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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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酒店消防安全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

1、消防監控室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並培訓考核上崗,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值班人員接班時檢查主機各項顯示屏是否正常。

2、消防值班人員應加強裝置管理、巡查,定期對消防裝置進行測試,以確保消防裝置始終處於良好姿態。

3、安全消防人員應熟悉酒店各部位消防設施,裝置效能以及相關操作。

4、消防主機發生火災報警應立即通知安全人員到達現場巡查結果,立即上報。消防監控室應將查報的`結果記錄清楚以便事後進行核查和分析原因。

5、定期巡查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採取措施對重點防火部位檢查監督。

6、定期對員工進行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義務消防隊並進行培訓。

7、經常巡視檢查各點,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定期對消防器材及裝置進行檢查並進行保養管理。

8、發現火災,火警,立即報警並組織安全疏散。

9、配合安全部門定期對酒店各點的安全消防設施檢查。

10、定期填寫安全檢查報告,向上級部門彙報。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2

第一條各職能部門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積極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二條酒店的法人代表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三條各職能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部門和酒店保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四條酒店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第六條規定的'職責。

第五條各部門應當確定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第七條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屬酒店的消防安全重點部門,應當在公安消防和保衛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其相應的重點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按照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第八條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及個人,應當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對其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責任人,將視其情節的輕重,給予不同處罰。

第九條本制度適用於規範和指導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辦。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3

目的:

保證空調給排水裝置設施及系統安全執行,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專案管理範圍內所有空調給排水系統、機房。

職責:

工程部經理及專業負責人負責本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

各崗位員工按照本制度執行。

制度:

1.嚴格執行執行裝置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非空調值班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空調機房;外單位人員進入機房須部門經理授權同意,值班人員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記錄;

3.房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菸;

4.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對機房鑰匙的管理規定,不得將鑰匙隨便交給他人;

5.值班人員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章操作;

6.定期對重點設施及部位進行檢查,嚴防跑、冒、滴、漏,出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7.空調值班人員要熟知本站消防設施及使用要求,並隨時檢查滅火器材的有效性、安全性、可靠性,定期維護消防設施;

8.定時巡視並記錄,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主管領導並作好記錄;

9.機房內需要動火施工時,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作業前,清理動火現場周圍的可燃物,備妥消防器材後方可施工。

10.機房內消防器材應放置有序,嚴禁私自挪用和破壞。

11.當動用電、氣焊裝置工作時要符合大廈的動火規定,由施工負責人到保衛部辦理動用明火許可證,由專業人員操作,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具,動火前確定周圍環境安全後方可開始工作。操作過程中應始終有專人現場看護,並配備滅火器,嚴禁與易燃工種同時操作。

12.當動用鑽床、手鑽等裝置時,除要做好防觸電等措施外,還應嚴禁周圍放有易燃、易揮發的油料、清潔劑、擦布、油絲棉等,還應遠離電器。

13.不準將易燃、易揮發、易爆等危險物品隨意帶入機房,或將廢油、廢稀料倒入地溝內。

14.嚴禁將油料、稀料、清潔劑等危險物品遺放在裝置上。

15.機房環境潮溼時,應嚴格注意照明電器裝置的安全用電防止漏電及短路現象發生。

16.當火警發生時要及時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禁止莽動和盲動。及時通知上級和中控室,並及時關閉所有空調裝置,切斷冷水主機及水泵電源。保護好現場做好詳細事故記錄。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4

A、消防以防範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1.瞭解酒店所有裝修材料的特性以及毒性狀況;

2.瞭解各種線路的佈局及分佈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瞭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佈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

4.瞭解和熟練掌握在火災情況下的自救和營救方法。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裝置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裝置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效能。

8.備好各種建築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後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排程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4.遵循救人優先,滅火隨同進行的原則。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裝置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C、小型火災事故現場的處理。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2)保護現場,調查並分析事故發生原因。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5

(一)酒店滅火預案管理規定

海納酒店整體建築為地下一層、地上八層,高約40米,建築面積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試營業,被市防火委員會列為市級防火重點保衛單位。

l防火、防煙區劃分

用防火門把每樓分為個防火分割槽,即客房部分、電梯間、寫字間,南北兩步梯為防煙樓梯,每個防火分割槽分別為一個防煙分割槽。

l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電梯

1、2、3、4號樓梯作為主要疏散通道,每個防火分割槽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並設有燈光疏散標誌、應急燈。

