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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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轉讓協議,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轉讓協議

企業轉讓協議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萬):

為了加大衛生事業改革力度,激發醫院的生機與活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建湖縣中醫院轉讓協議如下:

一、建湖縣中醫院的基本情況

1、地址:建湖縣中醫院位於縣城興建路191號。

2、業務用地面積與建築面積:醫院用地總面積,其中醫衛用地,商業用地1536 m2建築面積。

3、人員情況:現有在職職工211人, 退休 人員58人,離休人員2人。

4、資產狀況:根據鹽城正源會計師事務所評估報告,截止 年 月 日,醫院資產總額為 萬元,其中固定資產 萬元,流動資產總額為 萬元醫院總負債為 萬元(其中職工內部 債務 萬元),經縣國資辦確認實際淨資產為

萬元,其中資產核銷損失 萬元。

5、 土地使用權 處置

土地使用權依法出讓,出讓價為 萬元,與其它資產一併轉讓。

6、競拍底價1 0 萬元

7、競拍成交價1250 萬元

二、支付方式

轉讓價款以現款方式支付,由乙方於 年7月2日前一次性交鹽城市隆昌拍賣行有限公司。

三、職王內部債務的處置

乙方必須將醫院職工內部債務 萬元,與醫院資產轉讓價款一起交付鹽城市隆昌拍賣行有限公司。

四、乙方基本情況

1、住所: 上海 市黃浦區陸家浜路1056號12樓1 2室

2、法定代表人:劉忠

3、總經理:顧成榮

4、註冊資本:人民幣伍仟捌佰 萬元

5、企業型別: 有限責任公司 (國內合資)

6、 經營範圍 :實業投資,醫院領域投資管理、諮詢服務醫院兼併、參股保健產品的銷售。

五、轉讓資產的交付辦法

甲方在乙方交清全部轉讓價款和職工內部債務款後,立即組織將轉讓資產移交給乙方,並負責協助乙方在 年 月 前辦理好房屋、土地使用權等資產過戶登記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簽字蓋章生效後,原醫院 債權債務 等資產均由乙方享有與承擔(職工內部債務計 萬元不再承擔),並按規定辦理債權債務換據手續。

七、資產評估基準日到本協議簽字日期間,醫院的虧損由中介機構評估、國資部門確認,並由甲方承擔,具體賬務處理採用由縣國資辦在 年 月 日前以現金等額返還乙方的辦法處置。改制的所有稅費.由甲方承擔。

八、有關剝離費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1、甲方從淨資產中剝離解聘風險金 萬元,儲存在乙方,用於原醫院職工被解聘時身份置換補償。醫院改制前的職工(不含改制前的離退休人員)不違背與新業主簽訂的 勞動合同 ,與醫院 解除勞動關係 時,醫院要發放解聘風險金。解聘風險金髮放標準是:按 年全縣事業單位人平月 工資 計算(以縣統計局提供的資料為準),改制前 工齡 每滿一年發一個月。解聘風險金髮放總額若超出所提取的數額,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2、甲方從淨資產中剝離 萬元儲存在乙方,作為 年衛生人才培養和科研課題立項單位配套資金。

3、乙方在儲存、使用上述剝離費用過程中,要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

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委託縣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國家的衛生法律、 法規 進行,依法行政,實施行業管理。發生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疫情或其他意外情況時,縣衛生行政部門有權依法調遣醫院及其衛生技術人員參加搶險救災及傷病員救治工作。

十、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法到有關部門重新註冊,首次註冊按拍賣公告約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醫院非營利性,今後乙方如需要更改醫院性質,可依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如改制後醫院符合國家 醫保 政策,繼續作為醫保定點醫院。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並執行相應的管理規定,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3、乙方依法享有醫院的資產所有權、經營權、人事權、分配權和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醫療機構冠名權,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准的診療科目範圍內開展各種醫療服務活動。改制後,乙方享有繼續保留“建湖縣中醫院”名稱的權利。

