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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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材料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材料買賣合同

材料買賣合同1

賣方: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

賣方和買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賣方向買方供貨的相關事宜,訂立以下合同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第二條:單價以雙方確定的基價價格為或市場價,以當日送貨為準。

第三條:結算量以買方實際收到鋼材料量為準。

第四條: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賣方對質量負責的調劑及期限:按國家標準,如出現不合格產品,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賣方承擔。賣方在交貨時出具相應廠家的有關資料。

第六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線材按磅重計量交貨,螺紋按理重計量交貨。

第七條:交貨方式、地點:由賣方送貨到買方指點的地址。

第八條:賣方提供的產品,買方應指定專人接收,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賣方指定、負責收貨,如該指定人員發生變動,買方應及時以書面通知賣方。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國家標準驗收。先檢驗後使用,如有異議收到貨物____日內提出,賣方無條件處理。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本合同鋼材前期有賣方先墊資鋼材噸,買方收到鋼材____日內,付鋼材款%。

第十一條:買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

第十條之約定付清%的條款,買方應按未付款金額千分之三每日向賣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如買方在未付清賣方鋼材款,從其他處購貨,賣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二條:買方提前用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每月提貨的貨物明細及數量,賣方收到買方通知後,立即組織貨源,在日內發貨到工地。如遇到個別品種貨物短缺,賣方及時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另行組織貨源。

第十三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日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合同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產生糾紛按照《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材料買賣合同2

甲方:

地址:電話:郵箱:

乙方:

地址:電話:郵箱: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訂貨總數以雙方簽字認可的每批次貨物之總和計算。

付款方式:

每批次貨物運至施工現場,甲方材料員驗收後由雙方現場開票簽字確認

乙方所供材料在每月25日結算,在當月30日前付清當月材料款的80%,餘款在合同解除之日付清。

第二條:乙方負責將材料運至施工現場指定位置,自行承擔運輸費用。

第三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需按質按量按約定交貨,逾期未交貨,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物總量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所供產品不能利用的,乙方負責無償調換貨物。

3、乙方在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和業主方(曹碑興隆學校)無關。

(二)、甲方責任

1、甲方如未按規定的日期、金額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2、乙方按合同約定送貨而甲方拒收的,甲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損失。

第四條: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

(一)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規定供貨並結算完畢後自動作廢。如有未盡是由,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共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蓋章)

賬號:賬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材料買賣合同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特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規格型號________、數量及單價________

第二條貨款總額(暫定不含稅總價)¥(大寫:________元整);結算金額按驗收合格的貨物數量乘以相應結算單價並扣除相關處罰金額據實結算。

第三條供貨期限及交貨時間、地點和方式

1、供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具體按甲方通知。

2、交貨時間: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期限內以傳真或郵件形式向乙方發出供貨通知(包括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送貨地址、送貨時間、聯絡人、聯絡電話等),乙方應自收到甲方供貨通知2小時內以傳真或郵件形式予以確認,並按供貨通知的送貨日期按時交貨(送貨前24小時內向甲方發出發貨通知,以便甲方作好收貨準備)。

3、交貨地點:______,具體按甲方通知。

4、交貨方式: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卸貨。在未經甲方初驗合格前發生貨物毀損、滅失及乙方指派人員發生人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貨物驗收及標準

1、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2)項標準對貨物進行驗收:

(1)貨物質量按標準(國標、省標)和甲方要求執行;當三者有衝突時按高標準要求執行。

(2)甲乙雙方封存貨物樣品每規格一式兩份,以該樣品作為驗收依據;甲方樣品封存代表是和,乙方樣品封存代表是和。

2、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後,由甲方兩名倉管、兩名保安和工地主管以抽檢的方式對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和質量進行初驗且簽收確認。

4、乙方同意甲方可聘請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貨物隨機抽樣進行產品質量檢驗。如質量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質量檢驗不合格,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5、質量異議期限自甲方收到貨物之日起計日。

