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員工請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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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酒店員工請假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酒店員工請假制度

酒店員工請假制度1

 第一條 請假程式

1、員工到酒店辦公室領取並填寫請假單,根據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時候等,經各級領導審批,並報辦公室備案(當月請假除公休外,請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請假2天,扣除公休兩天;請假超過3天,則當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資按出勤幾天數結算工資)。

2、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3、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4、假滿回酒店銷假,通報辦公室,並交接工作。

5、備案制度

酒店管理層無論因公私請假,均報酒店辦公室備案;個管理層無論因公或私請假,獲批准後,均需備案。

第二條 各種假別及規定

1、事假

(1)、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2)、事假不發放事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2、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一天(含一天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一天以上應到市、區級以上醫院確診、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

(2)、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診斷證明》,填寫《員工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由各級領導按審批許可權逐級審批後,交辦公室備案。

(3)、員工班前患急症,應委託他人及時向所在部門領導代請假,並於就診之日起3天內持急診病假證明補辦請假手續,超過送交期限按事假處理。無病假條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不發放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和當月酒店全勤獎和績效獎金。

(5)、對在酒店長期病休或事假,在外從事其他有工資性收入勞動的員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復工,對拒絕復工者,企業將與其解除僱用關係。

3、曠工

凡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資。

4、婚假

凡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均獎勵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辦理婚假手續。

第三條 酒店請假相關規定

1、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並於事後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按曠工規定處理。

3、假期的核準許可權如下:

(1)、經理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部門副總核准,並送辦公室備案,3天以上由部門副總審批,並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2)、副總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准,送辦公室備案。

4、請假以天數為最小單位計算。

5、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本酒店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9、本酒店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10、員工辦理續假手續並需報請部門負責人同意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續假;員工假滿當天需到人事部銷假。

11、請假條應在休假前交於人事部備案,作為考勤附件、計算工資依據。若請假條各級審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權做無效處理;緊急請病假事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30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該員工應於病假事假銷假後上班第一天補交請假條。

12、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13、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酒店員工請假制度2

一、曠工

按下列情況之一曠工

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者。

不服從調配而不上班者。

打架、鬥毆至傷不上班者。

遲到、早退三十分鐘以上者。

其它應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另加罰款100元;曠工予以開除。

 二、病假

員工因病休假,填寫病假申請表,出示區級以上醫院病假通知書,經部門主管、經理、總經理批准後,交到人事部方可生效。

急診:員工如遇到緊急病情,可在自己居住的附近醫院就診,急診在三小時內通知部門經理,24小時內病假請明交到部門,填寫病假申請表。

病假證明不得由他人代交或郵寄(病假證明中註明發燒和不能行走的'病例除外)。

如無開病假證明者,將按曠工處理,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病假一天扣當天工資。

病假超過五天(含五天)自動離職。

 三、事假

員工因事確需本人處理,須提前二天向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來不及到公司請假時,應用電話通知部門,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四、其它假

如喪假、婚假等等,根據本人情況領導研究酌情處理。申請方法:向部門申報及主管總經理審批。

五、請假及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

請假:各種假期不論時間長短(病假除外)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按規定的批准許可權批准後效。

請假天數審批許可權

部門經理有權批假一天,二天以上報總監批准。

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填寫“請假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

休假有關規定

員工休假須填寫“請假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辦公室(人事部)備案,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休假,報主管總經理審批後生效,報辦公室備案。

休有薪假一律一次提取使用,不允許零星提取。

員工休假期滿後,須主動到本部門和辦公室(人事部)銷假,否則超期部分以曠工論處。

所有請假方式必須以書面材料於第一時間內報人事部。

每人每月一天假,無請半天假的說法。

酒店員工請假制度3

1、病假:

①急診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上班後補交縣級醫院以上單位急診證明,填寫員工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查。

②急病請假:當班時,患急病,可由本部門其他員工協助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員工請假條,報部門經理簽字,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③普通病假:提前一天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

④未獲批准或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罰。

2、病假工資:

①病假當日工資按照日工資50%結算。

②凡全年病假累計或一次因病假休假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有權取消原職位或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3、事假:酒店員工因私請假批准程式休息,公司視為事假。

