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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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通用7篇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1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專案進行廣告策劃、設計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房產發展專案進行廣告代理,負責該專案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製作、釋出、調研、公關活動、監控、廣告效果評估代理事宜。

第二條代理期限

1、合作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為期 月。

第三條代理內容

(一)代理費用包含的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場資料蒐集及與競爭對手優缺點比較、競爭對手近期的推廣策略、營銷狀況、廣告推廣狀況分析);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包括電視收視率、報紙閱讀率等媒介資料的提供與分析);

3、應專案自身特點,結合市場狀況,提供關於專案整合宣傳策劃方案及銷售建議;

4、報紙廣告創意、撰文、設計、輸出、釋出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製作監控、釋出(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6、戶外廣告(含車身廣告、站牌廣告、路牌、燈箱等):創意、撰文、設計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7、雜誌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撰文、製作監控、釋出(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8、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

9、針對目標消費群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10、負責屬於乙方釋出的媒介的監控。報刊廣告刊出後於5天內提供樣報或於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樣報;

11、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群分析及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廣告表現分析、競爭品牌分析、下一步廣告策略建議等);

12、乙方於接受委託專案後,應就此推廣專案設計出一套對專案品牌表達系統元素(風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廣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擺放規範的固定格式,經甲方批准後,貫徹於整個廣告活動中執行,並視需要不斷對這一規範進行補充,且彙編成冊。若是專案原有品牌系統則繼續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事項,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合同及另行付費

現場包裝方案、樓書、宣傳單張、展板、雜誌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攥文、設計、輸出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影視廣告的製作、戶外廣告的製作、大規模的專項市場調查、公關促銷活動的組織及特別委託印刷等需第三方發生費用的專案。

第四條廣告運作規則

(一)甲方以書面方式委託乙方代理專案廣告。

(二)嚴格按照規範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

簽約立項市場調查策略制定創意構成廣告表現客戶審定正稿製作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意見反饋等。

簽約後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委託後日內須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後,由雙方按照總體策劃方案,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專案的實施過程中,並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總體策劃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於雙方同意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好的總體策劃方案,並及時更改媒介計劃。

(三)各分專案將圍繞以上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或按所附的《設計、製作、釋出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

2、甲方審定報價單,如無異議,經甲方蓋章確認後作為正式的分項合同;

3、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報價單(即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四)乙方應就甲方委託的專案成立專案小組,並提供專案小組名單經甲方認可,如乙方要調整人員,需提前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認可。甲方與乙方的專案小組人員,每月至少召開兩次工作會議。

(五)每應不少於一次召開雙方高層工作會議,每提交廣告效果評估報告,檢討廣告效果,以指導和調整的廣告策略,乙方應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工作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調整通知後個工作日內提交修改過的工作計劃。

第五條限制

乙方於接到甲方的具體專案廣告代理委託後,則乙方不能再代理與甲方委託專案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專案的廣告推廣業務。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檔案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甲方儘量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檔案後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甲方應指定一位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以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時提交足夠完整稿件供甲方審定情況下,甲方審定乙方提供的稿件,應在媒體規定的送稿時間之前完成,並留出讓乙方根據甲方意見進行修改的時間。

4、甲方在媒體規定最後送稿時限並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利隨時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但若簽字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若因甲方資料提供、審稿、定稿後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誤,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與損失。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稿輸出膠片以後,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據修改稿重出膠片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專案的正常進行。

6、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製作和代理業務,乙方應為甲方的相關資料保密。

2、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相關資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交元的物料保證金。乙方應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印刷/製作/釋出等業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電子檔案或膠片。乙方應提供報紙打樣稿給甲方確認顏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正稿不一致,從而致使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相應的損失。

3、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4、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絡,經常與甲方交流。並應於每個季度推廣階段結束時,免費向甲方提供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群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等);如需作更深層、更廣泛的調查評估,需聘請第三者進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另外支付費用。

5、在實施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權利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計劃釋出報紙(包括出現錯版、錯時、錯稿等情況),由此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視事故輕重程度,扣罰乙方的代理費、追償相應的投放費用;如屬嚴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處理並有權即時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7、乙方有責任為甲方向第三方爭取最優惠的價格與條件,乙方將從第三者中獲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費及獎勵返回給甲方;雙方一起或個別與第三者談判,以任一方談成的最優惠價為準。乙方應按月將媒體提供的折扣證明提交給甲方。

8、在本合同終止或分項專案結束時,乙方須將所有創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膠片及打樣、報紙及其他媒體的輸出內容以及專案圖片設計稿、畫稿、製版、輸出mo、膠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體專案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以分項合同為準,分項合同沒有規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七條代理費