第五條權利瑕疵保證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乙方貨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所有權權利的起訴。一旦出現侵犯他人合法權益,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由此導致甲方產生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若貨物在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自接獲甲方通知24小時內負責免費維修(包括但不限於免收人工費、零部件材料費和交通費等),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予賠償。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供貨通知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範。

3、乙方應保證所售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並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貨物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的效能。貨物驗收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所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維護和維修,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包裝要求、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國家規定標準或有利於保護貨物的措施進行包裝;由於乙方包裝不善引起的貨物毀損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拒收毀損貨物。

2、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物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八條付款時間及方式:

1、採用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將上個月手續齊全的供貨/收貨單交甲方對單組,甲方財務於當月25日後15天支付上個月貨款總額的97﹪,餘款自質量保證期滿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貨款的方式為:支票。

第九條合同解除及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發出供貨通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予以確認,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7日內按供貨通知確定的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貨,逾期每日應向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3‰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該批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提供的貨物經甲方檢驗如有質量瑕疵或系假冒偽劣產品,應自甲方發出質量異議書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當作出書面回覆,如逾期未予回覆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的質量異議書,並在甲方發出質量異議書之日起7天內,按甲方要求辦理退貨或換貨,並以該批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因乙方提供貨物質量瑕疵導致工程質量和人身損害問題,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檔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且乙方需以貨物價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檔案導致甲方不能通過政府主管部門的工程審批驗收,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向甲方退還所收取的全部貨款。

5、乙方所交產品必須為原廠(即本廠)生產,否則一旦發現貼牌生產的現象,我司將停止貨款結算,同時要求以貨款總額的100%進行處罰及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6、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甲方發出解約通知之日起7日內按供貨通知確定的貨物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若乙方供貨數量經甲方檢驗發現數量不足量的,當不足數量少於當批量的4%以內時,不足的部分乙方必須在2天內補齊;若不足數量超過當批量的4%或未及時補齊不足數量的,即視作有弄虛作假情形,乙方除應補齊貨物數量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該批貨物價款10﹪的違約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逾期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的3‰作為違約金,但不超過未付款項總額的5%。

9、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拒絕接收貨物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其它事宜:

1、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或解除,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甲方發出的供貨通知、經甲方確認的供貨單據以及乙方提供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說明書(或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均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2、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和收款時應提供公司有效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影印件各一份並加蓋公章,本合同乙方、送貨單位與收款單位三方名稱必須一致。

4、本合同“採購貨物”最終質保期限屆滿後,若無額外約定及無自動延續情況時,則自動終止。

5、乙方應於本合同終止後15日內持本合同原件至甲方財務部加蓋“合同貨款已付清”字樣的簽章;若乙方逾期不辦理該手續,甲方不再續約。

6、本合同一式伍份,計附件合共頁,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蓋章後生效;甲方執叄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材料買賣合同4

甲方:北京歐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的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檔案。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的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檔案。

3、雙方提供的如上資料的影印件都作為本協議的附屬件。

二 、合作產品:

1、乙方為產品的(生產商、經銷商),並提供相應的證件和檔案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的後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的合作伙伴關係。

三 、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的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的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為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的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的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的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的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的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於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並將最新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後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的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並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的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的折讓。

四 、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後,當日與甲方聯絡,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並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後,如選定的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覆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戶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於乙方已停產的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為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的產品北京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儘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為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的處罰。

五 、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並在指定的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的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的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後2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並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的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的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 、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戶驗收無誤後,甲方客戶在乙方提供的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為雙方交易的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戶工地驗收無誤後,作為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為一個週期進行結算。每月3日、18日前雙方進行上個週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核對,每月10日、25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於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的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的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戶處的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的相關單據。

七 、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後,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後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的產品由甲方的最終客戶進行驗收,客戶驗收合格視為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的質量標準及國家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的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的,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為檢驗產品質量的標準。

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瞭解乙方產品的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戶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的言論或行為。

十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的質量符合其所承諾的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的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並負責所提供產品的一切售後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3、乙方與客戶間的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於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於甲方客戶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的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直接、間接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戶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範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的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

