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產品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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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產品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產品合同四篇

產品合同 篇1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傢俱產品宣傳畫冊及光碟印刷合同書由上述各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合同一經簽訂,彼此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業務範圍:甲方委託乙方承接"___實業有限公司"傢俱產品國際市場推廣的設計宣傳畫冊,包括:輸出,印刷,製作等業務。

第二條 具體內容與要求:

1.畫面設計簡潔,美觀,莊重,製作效果清晰。

2.宣傳畫冊的要求:

規格

印刷

用紙

裝訂

___x ___

內頁: ___色彩印

封面:亞膠、___色彩印

頁數: ___P

封面: ___g (進口銅版紙)內頁: ___g(進口銅版紙)

騎馬訂

3.光碟製作:符合VCD 2.0標準

第三條 單價:

1.宣傳冊: ___元 P,數量: ___本,人民幣: ___元整( ___元)。

2.光碟: ___元張, 數量: ___張,人民幣: ___元整( ___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簽訂合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___%預付款,人民幣: ___元整( ___元)。

2.甲方在收貨驗收後,再向乙方支付餘款人民幣: ___元整( ___元)。

第五條 交貨期和驗收方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書面資料,在設計樣稿簽字___個工作日內,在海口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交貨,印刷質量以雙方確定的樣品為準。

第六條 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整理所需的資料,提供合法的,真實的文字資料。

2.乙方須在收到甲方預付款的___周時間內,向甲方提交設計樣稿.甲方有權對設計稿件提出意見和建議,乙方根據此進行修改,直到甲方滿意為止,雙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建議,意見(包括傳真在內)均採用書面形式交流,雙方必須簽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未經甲方簽字確認的有關資料,乙方單獨進行成品製作,視為違約行為。

2.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應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3.乙方如不能及時向甲方提供產品,或所提供產品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收。

4.乙方發生違約行為,須向甲方支付賠償(合同總額的___%)。

5.甲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若甲方未能及時付款,則須自合同約定付款時間起,參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並向乙方支付賠償金額(合同總額的___%)。

第八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傢俱產品宣傳畫冊及光碟印刷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產品合同 篇2

採購方:****(以下簡稱**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絡人: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email:

供應商:

註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絡人: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email:

鑑於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係,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

鑑於,****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許可權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許可權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檔案

第一條全部交易檔案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採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採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檔案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檔案。

第三條**採購條件

3.1雙方進一步承認,在****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並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採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對**採購條件達成一致後應由雙方簽字確認。**採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除本合同以及**採購條件外,****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採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公司協商並在****公司登記其將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後,****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採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並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後即視為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後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於一個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並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於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在訂單發出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 ****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採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於根據前三個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於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公司支付相當於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後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瞭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並經****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後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徵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價格)為**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並保證****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價格高於他方價格,則****公司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公司供應商已經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註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資訊。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採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並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並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後,供應商應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藉****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後,接收主體應進行並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 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公司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拒收全部貨物並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公司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並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後,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並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裝置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託/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後,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發票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定外,如****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並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後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於可由接收主體接收並處置的狀態時並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公司。

14.2如果貨物採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影印件,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公司出具的發票影印件後,按**採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並完成之後轉移至****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後方轉移到****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 供應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公司應得利益後,在****公司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採購價格一般應以**採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後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為準。

15.5.2現金折扣。如****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發票金額進行計算

15.5.3銷量折扣。根據****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公司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援****公司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公司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專案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於因****公司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公司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1對依據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許可權;

16.1.2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中不存在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為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或行業標準及規範,不會侵犯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16.1.4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並已將可能的環境汙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具備此種貨物應具有的功能,並符合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供應商已對貨物存在使用效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確書面說明;如果發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條中供應商的確認並保證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權利請求的情況,供應商應: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後,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或者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從而使****公司免受損失;

(2)進一步賠償****公司由於第三方權利的請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16.2在本條款中,供應商對****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由於第三方權利請求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或檢測費、保全費、執行費、可得利潤的損失、交通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為此事的處理所支付的全部費用或減少的收入。