(一)收費範圍與標準

1、乙方按報紙投放刊例價的%收取代理費,此代理費包括合作期間相關的前期市場資料及廣告資料購買、媒介策劃支援資料購買、廣告設計及創意提交、重要的創意概念小範圍測試、一般性製作費用、一般性常規廣告效果評估;乙方應在提交媒體策劃及計劃的同時提供廣告達到率及有效接觸率與預估的比率進行比較,作為公司工作表現的參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資料及深層、廣泛的調查評估,則須聘請第三者執行,由乙方提前天報甲方認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設計、製作、釋出等費用:見附件《設計、製作、釋出等收費標準》(由乙方出具,經甲方確認通過,每月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3、外地操作費:乙方因甲方廣告推廣工作需要而發生外地操作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等,經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關差旅標準,提交實際費用單據,送甲方核准後實報實銷。

4、乙方不接受甲方審定的製作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將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的同時,應向甲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等額有效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或扣除相應稅金後支付。

(二)結算方式與時間

1、媒介釋出費:

甲方與媒介有合同關係的,由甲方向媒介單位直接支付,甲方與媒介結算方面的糾紛與乙方無關,甲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釋出費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對於甲方與媒介無合同關係的,需經乙方支付媒介釋出費的,必須是甲方在刊前個工作日前將所需媒介費用的%匯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餘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關的樣刊或播出證明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由於甲方不能按時將所需媒介款項匯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導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計劃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釋出費的情況下,乙方與媒體之間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釋出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代理費:

甲方在每月廣告投放完畢,憑乙方提交樣刊、樣報及經甲方簽字確認的當期廣告評估效果、下一階段推廣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當月廣告電子檔案經甲方確認無誤後於每月日之前將上月媒介代理費付給乙方。

3、其他設計、製作費:

甲方必須在報價單得到彼此正式認可,即分項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分項合同價款的%作為首期款付至乙方帳戶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應於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之後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付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雙方向第三方爭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或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預設通過。

4、其他費用:

由乙方按期提供有關費用的結算單向甲方收取款項,如外地差旅等,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個工作日內稽核無誤後付款,如有異議,應在個工作日內及時知會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製作或媒介釋出,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而未付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作期內,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準確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電子檔案、膠片、beta帶等創作成品的,甲方有權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的%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5、甲方於向乙方退還物料保證金。若乙方未能及時完好歸還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權相應扣除其物料保證金並追究其責任。

6、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又代理與甲方委託專案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專案之廣告推廣業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第九條智慧財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在相關款項結清後,其著作權歸甲方。乙方在經甲方同意後可用其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終止本合同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當月代理費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條款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總額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起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其它約定: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際網路廣告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乙方利用自身網站(_________)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廣告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尺寸大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約定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圖示製作方案或圖示製作指導性意見,包括文字、色彩、版式等,甲方如不提出,乙方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創意。

2.甲方需提供自身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確保所釋出資訊的真實有效性。

3.宣傳期間內,甲方通過乙方釋出的任何資訊及連結內容不允許有任何違法內容(包括欺詐性、反動性、色情類等中國網際網路相關管理法規中涉及到的違法內容),如因此造成一切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 服務期限及費

1.本合同服務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宣傳費用和_________元的'製作費用,合計大寫為_________元整。

3.甲方在簽定合同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0%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其餘應付款項應在甲方廣告正式釋出三日內支付。

第四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文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3

招標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接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在本協議中,甲方和乙方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協議所規定的廣告服務一事,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1.1 服務內容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在 內(以下簡稱"指定地域")的日常終端廣告服務提供商之一 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條款之規定,為甲方指定的品牌提供廣告服務(該等廣告服務的具體的服務範圍、服務質量和時間的要求見附件一之規定)。

1.2 乙方將特別指定一組服務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團隊")來負責提供其在本協議項下所承擔的相應服務,並與甲方就指定專案的相關事宜進行溝通和協調。乙方應保證該服務團隊的所有成員均為廣告行業內的高素質專業人員,具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和素養完成本協議項下的具體服務,所操作規範參照我國國家相關標準條款程式要求執行,乙方對執行的專案的安全及人身及財產負全責。

1.3 乙方應保證該服務團隊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的穩定性,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隨意更改服務團隊的人員組成。若甲方發現服務團隊中的某一服務人員提供的服務不能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的人員。