6、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資料、價格、及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檔案資料。

7、乙方應就其產品的特性及相關內容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8、乙方應積極支援甲方開展業務推廣工作,必要時可派專人協助甲方作好業務推廣工作。

9、乙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10、乙方不得出現故意傷害甲方聲譽的言論或行為。

11、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推薦客戶所購買產品實行一切售後服務。

1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投訴和維修電話,不得遲於24小時到達現場,並於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情況。

十一、解除條款:

1、在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執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3、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均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協議。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視為違約;因違約而給對方和第三方造成的直接、間接的任何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十三、其他:

1、乙方不得與甲方員工進行非甲乙雙方合同範圍內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和乙方的合作,並扣除所有未結算金額。

2、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結算價格為乙方提供給北京地區其它客戶的最低價或同等最低價,乙方若違反此條款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十倍的補償。甲方並且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的銷售價格為市場最低銷售價,若甲方客戶在市場中購買到同樣產品的最低銷售價比乙方供應給安圖瑞公司的低,乙方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兩倍的補償,且最低不少於1000元/單品。甲方憑在乙方處購得產品的發票或收據,直接從乙方的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產品的相關資料。

5、乙方現場測量收款的,需在測量後7日內將測量結果、設計方案及報價傳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的送貨及服務需以乙方相關部門規定的相關單據為準,其他任何人員的傳真或電話均無效,不作為結算依據。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對協議履行中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十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歐樂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話/傳真:電話/傳真: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材料買賣合同5

供方: 徐州大華新型牆體材料有限公司

需方: 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

為完成徐州歐蓓莎國際商城(二期)C區 工程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署本合同,以備雙方共同遵守。

無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化,國家政策如何調整,本單價均不做調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供方所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施工圖紙要求,且經政府相關檢測部門檢測合格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供方必須滿足需方對產品質量的要求。材料質量保證期為: 按各種產品質量保證期執行 (自材料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

四、交(提)貨地點、方式: 供方負責運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點(徐州歐蓓莎國際商城二

期工地)、供方負責及時卸貨。

五、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費用由供方承擔。運輸過程中要按國家標準包裝、覆蓋,做到無拋灑、無遺漏,不汙染環境。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無

七、計量方式(結算依據):以運至需方工地,需方實際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

八、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供方提供的包裝標準為:包裝標準要符合國家標準。費用由供方承擔。供方對包裝物不進行回收。

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貨到需方工地後,需方按國家標準進行驗收,供方須隨貨提供產品出廠材質單等技術資料原件加蓋紅章;需方在貨到工地後 1 日內驗收完畢,如有質量異議須在貨到3日內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護:供方應對送貨人員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品,產品應是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並且符合國家安全防護標準要求。需方不對供方在供貨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負責。

十一、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無 十二、結算方式及期限:無預付款。貨款到10萬元時開始支付,保留5萬元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待工程完成無質量問題時,需方無息支付給供方;結算時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委託人到場(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留需方財務)。

供方貨款賬戶: 6224522311002349439

戶名: 彭亮 開戶行: 徐州彭城農村商業銀行青山泉支行十四、雙方責任:

(一)需方責任

1、 按需方指定時間交貨的,需方提前 3 天通知供方具體的供貨時間、規格、數量(或施工計劃安排)等資訊,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貨準備。

2、 需方負責提供材料存放場地。供方駕駛員須服從供方收料人員的指揮,把貨物卸到指定地點;

3、 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廠內進行實地考查,供方應提供方便條件並給予配合。

(二)供方責任

1、供方負責供應滿足業主、監理和需方試驗室檢驗合格的材料,需方對材料質量有監督權。

2、供方所供應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且已經卸料的,供方要及時負責清理出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自行承擔。

3、供方供應量不能滿足需方或材料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需方有權終止合同執行並另選合格供貨商。

十五、違約責任:

1、供方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提供需方所訂購的產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據影響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全部由供方承擔。