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水源是市政給水、自備井和樓頂消防水池給水,採用泵箱聯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成環狀,設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臺,揚程XXX米,噴淋泵XXX臺,水泵接合器2套,8/F頂有XXX高位水箱XXX個,室內消火栓XXX套,每層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滅火器4具,並設有遠距離啟動消防泵按鈕。設有專用消防電源。

l消防控制中心和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設在首層,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報發出火災訊號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隊的報警通訊裝置。

(2)消防水泵啟動。

(3)控制電梯歸底。

(4)監控重點要點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況。

(5)酒店在客房、餐廳、廚房、舞廳、機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災危險性大的部位,分別設定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共XXX餘隻。

l部位火災撲救程式

1、酒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質,對照崗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滅火預案,並將預案內容學懂學透,更好的應用於實際滅火之中,達到人人熟知、熟練的目的。

2、當崗位發生火災後,當班員工要沿著、冷靜,立即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前臺問詢電話:“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將火撲滅。

3、若火勢較大,本崗位負責人應組織員工進行撲救,控制火勢蔓延,並給消防中心“6119”報警,同時組織疏散客人,待增援趕到後,由現場最高職位者組織滅火。

l消防隊員的組成

酒店發生火災後,在酒店當班的所有人員為撲救火災第一梯隊,接到電話或聞訊後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在員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員工為第二梯隊接到電話或通知後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失火部門經理為現場指揮員,其他部門經理在接到電話或通知後,立即趕到酒店按分工協助滅火。接到火警後各部門的任務:

(1)、EOD經理

1、夜間發生火災,EOD為火場最高指揮。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所有在店員工撲救。

3、根據火警大小決定是否向消防隊報警求助。如有傷員同時報“120”。

4、必須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裝置情況,並能熟練操作(如消防水源、電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時向總經理彙報火警情況。

(2)、前臺問詢電話員

電話員接到火警通知時,必須獲得報訊者的姓名,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情大小及報警者已採取的行動,報訊者的要求。電話員接到火警後,請按以下順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經理、保安部、工程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失火部門、人力資源部及其它部門。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電話後,直接趕往酒店,到預案分工部位。前臺負責通知部門正職。副職及主管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第二梯隊由消防中心通知。前臺114電話和消防中心6119電話,通知火警要準確,不得接轉與火警無關的電話,要記錄通知人員的名單及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

1、接到火警電話時判斷及決定是否需要消防隊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員撥打市消防電話“119”.

2、總經理、副總經理,立即趕到消防監控中心,同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EOD值班經理成立緊急滅火指揮部,權利如下:

1、在消防隊未到現場之前,如需要撤離,下令撤離;

2、在消防隊未到現場處理火警前,負責全面指揮及決策。

(4)、保安部

1、平時夜間要留一個班次的人員滿足基本的滅火需要。

2、接到火警後,當班主管或領班必須立即攜帶防護用具趕到火災地點。

3、召集有關部門的義務消防員利用飯店消防設施,開展自救工作。

4、各崗位保安按分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5、建立受影響樓層、疏散口和樓層周圍的警戒線,禁止任何非搶救人員進入樓層,負責保護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證門道暢通。

6、發生火警後,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監控員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傳達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密切注意發生火災的樓層、將電梯歸底,並做好錄影;密切注意消防總控制櫃的其它報警;如需撤離,應利用飯店的公共廣播,用中、英、日文進行撤離通知:

7、撤離時,應協助有關部門引導客人利用防火通道離開現場,禁止使用電梯,避免擠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隊,指定一名保安必須在大門等候,以便帶領消防人員前往火警現場。

9、全力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員工,沒有消防隊指揮人員的批准,不允許再進入危險公共區域。

11、保安必須阻止所有汽車的出入維護好車場秩序,保證緊急用途車輛的暢通。

(5)、工程部

1、平時安排值班要滿足緊急突發事件需求,保證水、電有專人控制。值班人員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電的共給系統。

2、接到報警後,值班工程師及時委派一名員工前往水泵房開啟水泵和發電機房,配合滅火工作。

3、指令專人負責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並迅速檢查安全出口燈,防火通道照明燈是否完好,做好撤離準備等。

4、與消防中心配合,確定在無人的.情況下,及時切斷電梯電源。

5、檢查消防管道的各個閥門是否開啟;同時開啟壓送風口和排煙口進行排煙。

6、值班工程師必須召集其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與消防隊配合。提供建築圖紙及按照消防隊的指揮,為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離後及時清點員工人數。

l交換站

1、交換站出現火情時,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若火勢不大,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火勢蔓延無法控制時,立即轉移或隔離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帶,以防發生連鎖反應。

