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合同範文6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5.36K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護士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護士合同範文6篇

護士合同 篇1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3、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4、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證影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護士合同 篇2

甲方:受聘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xxxx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獲知甲方的基本情況,充分了解相關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等。

乙方確認已仔細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內容,並承諾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護理部門,從事護理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協商制定合同章程,達成一致再續合約;如合作期滿後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確定終止合作。

工資待遇

1、乙方每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病歷費:

①基本工資為:3000元(三人合計/月)

②病歷費(10元/份病歷,當每月病歷費不足1000元時由甲方補齊,如果超過1000元時,甲方將作為獎金髮給乙方。)

③備註:

2、乙方在上班期間,醫院規定享有工作餐,其他生活開支由乙方自理。

三、工作時間

根據醫院規定執行工作作息統一時間,手機24小時開機。(上班時間:8:00———21:00)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服從甲方人員管理、調動;

2、乙方負責燎家山社群醫院護理科相關的醫療工作開展和執行;

3、乙方應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保守醫院祕密,嚴守商業機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法追究責任;

4、乙方若違反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如果沒有違反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律由甲方自己負責。

5、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愛護甲方的財產;

6、甲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得違反合同規定單方面辭退乙方,否則給予相應經濟補償。

五、合同變更、終止、解除

1、乙方在職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

2、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六、違約事項

任何一方都無權自動解除本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須經過雙方協商確定。

七、其他事項

1、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或根據實際情況不同)以雙方協商後的補充合同進行完善,補充合同同樣有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燎家山社群醫院蓋章:) 乙 方:

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3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受 聘 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從事護理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 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 月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工資為: 元。

2、正式聘用期月工資為: 元。

3、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工資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4、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按甲方規定執行。

5、聘用期內對單位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按甲方規定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工資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工資等報酬。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單位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單位負責人同意後,按本單位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工資。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工資獎金全部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材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相應的工資。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生效於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相關科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會議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醫務人員聘用合同及各項規定身份證影印件交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工資標準並簽字認可

(6)單位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辦公室,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 方(簽章): 年 月 日

護士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涉及看護病人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由於病人的病情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工看護,乙方要全天候_____小時看護病人。

2、乙方要根據病情情況幫助病人進行日常起居生活,包括洗漱,進食,更衣,大小便等。

3、乙方要酌情對病人進行擦身並及時更換病人衣物和被褥,對病人換下的衣物和被褥及時清洗和晾晒,並做好病人房間清潔衛生工作。乙方同時要做好個人清潔衛生並保證自身身體健康無任何疾病。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醫院護理的情況下乙方提供每天_____小時的服務,護理勞動薪金為每天_____元。

2、甲方保證乙方在陪護期間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3、 如果乙方和病人發生糾紛,所有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三、其他約定:

1、乙方如果因突發狀況未能達到協議陪護天數,需要提前1天向甲方說明情況並且找到接替的陪護人員方可離開,不經通知擅自離開則視為放棄陪護薪金。

2、乙方由於自身原因突發疾病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其他傷害時,應自行承擔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簽訂即時生效。初步預計護理時間為_____天結束。護理期限時間一到,本協議自行終止。

4、協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護士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護士聘用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護士執業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我縣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乙方工作時間同在編護士。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在職責範圍內保證 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 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醫院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醫療事故或者嚴重醫療差錯的。

(7)存在醫德醫風問題,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以下情況合理休假期間,停發一切工資待遇,但保留用工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發生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處理辦法同正式職工。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 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共同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其中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4、本合同一式叄份,衛生局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6、若甲、乙雙方未經雙方同意,私自解除勞動合同,違約方承擔當月工資及獎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護士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有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 鑑證日期: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