16.3若無論因何種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採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應商應負責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零售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並承擔費用。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責任

17.1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有不同要求,供應商對其依據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提供的貨物應提供十二)個月的保修期。該保修期應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向消費者出售並交付相關貨物之日起計算,並以向消費者就有關貨物出具的發票上或銷售憑證的日期為準。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應商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賠償,則供應商按照第16.1條規定執行從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免受損失,除非供應商有證據證明該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造成。

17.3若發生第17.2條中所述情況,供應商除按照第17.2條執行外,還應採取下述解決辦法:

(1)供應商應立即負責從****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並承擔費用,並應立即退還****公司已就此等貨物支付的價款;

(2)供應商應立即對存在瑕疵的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供應商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3)****公司應收回或購回已向消費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在此情況下,供應商應承擔****公司為收回或購回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並應按照本合同第12.2(1)條的規定支付****有限公司違約金和賠償金。

(4)上述方法的選定應當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仲裁部門的意思為準。

17.4供應商應對其依據本合同供應的貨物在中國境內投保必要的產品責任險。但此等產品責任險不應影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從包括供應商在內的任何人處得到與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的質量有關的任何賠償。

17.5為保障消費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在與相應的供應商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相應供應商的最後一筆貨款,該筆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但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第四章供應商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首次訂貨或新開張

18.1 在****公司首次訂貨的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並自配人員協助****公司設計貨物在****公司指定的場地中擺放,並在****公司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必要的改建、裝修(應經過****公司書面同意,且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適於貨物的擺放。

18.2 在****公司指定場地新開張的經營鋪位中,如供應商提供的貨物自該鋪位開張日起二個月內銷售率達不到甲方要求,供應商應無條件收回貨物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展示、陳列及標價

19.1若在訂單或**採購條件確認書中規定由供應商負責標註貨物的條形碼,則供應商在其交付貨物前完成條形碼標註,或在貨物交付後完成條形碼標註,並承擔相關費用。

19.2供應商應對已約定由其完成的貨物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供應商除應負責自行糾正並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9.3清場和撤樣

(1)供應商應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要求清場及撤樣完畢,否則****公司有權代為清場及撤樣,引起的費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

(2)如供應商在收到****有限公司發出要求清場或撤樣的通知時,如其進入****公司指定場地超過3個月,供應商則無權就根據本採購條件確認書第5條“店內費用”的規定所支付的有關費用要求補償。

19.4展示與陳列:

(1)****公司有義務將供應商提供並經過自己選擇的貨物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2)****公司同時有權利根據銷售資料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需求對所有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進行增刪。

(3)供應商可以對****公司的工作人員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工作人員未按上述陳列原則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4)供應商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公司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的貨物陳列,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公司有權將予以涉及供應商進行人民幣5000元罰款,並要求辭退所涉及供應商所僱請的相關工作人員,直至清場的處理,但供應商根據本合同第18條進行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條防損

20.1在****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後,同時與供應商確認以下防損協議:

20.1.1杜絕場外交易保證:供應商必須保證主動履行防損協議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供應商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公司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並禁止供應商的上述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且保留對供應商進行清場的權利。

20.2供應商為促進銷售派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或商家的促銷人員,在未經****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該供應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員提供****公司其他供應商相關商品價格、銷售資料等相關資訊。一經發現,****公司將以竊取商業機密禁止相關供應商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並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直至清常

20.3 供應商人員在未經****有限公司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在****公司範圍進行拍照、攝像活動。否則****公司將按第20.2條對供應商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保密義務

21.1 ****公司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給供應商的任何合同、圖紙、計算公式及其他任何與本合同提供貨物有關的資訊及資料應始終歸****公司所有(下稱“專有資訊”)。

21.2 如果供應商違反本條中規定的對專有資訊的保密義務,供應商應支付****公司人民幣十萬元/次/項專有資訊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處於持續狀態,則供應商應支付從持續違約階段的每個月初開始重新計算的累積違約金。供應商還應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訂單日期後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該事件是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發生在中國大陸區域外的罷工、*威、遊行、戰爭等軍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應當被作為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條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礙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履行該等義務的時間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相等於該等事件影響的時間。