2、迅速切斷電源。

3、接到報警後,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視火情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關閉飯店內的空調通風裝置、各種電器裝置,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同時決定是否報警。

4、負責消防水泵、配電室等裝置的人員迅速進入工作場地,並使這些工作裝置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5、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火速攜帶防護用具、用品趕赴現場,敷設水帶,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撲救。

6、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應做好防護措施。

7、立即轉移重要的工程資料和重要物資。

8、撤離後清點員工人數,到匯集點集合。

l配電室

1、當配電室發生火災後,當班人員立即關閉總電源。利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

2、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利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如果火勢過大,迅速決定報火警“119”。

3、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如有傷員立即由部門經理、EOD報“120”急救中心。

4、及時提供配電室基本情況,配合消防隊全力進行撲救;

5、下令撤離時,應清點人數。

l房務部

1、接到報警後,部門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火警現場,穩定賓客情緒。如有受傷,立即安排醫療。

2、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樓層服務員關閉所有防火門並堅守工作崗位,同時提醒其準備好住客資料,並守候在電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給疏散做好準備。

3、召集其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立即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後,客房部指令專人負責按下列程式進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著火房間;

(2)相鄰房間及同樓層房間;

(3)著火層以上樓層;

(4)著火層以下樓層;

5、必須逐個檢查所有客房,通知客人按服務員的指引撤離到安全區域,服務員檢查確定無人的房間,在門上用粉筆畫“O”做記號;

6、組織撤離時,電梯間指派一名服務員,禁止任何人使用電梯,指導客人走疏散樓梯,做好火場內外的聯絡工作;

7、在撤離到安全區後,計算客人人數,與前臺核對;

8、如發現有客人和員工尚未撤離,必須通知消防隊的負責人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單位成立消防領導小組

成員如下:

組長:利元勝總經理

副組長:彭小豔經理、賀強保安隊長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第四章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7

一、搞好消防專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消防器材、設施應按消防部門有關規定配備,高層建築應配備救護工具,興建、擴建、改建的酒店應按《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安裝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等設施,建立健全相應的.使用、維修、保養、檢查制度。安全保衛部門幾其他部門應職責明確,定期檢查和更換過期消防器材,確保消防器材完好和正常使用。

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瞭解並熟悉酒店消防設施整體佈局。應根據各消防重點單位的不同情況,分別制定消防管理規定和消防操作程式,並嚴格執行。

四、酒店新建、更新改造專案的圖紙,須報經區、縣以上公安消防部門審批,竣工後應通過檢查驗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方可投入經營運轉。

五、嚴格管理和控制火種、火源幾易然易爆物品,倉庫、櫃檯等場所禁止吸菸,客房、商場、倉庫等重點部位的施工動火,需履行安全保衛部的審批手續,並在現場設定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易燃物品應撤離。未經工程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亂拉亂接電源。酒店各部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應指定人員負責並採取安全措施。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物件包括: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本單位各級領導及全體員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每半年開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6)對特殊工種人員應進行專項培訓。

6、新員工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應由專人授課,並製作教案,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全體人員應做好學習記錄,對無故不參加者通報批評,並組織補訓。培訓過程中應採集現場照片和影像資料,並做好記錄,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辦法,針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組織補訓。

二、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消防安全例會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組織召開;

2、參加消防安全例會包括以下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負責人;

3、消防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4、消防安全例會議題應包括以下內容:

(1)各部門負責人彙報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提出整改建議、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隱患的資金情況;

(2)消防安全管理人傳達上級會議、檔案精神以及領導批示等;

(3)總結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績及不足,解決近期發生有關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

(4)消防安全責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適時針對春防、冬防重點防火期以及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重大節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會議應形成會議記錄(專人記錄),並裝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消防安全例會應單獨召開,不能與其他會議合併召開。

三、防火巡查制度

1、酒店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進行一次,對火、電源、客房、廚房等部位進行不間斷的巡查。班組交接班前,班組負責人應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明確專人進行巡查;

3、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密,防火捲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4、防火巡查應做好記錄,並在巡查結束後經當日值班領導簽字後存檔。

四、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各部門、班組每週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每季應對建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

2、周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月檢查、季度檢查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開展,消防安全責任人蔘加;

3、周檢查、月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定和功能狀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及其它重要場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情況;

(9)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10)其它需檢查的內容。

4、季度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消防水泵啟動狀況;

(2)自備發電機組切換功能;

