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房屋合同錦集五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04W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房屋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農村房屋合同錦集五篇

農村房屋合同 篇1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由於我國目前尚無專門的法律規定來規範和解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因此,審判實踐中,對如何處理這類糾紛存在很大的分歧。

認為買賣合同無效的有之(無效論),認為有效的有之(有效論),認為合同無效但房屋可不予返還的有之(無效不返還論),一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使得很多法官在審理具體案件時感到無所適從,從而導致不同法院和法官判案結果呈現很大的差異性,這在一定程度上給司法公正帶來了不應有的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就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這類糾紛作出正確、規範、統一的裁判不僅是當務之急,也是勢在必行。

對於農村房屋能否買賣這個問題,是審判人員在處理這類糾紛首先必須面對並予以解決的問題。如果這一問題認識模糊,案子就沒法審下去。審判實踐中,對這個問題一直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農村房屋買賣事關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我國法律禁止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因此,農村房屋不能買賣;另一種意見認為,我國法律沒有禁止農村房屋買賣的明文規定,法無禁止即自由”,只要雙方合意,就可以買賣。要搞清農村房屋能否買賣這個問題,可從以下方面進行分析:

1、農村房屋能否出售。

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物權法》第六十四條也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對照該兩條規定,我們認定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應是不容置疑的。既然農村房屋是農村居民合法的私有財產,那麼從理論角度來說,作為農村房屋所有權人的農村居民 ,完全可以依法對其房屋行使所有權,當然包括其中能充分體現所有權權能的`處分權。再從我國目前的立法精神和法律現狀來看,據筆者所知,我國到目前為止,並無禁止農村居民出售自己農村房屋的法律、法規規定;相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62條中卻有: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的規定,從上面法律規定精神來看,國家還是肯定農村房屋是可以出售的,沒有要禁止和干涉農村居民行使房屋所有權的立法意圖。那麼,既然有賣就有買,因此農村房屋是可以買賣的。

 2、農村宅基地不能轉讓的規定是否必然導致農村房屋也不能轉讓

農村房屋買賣必然會涉及房屋下土地即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這個敏感的法律問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居民為建造自住房屋,對農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一種佔有、使用的權利,它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用益物權形式。 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民對自己依法獲得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而無處置權。這在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就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明確規定。由此可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按法律規定是受嚴格限制的。這些限制性規定,雖不是針對農村房屋能否出售作出的,但基於農村房屋與其所付著的土地緊密關聯性和我國傳統的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習慣思維,農村房屋買賣因此變得異常複雜起來。這種房隨地走、房地一體的認識,使審判實踐中不少審判人員將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能否轉讓當成了左右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無效的法寶,並以此作為裁判的依據。那麼,農村宅基地不能任意轉讓的規定是否必然導致農村房屋也不能轉讓呢?筆者認為,雖然在物理上和人們的習慣思維上,農村房屋與農村宅基地密不可分;但是,我國現行法律對房屋所有權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卻是分開規定的,他們是兩種各自獨立存在的權利,並無主從之分;而且目前我國也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要求這兩種權利在發生變更時必須同步進行。人們之所以有房隨地走(或地隨房走)、房地一體的說法,是由於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及相關學者理論的影響。這其實是對農村房屋買賣的一種誤解。因為,房、地同時轉讓、房地一體原則是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針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而專門規定的特有原則;其他可參照此規定執行的情形,也只有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在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交易活動以及實施房地產管理”這種情況。從上面規定我們可以看出,該原則所適用的物件和範圍都是特定的,其立足點為國有土地和城市房產,並非農村集體土地和農村房屋。而農村房屋和農村宅基地不同於城市房產和國有土地的特殊性,自然決定了我們不能盲目地套用這種原則。因此,筆者認為,在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農村房屋買賣也必須執行房隨地走、房地一體、同時轉讓原則的情況下,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限制流轉的規定並不必然決定農村房屋不能買賣。

總之,應對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農村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公司樓頂在使用期間出現滲水問題,乙方負責對甲方的房屋屋頂滲水進行維修,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維修時間:20xx年3月17日起到20xx年4 月12日止。

2、維修地點:孔雀湖康體中心

3、維修方案須甲方確認,並且乙方應在維修之前徵得甲方同意。

4、維修以及維修質量的監督:對於涉及到該房屋所出現的`所有滲水部位都必須進行維修。在維修期間,甲方必定期須派人到現場予以質量監督和協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間,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時的人員安全負責,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負責。