1.4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所需檔案及有關資訊資料,若因甲方沒有及時提供相關資訊或檔案導致乙方無法或延遲提供服務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5 甲方提供釋出有關廣告所需提供的相關資料。特別在有關法律法規對特定廣告內容或形式有特別的審批、備案等要求時,乙方應協助甲方提供指導。

1.6 乙方保證自發布日起一年如出現損壞等質量問題(非人為或不可抗拒因素外)由乙方承擔,並於48個小時內修復,否則按違約處理。

1.7 乙方必須保證對工程的結構安全進行審查無存在問題後方可施工(包括多方提供的圖紙、效果圖或其它資料資訊資料等)並按要求時間完成專案,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8 若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需嚴格把關,對甲方提供的物料能符合質保標準後方可使用或按甲方要求的價格由乙方自行採購,所有物料均由乙方保質。

1.9 如對材料、質量和工期不合格,甲方有權拒付該費用,並無嘗支配該專案的所有裝置及物料。

1.10 在施工及釋出期限內出現的安全事故等一切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1.11

1.12 日常維護:在合同期內,如系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非人為因素而造成廣告的損壞,乙應在甲方通知48小時內免費修復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重大自然災害及人為因素造成的廣告損壞乙方應在甲方通知72小時內完成修復,修復費用按原報價的單價和實際數量進行核算。

2. 服務費和付款

2.1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按協商的廣告單價進行計費,按進度協商付費,該金額包含了與上述廣告服務有關的所有稅收。

2.2乙方應在雙方確認的結算後向甲方開具產生費用的正式發票。甲方應在收到上述發票後的三十天內將上述金額支付至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帳號。

2.3以上款項乙方需提供當地廣告業服務發票,發票印章、匯款單位和簽約單位必須一致。

3. 智慧財產權

3.1乙方保證所有與乙方服務相關的設計及其它工作成果和作品均是由乙方獨立創作完成,乙方擁有完整的版權和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並有權按照下述規定將其版權以及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免費用轉讓與甲方。

3.2自乙方向甲方提供了某一服務,與該服務相關的設計及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的版權以及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就應完全的、不可撤銷地轉讓給了甲方;甲方對該些設計及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的使用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

3.3雙方進一步同意,乙方對轉讓予甲方的作品、作品的使用或銷售提出侵害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的權利索賠,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免於受到該第三方的索賠;若其它方的.索賠行為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乙方應及時賠償甲方、其附屬及分支機構、管理人員、董事、僱員及代理機構因此而產生的損失、責任、損害、訴訟或索賠(包括但不限於處理費用、合理的調查費用以及合理的律師費用及支出)。乙方和甲方均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任何該等索賠和侵權事項。

3.4上述版權及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轉讓至甲方之日起,乙方就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相關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將該作品在任何商品類別上註冊為商標。

3.5乙方不應將甲方提供的與服務有關的任何資料、建議、創意用於任何第三方尤其是甲方或甲方客戶的競爭對手(包括所有的廠家和廣告公司)的設計專案,不論該等資料、建議、創意是否已用於提供給甲方的服務;任何對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的使用均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並遵守本協議第4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4. 保密和排他性

4.1乙方承諾不會為非甲方委託專案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或甲方的客戶及有關係的公司或品牌提供任何服務(以下簡稱"排他性義務")。

4.2本協議的雙方均同意並保證將所有關於另一方的下述資訊視為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關於該方現在的或將來的產品、品牌、服務、供應商、客戶、結構和所有其他在本協議的框架內以任何形式(書面、口頭、圖形、電子形式等)提供給另一方的資訊,以及任何直接或間接關係到本協議下的,披露或提供給另一方的的資料,只要該資訊沒有進入公共領域併為一般公眾所知(以下簡稱"保密資訊")。但是,甲方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關其在本協議項下提供的服務的任何

設計、其他工作成果、作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智慧財產權無保密義務,但是乙方應對該些設計、其他工作成果和作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智慧財產權承擔本第6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4.3雙方均同意並保證:

(1) 只為了完成本協議框架內甲方委託給乙方的服務所需而使用保密資訊;

(2) 沒有披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向第三方複製、分發或透

露部分或全部的保密資訊;

(3) 採取所有可能必要的措施來保證本協議執行中涉及到的其員工或分包商遵守此處的保密義務。乙方承諾使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本協議應包含此條款所述的同樣的義務。但是,乙方應就違反本條中所述的保密義務單獨對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4) 採取所有必要的措施保證保密資訊的保密性。

4.4雙方同意上述保密資訊不包括以下資訊:

(1) 在向接收方披露時已經進入公共領域的資訊,或者在此後非因接收方或其員工之過錯而進入公共領域之資訊;