2、經證實因供方產品質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供方承擔 。

3、因需方計劃不及時而影響供方的供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自行承擔。

十六、不可抗力: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十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向工程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結果是最終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其他約定事宜:

1、 需方若因業主原因發生設計變更,需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時,則供方應無條件服從;雙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確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繼續有效;

2、 監理、業主對供方提供材料同樣有權檢驗,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3、供需雙方均為獨立核算單位,雙方與第三方的單位、集體、個人發生的任何經濟往來均不牽扯另一方。

4、由於供方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負全部責任,需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十九、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執 貳 份,需方執 貳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帳款後自行終止。

供方簽字:

單位名稱:(蓋章) 需方簽字: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地址: 徐州市賈汪區青山泉鎮姚莊村專案地址:徐州市徐海路歐蓓莎國際商城 法定代表人: 馬開峰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0516)68008928 電話:

材料買賣合同6

出賣人: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XX 年 月 日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 的 名 稱

牌 號商 標

規 格型 號

生 產廠 家

計 量單 位

數 量

單 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質量標準:符合 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交付產品按 標準檢驗,有異議在30日提出有效。

第四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物由出賣人提供,不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及供應辦法:

第六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 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 標準檢驗。

第十一條成套裝置的安裝與除錯: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由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 依法成立時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

出賣人

出賣人(章):淮安市博隆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淮安市西安路十八號

法定代表人:邢光仁

居民身份證程式碼:

委託代管人:

電 話:051783053117

開戶銀行:350501040002555

帳 號:445101040000456

郵政編碼:223001

買受人

買受人(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程式碼:

委託代管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籤(公)證機關(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材料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

需方(甲方) :

供方(乙方) :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數量和金額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金額 備註合計總金額 人民幣:

二、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本合同項下的瀝青產品為 瀝青,其品質應符合交通部頒發的標準 jtgf40-XX《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執行,具體的技術指標詳見附件。

三、交貨地點、方式和期限 交貨地點及方式:交貨地點為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送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交貨期限及數量: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供應 (型號)瀝青材料 噸;甲方視施工需要將每批次需要的數量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按照技術規範組織生產和供應瀝青材料。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乙方採用汽車運輸的方式送貨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採用的汽車運輸應為瀝青專用罐車裝運,運輸過程中應採取有效的保溫措施。乙方承擔瀝青中轉及運輸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其他運輸方式的約定: .

五、合理損耗及計量方式 瀝青交貨數量的確定原則以 乙方(或甲方)地磅所提供的過磅數量為準,該地磅須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測週期內檢驗合格的地磅。甲方有權在交貨工地進行復驗,若數量誤差低於 ,以甲方稱重數量為準;若數量誤差超過 ,雙方可共同委託第三方進行重新過磅,並以該計量資料為準,重新過磅費用由差錯方承擔。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異議期限 1.乙方每批次供貨時應提供 瀝青產品的生產廠家證明和出廠檢測報告給甲方,並說明裝運數量、裝運日期、訂貨數量等,運到指定地點的每車瀝青保證廠家的鉛封完好,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2.卸車前,甲方可隨時每車取樣進行檢測,乙方派人現場監督,檢驗結果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卸車。如雙方對質量有爭議,可由各方共同取樣密封后送省級以上權威檢測機構檢驗,此檢驗結果為最終結果,檢測費用由差錯方承擔。 3.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和質量等不符合約定,有權拒絕接收;甲方產品接收後發現品種、型號、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妥為保管,並在交貨後 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甲方未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則視為交貨符合合同規定;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為認可甲方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4.其他約定: .