(3)最不利點消火栓壓力、出水量;

(4)消防電梯迫降功能;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末端放水情況;

(6)手動和自動報警設施動作情況;

(7)防煙排煙設施啟動情況;

(8)其它消防設施是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5、檢查應做好記錄,並在檢查結束後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設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要職責為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維護、檢查、管理,保證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設施種類包括:消防電梯、防火門、防火捲簾、疏散指示標誌、安全出口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火災事故應急廣播、聲光報警等;

3、酒店應落實下列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措施

(1)保證安全疏散設施設定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位置設定安全疏散圖示,在常閉防火門上設有警示文字和符號,在客房設有疏散指示圖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佔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誌;

(4)禁止在疏散走道、樓梯間懸掛或擺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將安全出口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禁止在公共區域的外窗上安裝金屬護欄。

4、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檢查,並做好記錄,在檢查結束後經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範圍和職責包括:消防設施的執行、維護、日常操作管理等;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確認是否存在火警,如發生火情,應按照《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火警處置規程》,根據火情啟動相應消防裝置及時進行處理,並立即通知本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滅火,同時將情況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責任人,並立即撥打119報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數量應不少於2人,保證24小時值班,並應經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嚴禁睡覺、飲酒以及從事各種娛樂活動;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按時做好各種記錄,並在交接班時應做好交接。

七、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為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主要職責是掌握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設定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應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的種類、數量、型號以及新購、報廢情況進行登記,並確定維護管理人;

4、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制作圖示並分別貼上在消防設施和器材上;

5、酒店對其配備的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具備資格的維修單位實施的功能性檢查;

6、酒店每年應由具備資格的單位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功能測試;

7、消防設施、器材的維修、檢測應做好記錄。

八、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火災隱患應採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逐級上報至消防安全責任人;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申報復查;

3、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並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類可燃液體、氣體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爐具的;

(3)違章用火、用電的;

(4)客房內臥床吸菸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鎖、遮擋、佔用,影響疏散的;

(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或挪作它用的;

(7)常閉式防火門關閉不嚴,防火捲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8)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9)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為。

4、對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並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措施。

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稽核、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裝置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裝置;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後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採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範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裝置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定禁止臥床吸菸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菸行為,及時清除菸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質,並設專人監督,禁止在執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裝置進行防雷、防靜電檢測,並做好記錄。

十、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1、酒店應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機構;

2、義務消防隊成員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成員,樓層負責人,全體員工;

3、義務消防隊的職責主要是及時撲救本單位初期火災,當發生火災時,要迅速展開滅火行動,並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4、義務消防隊要每季度開展業務技能學習,並開展滅火演練。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及職責:

(1)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2)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3)通訊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要點:發現火警資訊,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單位領導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處於著火層等受火災危脅的樓層人員,沿火災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範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4)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程式要點:按預定通訊聯絡方式,保證通訊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及時通知救護部門救護傷員;

(5)善後處置程式要點:火災撲滅後,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開展調查。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演練一次;

4、演練時應在酒店入口處設定帶有“正在進行消防演練”字樣的標誌牌;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並做好記錄。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酒店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酒店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資訊。

2.對機器裝置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酒店(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第十三條電器裝置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內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裝置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裝置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裝置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乾燥、狀態良好。

第十四條包廂防火制度:

1.酒店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內,以防著火。

2.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並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隱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後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菸、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7.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8.領班要對各種電器裝置經常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第十六條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灶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2.廚房內各種電器裝置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廚房增設電器,要經過安全主管同意並備案。

3.廚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著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灶,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三個月清除一次。

第十七條庫房防火制度:

1.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裝置。

2.倉庫照明應使用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

3.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頂距:貨垛距頂50釐米。燈距:貨物距燈50釐米。牆距:貨垛距牆50釐米至80釐米。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釐米。垛距:垛與垛之間100釐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於1.5米)。

4.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5.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6.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第十八條

酒店員工吸菸必須遵守賓館有關規定。賓館內所有公共場所應設定專供賓客使用的`菸灰缸,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菸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第十九條

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咖啡館,放煙花爆竹應經過消防主管同意,同時要在院內燃放並有專人負責。

第二十條

酒店所有員工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五章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

酒店消防設施、裝置、器材必須實行統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負責制定辦法,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三條

各部門對轄區內的消防設施、裝置、器材要愛護,保持清潔,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第二十四條

消防設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經理掌握外,每班至少還要有兩名人員熟煉掌握,保證一旦發生火情時能迅速正確操作使用。