6、房屋維修期的注意事項: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各項施工前的準備,(如垃圾材料的堆放)。

7、維修之後的房屋質量的驗收和稽核:由雙方事先約定(以解決漏水為主)或者以相關行業標準為驗收標準。

8、在維修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用都由甲方負責予以負擔。

9、根據雙方的協商,本次維修採取乙方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實施。

10、本工程維修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壹萬元整(大寫10000。00元整),工程完工之日付伍仟元整(5000。00元)。待保修期滿之日付清全部尾款。

11、本房屋漏水維修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12、關於保修:保修期 6個月,自維修結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乙方應立即派工作人員前往檢視,並採取其他相關措施。

13、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農村房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圓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製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結構:磚混結構,樓層,樣式

2、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最後按建築實際面積為準,樓頂出簷為:xx屋面處理方式為:xx層高為:xx門窗材料:xx尺寸:xx

第二條:承包方式

1、承包形式:工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裝置。

2、施工費用:按建築面積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方法為:

3、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後增減工價,待完工後一併納入結算。

4、乙方單方負責工程施工過程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和相關的保險措施;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條: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後。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築材料短缺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施工費。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付款方式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施工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裝飾完工並交付甲方使用後雙方結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餘款(質量保證金除外)。

3、乙方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為一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有房屋漏水,沙灰牆體裂縫,瓷磚脫落等施工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質量問題,乙方應迅速及時地進行處理,直到甲方滿意,否則甲方請人處理,工時及材料從保證金中扣除。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附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用具裝置

二、承建專案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主要包括主體房屋三層、單獨兩間院內平房、院牆、大門樓。

三、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後。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築材料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總施工費20%。

四、承包價格付款方式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建築面積按竣工後實際測量為準。

第一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一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第二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二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第三層主體工程完工(第三層樓頂結束)後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

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施工費中扣除。

房屋建成後一年內,若出現屋頂、牆體炸裂;牆體傾斜等質量問題的,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並且甲方不再付給乙方全部質量保證金。

六、安全生產及其它

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不安全事故。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故意長期停工或多加工錢,如果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賠嘗違約金2萬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錢,本合同終止。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的建築材料,乙方負責施工,並負責所有施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房屋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坐落在x房屋院落(包括:正房x間、廂房x間)出租給乙方,並將與所出租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該院落具體位置為:

東鄰:x x西鄰:

南鄰:x x北鄰:

登記長度為x米、寬度為x米,面積共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x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x。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稽核批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房屋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x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徵得同意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三)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x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五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x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

(二)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金支付方式: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六條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等)費用。乙方應儲存並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房屋權利變動

(一)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x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價格的優先購買權。

(二)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並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聞,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x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x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

(四)甲方設立其他他項權利,可以不徵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x月書面告知乙方。

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x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甲方對於乙方的裝修、裝飾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擔維修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於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二)甲方如未接本合同規定時問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每日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x元,累計不超過x個月的租金。

(三)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須提前x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x計算。

(四)租賃期間,如有政府或經正常合法程式審批的拆遷行為,則按照國家拆遷條例和當地的拆遷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經甲方許可在租用房屋內進行的裝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內搬出房屋時,甲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折價裝修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折價裝修費用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一致,按照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拆遷房屋的裝修費用的補償的最高標準執行。

第十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

(二)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x個月書面通知甲方。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x計算。

(三)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安裝窗和防盜門等,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經政府審批的,則應繹有關部門批准方能施工。

(四)已方在房屋內的裝修及安裝的裝置、物品,在合同期滿搬出時可一次折價轉讓給甲方;雙方如無法達成協議,則乙方應自合同期滿之日起x x日內自行拆除,恢復至房屋原狀。超過x日,甲方有權無償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在合理數額內承擔。

(五)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x日內搬出全部裝置、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他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x日,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遷後x同內房屋裡如仍有餘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六)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遼,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

(七)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提前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x日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x日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x,自x日期滿次日起計。

(八)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x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x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和例外

(一)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x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問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三)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x 個月以上,任何一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四)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認定為危房,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x日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他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

第十三條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並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託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範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則從其約定或規定。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x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說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應在x日內對此確認或提出書面異議或補充說明。如果在x日內不予以書面回答,則視為其接受書面通知所述內容。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應對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x份,其中甲方執x份,乙方執x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x (印)身份證號:

住址:x 電話:

x年x月x日

乙方(承租方): (印)身份證號:

住址:x電話: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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