(2) 在披露方披露時已為接收方擁有之資訊;

(3) 接收方從對披露方不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獲得的資訊;

(4) 根據法院指令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指令而被要求披露的資訊。

4.5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以及本協議終止後的一年內繼續有效,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不支付後期費用、押金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6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也無論本協議項下的款項是否已全部結清,本協議一經終止或經甲方要求,乙方應將甲方提供給其的所有保密資訊返還給甲方或從其電腦或其他裝置中永久刪除該保密資訊(該保密資訊包括甲方已經支付相關費用的、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已經轉讓至甲方的作品),並不得留存任何影印件。

5. 有效期和終止

5.1本協議之有效期自合作之日期至通知合作終止為止。若雙方擬補充條款在本協議附件內新增或附件需經雙方代表簽字方有效,所有附件有標明客戶名稱的,對該客戶的製作設計要求對該客戶強調有效,對未標明客戶的附件適用常規未強調客戶。

5.2若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此種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的15日內糾正其違約行為,若乙方未能在上述15日內採取有效措施完全糾正該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以書面通知形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並可以進一步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合作總金額的三倍賠償給甲方。

5.3若甲方並非因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之違約行為而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前提前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前的廣告費。

6. 陳述和保證

乙方保證其已經獲得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協議項下服務的所有許可、批准檔案和相關資質證書,相關檔案的影印件見附件。

7. 稅務

上述第2條所約定的廣告費的金額已經包含了所有甲方應繳納稅款。

8.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若不可抗力持續超過[三十]天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通過書面通知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

9. 法律適用和管轄

12.1 本協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凡因本協議所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包括任何對本協議的成立、生效或終止,若雙方無法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均應提交予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0. 其他

13.1 本協議及其附件構成本協議雙方對本協議項下事項的所有協議,取代雙方以前就本協議項下事宜所達成的所有書面或口頭的協議和其他檔案,該些協議和其他檔案對雙方均沒有法律約束力。

13.2 若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規定,均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若本協

議中規定的違約責任不足以補償守約方的損失的,違約方應全額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13.3 若本協議的某一條款無效,該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本協議雙方應努力達成新的條款以便代替該等無效條款。

13.4 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13.5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均應經雙方書面簽署方為有效。

13.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 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品牌專案的產品拍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方委託乙方為產品拍攝公司,負責品牌的拍攝專案(其他涉及第三方專案製作即各項成品製作,乙方具有優先競標權)。

一、 服務期限:

一期為12個月法定工作日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具體各項工作時間在工作中協商制定,詳見各項工作時間表,以附件形式下達。

二、 收費標準及服務內容:

詳見報價單,具體事宜以雙方商議決定為準,並以附件的形式隸屬本合同之中。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從協議簽訂日起按年付,具體付款方式如下:在每年到期的5日前將服務費用匯款到乙方指定賬戶或者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指定工作收款人員。

2. 第三方製作成本費及涉及的代理費用或其他,乙方於甲方簽訂第三方製作合同,甲方依據合同付相應款項。

四、權利與義務

1. 雙方義務

為配合甲方的推廣需要,甲乙雙方同意不斷的進行共同研究,通過乙方提供的專業宣傳推廣策劃服務,協助甲方進行推廣工作。

2. 方權利與義務

2.1合同期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應固定安排一位工作人員與乙方聯絡工作,同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所需的各類圖片文字資料和相關的各種批文,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

2.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產品拍攝策略、風格思路、和乙方所提交的書面工作檔案及時以書面或者電子郵件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應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認可定稿,但是甲方的建議與意見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知識,並應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設計稿後及時全面的提出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甲方應指定一位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以便提高工作質量,工作效率(注:確定風格之後大範圍修改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故意刁難,雙方應秉著誠信態度進行合作)。

2.3簽字定稿後,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因此而產生的第三方成本費用以及造成的工作延誤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直接責任與損失。

2.4甲方應按照本合約書約定期限內付款,以保證專案正常執行,如若甲方沒有按期限內付款,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暫停甲方的相關工作。

2.5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指示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聊天工具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2.6為保證專案順利進行,經雙方確認的產品拍攝計劃,甲方有責任按計劃安排實施。

本協議未提到的其他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應以附頁的形式加付於本協議中,以上內容最終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3.乙方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交辦的各項產品拍攝任務。

3.2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但乙方須自行提供創意設計中所需各類圖片及資料(有模特的圖片須另向甲方收取模特費),並保證其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若因此致使甲方形象、經濟等方面受損,甲方有權採用法律程式予以維護自身權益。如甲方需乙方釋出廣告或者製作印刷品、包裝品、其他終端物料,