七、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簽訂生效後 天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 的預付款,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質量及時供應瀝青材料, 年 月 日之前支付合同總價的 ,計人民幣 元;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在 年月 日之前提供全額發票;餘額在乙方全部貨物供應完後 天內,甲方將貨款以轉賬的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其他約定: .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採取合適的措施避免損失擴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 天內向對方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書面證明檔案。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雙方可友好協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免除相應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生效後任何一方非因法定或約定的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供應貨物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每逾期一天,按日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以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付款的,逾期在 天以內的,按逾期天數承擔未付款額 /天的違約金;逾期時間超過 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同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甲方有權退貨,給甲方造成工期延誤或其他施工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交付的貨物有 批次以上的質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共同選擇以下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合同談判紀要等均是本合同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材料買賣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商定下列條款作為雙方簽訂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一條、 雙方代表

在施工期間,甲方如因出差等原因不便聯絡,應委託其他人為代表配合乙方施工,並需事先向乙方提供書面授權委託書,如甲方不能提供委託人授權,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作針對主體仍為甲方,由此造成的配合,延遲等問題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雙方義務

1.開工前三日,甲方應當提供原土建水,電施工竣工圖。在此基礎上,竣工時乙方應當提供水,電改造圖。

2.有關物業管理部門收取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任何名目的物業管理費、物業押金、施工管理費、電梯使用費、配合費、垃圾外運費等。)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受到扣款的,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工程變更

1.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涉及修改意見及增建工程專案時,必須提前與乙方代表聯絡,在簽訂書面變更單後方可進行該專案施工。所有口頭承諾均無效。

2. 合同簽訂後,甲方變更後減少金額超過合同總額10%以上的部分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該部分金額的10%作為變更損失費。若甲方所減專案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訂購或運到現場,甲方需另外向乙方支付材料來回運費,搬運費,材料損耗及退貨費用。

3. 合同簽訂後,當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須徵得對方同意並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損失賠償。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為客戶提供委託購買材料服務,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委託購買材料協議書》。此外,乙方工作人員以任何方式為甲方購買或推薦材料均屬個人行為,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 應當由甲方購買的材料,裝置以及須經甲方確認的材料,裝置等,甲方應當及時購買和確認。否則由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每日按合同金額的.0.2%支付給乙方作為誤工損失。

第五條、工程進度

1. 工程進度過半,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中期預決算,預決算金額是根據工程專案變更,工程量增減及水、電工程量的核實加以確定。

2. 在辦理驗收手續前,若甲方收回外屋門鑰匙或自行更換外門鎖,即示為甲方入住。

3. 施工工程中雙方產生爭議,可由北京市建築裝飾委員會家裝委員會作為第三方參與協調解決。若協調不成,可以通過行政、司法、仲裁等途徑解決。雙方均同意解決爭議期間不屬於合同延遲履行期間,不對此期間計算延遲違約責任。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甲方按照下列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總金額

首期款

簽訂合同當日即付

合同總額的55%

中期款

工程進度過半,中期預決算後即付

中期預決算總額的95%—已交首期款

結算款

竣工驗收合格後即付

竣工結算總額—已付款

2. 甲方應在中期預決算後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繳納中期款。甲方拒絕參加中期預決算或未在兩日內付款,乙方將暫時停工,由此延誤的工期及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若甲方在繳納中期款後提出工程變更,除簽訂變更單外,還須一次性將變更費用的95%交到乙方財務部後,乙方予以變更。

3. 甲方應在竣工結算後兩日內到乙方財務部繳納結算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竣工結算款後,向甲方交回鑰匙,並開具工程保修單。甲方如在工程驗收後七日內未辦理結算手續,則視為自動放棄保修權利。

第七條、 特別提示

1. 砂灰牆(包括加白灰的混合砂漿、麻刀灰等)、輕質隔牆均存在較嚴重的開裂因素,需加貼玻璃纖維布處理,凡外牆內保溫必須加貼石膏板。以上費用均由甲方另行支付,否則乙方無法保證牆面不會大面積開裂。

2. 客戶簽單時若享受優惠,發生退單或減項時要扣除相應優惠金額(以現金形式扣除)。

第八條、本補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屬《合同》中的其它約定,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補充條款簽訂前,乙方已明確地向甲方解釋清楚,雙方對條款理解無歧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材料買賣合同9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設的需要,向甲方購買建築材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級替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陽信水落坡文化創意中心