22.3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儘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此後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22.4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後果減至最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發給另一方有關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倘若在上述通知發出日後三十日內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並通知另一方,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3.2 仲裁採用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並應就仲裁費用及相關事項做出裁定。

23.3 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費和仲裁委員會要求的除仲裁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裁決,則應由敗訴方承擔。

23.5 除上述費用外,勝訴方發生的與仲裁有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範圍內的交通費、膳宿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採購部、****有限公司財務部、供應商各執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應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1**採購條件確認書

附件2****有限公司訂單

附件3實收商品驗收單 ( 即實收商品對賬單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只後方為有效並有約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雙方應通過合理努力進行誠實信用的協商以達成有效並可執行的有效條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中雙方真實意思或法律和經濟的實質。如果雙方在兩個月內不能就有關替代條款達成協議,則應按本合同第23條規定的方式確定合理的替代條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規定因法律或法規的頒佈而失去效力,且該規定對整個合同的執行不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則該規定的無效不得免除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得由於該規定的無效而剝奪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或行使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的,不能被解釋為它已放棄履行該規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規定,或已放棄行使該權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權利。

24.7本合同所稱的賠償****公司損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損失。本合同所規定的任何違約條款、處罰條款等若不足以彌補****公司損失的,供應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4.8 本合同全部條款均適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

****(蓋章處)

授權簽字代表(姓名):

授權簽字代表(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供應商名稱(蓋章處):

授權代表(姓名):

授權代表(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產品合同 篇3

購買方: (簡稱甲方)

供貨方:(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友好建立合作關係,乙方持續為甲方生產加工

易具體料號以定購單為準),為了更好的促進雙方和諧發展,通過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生產加工的產品質量保證、質量驗收、質量索賠等事宜,同意建立本質量保證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二條 質量要求規定

1 乙方產品基本質量要求應滿足甲方提供的【工程圖紙】和樣品的要求,甲方未提供相關技術標準時, 乙方可按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執行.

2 雙方在乙方製造加工前或交貨前,須對以下工程圖紙、規格書、樣品等進行確認,符合要求後做成【承認書】,當質量要求等發生變更時也必須確認:

2.1 由甲方做成,正式交給乙方並經乙方確認的圖紙、規格書、樣品等。

2.2 由乙方做成,甲方書面確認的圖紙、規格書、樣品等。

3. 產品原材料成份管控:

乙方為甲方生產加工的產品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甲方提供的【工程圖紙】或【定購單】規定的材料成份要求,包括原料廠家牌號、規格型號等.如甲方未提供相關要求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須符合相關行業或國家標準要求.

4 甲方在乙方送貨時進行來料檢驗,質量允收水準依中國國家標準GB2828-20xx 一般檢驗Ⅱ級水平,一次抽樣檢驗標準:CR:0,MA:0.4,MI:1.0。檢驗準則依甲方【進料檢驗規範】、【成品技術規格書】、【工程圖紙】、樣品、【承認書】為準,甲方在來料檢驗時如不良超出以上標準,甲方做拒收處理,並以品質異常單形式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急於生產使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派人到甲方現場挑選不良品,在收到品質異常通知單後,如乙方未能按時派人前來挑選項,甲方可自行挑選,以10元/H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按甲方【成品包裝規範】要求進行包裝產品,有效防止產品在運輸、搬運、倉儲過程中出現不良。

第三條 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承諾諾

1 乙方為甲方生產加工的產品,成份中所含有的環境有害物質,必須符合甲方【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

甲方【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與ROHS指令、REACH法規和其它國家(國際)環保法規相牴觸時,以ROHS指令、REACH法規和其它國家(國際)環保法規為標準。甲方每年依國際(國家)環保法規指令的更新對甲方【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進行更新後並轉送給乙方,乙方收到更新後的【環境有害物質管理標準】並進行確認回簽到給甲方。乙方必須定期每年一次對為甲方生產加工的產品,送經甲方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以驗證產品環境有害物質的符合性,並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報告的有效期為一年。如乙方未能提供給甲方或甲方客戶所要求的.環境有害物質檢測報告,甲方自行送檢,檢測費用(以發票收據為準)由乙方承擔。