第二十五條

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維護檢測規定:

1.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的維護檢測由消防安全主管具體。

2.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井、加壓泵、消火栓、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

(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3.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4.滅火器到達使用期限時,由消防主管負責聯絡更換。

第六章消防宣傳與培訓

第二十六條

消防宣傳與培訓工作由消防主管負責。要制定計劃,組織落實。

第二十七條

宣傳與培訓的主要規定如下:

1.每月組織一次集中教育,培訓消防安全有關知識。

2.充分利用牆報、圖片等媒體,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

3.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4.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

第七章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

消防領導小組是賓館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火災應急方案一般應包括報警與接警、成立救災指揮部、通報、組織滅火、疏散與救護、安全警戒等內容。

第二十九條

當消防報警系統發出警報訊號後,值班人員應立即查清報警地點、位置,如確認起火,要立即撥打“119”報警。報警時口齒要清晰,詳細說明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火勢情況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務部門、工號、電話號碼等。同時立即報告賓館經理。

第三十條

火災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投入救火指揮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火勢情況組織人員疏散。

2.掌握火勢發展情況及時調集力量,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排煙等任務。

3.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火場總指揮報告情況、服從統一指揮。

第三十一條

疏散和救護:

1.疏散就是按事先規定的道路,將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要使疏散有條不紊地進行,就必須明確分工,把責任落實到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隊員。

2.樓層服務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在帶領客人疏散時,必須逐房清理,不讓一人遺漏。

3.在餐廳等人員較多場所,管理人員應分工負責,按照不同出口,儘快將賓客疏散到安全區域。

4.疏散中,前臺經理(或管理人員)應攜帶好電腦提供的當天客人情況,認真清點客人人數並年看護安慰好客人。

5.員工集結後要清點人數,財務部門攜帶現金和貴重物品轉移到指定地點。

6.在疏散的同時,一些與消防有關的重要部門則必須堅守崗位/照常運轉。

7.賓館的每一名員工,必須掌握科學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著火房間,後疏散著火房間相鄰房間;要先疏散著火層以上層面,後疏散著火層以下層面;要護送行動不便人員疏散。

第三十二條

在消防隊未到現場前,火災應急預案領導組要根據火情組織滅火或滅火有關工作:

1.根據火勢情況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源。

2.派出人員關閉著火層防火分割槽的防火門,阻止火勢蔓延。

3.疏散、搶救傷員,指揮參戰人員實施滅火。

4.組織偵察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5.及時彙報火情。

第三十三條

一旦發生火情,賓館要組織有關人員加強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務是:

1.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賓館。

2.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樓。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使之成為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實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練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計劃,報公司安全生產部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有規定均納入各級管理人員檢查範疇並進行嚴格考核。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0

為了加強和規範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檯、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檯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週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裝置,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於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裝置的損壞、帶故障執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鏽蝕立即採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式,應按先點火後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洩時,要採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菸、開燈、動火。

8、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後開閥放氣的程式。

9、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洩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開啟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於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1

1、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安全意識。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宣傳和普及安全事故防範的知識。建立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是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前提條件,教育行政部門和工作人員務必要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高度的責任感,重視安全教育與管理,加強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及自我保護教育,確保學校有一個安全、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

2、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組織貫徹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熟悉法律法規是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的首要條件,完善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和制度是搞高安全宣傳教育的基本條件。使之形成有效的學校安全管理長效執行機制,保障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

3、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由上至下抓安全教育,使人人都注重安全。學校可利用新生入學、老生畢業、假期前後、季節變化和實際需要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每年度應不低於四次教育,各部門應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校師生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

4、加大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落實,清除隱患。安全檢查是監督、指導學校加強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安全狀況,預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在開展安全宣傳教育的同時,要加大檢查落實的力度,要把平進與集中檢查、全面和重點檢查結合起來,由點到面的抓好落實。在檢查中主要檢查: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看是否落實了安全教育的內容;規章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看是否有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教育資料及執行規章制度情況;發現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看是否有整改措施;是否解決了問題,是否抓出了成效。

5、加強保衛隊伍建設,對安全保衛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充分發揮安全保衛隊伍的作用。安全保衛機構要重點抓好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的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和治安保衛教育;組織落實防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等安全防範措施;協助單位有關部門預防和化解不安定事端。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2

積極搶救火勢威脅的旅客是我們酒店員工在火場上的首要任務,門窗走廊、樓梯間、安全門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與救人的重要通道,每個員工必須熟記這些出入口與通道大樓內任何地方。發生火災時,人員疏散主要貫徹“來一個撤一個先來先撤”的原則,不讓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讓其自行離開。