2、2陽信縣水落坡鄉辛馬村

第二條、乙方工程建築所需的水泥、沙子、石子、粘土磚全部從甲方購買,如甲方無法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建築材料型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乙方根據工程進度,所需的建築材料分期分批向甲方購買。乙方每次需貨時,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的建築材料,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2日內將乙方所需材料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乙方指定專人對甲方材料進行驗收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

第四條、以上所需建築材料價格如下:

第五條、質量標準:乙方使用的建築材料應向建築工程所在地的區級質量管理部門檢測並出具檢驗報告,承擔其費用,經檢驗合格則可使用,乙方在收貨後三日內未將貨物送檢或將貨物投入使用的,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

第六條、付款方式:甲方提供的建築材料,沙子墊資300方一次性付清,石子墊資300方一次性付清,水泥墊資200頓一次性付清,粘土磚墊資20萬片一次性付清。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建築材料款,則乙方應賠償所欠款的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並追要貨款,未到的其債務視為到期,乙方應立即支付全部的貨款。

第七條、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糾紛,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供貨方(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供貨方(公章): 需貨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材料買賣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方因承擔____公路工程施工任務,現向乙方購買一定數量、質量符合甲方施工工程設計檔案及施工技術規範要求的____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材料產地:____。

二、材料名稱及規格

三、數量

1、甲方向乙方購買的各種規格名稱材料數量分別為:

各種規格名稱材料最終數量以甲方所承擔工程的實際需求量(包括甲方工程變更增、減數量)為準。

2、甲方因設計變更,需要增加或減少訂貨數量,須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

3、若乙方超出上述總數量或當月數量向甲方供應材料,甲方有權單方面決定收購或不予收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材料價格

1、____規格的____材料到場(甲方收料場地)單價為:¥____(大寫:____)。其中出廠價(含裝車費)為:¥____;運費(含卸貨費):¥____。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2、____規格的____材料到場(甲方收料場地)單價為:¥____(大寫:____)。其中出廠價(含裝車費)為:¥____;運費(含卸貨費):¥____。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以上單價中包含原材料費、加工費、礦產資源稅(費)、江河管理稅(費)、營業稅、便道便橋費、過路過橋費、裝卸費、運輸費、安全費、管理費、利潤、稅金、損耗和其它損失費用及風險費用等。

五、質量要求

乙方所供材料應符合甲方所承擔的____工程設計檔案及相應施工技術規範的要求。其主要質量技術指標如下:

1、

2、

六、質量檢測方式

甲方隨時或定期派質檢人員對進場材料進行質量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工作人員有權拒絕收貨並責令清運出場,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乙雙方因檢驗結果發生爭議,由甲方駐地監理部門最終檢驗確認。

七、交貨時間、地點及收貨計量方式

1、供貸期限:____。各種規格名稱材料分月供應量為:

2、交貨地點:____。

3、乙方在組織材料的生產過程中,應將生產的合格材料及時轉運至甲方收料地點或安全處,防止遭受洪水等自然災害損失。生產及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4、收貨計量方式

雙方確認數量後,應立即填寫籤認收料單作為結算貨款的憑據。收料單必須由雙方專門指定的人員填寫籤認。其它人員填寫籤認的收料單及塗改無效。

八、貨款結算與支付方式

乙方每月憑甲方指定人員填寫籤認的有效收料單到甲方材料管理部門結算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貨款,並提供已結算貨款總額的正式有效的稅務發票。當月結算貨款在____支付____%,餘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後____月內付清。所有貨款均通過轉賬或匯付至乙方銀行賬戶。

九、違約責任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爭議的處理

合同發生了爭議,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向甲方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人代表授權書、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影印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數、生效及終止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多頁合同甲乙雙方應同時加蓋騎縫章)後生效。甲方工程結束,並結算付清全部貨款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甲方代表人(簽字):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電 話:

日 期:

乙 方

單位名稱(蓋章):

地 址:

乙方代表人(簽字):

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

開戶賬號:

電 話:

日 期:

材料買賣合同11

需方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藤興林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規範產品交易行為,保護供需雙方合法權益,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保證正常交易秩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產品供應要求