2 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環境有害物質檢測資料真實有較,與實際生產加工的物料一致性。如檢測資料虛假或乙方送檢樣品與實際供貨不符,造成甲方或甲方客戶檢測不符,由些所產生的相關損失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製造過程檢驗、成品檢驗

1 乙方為確保為甲方代生產加工的產品質量要求,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或出貨時,要實施必要檢驗,應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實際的出貨檢驗報告等質量記錄單。

2 乙方有責任對生產加工的產品做檢驗、試驗並儲存記錄,至少要在作為檔案儲存要求的執行期限內妥善保管,應甲方要求,允許甲方閱覽或向甲方提交其副本。

第五條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1 為能有效執行生產加工產品的批量可追蹤,乙方應根據內部管理程式,明確區分生產批量並能進行切實管理。

2 乙方對加工產品出貨時,每一最小包裝單位必須貼有乙方的物料標籤,標籤上寫明:乙方公司名稱、產品名稱/編碼、生產加工日期、檢驗批號等詳細內容,以便甲方執行可追溯管理。

第六條 限度樣品封樣

1 乙方為甲方生產加工的產品,對於不能明確描述或用功能檢查判斷的檢查專案,如五金件表面光澤度、塑膠製品顏色差異等,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或乙方作限度樣本封樣,並取得對方認可。

2 限度樣本封樣由甲方或乙方分別保管,使用、保管時不能失去其特性。

3 根據具體情況規定限度樣本封樣的有效期限,甲乙雙方按實際需要及時重新確認,更新或改變。

第七條設計 製造條件變更的聯絡

1乙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響到為甲方生產加工的產品質量的計劃性變動以前,應徵得甲方的批准,立即將此事書面報告甲方,並將變更後的樣品送甲方試驗驗證符合甲方要求,取得甲方認可後才能生

產加工,否則一旦發現視同批量不合格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甲方由於自身理由,有必要對產品結構進行變更時,立即書面通知乙方,甲乙雙方在協商基礎上實行變更。

第八條 質量損失賠償

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確屬乙方責任造成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即時進行整改,提高後續供應之產品質量,由乙方引起重大質量事故的,按以下條款進行賠償:

1 由於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未按時正常交貨產品,為滿足客戶生產需求而採取空運產品、或專車派送產品所產生的費用,或造成甲方的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等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費用以甲方有效憑據為準。

2 由於乙方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未銷售產品批量返工的,乙方按每小時10元賠償甲方誤工損失費,如造成甲方的購買方對甲方進行罰款等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費用以甲方的銷售合同、延期交貨賠償協議、產品返工工時清單等有效憑據為準。

3由於乙方產品質量造成甲方已銷往客戶處的產品批量返工或報廢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的招回制度,全部招回質量事故產品進行返工,或在甲方客戶處報廢的,乙方按實際賠償甲方誤工損失費和運輸費。如造成甲方的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和其它相關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費用以甲方的銷售合同、產品質量事故賠償協議、運輸發票、產品返工工時清單等有效憑據為準。

4 品質異常的改善對策:

乙方為甲方加工的產品,在甲方來料檢驗,或甲方裝配製程,或甲方成品貯存,或甲方客戶處發生不良時, 甲方以【品質異常單】形式通知乙方進行改善對策,已方在收到品質異常單後於2個工作日內將糾正與預防措施以8D報告的形式回覆給甲方,無正當理由乙方未進行回覆8D報告,甲方將以每一份【品質異常單】罰款30元RMB,款項從乙方當月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乙方判斷不能遵守時,要立即向甲方報告與協商(此此合約書有效期為1年,到期如未續簽,則自動延期。)

(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產品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乙方為購買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大眾號(400克22袋件)1

10、00元(每件人民幣壹佰壹拾元正);

2、精壹級(400克22袋件)15

4、00元(每件人民幣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天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後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食品廠(蓋章)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代表簽章_________法人簽章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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