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公司名與公司名不符是否合法? 合同 2019-11-09 勞動合同中甲方公司名與實際工作公司名不符是否合法?對以後的維權有否影響?根據人事部說因為公司稅收問題,原公司名下名額已滿,現在只能籤別家公司名下。但是這樣就與實際工作公司名稱與性質都不符啦。(實際工作是廣告公司,簽約公司為市場策劃公司)請問這份合同是否具有效力?以後如果發生糾紛,會否影響個人維權? 相關文章 哺乳期一到公司就要與我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簽署公司不合理勞動合同,這份合同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到期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公司以新的公司名稱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010籤的勞動合同實際工資不符,2012年公司單方面降薪是否違法?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有何賠償 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什麼勞動法? 公司勞動合同規定的違約賠償事項是否合理? 勞動合同上有法人代表簽字,但內容只寫明公司而非公司全名,有效嗎?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