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協議(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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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婚內財產協議,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內財產協議(集合15篇)

婚內財產協議1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系女方______之夫。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系男方______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結婚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一子/女,叫______,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婚內相關合法擁有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______路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房(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現登記於______名下)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______所有,按揭貸款由______負責償還。

2.位於深圳市______寶安區______區____________街道路高發花園1棟6座1102(建築面積為______104.95______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深房地字第號______,現登記於男方和女方名下)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兒所有。男方於簽訂本協議之日起12個月內,將其50%份額轉移到女方名下。當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或條件達到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轉讓條件,六個月內女方應將該房產轉移登記於女兒名下。在轉移至女兒名下之前,無論婚姻關係存續與否,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分割。無論婚姻關係存續與否,男女方均不得將該套房產單方進行買賣、轉讓、設臵抵押等違約處分行為,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100萬元的違約金。任何一方在規定時間內不配合產權轉移至女兒名下的,屬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100萬元的違約金。

本條約定登記於女方名下或約定歸女方所有的房產,女方宣告女兒作為該全部房產的唯一繼承人,此宣告是女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女方不得違反此宣告或再做其他宣告遺囑改變本協議的宣告。

上述房產轉移產生的稅費,由男女雙方共同負擔。

第二條、股票、基金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基金、股票由女兒所有,股票帳號為:(招商證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女方不得為本人利益對基金、股票進行轉移,任何轉移行為造成對女兒利益損失的,男方均可代為主張權利。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公司股票轉成現金給女兒作為教育基金。

第三條、債權債務

1.雙方明確在簽訂本協議之前無共同債務,同時約定:無論簽訂本協議之前還是之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包括法律意義上的.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歸各自承擔,由各自的財產進行清償,與另一方無關。

2.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乙方(女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甲方、乙方雙方與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民政局辦理辦理,現雙為合法夫。甲乙雙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現收收益與將來收益的約定

1、現有財產:婚內現有房產的約定

位於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米,房屋證號為:__________,(房屋取得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是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_方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乙方可隨時要求加名。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加名手續,相關費用雙方共同承擔。

2、將來收益:婚內其他共同財產的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資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二、債務的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助償還。

三、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四、對於離婚的約定:

如果一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1)過錯方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淨身出戶。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無過錯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過錯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過錯方應向無過錯方賠償精神損失__________萬元,在辦理離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五、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甲,乙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六、雙方自願簽訂,清楚瞭解此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願結婚,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及婚後雙方財產歸屬進行如下約定: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房產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甲方婚前房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婚前房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婚後以個人名義所繼承或受贈與所得的房產屬各自個人所有。

三、甲乙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甲或乙婚後一方對外所負的未經對方同意的債務,以甲或乙一方的財產清償,與對方無關。

四、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

1、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

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

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

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

④個人公司;

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

2、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

①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份額;

②個體工商戶;

③個人獨資企業,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五、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書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可辦理公證,公證費用由承擔,並增加協議一份,送交公證機關,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4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經常居住地:

聯絡電話: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經常居住地:

聯絡電話:

鑑於

甲乙雙方自由戀愛,於年月日在省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雙方均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自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願就夫妻雙方婚姻內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共識

1、乙方在與甲方結婚登記之前,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擁有該公司股權;

2、甲乙雙方登記結婚後,甲方的收入除部分用於雙方共同生活外,甲方有部分銀行存款;

3、甲乙雙方登記結婚後,乙方一直參與該公司經營,所得收入除部分用於雙方共同生活外,乙方有部分銀行存款。

二、自甲乙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在甲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內,甲方名下的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中國境內及境外所有銀行的存款、股票、債券、商業保險金等歸甲方所有。

三、自甲乙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在甲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內,乙方名下的包括不限於乙方在中國境內及境外所有銀行的存款、股票、債券、商業保險金等歸乙方所有。

四、自甲乙雙方登記結婚之日起,在甲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內,乙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歸乙方所有,因該股權產生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處分該股權包括但不限於將該股權增加、減少、置換、轉讓所得權益全部歸乙方所有,不因該股權形式的改變而改變其所有權人。

五、本協議所約定的股權、存款、股票、債券、商業保險金等包括甲乙雙方登記結婚至今現有數額,同時包括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以後,婚姻存續期間內新增加的數額。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婚內財產協議5

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女方:

住址:

身份證號:

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並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子。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財產的屬性和歸屬問題達成意合,特簽訂此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現有財產如下:

1、位於______市____區的________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____;

2、位於______市____區的________房屋,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____;

3、位於上述二套房屋內的其他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所列的財產____________歸______所有,______歸______所有。

二、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

自本協議簽定之後,各自經手取得及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如一方存在過錯(出軌、第三者、婚外情等情況),並對無過錯方造成,上述財產歸無過錯方所有,過錯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三、對於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