1、材料名稱、規格、單價及產地

上表中材料單價為砂礫石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價格,含材料出廠價、裝卸費、運雜費及稅金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單價為不變合同價。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調整單價,否則視為違約,承擔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守約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2、供貨數量:甲方實際施工需求數量。

二、質量要求:

1、乙方所供應的級配砂礫石粒徑控制在0~10cm內,砂礫石含泥量不大於5%。其它指標滿足甲方與本工程專案業主所籤工程合同檔案以及本合同中對材料質量的要求。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開採許可證等各類證明。

三、數量、計量單位及計量方法:

1、供應數量以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為準。

2、計量方法:

(1)、乙方將材料運送至甲方指定卸貨地點後,由甲方指派專人按實際方量驗收,出具驗收票具。

(2)、以甲方實際簽收的合格數量作為結算數量。

四、供貨期限及交貨地點:

1、 級配砂礫石 供貨期限由甲方決定。

2、交貨地點: 卸貨到甲方工地指定地點 。

五、結算方式

1、乙方交貨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簽發入庫單後在每月最後五天內,甲方憑乙方提供的銷售發票、入庫單及相關證明等資料結算。

2、貨款支付按每月已結算的材料貨款的65%支付,餘款在停止供貨後一年內付清。

3、支付貨幣形式為人民幣。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按本合同第五款支付乙方已結算貨款。

2、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將下月供料計劃提供給乙方。

3、甲方應指定人員簽收乙方送至工地經抽檢合格的材料,不得故意拖延收貨時間。

4、甲方有權拒收或退回賣方送至工地的不合格材料(以甲方中心試驗

室抽檢結果為準),其退場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供貨計劃,按時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合格材料,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2、乙方供貨不能滿足甲方供貨時間和供貨質量要求時,甲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3、乙方必須保證所供材料整車規格、質量的一致性,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收貨並可追究相關責任;甲方若發現卸料過程中摻有不合格品,乙方必須停止卸料,經抽檢合格後方能卸貨。

4、乙方在材料運輸途中或中轉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或其他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單位名稱、產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更、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否則,違約一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十萬元的違約金。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用料計劃生產材料,確保工程需要。若因乙方責任未能按用料計劃生產或達不到質量要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未按甲方供貨計劃供應材料,致使工期延誤,除承擔相關損失外,每延期一天,向買方支付五仟元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保留另行選擇供貨商的權利。

3、其他違約責任按國家現行《合同法》有關條款解決。

十、爭議解決方式

如果本合同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積極態度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需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供貨完畢並付清所有款項後即自動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賬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材料買賣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採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三、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餘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稅稅票,乙方收到發票後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並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四、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五、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並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六、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開戶銀行: 賬號: 日期:

材料買賣合同1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就甲方購買乙方建築週轉材料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採購內容:___租賃站現有所有建築週轉材料(詳見附件清單),堆碼廠房、辦公場所使用權3年。

二、採購價格:

⑴架管 元/米,合計 米,總計 元;

⑵扣件 元/個,合計 個,總計 元;

總價合計: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以轉帳方式支付乙方首期款 萬元(大寫: ),餘款 萬元,(大寫: )乙方同意甲方無息在 年 月 日前支付。

四、採購前企業的虧損和債權債務的處理: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不得毀壞堆碼場地、辦公場所的建築物原貌和使用性質 ;

(二)乙方:

1、承諾建築週轉材料都達到國家建築週轉材料的使用標準,並保證所有權屬賣方無其他所有權爭議;

2、應按買賣合同規定,保證甲方無償使用堆碼場地、辦公場所3年,並提供相關物業所有人的書面證明材料;

六、違約處理: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違約不能提供承包方承包建築週轉材料和場地堆碼、辦公廠房使用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所造成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金給甲方,並全額退還甲方已付首期款,本合同自行終止。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雙倍賠償金給乙方。

七、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提請仲裁裁決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材料買賣合同14

出賣方(甲方):

買受方(乙方):中鐵二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物資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1、標的物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及價格