3.3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後的正稿不一致,從而導致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3.4乙方須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絡,並對甲方工作提供報告,若因乙方單方面原因影響工作進度,乙方需承擔由此照成的相關損失。

3.5乙方所有的策劃,設計,代理髮布工作內容應遵守廣告法有關規定,並有義務提醒甲方注意相關問題。

3.6本協議未提到的其他具體事宜,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應以附頁的形式加付於本協議中。

五、智慧財產權

1.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乙任何理由將甲方的各類資料、產品資訊、合同工作內容等關於甲方的資料交予第三方。

2.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相關階段的款項結清後,其階段作品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3.但乙方在經過甲方同意後可保留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之權利。

4.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完成之作品或確認之設計稿件從事任何以盈利性為目的的經濟活動。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對乙方的工作不予認同,但又私自採用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該工作費用。

2.簽訂本協議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再交由其他公司或者個人代理本合同所註明的各專案內容,否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照價收取相關費用及法律責任。

3.如因乙方單方面責任,影響工作計劃,沒有按甲方要求時間完成該月專案,甲方有權扣取乙方本專案服務費。

七、終止合約(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供給對方15天的書面通知後,並終止本合同。)

1.其中一方嚴重失職或未能履行本協議所列明的責任,蓄意或者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通知後仍無改進也無補救措施的

2.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期間支付乙方應收費用的

八、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訂日期起生效。

九、合同一經簽訂,即受法律保護,單方無權無故解除或者修改合約。若雙方有爭執,可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向甲方提供方案及時間表經甲方簽字確認後,自然成為本合同附件,與正本合同具有同樣的約束力及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際網路廣告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乙方利用自身網站(_________)和自主智慧財產權,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廣告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尺寸大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約定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圖示製作方案或圖示製作指導性意見,包括文字、色彩、版式等,甲方如不提出,乙方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創意。

2.甲方需提供自身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確保所釋出資訊的真實有效性。

3.宣傳期間內,甲方通過乙方釋出的任何資訊及連結內容不允許有任何違法內容(包括欺詐性、反動性、色情類等中國網際網路相關管理法規中涉及到的違法內容),如因此造成一切問題,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 服務期限及費用

1.本合同服務期限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宣傳費用和_________元的製作費用,合計大寫為_________元整。

3.甲方在簽定合同時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50%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其餘應付款項應在甲方廣告正式釋出三日內支付。

第四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正文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6

甲方: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

乙方:地址:業務受理人: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際網路廣告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服務內容

1.網路廣告發布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廣告型別及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網路廣告發布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服務期限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雙方約定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圖示製作方案或圖示製作指導性意見,包括文字、色彩、版式等,甲方如不提出,乙方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創意。

2.甲方需提供自身有效證件影印件,確保所釋出資訊的真實有效性。

3.宣傳期間內,甲方通過乙方釋出的任何資訊及連結內容不允許有任何違法內容(包括欺詐性、反動性、色情類等中國網際網路相關管理法規中涉及到的違法內容),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單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有權利隨時終止對甲方的`網站廣告合作業務,所有已付的款項均不予退還。

4.如因網站頁面改版發生廣告位變化,乙方將及時通知甲方,並在新的頁面安排相應廣告位,保證對廣告效果不造成影響。

第三條服務費用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宣傳費用,合計大寫為_______元整。自協議簽訂有效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相應款項。

2.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款(注:_______元以上費用不接受現金支付方式)

收款單位(乙方):

開戶銀行:

帳戶:

第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因本協議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業務受理人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網際網路廣告服務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際網路廣告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第一條服務內容

1.網路廣告發布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廣告型別及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網路廣告發布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服務期限為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雙方約定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圖示製作方案或圖示製作指導性意見,包括文字、色彩、版式等,甲方如不提出,乙方則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創意。

2.甲方需提供自身有效證件影印件,確保所釋出資訊的`真實有效性。

3.宣傳期間內,甲方通過乙方釋出的任何資訊及連結內容不允許有任何違法內容,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單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有權利隨時終止對甲方的網站廣告合作業務,所有已付的款項均不予退還。

4.如因網站頁面改版發生廣告位變化,乙方將及時通知甲方,並在新的頁面安排相應廣告位,保證對廣告效果不造成影響。

第三條服務費用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宣傳費用,合計大寫為_______元整。自協議簽訂有效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相應款項。

2.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注:_______元以上費用不接受現金支付方式)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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