婚前個人財產為各自所有,婚後雙方所有收入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平均分配;同時,對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四、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夫妻婚後對於日常消費支出_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_______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

1、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④個人公司;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

2、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①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份額;②個體工商戶;③個人獨資企業),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六、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七、對於子女撫養費用的約定:雙方共同承擔撫養責任,所花撫養費、教育費用等雙方平均分配,直至大學畢業為止。

八、損害賠償的約定:如一方由於_______主動提出離婚的(或不提出離婚),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_______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九、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如解決不了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6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______年___月___日登記結婚。現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相關合法擁有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一、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姻財產約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於___,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甲方個人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甲方的牌型號轎車一部,為甲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歸甲方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甲方的_________(賬號)銀行存款__元為甲方婚前所有,歸甲方所有;

4、其它甲方個人財產:(見財產詳細清單一)。

(二)乙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於___,建築面積為__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乙方個人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乙方的牌型號轎車一部,為乙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歸乙方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乙方的_________(賬號)銀行存款___元為乙方婚前所有,歸乙方所有;

4、其它乙方個人財產:(見財產詳細清單二)。

凡屬甲乙雙方分別使用、管理的其它財產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債券、公積金、社保基金、商業保險金、等歸各自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婚後共同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於_____,建築面積為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為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和居住。

2、汽車:戶名登記為__方的__牌型號轎車一部,為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購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共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方的_________(賬號)銀行存款___元為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所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共有;

4、其他共同財產:為共同建立家庭,甲乙雙方共出資購買了___________(見財產詳細清單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財產外,甲乙雙方再無其他共同財產,但不包括自本協議簽定之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新的.財產。

二、對於個人財產處理的約定:

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後自己所得財產分別歸其個人所有,雙方經濟獨立,各自財產由個人完全支配處置,無須徵得配偶同意。同時,對於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支出的必須費用,由夫妻雙方各承擔一半。

三、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

夫妻婚後對於日常消費支出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______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因甲方/乙方的原因導致離婚發生,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來對乙方/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車牌號為___的汽車歸乙方所有,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係正式之日起日內辦理。

2、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位於___的房產歸乙方所有,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係正式解除之日起日內辦理。

四、涉及到一方企業投資等的約定:

企業投資權益的一方,因經營需要該企業融資借款時,若此投資權益形式為(①有限責任公司出資額;②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③集體企業或股份制企業中的股份;④個人公司;⑤某外資企業的出資),則該債務均為企業法人債務,與配偶無關;若該投資權益形式為(①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份額;②個體工商戶;③個人獨資企業),則該企業舉債時一方應通知其配偶,否則視為其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

五、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現有債務約定:

現有債務情況如下:雙方因___,由___經手所欠債務___元,由___承擔。

六、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

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為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因為共同的利益而產生的債務、子女因為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等情況下而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七、對於子女______撫養費用的約定:

雙方對於___由___承擔撫養責任,___每個月承擔___撫養費用______元,直至______大學畢業為止。

八、損害賠償的約定:

如一方由於______主動提出離婚的(或不提出離婚),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______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九、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_年___月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7

甲方(男方):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住__市__路_號。身份證號:___

乙方(女方):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住__市__路__號。身份證號:___

甲、乙雙方於___年__月__日在___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____。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房產的約定

(1)位於____市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米,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房屋土地證號為:________(房屋取得時間____年__月__日),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乙方,是乙方個人婚前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2)位於____市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米,房屋證號為:_____,(房屋取得時間____年__月__日),是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擁有該房屋49%所有權,乙方擁有該房屋51%所有權。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乙方可隨時要求加名。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加名手續,相關費用雙方共同承擔。

二、婚內其他共同財產的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資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三、債務的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助償還。

四、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五、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甲,乙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

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六、雙方自願簽訂,清楚瞭解此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

女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_

簽名: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8

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我倆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註冊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_______年_______月年購得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住房一套(房屋處於_______所在工作單位內),_______字第_______號,三室一廳,_______平方米,為_______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_______單獨所有,__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房產證號:_______

二、_______年_______月屬___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分得安置房一套(位於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二室一廳,_______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_______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_______單獨所有,__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_______年_______在_______縣_______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_______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_______單獨所有,__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_______父母去逝後所留財產,歸_______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第六、第七條內容適用於婚姻存續期內簽訂之日後的行為。

八、簽訂之日後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9

甲方:______,男,漢族,身份證編號:

乙方:______,女,漢族,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與__年__月__日在 登記結婚,雙方婚後感情尚好,並於__ 年__ 月__日生育一子(____ ,身份證編號:)。甲乙雙方自結婚後一同共同經營,至今已經積攢如下各種財產,雙方為了能夠更好的經營事業和家庭,現將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婚內財產劃分,劃分後甲乙雙方從此不在有任何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在今後所得的所有各種財產均為各自的婚內個人財產,由所得方自行處理;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債務(包括自己私有和為子女或家庭使用),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均由欠債方個人進行償還。同時如因一方自身原因致使第三方讓另一方受到經濟和其他方面的損害,則責任方應雙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一、首先下列財產歸乙方所有:

(1)、乙方從甲乙共同實物財產和存款中分得現金共計112萬元人民幣。

具體的支付方式為協議簽定後一週內一次性支付乙方現金30萬元,剩餘部分每月支付5萬元(也可用價值5萬元的貨品衝抵,具體方式由乙方決定),支付時間為簽定協議後的16個月內完成。如在該期間乙方要求購買房屋,則甲方在乙方購買房屋時在每月支付5萬元的基礎上,在提前先行支付12萬元人民幣給己方,作為其購房的前期款。

(2)、甲乙雙方共有的____市場二樓1號門市的經營使用權歸乙方所有,該門市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所有收益(包括已交押金)歸乙方個人所有。所產生的各種費用有乙方個人負擔。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商品品牌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歸乙方繼續經營。經營所得收益歸乙方個人所有。所產生的各種費用有乙方個人負擔。

(4)、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客戶中,原812#及客戶歸乙方所有,另外乙方擁有餐飲、八一路、東三街的經營權,雙方本著為家庭為子女的原則,在今後的經營過程中不得惡意殺價,不正當競爭。

(5)、在雙方共同的房產中,乙方可免費使用一間作為倉庫,面積為__0個平方。同時在共同的'辦公裝置中由乙方挑選三張辦公桌、一臺傳真機、兩臺電腦及鐵櫃一套歸乙方所有。

(6)、乙方現駕駛的轎車一部歸乙方個人所有。

(7)、乙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運用所分得的財產所得的所有收益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二、甲方擁有下列財產:

(1)、甲方擁有____號門市一套(面積:1400平方、價值約 )、____社廠房一套(面積:五畝價值: )、住房一套(價值 )及門市一個,作為個人財產。

(2)、________有限公司歸甲方所有。同時現有的__臺送貨車輛及公司的辦公裝置也歸甲方所有。

(3)、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商品品牌中,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_”、“____”的繼續經營權。

(4)、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的客戶中的客戶歸甲方所有。

(5)、甲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運用所分得的財產所得的所有收益歸甲方個人所有。

第三、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前,甲乙雙方所有的債務均由甲方負責償還。

第四、雙方共同的子女____由甲方承擔主要撫養義務同時甲方用個人財產承擔____所有的撫養費用。

第五、協議生效後乙方在3個月內將________有限公司法人資格轉讓給甲方。

第六、____市在甲方沒有支付乙方112萬元人民幣完畢前,甲方不得抵押或變賣。

第七、如甲方不按上述約定支付乙方112萬元,或違反上述約定,則建北門市歸乙方所有。

第八、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自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在今後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已進行婚內財產劃分的事實,以保證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10

男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男,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女,漢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長時間的戀愛、相處,已經對方有了深刻的相互瞭解,且感情日益穩固,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直轄市/自治區)____市____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_______),雙方均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至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願就夫妻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公證協議:

第一條訂約依據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為我國《婚姻法》、《民法通則》、《合同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相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後現有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座落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歸____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_______方的____牌____型號轎車一部,歸_______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_______方的____銀行存款____萬,歸_______所有;

4.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5.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第三條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

1.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並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集中存放於夫妻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並用於共同生活的開支。其餘的____%視為個人財產,自行保管,與對方無關。

2.雙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間所設立的共同賬戶由____方保管,並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____方有定期向____方告知的義務。

第四條雙方忠誠協議

1.如果____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1)____方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淨身出戶。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____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____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____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____方應向____方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2.如果____方今後有過錯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第五條訂立目的

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白頭偕老。

2.協議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第六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方:_________女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11

_________民政科:

_________(男)與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裡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協議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12

甲方: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市_____ ,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市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市______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為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房產的約定:

(1)位於____市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米,房屋產權證號為:______,房屋土地證號為:____________(房屋取得時間),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乙方,是乙方個人婚前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2)位於____市的房屋建築面積___平米,房屋證號為:_________,(房屋取得時間),是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擁有該房屋49%所有權,乙方擁有該房屋51%所有權。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乙方可隨時要求加名。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加名手續,相關費用雙方共同承擔。

二、婚內其他共同財產的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收入,存款,股票及投資收益,以及其它收入所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三、債務的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助償還。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一,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法律責任。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五、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甲,乙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六、雙方自願簽訂,清楚瞭解此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13