4、乙方自主經營, 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5、醫院的黨、團及工會等組織原隸屬關係不變,乙方必須支援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健全組織.獨立開展工作。

6、乙方必須遵守衛技、財會等類人員准入制度執行今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出臺的民營、私營醫療機構的管理規定。

7、乙方必須聘用原醫院全部在編職工,無法定事由,不得解聘原在編醫院職工。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殘疾人保護政策,對改制前殘疾職工不得以殘疾為理由解聘、待崗或削減待遇。

8、乙方必須—按照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和標準及時為原在編職工正常辦理檔案工資調資手續,並以調整後的檔案工資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原在編職工的 養老保險 、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等 社會保險 金和 住房公積金 ,否則有關部門有權依法採取劃撥銀行存款、變賣固定資產等手段追繳。

9、乙方應為原在編職工辦理人事代理,按原渠道為職工辦理職稱晉升,並與職工簽定聘用合。職工調往縣外或其他同類性質單位工作的, 乙方配合甲方按原身份辦理有關手續。

10、乙方—應合理設崗定員,並建立合理的分配考核制度,根據醫院的業務收入發放職工工資。原醫院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應隨人均業務量的增加而提高。乙方不得任意無剋扣或無故拖欠職工工資,不得強行向內部職工集資、攤派、募股、收取押金等。原醫院職工如出現生活特別困難,乙方有責任根據醫院效益情況給予幫助。

11、乙方五年內不得再行轉讓醫院產權。

12、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管理醫院改制前的離退休人員。

十一、違約責任

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如出現違約,依法協商,依法處理。若一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實際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從 年 月 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企業轉讓協議2

出讓方:(甲方)

出讓方經紀機構:

受讓方:(乙方)

受讓方經紀機構:

稽核機構:產權交易所

簽約地點: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國家有關產權交易的政策、法規,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企業產權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簽署以下產權轉讓合同。內容如下:

一、被轉讓的企業產權、評估情況、轉讓價格及方式

轉讓產權所屬企業: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與甲方關係:

資產總額:

債務總額:

淨資產:

土地面積㎡(畝)

建築面積㎡

機械裝置: 臺/套

轉讓價格:

轉讓方式:

(單位: 萬元)

(資產明細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職工安置

產權轉讓企業的在職職工人由安置,離退休職工人由管理。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產權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處理

四、付款方式及辦法

1.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其全部應付款項,詳見本合同附件。

2.其他約定:

五、產權交割及有關手續的辦理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按照轉讓產權資產清單進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辦理完畢。在此期間,甲方應保證移交財產的安全完整。交割過程中,雙方應互為對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交割工作完成後,雙方經紀機構組織甲乙雙方簽署《資產交接清單》。

3.甲乙雙方持簽署後的《資產交接清單》和本合同,到稽核機構辦理《產權轉讓交割單》。

4.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的變更手續,所需費用由各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負擔。

5.其他約定事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稽核機構、經紀機構和對方,各方協商一致後簽訂合同中止協議,規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

2.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支付產權購買價款,每遲交一日應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 %交付滯納金。

3.若乙方超過規定時間日仍未付清其應付款項,則被視為違約。乙方須將其所取得的財產退還甲方,並承擔全部手續的辦理費用。乙方已支付款項在扣除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違約金等費用後,由甲方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甲方保留繼續追索的權利。雙方向稽核機構和經紀機構支付的費用不再退還。

4.乙方在未交清本合同全部價款之前,不得將受讓資產抵押、轉讓,否則應視為違約並按本合同交易資產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未能按規定期限完成產權交割工作,如屬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本合同轉讓資產總額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對方損失的,由違約方繼續償付。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方或乙方如要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變更合同,應當在經紀機構的'主持下協商一致;變更的合同報青島產權交易所備案後生效。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並不因此損害國家或社會公眾利益。

八、合同糾紛的處理

凡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因本合同發生的履約糾紛,各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中所用的時間概念“日”,除指明為工作日外,均為日。