2、對在煙霧中迷失方向的,引導其撤出。

3、失措或固執不走的,要進行安撫情緒或說明動員半強制性撤出。

4、火燒、煙燻而失去知覺的'人員、不能行走的老人、兒童以及病殘人員,採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員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勢危脅的樓層客房內或安全地點。

5、全部人員疏散只能由總經理作出決定。

6、或代理指揮人員發出疏散指令後,各部門救援員工通知客人或員工按安全出口路線就近指揮疏散。確認完全撤離時,需在該房間門上用粉筆打個已撤離記號。

7、全係數許可範圍內,電監室人員、總機要始終堅守崗位,未得到總經理的通知,不得離開電機房。總機通知所有客人疏散,並將通知的房號記下來。

8、員工(除保安員外)接到通知後離開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員工照指示幫助老年、小孩、殘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內容如下:

疏散工作開始時,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廣播系統向整個樓或某一部位發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現酒店XX地點發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請不要驚慌,沿樓梯下樓,不要使用電梯,請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來的人員,大堂副理與總檯必須進行清點並及時向總經理彙報。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3

1、各部門、各班組的責任人和服務人員每天要結合服務工作對所負責的.區域進行檢查巡視,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和報告。

2、每月由保安部組織專門人員,對全酒店各部門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

3、重大節日前夕或有重大接待活動時,又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檢查。

4、負責消防安全負責人對各部門、各部位的安全情況隨時可進行監督檢查,各部門領導要矛以支援和合作。

5、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關來酒店進行安全檢查時,個部門要如實彙報情況,矛以協作。

6、每次安全檢查情況,公司總監辦要認真記錄登記,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對經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要及時發出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

7、個部門對組在的不安全隱患,按要求期限認真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報告總經理並抄總監辦,同時,必須採取臨時安全措施,保證安全。

8、酒店對安全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矛以處罰,促進安全防火工作的發展。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4

為了嚴格執行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制度,將各項消防責任落實到各個部位、各位員工,切實做好消防工作,保障酒店消防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獎勵,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這一的部門、人員:

1、對消防工作一貫重視,認真貫徹執行各項防火安全制度的;

2、經常進行消防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火險隱患的;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活動,並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4、敢於制止違反防火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

5、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成績顯著的;

6、及時開展消防宣傳,所屬員工未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

7、及時迅速將火災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火災發生的;

8、發生火災時,積極勇敢參加滅火戰鬥的.。

二、懲罰

1、有下列違反消防規定行為之一的,除勒令立即停止違章外對直接責任人及有關負責人處50-100元罰款及警告。

A、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尚未造成後果的;

B、違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尚未引起事故的;

C、將安全出口上鎖或佔用、堵塞疏散樓梯、通道的;

D、未經工程部及消防中心同意私自亂拉亂接電線,私自增加電器裝置的;

E、消防重點部位值班人員脫崗、離崗、睡崗的;

F、私自將消防器材挪作與撲救火災及搶險以外用途的;

G、不按照《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內容及規定限期消除火險隱患的;

H、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I、謊報火警或者損壞消防電話及其它消防設施、裝置、消防安全標誌的。

2、有下列違反消防管理行為之一者,將對直接責任人、有關責任人處於降職、留店檢視、辭退等處罰並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A、違章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拒不改正的,尚未造成火災事故的;

B、發現火警不報告,不處理聽之任之引發火災事故的;

C、違章使用明火,在具有火災、爆炸場所吸菸造成火災事故的;

D、撲救火災時,畏縮不前、退卻或延誤的。

以上獎勵或處罰由本部門或保安部提出,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15

一、為了確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賓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貫徹落實“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員會的領導下,在職能部門(保安部)的具體指導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的防火安全責任制。由酒店法人代表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履行法定職責,積極開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總經理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門經理為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各部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三、各級行政領導(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標,與生產、工作、經營同時計劃、布臵、檢查、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落實管理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酒店的消防安全。

四、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並接受酒店保安部的安全監督。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對建築物進行區域性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酒店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五、凡本店員工及外來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的一切規定,接受消防、保安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凡違反本店規定的將受到批評教育或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保安部、酒店領導報警,並迅速全力撲救,及時疏散客人。現場人員必須服從酒店領導和消防人員的統一指揮。

七、不能擅自移動、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不得堵塞、不得堆放物品。路面不準隨便開掘施工,以保持道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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