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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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一定都接觸過事蹟材料吧,事蹟材料具有觸發力大、感染力強的特點。那麼相關的事蹟材料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材料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材料1

假如為了這麼一點小事而大打出手,那可太不應該嘍!放學了,我騎著自行車賓士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前面兩輛自行車撞到了一起,車上的兩個人都來不及下車,一起歪倒在地上。路上的行人都停止了行進,我預感到一場“戰爭”就要爆發了。

果不其然。倒在地上的兩個人一爬起來,就怒目相向。我定睛一看,是兩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們扶起地上的自行車,就大聲責罵起對方來。

“不長眼啊你!怎麼騎的`車?”

“你的眼長哪裡去了?我使勁往這邊躲,你愣是往上撞,找打啊你?”

兩個人擼起袖子,拉開打仗的架勢。圍觀的行人默默地看著他們倆,竟然沒有人上前去阻止,眼看就要打起來了。我心裡害怕極了,不知道後面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這時,我真盼望哪一位叔叔、阿姨上前勸勸他們,可圍觀的人都無動於衷。

我的心裡極其矛盾:上前勸架吧?自己是個小女孩,萬一他們不勸架吧?又害怕他們打得頭破血流突然,不知從哪裡來了一股勇氣,我猛地衝上前去,站到兩個人中間,大聲說道:

“大伯,不要打架好不好?你們都不是故意的,只要沒撞壞了就好,為什麼要打架呢?”

兩個人低頭一看,中間突然插進來一位小姑娘,覺得非常吃驚,聽到我說的話,感覺有點不好意思了。這時,圍觀的行人也紛紛說話了:“就是,人家一位小姑娘都知道打架不好,虧你們還是兩位大人!”“只要沒撞出毛病來就算了,打架有什麼好處?讓一讓就過去了!”“對呀,讓一讓就過去了”

大家七嘴八舌,一會兒就把兩個怒氣衝衝地人說得臉紅了。

這時,其中的一個對另一個說:”你的車子沒事吧?”“沒事,就是屁股有點疼!”“對不起,對不起”“沒事,沒事!以後騎車注意點,多虧沒撞出毛病!”兩個人倒客氣起來,一會兒氣全消了,便騎上自行車各自走了。圍觀的行人也散去了,我趕緊騎上自行車,飛也似的回了家。

回家之後,我把路上發生的一幕告訴了爸爸媽媽。媽媽驚訝地說:“你真夠大膽的,如果兩個人不聽你的勸怎麼辦?”“沒事的!

旁邊還有那麼多人圍觀!他們不會把我怎麼樣的!”“現在的人素質就是差,連個勸架的都沒有,還不如個小孩子,唉!人心不古呀!咪呢,你做得對!只是有些冒險,以後要見機行事呀!”爸爸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我不知道爸爸的見機行事是什麼意思,但今天我真為自己化解了一場“戰爭”而感到高興。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材料2

如果沒有以後的以後即將來臨,你們將如何選擇。你們毫不猶豫,呵!你們用生命作出了你們的答案。我願化作一縷青煙,去為你們見證那生命的延續。

有些許薄霧的早晨,有一些清冷,我輾轉一人來到那條河邊,遠方些許的魚肚白映襯著四位大學生如花的笑靨。忽的,一片鮮紅映入我的眸中。哦,是那些不知名的花兒啊!它們並沒有隨他們而逝。那花,怒放依舊。

我嘴角牽起一絲微笑,有些苦澀,亦有些許欣慰。是不是為四位大學生如花生命的早逝而嘆惋,亦或許是為那些幸運兒而感到安慰吧。

在那一條不知疲倦的河邊,這河,這物,亦有那絕美的花,那一片鮮紅,在河邊期期生長。是它們吧,它們見證了生命與生命的交接與延續,四位大學生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那些孩童的平安。卻把自己丟掉了這條河中,河水依舊在流,卻永遠也衝不斷那回憶,清澈得如風般透明。

生命早已逝去,我們秉燭嘆息,那河邊的花依舊那樣紅,絕美中閃爍著神聖的光芒,竟刺得我有些微微睜不開眼睛了。哦,那花,怒放依舊,生長期期,亦或是那花魂與他們的靈魂早已融合了吧。

沒有人不為你們的早逝而倍感惋惜,但正是因為你們才有了這花的怒放,還有那汙濁社會的覺醒。

愚蠢的人看到後嗤之以鼻,對你們的'做法不以為然,不值嗎?但我知道,生命與生命之間是等價的。

和風陣陣,有一些蕭瑟,是快到秋了吧。轉向岸上望去,如火的楓映入眼簾,詩意便陣陣來襲了。你們長眠在這裡,不知道會否見到這如火的楓,絕美的花。

因為你們,才有了這盡染的紅林,怒放絕美的花。

我看到了,我看到你們笑了,我從你們的笑中讀出了安慰。你們是不枉的。

我們記住了你,這盡染的紅林記住了你,這怒放絕美的花也記住了你,你們不枉,你們真的不枉,所以你們笑吧,河水會映襯出你們的笑臉。

當河水再次流過,我亦會聽聞,草木深深,清明雨上,會有人摺紙為你們祈福。沒有衰,沒有愁,沒有悔,只有無盡的光榮……

見義勇為好人事蹟材料3

世上事有善有惡,有美有醜。要問我最欽佩什麼?我最欽佩見義勇為。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義勇二字,撐起了中華美德的一片天。

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蹟總是不絕於耳,只要一有這種事情發生,各大報張和網站就會大力宣傳,這種想體現社會存在正義的一面的方法是對的,但總能從這些報導中看到一些誤區。像國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這種報導,我個人認為就不應該推崇。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剎那,他們肯定沒經過太多的思考,他們只是覺得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們肯定沒有考慮到萬一他們出事,他們的父母將會怎麼樣悲痛欲絕,他們的這種行為會被別人怎樣評說等等。

我欽佩見義勇為。但對於罪惡,我們作為普通的公民,應該在力所能及和保護自身的基礎上配合警方打擊罪惡,但是,我們沒有執法的權力,因為法律沒有賦予我們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們也沒有相應的義務。

見義勇為不是不對,但前提應該是保護自身的安全。消防隊員在救人的同時都知道怎樣來保護自己,因為他們如果連自己都保護不了的話又如何去救別人?像今天又看到一個23歲的“英勇”小夥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聞,這種一命換一命的救助有什麼意義!

我們從小就聽過一個故事:司馬光砸缸。司馬光救小夥伴的方式是將缸砸爛,水流光後小夥伴得救了。還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學子——馮玖江,在面對有人跳湖輕生的緊急情況,他臨危不亂、機智沉著,特別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撥打110和120電話的行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應該講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蠻勁了。在突發情況面前,我們要理性施救、見義勇為、見義智為。

如果社會的罪惡是靠手無寸鐵的公民去見義勇為來維護的話,法律和執法機關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見義勇為應該是一種風氣,是一種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無可非議。但前提依然是,保證自身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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