2.本合同使用的計量貨幣為“人民幣”。

3.本合同中“交易資產總額”以資產評估總值的數額為準。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雙方經紀機構主持下按規定協商達成附加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報稽核機構備案,附加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稽核機構留存壹份。副本份,分送締約各方留存。

十二、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及其經紀機構簽章並經青島產權交易所稽核後於 年 月 日起正式生效。

出讓方(蓋章):受讓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註冊地址: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出讓方經紀機構(蓋章):受讓方經紀機構(蓋章):

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經紀機構出市代表(簽章):

稽核機構(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稽核人(簽字):

稽核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企業轉讓協議3

甲方(出讓方):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股東一: 身份證號碼:

新疆瑞爾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轉讓公司)是由甲方於 年 月 日註冊的全資投資公司,註冊資本1000 萬元,經營期限為年。鑑於甲方全體股東會討論審議,一致同意將其所屬的佔100%股權的轉讓公司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轉讓公司。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政策之規定,並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轉讓公司名稱為新疆瑞爾投資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0 萬元,涉及土地 平方米,涉及員工安置 人。

2、甲方承諾並保證轉讓公司設立時的出資是完整到位的,沒有抽逃出資情況,並且沒有仲裁和訴訟等債務糾紛。

二、員工的安置: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方式處理:一併由甲方自行處置。本合同生效後,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員正式接管轉讓公司,甲方及其原僱傭的人員應積極移交剩餘的相關工作,並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說明、協助等義務。

三、債權、債務處理

經甲、乙雙方約定,按如下辦法處理:和乙方無關,一併由甲方接收。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原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債權及債務已全部結清。本合同生效之日後,乙方對新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公司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整體受讓甲方的股權後,由乙方絕對控股轉讓公司。甲乙雙方辦理公司轉讓手續,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四萬五千元整,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預支付甲方80%轉讓價款(適用定金規則)。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轉讓價款後,甲方需在 年7月26日前將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原件(正副本、財務專用章、公章、合同章、原始帳本憑證等交給乙方。在 年8月26日前將變更後的企業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原件(正副本)交給乙方。乙方支付給甲方剩餘 %轉讓價款,及一千元的變更費用。變更手續由甲方負責完成,如本轉讓需要政府部門審批許可備案,均由甲方負責完成。

五、產權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80%轉讓價款後,轉讓公司相關權利義務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擔任何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約定在三個月內辦理相關產權交割手續。

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據《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規定所享有的一切權利正式轉讓給乙方,乙方依法對轉讓公司享有《公司法》及章程規定的股東所有權利。

七、費用和稅費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費用和稅費由甲方承擔。

八、爭議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無效時,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九、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乙方交付定金2倍的補償;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價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轉讓公司,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部分金額的3%,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且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數額不足以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償付另一方所受損失的差額部分。如甲方與第三者存在再無糾紛,則甲方向乙方承擔所發生債務30%的違約金,並且承擔本合同生效前的債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變更、解除合同;

1、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了變更或解除協議,而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由於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因故沒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認同的。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甲、乙雙方必須簽定變更或解除協議。

十一、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後,由負責,於 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其他

1、甲方股東身份證影印件、詳細地址及聯絡方式。

2、所有股東的股權轉讓協議,

3、原轉讓的公司的股東大會決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轉讓協議4

轉讓方(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姓名:

受讓方(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姓名:

甲方系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股東,出資額為叄拾萬元整(30 萬元),佔公司總股份的100%(以下簡稱合同股份),甲方自願將其經營的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3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股份100%股份,股份收購總價款為叄 萬元整(30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30%的股權以拾 萬元整9 萬元)轉讓乙方。

二、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於 年 月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甲、乙雙確定,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期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有關合營盈虧(含債券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和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六、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經安信地板友誼國家廣場店股東會出具股權出資證明通過。

七、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時,提交 x企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方各執一份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年 月 日

企業轉讓協議5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屋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轉讓協議,以共同遵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房產坐落、位置、結構、層

次和附屬設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2、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房屋的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包括臥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臺、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___平方米。

