項下乙方之職權所需。

1.7分包

乙方應有權在事先知會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分包部分本物業專業管理工作內容給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將本業務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由於分包商造成的失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1.8本協議內之標題只是為方便閱讀而寫,並不影響本協議之結構和含義。

第二條、註釋:

除協議內容或文義需要另外解釋外,下列用語將具有如下意義:

2.1“產權單位”指甲方。

2.2“物業管理受託人”指乙方。

2.3“本物業”指本專案之整體,包括賓館、停車場及甲方書面同意的公共建築及場地。

2.4“客戶”指本物業的全體使用人。

2.5“預算”指每年由乙方編制之本物業管理的財務預算;甲方在協議執行期內對本專案之使用合理性進行監督。

2.6“本物業管理費”指按照乙方測算並經雙方認定的收費標準。

2.7“管理公司”指經由乙方辦理工商登記註冊的本物業管理公司,專職管理本物業的日常辦事機構。

2.8“本協議”指本物業管理委託協議。

2.9“公共裝置”指本物業內消防系統、保安系統、空調系統、電信系統、電氣系統、電力系統、給排水系統等。

第三條、委託管理內容:

3.1本物業建築本體及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於: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或基礎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場區。

3.2本物業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包括但不僅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水裝置、配電系統、建築內消防設施裝置、供水系統、

保安監控系統、電力系統、衛星電視系統、電話系統、電信系統等系統。

3.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於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共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但不僅限於: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設施。

3.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但不僅限於:公共道路、商業廣告網點等設施。

3.5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3.6本物業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與清運。

包括但不限於:公共場地、公共場所、房屋建築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業區域內交通、車輛的行駛及停泊。

3.8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維持本物業內公共秩序。包括區域內的安全監控、巡視、消防管理、門崗執勤。

3.9配合專案開展甲方實施的各項活動。

3.10負責向本物業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費用:

(1)本物業管理服務費;

(2)能源耗用費(包括水、電、燃氣等);

3.11甲方單位面積內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3.12本物業內的空置面積部分的維護與管理。

3.13本物業內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整理與保管。

3.14其它委託管理

(1)協調甲方與物業使用人處理工程的質量問題;

(2)協調甲方所聘的施工隊或承包公司處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後遺漏的工程問題;

(3)處理所有對於本物業管理的投訴及維修申請。

3.15有關甲方委託的其他服務專案。

第四條、委託管理期限:

4.1本協議的委託期限暫為年,即由 年 月 日時起,至 年 月 日時止。

4.2本協議屆滿時,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可延長期限。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長期限,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延長本協議期限的書面意向,雙方應在本協議屆滿前達成延長期限的書面協議。否則本協議在期限屆滿時終止。

4.3協議期滿時,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物業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並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五條、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5.1甲方的權力、義務:

(1)監督乙方在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擬定的本物業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本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委託乙方對本專案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進行鍼對性服務與管理。

(5)如本物業建築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對房屋質量負全部維修責任,如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負責支付全部費用。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積辦公用房(具體面積見本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物業的管理用房,並提供相應基本的辦公條件及設施。

(7)負責收集、整理本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移交。

(8)協調、處理本協議生效前發生的本物業管理遺漏問題。

(9)協助、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支援乙方為保障良好物業管理而進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權力、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結合專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制度。

(2)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業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第三者。

(3)為本物業管理部門編制合理的人事組織架構,並保證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的質量。

(4)制定本物業管理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協調程式與各崗位職責。

(5)招聘本物業管理公司各崗位員工。負責培訓各崗位員工有關本物業管理的專業技術,包括禮儀、禮貌、行為規範、業務訓練等。

(6)制定一切有關日常本物業管理所需的檔案與表格,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等。

(7)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方案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8)負責編制本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供甲方審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的原件或影印件,以備需要時查驗,並應在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返還甲方或移交給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1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按照乙方測算並經雙方認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6.2本專案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為元/月建築 平米。

6.3空置面積管理費: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費標準全額支付乙方空置面積部分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和公共綠地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中修以上專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6.5在本協議期限內,如與政府價格政策變動,協議中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照政府新出價格進行調整。

第七條、物業服務質量承諾:

乙方參照本專案所在地區同類項目政府頒佈之最高等級並結合本專案實際情況,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提供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八條、管理費用的運作模式:

8.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物業管理實行包乾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專案預支酬金支出書面知會時,甲方未能及時回覆,給乙方在物業管理過程中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8.3在本專案正常管理期間,甲方應按所定標準繳納費用,乙方按預算執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監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業管理執行成本及費用支出報表,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九條、保險:

本物業的全部保險應向當地的、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登記的保險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險種、保險金額等均按中國保險公司的有關規定和本物業實際情況辦理。本物業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內,乙方負責購買本物業所需投保的保險,此項費用從物業管理服務費中列支。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甲乙雙方任一方未按協議約定事項執行的,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均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0.2在物業管理中,由於甲乙雙方任一方過錯,給物業使用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過錯方應負責進行賠償。

10.3由於甲乙雙方任一方之過錯,造成存放於此方的管理檔案、檔案、財務資料等的遺失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4由於甲乙雙方任一方存在違法行為,致使對方解除協議的,違法方賠償因此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10.5甲方須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之規定承擔保修責任。若甲方不予承擔,乙方發出限期修改的書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予答覆,且情況緊急,則乙方可以代為保修,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並按乙方要求及時

足額補償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業時,若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及時提供必要技術檔案資料,因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10.7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故解除協議,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解除協議方應賠償對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協議的終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一方終止協議: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協議所列明的責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一個月內,仍不採取合理的補救措施,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須對乙方、乙方委派人員在內的任何人做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因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管理責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損失;

(2)乙方未能按協議條款中所列收到本物業空置面積管理費時,有權給予甲方提前一個月的書面通知後提前解除本協議,而無須對包括甲方在內的任何人做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乙方有權對應收而未收的本物業空置面積管理費向甲方追討

11.2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於提前一個月給予對方書面通知後終止本協議。在發出及收到終止通知後的一個月期間,甲、乙雙方仍需履行承擔的權利與義務,就協議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對方作出賠償或承擔法律責任。

11.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解除與交接手續:

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內,乙方應積極騰退物業管理用房,並與繼任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礙繼任物業管理公司正常物業管理的行為。

物業管理協議終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檔案材料交接清單,並向繼任物業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間的各類檔案資料、甲方提供的相關物資以及乙方受託擔任物業管理

公司期間利用甲方資金購買的財產。

物業管理協議終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與甲方和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核對所有財務帳冊,並將剩餘物業管理費用轉交給繼任的物業管理公司。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3.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並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必須用中文書寫,通知可以專人送達或以預先繳付的郵遞方式或以電傳方式送達。

13.3完整合約

本協議己包含當事人之協議,並推翻所有先前協議當事人之間關於管理本物業的協議或溝通。若本協議任一條文在法律上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本協議其餘的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13.4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協議之附件均為協議有效組成部分;本協議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有關編制、審定和登記本協議之法律及其他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3.6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的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13.7爭議的解決

凡因在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不能解決時,提請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如果調解不能解決,各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8修改協議

本協議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協議當事人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或增加。經修改之後協議須經雙方簽署後方為有效。

13.9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13.10本協議共10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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