注:雙方特別約定,實際交貨數量以乙方工作人員簽字並蓋章的單據為準,只有乙方工作人員簽字而未加蓋乙方印章的單據不能作為結算依據。

2、質量要求

標的物質量執行標準,並且不得低於國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關於標的物的相關強制性標準。

3、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4、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5、標的物所有權轉移

標的物所有權自甲方將標的物交付乙方時起轉移,乙方接收前損毀滅失的風險均由甲方承擔。

6、交付及驗收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標的物送至。運輸途中發生丟失、損壞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在貨到工地現場前天通知乙方,到達現場後由雙方共同對貨物進行初步驗收,如甲方交付的貨物、及資料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應負責補足或更換,對於初步驗收時未能發現的潛在質量問題,甲方仍應承擔質量責任。

乙方在標的物使用過程中,對質量問題有權隨時提出異議,因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甲方應採取方式運輸至乙方工地指定地點;

裝卸、運輸及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8、質量保證期限及售後服務

標的物質量保證期為2年,從送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廠家標準服務,免費提供電話技術支援和諮詢。

其他服務約定:

9、結算方式、時間(以下兩種只能任選一種)

貨到驗收合格後日內付合同價款的%;剩餘價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年)滿後付清,質保期自收貨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約定其他方式:

10、解除條件

雙方協商一致。

一方嚴重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11、違約責任

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10%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所交產品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則按質論價,雙方另行制定協議;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應負責包換,並承擔調換或退貨的費用,乙方不予退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損失;

甲方須服從乙方現場安全、環保、衛生要求,因不滿足現場要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權、擔保物權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納的罰款、賠償金、訴訟費用、律師費等。

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承擔銀行同期利息。

12、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包括:火山爆發、山體滑坡、雪崩、颱風、海浪、洪水、泥石流、海嘯、地震、工程停建、緩建等)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雙方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13、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甲方指定具有法定鑑定資質的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4、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沒有另一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將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補充、增添和修改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如果與本合同內容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地址: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路委託代理人:聯絡電話:傳真:地址:年月日35號

材料買賣合同15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數量和價款

標的:

數量:

價款:

二、供應時間: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採購______。每次用量計劃乙方提前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應按用量計劃約定數量、期限供貨(未註明時間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小時內供貨)。

二、質量標準: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及其相關規範標準執行。

三、甲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產品質量標準規定執行,法律及規範沒有規定的,按產品質量證明書的質量保證期限為準。

四、隨貨必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應提供產品質量符合有關規範標準的書面證明資料、生產許可證影印件、產品合格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加蓋公章。

五、標的物所有權和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轉移:自標的送達乙方承建的工程(以下均簡稱“乙方工程”)現場,經驗收人驗收合格,並由驗收人完成簽字手續後轉移。

六、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實際驗收合格數量。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採用第()項方式:

1、甲方送貨至乙方工程施工現場,費用甲方負責。

2、乙方自提,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貨到現場5日內檢驗完畢,標準按合同第二條執行;

2、乙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有權將產品送國家相關檢驗部門進行檢驗。如檢驗合格,有關檢驗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檢驗不合格,則由甲方承擔一切費用,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報價表或投標書約定提供產品,或提供不合格產品的,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有權要求退貨並收回已支付的貨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開具本單位合法有效的等額稅務發票和請求付款的書面申請,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付款的,乙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材料結算書須加蓋乙方或乙方授權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的公章才有效,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開具的等額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後,6個月內按時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開具的等額貨款發票和付款申請後,超過6個月支付貨款的,從第7個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擔未付款額度每年___%的違約金。

6、因業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導致乙方不能按約支付甲方貨款,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追索業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並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期限或數量交貨的,應向乙方支付元/日或元/次的違約金同時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乙方有權自貨款中扣除;

十、合同解除的條件:

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發現甲方供應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和供貨時間等不符合合同規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單方解除權,並可繼續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2、甲方遲延15日仍不能交貨或連續3次供貨數量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由______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履行,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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