3、房屋質量: 裝修狀況 ,其他條件為 ,該房屋(□已 / □未)設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補充)

4、該房地產產權型別: (有房產證或國土使用證)

5、出售房屋的《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 共有權證號為 :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6、房屋現有裝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不得隱瞞與轉讓房產相關的重要事實,必須保證其對轉讓房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保證上述房產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未結款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該房屋前辦妥。出售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1. 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大寫(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a.此房價款為甲方淨價,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費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請的貸款批准後,即可為乙方準備辦理 過戶手續。甲方需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貸款手續。(以收據收條為準)

c. 辦理過戶手續當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據收條為準)

d. 餘款 元整,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

e. 買賣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繳納,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 房屋交付

雙方協商議定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同時應移交有關房產的全部資料(見清單)。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產總價格 ‰支付違約金,超過一個月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承擔 %違約金。

第五條 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將在取得房屋產權證後應立即辦理轉讓手續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轉讓手續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手續, 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戶, 方予以充分協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

第六條 關於產權的約定

甲方將上列房產轉讓後,按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履行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假如所轉讓房產目前未辦理房產證、土地證,今後條件允許辦理房產證、土地證,則按照以下幾款執行:

1、在辦理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將此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辦理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直接辦理為乙方名下,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過戶手續所須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是否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乙方有權將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條 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甲方保證本協議轉讓之房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轉讓、抵押、變賣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張任何權利,如發生上述任何原因所產生的糾紛,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因房屋產權發生的經濟糾紛及費用等亦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移交前,甲方應保持房屋原有結構,負責搞好通水、通電、公共設施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移交後由乙方負責。

3、甲方在房屋及房產證書交乙方後、房產過戶辦理前不得實施有礙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為,更不得將房屋再賣他人。否則,應向乙方支付購房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雙方責任

1. 甲方保證出售房產符合國家房產上市的規定,並保證產權清晰,無抵押、查封和任何糾紛,保證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不含虛假內容,若有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 甲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以銀行劃撥餘款日為準)。室內現有家電、傢俱隨房屋交接贈送給乙方。

3. 甲方結清該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費用,交接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

5. 乙方貸款數額不足時,應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違約。

6.若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登記手續,甲方應予協助。

7.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隨房產轉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二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變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若需變更合同內容,應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發生三日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造成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2. 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關於房屋其他事項的約定

1.今後若因政府規劃建設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調整,對該房屋進行有償拆遷,則拆遷所得補償均為乙方所有。若房產未過戶乙方,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補償手續;若已過戶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

2、本合同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身份證號碼: (蓋章)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 見證人: (蓋章)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話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地:

企業轉讓協議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公司的全部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省國有資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國資局)現依法授權甲方向乙方出售公司資產,乙方在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下,同意購買該資產。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及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稅費。

二、公司資產包括如下:

1、位於 ,地號為 的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年。

2、座落於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

3、現存於公司上述廠址內所有機器、裝置、設施(包括裝置資料及所有原公司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裝置、房屋清單明細詳見審計事務所驗資報告之所附關於公司的資產明細,其中被評估資產確認明細表頁,被評估資產確認彙總表1份。

4、公司所屬 註冊商標。

三、公司在本合同簽定前所發生的一切的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稅費)不在本次協議簽定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如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並無查封,並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相應有關所購資產產權及協議簽字前所有乳品公司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五、在本協議簽定後,乙方並將約定第一期款項到位後,甲方承諾在十五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註冊、稅務登記、衛生許可證、銀行開戶、用電、用水過戶、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及國資局劃拔整體資產劃撥單、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並登出原公司工商.稅務.土地等相關產權登記。

六、政府提供的優惠政策:

(一)乙方新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享有以下稅費優惠政策:

1、水資源費三年不徵收。

2、環保涉及收費專案,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專案外,由環保部門負責辦理環保手續,涉及環保治理的,從低從寬收取費用。

3、保證滿足乙方所需水、電等能源供應,同時保證單位價格為當地最低水平。

4、有關稅收的優惠條件以合同協議附件為準。

5、享受最新優惠政策。

(二)供應方面,政府承諾:

1、收購價格

2、負責協調處理乙方新辦企業與其他企業間因供應方面發生的問題,如出現其它企業有壟斷性傾向、惡意擠壓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爭購時,政府應依法干預制止,政府應支援乙方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與乙方簽定協議。

(三)負責協調商業銀行根據企業發展需要提供貸款。

(四)政府允許乙方對所受讓的資產進行利用和再開發。

1、由於佔地面積受限、建築物設計佈局老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需要擴大發展,在境內擴(新)建工廠需要徵用土地時,政府承諾以最優惠的政策和配套條件為乙方提供。

2、由於現廠址所處地理位置,乙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適當的時候可以改變土地使用功能,並享有再開發收益權,但需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優惠政策政府召集有關主管部門協調落實,並以辦公會議紀要形式予以確認。

七、付款期限及資產轉讓交接手續。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將第一期款項100 萬元付至國有資產管理局。

2、待新設立公司成立後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現款 元。

3、甲、乙雙方共同承認的甲方銀行貸款。雙方約定,待公司正式執行後,甲方按排由銀行與新公司另簽訂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轉貸合同,乙方承擔並支付簽訂新的轉貸合同本金及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此轉貸衝抵總收購資本,在三年內付清本金及利息。

4、如甲方能幫助乙方在銀行辦理一年期以上貸款,其中50%付給甲方做為衝低收購款,另50%由乙方使用,全額利息由乙方支付。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工本費由乙方負責)。資產清點工作雙方共同進行,甲方應提供資產明細清單,清點應有書面記載,以上工作在協議簽定15天之內完成。

八、其他約定

1、為保護和促進 市經濟建設發展和維護經濟穩定,乙方承諾在新設立企業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置原企業職工,新設立公司具有獨立用工權。

2、原公司對外簽訂的資產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即終止,由乙方新辦企業與原承租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合同主要內容按原租賃協議基本不變。如遇乙方新辦企業遷址或擴建廠房,租賃合同即行終止,具體辦法依新簽定協議為準。

九、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並在約定期內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協議所約定的款項,如仍不能交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損失。

3、政府應保證乙方的供應,如有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4、

十、本協議設附件 份,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協議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國資局出具的授權甲方轉讓國有資產委託書。

2、轉讓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政府辦公會議紀要。

6、有關稅收的優惠條件。

十一、本協議的履行地約定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不能協商解決,則提出異議的一方可選擇其中一個履行地為管轄地向法院起訴。一方起訴後,另一方約定履行地自動取消。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付本10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企業轉讓協議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擁有的廣州 大酒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幣 萬元整接收甲方的 大酒樓,本協議簽訂後即付定金人民幣: 萬元正。

二、雙方決定於 年 月 日開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倉庫的存貨(物料及食品)、吧檯的存貨及出品部、海鮮池的存貨,乙方依據清點數量按雙方協商的價格,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裝置及財產清單清點(該清單上的財產歸屬 公司所有,歸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單以外的財產屬乙方接收甲方的財產:

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儘快辦理營業執照的變更,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變更等手續(其變更費用由乙方負責),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東的所有股權一併轉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選。

六、甲方須協同乙方辦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轉名手續,該於續辦完後,乙方在三日內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押金(因甲方已有 萬元港幣的押金在業主單位),另乙方需備好籤租約所需的房產證。

七、乙方同產權單位簽約時如談及的`減租條件成功的話與甲方無關。

八、甲方同意將現有員丁.留給乙方(除倉管及採購外),但乙方不用的員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雙方以移交完畢後的簽字日為生效時日,由此時起該酒樓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由此時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時支付租金及水電費。沒辦齊手續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據為證。如現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 元的租費。

十、附增加條款:

1.與 公司簽訂合約租金,由甲方負責協商解決,爭取租金降至 元/月,至少在三年內控制在 元/月以下。否則,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 大酒樓,甲方應在7日內退還乙方定金 萬元正。

