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演出合同彙總八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17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演出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演出合同彙總八篇

演出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該協議。該協議宗旨在於保護雙方權益,實現雙贏。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提供景區水上舞臺作為乙方演出場地。演出場地的搭建、燈光、音響等一切設施裝置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演出要求作出適當的調整,包括以下內容:

(1)演出地點: 景區水上舞臺

(2)表演時間:每週六場,分別為星期一、三、六、日(注:星期六、日白天晚上各一場),表演時間:每天14:30、6:30。

(3)表演時長(小時/場):

(4)節目型別: 歌唱節目、舞蹈、小品、雜技、魔術等

(5)表演場數:(場) 一年為400場 2、甲方對乙方的演出節目有權嚴格稽核、經稽核後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節目質量,乙方需作出調整。經甲方確認後,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演出形式與節目內容。乙方將稽核後的節目作為景區固定節目進行演出。如有更換需書面報請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作為違約處理。

3、甲方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的正當權益。

4、甲方有權無償向乙方提供演出用電。

5、甲方不提供乙方演出人員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達到甲方對錶演節目水平和質量後,有權獲得本協議商定的報酬。

2、乙方有權援引適當法律及法規條文拒絕不適當的表演內容,且該拒絕事項不在違約之列。

3、乙方應不得耽誤甲方所制定的與乙方相關的工作進度並應積極配合。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表演,包括以下內容:動作、力度、協調、音準、等具體內容和感情處理、投入程度等抽象內容。

5、乙方與遊客、演藝人員、其他演出公司等人員在景區內發生糾紛,所造成的民事、刑事、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款項支付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演出費用支付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演出費用總金額: (元)(大寫: )(詳見附件清單)

2、支付方式:甲方按季度分四次向乙方支付演出費用。

3、支付時間(4次):

4、考慮到乙方前期投入較大,在合作滿一月後,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支付前一月的'演繹費用。除此外,其餘款項支付方式不變。

三、爭議處理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就合同發生爭議,在協商無果的條件下,可以訴諸簽約所在地具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或訴諸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2、任何一方違約需承擔違約金貳萬元。

3、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完成演繹活動。當因天氣、表演人員身體狀況欠佳、裝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發生時無法進行演藝活動,乙方若無書面請示甲方,造成演出場數的刪減,乙方需承擔5000元/場的違約金。且缺席演出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四、附加條款

五、合同履行地:四川省蓬溪縣寶梵鎮。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叄份,乙方持壹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即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年月 日

演出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乙: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絡人:

手機:

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邀請乙模特參加由甲方主辦的 (下稱‘’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甲邀請、乙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參加活動。

2、 活動名稱:

3、 日期:

4、 地點:

5、 活動時間:

6、 活動時長:

7、 乙保證模特在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到場,在模特相關的活動部分結束後即可離開現場:除此之外的活動其他部分,模特可自願參加。

第二條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項下,甲方應向乙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 元整。

2、甲方在活動結束當場付清所有款項。

如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有權拒絕肖像權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條甲責任

1、甲方應做好活動期間及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活動場所符合安全標準,併為模特及隨行人員辦理人身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50萬元/人。如活動期間(包括前往活動地往返過程中)由於任何原因,模特及乙隨行工作人員患病、受到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時,甲方應支付全部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明確責任後,由甲方向直接責任者追償,如確有必要,乙將給予配合。如模特或隨行人員因此另行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乙將在所得保險金額範圍內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隨行人員於活動行程期間的伙食及車費用(早、午、晚)。

3、甲保證不要求模特與活動期間做任何危險、不雅、不當、淫穢、暴力、違反善良風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與名譽的演出,保證活動現場沒有任何可能損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1、乙確保模特在活動前(即 年 月 日 點前)到達活動地點。

2、乙保證模特對甲方的活動組織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員(包括攝影師、工作人員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協議約定的除外)。

3、模特保證以良好精神面貌參加活動。

4、模特保證與其他參加活動的演藝人員進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動。

5、藝人或隨行人員在酒店下榻期間所發生的超出本協議約定的額外費用(如:長途電話費和酒店所有設施及娛樂場所的'消費等)由乙自行負責。

第四條 雙方責任

1、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之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約,並由違約方賠償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 如發生不可抗拒力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在該一方及時通知另一方免除該一方相關違約責任:如不可抗拒力發生前或者發生後模特或乙隨行人員已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的,或不可抗拒力發生時活動已在進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協議約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費用。

4、 雙方同意,因發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動無法舉辦的,雙方經協商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

5、 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單方改變活動名目,或未得到相關政府部門(如文化部門等)的活動許可批文,或乙合理地認為模特或隨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乙均有權拒絕履行本協議並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

6、 乙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協議的,應承擔其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應的費用。

7、 本條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政府指政策變更、模特傷病等因素。

第五條 其他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及所有附件為商業機密,雙方均應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完畢本協議約定義務後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