①正常事假:員工有事,須提前一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查。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②緊急事假:當天電話通知當班經理或本部門經理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後

持相關證明(如交通執法部門開據的非公司員工責任車禍證明等)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查。此假以公司認定證明為準,未獲批准,按曠工處罰。

③事假工資:事假一天扣除本人當日工資。

④事假時間:累計或一次因事休假超過15天的。公司有權取消其原職位勸離,終止勞動合同。

4、婚假:凡連續在酒店工作滿一年,符合國家規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可按歸家規定享受有薪婚假3天(含公休及節假日)。

酒店正式員工結婚可按國家規定,結婚享受有婚假三天。婚假必須在結婚時一次享用,不得分開使用。使用期在領取結婚證日起半年內有效。

婚假請假:酒店正式合同員工申請婚假,須提前三十天到人力資源部填寫員工休假請假單,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5、換休、換班:

酒店原則上不準換休、換班。員工必須按照酒店規定的班次時間上班,及事先安排的公休日休息。如需調換必須經部門經理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方可正式換休、換班。否則作曠工處理。

6、補休:

員工因工停休或加班,酒店將在年度內,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酒店各部門不允許借休。如部門已有借休員工,安排借休的直接部門負責人承擔借休責任。

7、喪假:

酒店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配偶、公婆、岳父母)去世及非直系親屬(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去世,員工可獲直系親屬三天有薪喪假及非直系親屬一天有薪喪假。員工申請喪假應憑有效證明。此假在辦理喪假時一次使用。

8、法定假:酒店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有薪假日。即: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女員工在三月八日“國際婦女節”另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五四青年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放假半天,如遇公休日,則不予以補休。

9、年假:所有正式員工在本酒店工作滿一年,當年出勤率在98%以上,次年可享受有薪年假(不含節假日),從第二年起每年可遞增一個工作日,最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員工級/領班級主管級/經理級5個工作日7工作日

10、產假:酒店正式女員工在達到生育年齡並符合國家計劃晚婚晚育政策規定,且在酒店工作滿一年後,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有薪產假(含公休及節假日)。具體規定按國家政策執行。

11、護理假:已婚男員工的妻子在生育時,酒店可給與男員工有薪生育護理假5天(含節假日),但要憑有效的生育證明。

12、人力資源部有權對到崗人員進行檢查是否準確簽字。特殊人員按照到崗時間進行指紋簽到和簽退。

酒店員工請假制度4

酒店為完善請、休、銷假制度,統一審批手續,特制定本制度:

1、員工請假和休假,必須履行當事人書面報批的手續,特殊情況,可事先口頭請假或來電電話請假,或委託人請假,經批准後休假,但必須在休假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

2、下列日期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春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3、員工請假分下列幾種:

(1)病假:因病假治療休養或住院治療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並申請病假,每年積計15天為限;

(2)婚嫁:員工結婚可請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3)產假:員工生育可請假75天,小產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請假1天

(4)喪假: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請假3天;

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喪家三天超時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時不計薪金,產假按工資標準計發50%薪金;

5、請假及核准許可權

(1)休假一天以內,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總經理批准,交辦公室備案;

(2)部門經理請假,一天以內報總經理批准;

(3)產假、婚假、喪假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報辦公室核准;

全年事假、病假、小產假不得超過15天,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以上予以辭退;

(4)輪休完後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

6、酒店員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的危險導致傷病不能工作者,按醫療期規定以公假論,公假期間發基本工資;

7、凡未按規定請假和未辦妥書面請假手續的,均不得先行離職,除確因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情外,皆以曠工論處;

8、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延期請假;

9、請假者和核準者,必須將休假者離職期間的相關工作和經辦事務妥善安排和處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10、員工因病住院,必須到縣級以上的醫院治療並出具住院證明報酒店批准,病休需出具所治療醫院的病假證明和病歷本,否則作曠工處理;

11、休假完後及時到所在部門機辦公室銷假,如繼續休假,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休假批准手續,經批准後再行休假;

12、酒店員工依本制度所請假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可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直至辭退。

13、受到批准的請假均不計工資,扣發全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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