2.如各種移交手續,包括營業執照、法人、股東變更,與 公司租約變更等手續無法辦齊,甲方應在7日內將定金人民幣 萬元正退還給乙方,乙方即移交場地,並清算債權債務,如7日內不退還定金,將追究甲方雙倍賠償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轉讓協議8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就 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轉讓股權

第一條 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 萬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經 號《驗資報告》驗證,甲方認繳出資額已足額到位。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上述股權。

乙方受讓上述股權後,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 轉讓價款及其支付

第三條 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

第四條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權轉讓價款人民幣 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日起 日內,乙方支付剩餘價款 元。

第三章 工商變更登記

第五條 乙方支付首期轉讓價款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並負責準備妥當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其他檔案、資料。

第六條 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或委派專人)至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轉讓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承諾與保證

第七條 甲方承諾擁有轉讓股權完全的處分權,轉讓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轉讓障礙,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條 乙方認可股權轉讓價款的合理性,並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足額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拒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行為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條 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價款的,每延遲1日,按照逾期金額萬分之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 元違約金。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一條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第七章 協議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其餘提交公司工商登記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甲方: (簽字) 乙方:

企業轉讓協議9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 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飯店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 號的飯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飯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 ,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月租為 元人民幣。飯店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 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 該飯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登出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 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三、甲、乙、丙身份證影印件,房產證明書影印件。

企業轉讓協議10

出讓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所:

公司(以下稱標的公司)註冊資本 元人民幣,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90%。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本協議各方友好協商,達成條款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標的和轉讓價格

一、甲方將所持有標的公司90%股權作價 元人民幣轉讓給乙方;

二、附屬於股權的其他權利隨股權的轉讓而轉讓。

三、受讓方應於本協議簽定之日起30日內,向出讓方付清全部股權轉讓價款。

第二條 承諾和保證

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轉讓給乙方的股權為甲方合法擁有,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簽定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羈束並適用其解釋。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五條 其他

一、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標的公司執一份,以備辦理有關手續時使用。

二、本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企業轉讓協議11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企業轉讓協議1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深圳市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其中,甲方佔 %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 %的股權,根據公司章程約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 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 %的股權以人民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雙方協商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調解中心進行調解。一方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仲裁。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方簽字並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見證,並經主管審批機關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生效。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工商局、見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於

企業轉讓協議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於 年 月 日在 設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佔有 企業 %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甲方願意將其佔 企業 %的企業產權及相關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企業整體產權及相關權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股權,即公司註冊資本的 %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購買的股權,包括該股權項下所有的附帶權益及權利,且上述股權是清潔股權,即該股權沒有設定任何(包括但不限於)留置權、抵押權及其他第三者權益或主張。

3、協議生效之後,甲方將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債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義務。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人民幣(以下幣種相同) 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相應價款支付給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的價款 元。

第三條 甲方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 乙方宣告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並履行公司修改後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 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洩漏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或相關資訊,也不得將本協議內容及相關檔案材料洩漏給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披露的除外。

2、保密條款為獨立條款,不論本協議是否簽署、變更、解除或終止等,本條款均有效。

第十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生效條款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一方需修改本協議的,須提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經雙方書面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友好協商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終止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相關規定。

5、甲、乙雙方應配合公司儘快辦理有關股東變更的審批手續,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6、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企業存檔一份,工商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企業轉讓協議14

甲方: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

甲乙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和友好協商,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就預定轉讓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以下稱《中外合作 合同》)中的全部權利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定義

預定轉讓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的全部權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約定的價款預購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約定分得的全部樓宇,待乙方認為時機成就時,雙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十條及其《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簽訂《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報中外合作 公司原審批機關審查批准,使乙方承繼甲方成為 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第二條 有限公司

一、 公司是甲方與 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條件設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元,經營範圍和規模為:在 地段開發、建設、銷售 層的 ,設計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 城市規劃局最後批准的面積為準)。

二、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為:甲方提供本條一項所列地段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 公司提供 元人民幣註冊資金及 的全部建設資金。