簽章: 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演出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養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的土地畝出租於乙方,由乙方作養殖事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金為每年每畝地小麥、玉子各___公斤,在每年農作物收穫後於出租方要求給付時以市場價格摺合人民幣給付。(乙方應於甲方提出給付請求後十五日以內給付)

四、土地交付時間: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若因為甲方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租合同,由乙方繼續經營。若乙方不願續訂,應恢復土地原狀或在甲方自願的情況下對有關建築物予以合理作價,由甲方在支付給乙方對價的情況下取得有關建築物的`所有權。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的效力優先於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由乙方報本村村委會本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____________

訂立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演出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3310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演出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演出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月_____日晚上__________共計_____場

演出內容:_______________專場晚會 場租: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支付預付金:人民幣__________整(__________)。其餘款項(人民幣__________元)在演出前_____日內支付。

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一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場租全款_____倍的賠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演出合同 篇5

甲方:深圳市xx年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演出一事(以下簡稱“演出”)之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演出時間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17日,總計七日(內含彩排和正式演出)。

二、演出地點

東方賓館

三、費用及付款方式

1、演出總費用:合計人民幣:元整(小寫)¥元。

2、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以支票或轉帳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方支付總費用的30%計: RMB: 元整,演出前一天支付總費用的20% RMB: 元,演出結束一週內,付清剩餘款項。付款幣種為人民幣。

乙方指定收款帳戶為: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四、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供乙方演出場地時間的正常使用,且保證乙方在使用該場地期間(包括進、退場,佈置期間不受任何非政府部門第三方的任何干擾)。

2.甲方負責協調有關該場地活動的一切有關部門的報批手續。

3.甲方負責提供對於本場演出而言足夠、充分、方便的必要裝置予乙方使用。

4.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未能如期進行或活動日期有所變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則視甲方違約,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乙方責任

1、乙方需在演出規定日期內進行本合同所規定之演出專案,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演出未能如期進行或活動日期有所變動,(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將視作乙方違約處理。並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演出期間,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範圍內活動,不得自行場內任何地方自行活動、參觀。若由此發生不必要的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演出中不得破壞甲方場地上的任何設施,如有損壞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六、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2、如雙方無法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訴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3、爭議解決期間,與爭議無涉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當繼續履行。

七、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蓋章後成立,並於甲方演出費用根據合同約定全部到達乙方方指定帳戶之日起生效。以上規定不可缺少,否則為無效合同。

2、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乙方人員名單,演出及排練場次,經雙方確認的活動方案等)構成完整的整體,合同正文與附件如有不一致之處,以合同正文約定為準。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xx年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日期:日期:

演出合同 篇6

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根據以上精神,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演出劇目和主要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演出,計________天,演出_______場。

第三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裝置及聯絡好宿舍(住宿費由承擔),並給予一定裝臺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第四條 票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分賬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六條 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等。

第七條 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於演出前_________日寄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在演出過程中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第九條 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裝置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一方由於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並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指定的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談判代表(簽字):

聯絡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談判代表(簽字):

聯絡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7

合同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一定的表演經驗,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

2.甲方有意將其相關的演藝事項委託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

鑑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為:

1.出演電影;

2.出演電視劇;

3.出演戲劇;

4.出演話劇、廣播劇;

5.出單曲或專輯;

6.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7.拍攝商業廣告;

8.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託的演藝事務。

第二條 代理區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下稱代理區域)。

第三條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結束後,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發出書面通知,續簽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 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_________(稅前/稅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佣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能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條 經紀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不能同時為_____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甲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託時,應出示營業執照,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將有關資訊及時向甲方彙報,併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不能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用於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能低於¥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費用應當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負責澄清甲方不利的相關訊息、報道、傳言等,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9.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能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甲方的隱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能洩漏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資訊。

12.乙方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有權按照約定收取佣金;例如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的,不能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應當向甲方指派的經紀人必須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經合法註冊。

14.乙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能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事務再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委託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外代理。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如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甲方有權不支付佣金。

5.甲方應聽從乙方安排,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宣告並參加乙方為其安排的其他宣傳活動。

6.甲方應對乙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7.在代理過程中,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如果甲方對乙方指派的經紀人不滿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經紀人,但甲方的要求以兩次為限。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能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交易,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相關當事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保證其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甲方保證從未而且將來亦不會將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

4.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甲方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保證其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乙方連續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他方簽約;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能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演出合同 篇8

演出方:____(藝術表演團體),以下簡稱甲方;

受演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根據以上精神,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演出劇目和主要演員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__至__演出,計__天,演出__場。

第三條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裝置______及聯絡好宿舍(住宿費由_____承擔),並給予一定裝臺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第四條 票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分帳方法 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第六條 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

第七條 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於演出__日前寄給乙方。

第八條 甲方在______演出,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第九條 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裝置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一方由於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並償付違約金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任務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甲 方:____(簽名蓋章)

聯絡人姓名:______

談判代表: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 話:_____

乙 方:____(簽名蓋章)

聯絡人姓名:______

談判代表: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電 話:______

__年__月__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