甲方:______,男,__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乙方:______,女,__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聯絡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很長時間的戀愛,均對對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瞭解,且感情日益穩固,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直轄市/自治區)____市____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______),雙方均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至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願就夫妻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公證協議:

1、訂約依據: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為我國《婚姻法》、《民法通則》、《合同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相關法律之規定。

2、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後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座落於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歸____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為______方的____牌____型號轎車一部,歸______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______方的____銀行存款____萬,歸______所有;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行補充需要約定的財產)

3、爭議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婚內財產協議14

協議人:__________,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註冊登記結婚。婚後由於雙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買各自所需的物品,為了免除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經夫妻雙方協商,就結婚之日起至簽訂之日止婚姻存續期內各自所買的財產作如下協議:

一、_____年_____月年購得位於_____住房一套,房產證號:_____,_____室_____廳,_____平方米,為_____單獨購買,房屋產權歸_____單獨所有,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二、_____年_____月屬_____父母所有的'私房拆遷,分得安置房一套(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二室一廳,_____平方米,房屋補差價款及所有裝修費用均由_____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_____單獨所有,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三、_____年_____在_____縣_____村建有私房一棟,與父母同住,建房費用已由_____單獨支付,房屋產權歸_____單獨所有,_____無任何所有權利。

四、將來_____父母去逝後所留財產,歸_____單獨所有。

五、婚姻存續期內雙方獨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錢,債務方應立借條為憑。所借款項,必須在婚姻存續期內償還給對方。

六、婚姻存續期內一方對外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屬一方個人行為,由當事人一人負責償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簽訂之日後婚姻存續期內所購財產,以支付價款一方為所有人。如屬共同購買,雙方另作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簽字:_____

協議人簽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內財產協議15

導語:現在很多新人都會簽署婚內財產協議,那麼這份協議的效力是什麼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婚內財產協議的效力限制:

(1)對子女的撫養義務免除

撫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項天職,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現實生活中,會有不少要求代為擬訂婚內財產協議時要求不願要孩子,誰要孩子誰承擔孩子的一切撫育費用。此類約定的效力,不能說完全無效。但是當承諾全額承擔孩子撫育費的一方經濟上陷於困頓,無力獨自承擔孩子的撫育費用時,另一方顯然有共同承擔的義務。

(2)對第三者的債務由一方承擔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債務,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在婚內財產協議中,可以約定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由其本人承擔。但是,這類各自債務各自承擔的約定,只有在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時才有效。否則,債權人可要求夫妻倆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

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於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對於家庭生活的開支,有些是無法預見的,若協議上沒有約定,顯然應由雙方共同承擔。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並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間的扶助義務,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時,另一方應積極地承擔。

婚內財產協議的法律效力

一、婚內財產協議對夫妻雙方的法律效力

關於對夫妻雙方的法律效力,本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財產關係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按照約定享有財產所有權以及管理權等其他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這是約定財產製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婚內財產協議成立並生效,夫妻間的財產關係即應按照約定處理,非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銷。

二、夫婚內財產協議對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關於夫婚內財產協議對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本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婚內財產協議對第三人產生效力的條件有三個:一是夫妻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當然這種約定應當是在夫妻一方欠債之前;第二,債務是夫妻一方所負擔的;第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才對第三人發生效力。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為條件,關於第三人如何知道該約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告知,也可以為第三人曾經是夫婚內財產協議時的見證人或知情人。所謂知道是指不但知道該約定,而且知道該約定的具體內容。夫妻一方或雙方對此有告知義務。如何判斷第三人是否知道該約定,夫妻一方或雙方負有舉證責任,夫妻應當證明在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時,第三人確已知道該約定。

三、婚內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

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二款同時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這種約定類似於國外婚姻制度的夫妻財產契約制。在我國婚姻家庭生活中,越來越多的夫妻因各種原因,將婚內財產作一個約定,這種約定可以是對婚前財產、婚後雙方收入、婚後雙方債權及債務都有一個說明,這個約定必須符合以下法定條件才能具備法律效力:

1、協議雙方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也就是雙方是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籤署;

3、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的歸屬;(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4、婚姻關係合法有效,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

5、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公證本協議不是必然程式,但是公證後的協議法律效力更強,通常我們建議當事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做好公證,這樣內容及當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將不會產生新的爭議而導致該協議無效。

我們認為,夫妻之間簽訂婚姻財產約定,並不是表明感情與財產的獨立,更不是否定彼此間的信任和尊重,而是為了促進男女雙方坦誠交流,明確婚姻目標,消除誤解,確認婚戀財產之管理方式,並在相對公平的基礎上設定對雙方的保障。一旦婚姻和情感出現變故,雙方可以理性地處理財產糾紛,避免在訴訟過程中更大程度地傷害對方,同時也能節約個人與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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