三、 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稽核書、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第三條 甲方確認和承諾如下:

一、本合同第二條二項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及 有限公司提供的註冊資金,已在公司設立註冊、登記時全部投入到位,並經 註冊會計師驗資確認。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的權利為 %,即按 總建築面積的 %分配所得樓宇。

三、本條二項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 %的權利為甲方合法完全擁有,沒有被查封或設定質押,並保證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確定的乙方預購甲方《中外合作 合同》中 %權利,即預購甲方按 總建築面積的 %分配所得的樓宇。甲方已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並獲充分授權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檔案、資料完全真實有效。

第四條 預購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 %權利雙方同意,乙方預購甲方按 總建築面積的 %分配所得的樓宇,依照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 合同》中 %權利,即按 總建築面積的 %分配所得的樓宇,由乙方以人民幣 元之價款預購。

二、本條一項所列之預購價款 元,乙方應於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清付給甲方,甲方應於收到前述款項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開具可作成本入帳的稅務發票給乙方。

三、本條一、二項所列之價款,將來正式辦理交易、登記過戶,所需之增值稅、契稅等,由甲方以納稅義務人繳納後,乙方應於 個工作日內按全額補償給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若由於 有限公司的原因導致提前終止《中外合作 合同》,則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規定甲方擁有的.權利,甲方則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中外合作 合同》權利轉讓

一、甲方承諾:在乙方認為時機成就時,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十條及其《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與乙方簽訂以甲方為出讓方,乙方為受讓方的《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報中外合作 公司原審批機關審查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乙方即承繼甲方原在《中外合作 合同》之權利、義務,成為 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簽訂本條一項所列《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之權利轉讓價款,即為本合同第四條所列之價款,相互不退不補。即簽訂本條一項所列《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只為依法定程式辦妥各項法律手續,成為合法、有效的合同權利轉讓檔案。

三、簽訂本條一項所列《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權利義務即時終止。

第六條 授權委託

一、簽訂本合同之後,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款項之日,甲方即簽署授權委託書,授權乙方指派的人員行使《中外合作 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規定甲方享有的權力。

二、本條一項所列之授權委託期限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條一項約定,甲乙雙方簽訂《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報 公司原審批機關審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雙方無法按本合同第五條一項約定,簽訂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則本條一項所列授權委託直至中外合作 公司經營期限終止而終止。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之後,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款項之日,將 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專案的有關批文、證件、資料交付給乙方。

二、甲方應全力支援授權乙方指派的人員行使《中外合作 合同》規定甲方享有的權利及相關工作。

三、甲方應隨時簽署 有限公司為建設、開發 所需的各項檔案。

四、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 合同》約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須依時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之款項。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依時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之款項,每遲延一日,則按乙方應付款項總額的每日萬分之 計付違約金給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一項所列之承諾,導致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損失之賠償。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簽署該條項規定的授權委託檔案,每遲延一日,甲方則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款項總額的每日萬分之 計付違約金給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即為違約,由此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合同之列印文字與手書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轉讓協議15

轉讓方(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受讓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

(以下簡稱"企業")於 年 月 日在 市場監督管理局設立,"企業"全部財產屬於甲方所有,並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企業"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願意將在"企業"的全部出資及與此相關的合法權益(以下稱出資)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公司的`基本資訊

"企業"名稱: ;

"企業"地址: ;

"企業"型別: 個人獨資企業;

投資人: ;

(5)出資額: 萬元。

二、 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 萬元的價格將其在"企業"的全部出資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內經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三、 甲方承諾

甲方保證對上述出資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出資上未設立抵押、質押,保證出資未被查封,保證出資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 轉讓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企業"全部財產及相關財產性利益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所有經營管理、財產處分行為的作出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五、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按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以違約金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因其它甲方原因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可以採取包括中止合同履行,主張取消訂立本協議等合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六、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七、 有關費用的承擔

在本次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費用),由□甲方/□乙方/□不適用承擔。

八、 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十、 本協議書的簽訂地為: ,雙方如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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