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保險計劃書

來源:果殼範文吧 2.09W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為了今後更好的工作發展,此時此刻我們需要開始做一個計劃。好的計劃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家庭保險計劃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家庭保險計劃書

一、家庭情況概述

(一)家庭成員狀況

成員1:吳先生,43歲,在一家建築公司任監理,月薪4500元,五險一金,身體健康。

成員2:吳先生妻子謝女士,40歲,在當地一家工廠上班,月薪20xx元,繳納五險。謝女士身體一般,但沒有做過大手術。

成員3:兒子吳迪,13歲,在校學生。

成員4:吳先生父親,70歲,居住在城郊老家,健康硬朗。

成員5:吳先生母親,71歲,身體較差。

(二)家庭財產狀況

吳先生的父親和母親與吳先生三口分開,吳先生和其太太、兒子在市區有一套價值55萬元住房,並擁有一輛價值12萬元的汽車

吳先生的父親和母親都是農民,沒有退休金。兩人在家養了幾隻羊和雞,可勉強維持生活;兩人每月各有60元的基礎社會養老金。

(三)家庭保險狀況

根據國發【20xx】32號,新農村養老保險實施時年滿60週歲者,可以不補繳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參保。所以吳先生和謝女士均參與“新農保”,每人每年100元。兒子吳迪在校購買了醫療保險,每年100元。

二、家庭財產投保計劃

家庭購買保險的一般原則為:

1、先大人,後小孩;

2、先保障,後理財;

3、投保順序一般為:意外、壽險、重疾、醫療、教育或養老;

4、年保費支出為年收入的10-20%;

5、不一定一次購買到位,意外險可以全家都買,其他的看經濟條件先給家庭支柱購買,再逐步完善。

吳先生全家年收入在8萬元左右,屬於一般家庭,年保費支出金額應不超過16,000元。

(一)住房

吳先生在市區有一套私人住房,價值55萬,無房貸。因此為其購買一份家庭財產保險至關重要。

家庭財產保險簡稱家財險,是個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險種。家財險主要特色在於:保費不高、保障全面。在投保過程中,應該衡量保額和保險標的的現金價值,來確定合適的保費和保額。簡單來說,給自己的房子、財產投保的金額不要超過其本身的價值。可保財產有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內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

(3)室內家庭財產。

擬為吳先生購買“太平洋安福家庭保障(經典版)”

分析:根據太平洋安福家庭保障(經典版)保險條款,保障的權益涵蓋了房屋(保額20萬)、房屋裝修(保額5萬)、室內財產、室內財產盜搶、現金及貴重物品、行動式家用電器、家庭人身意外傷害、房屋租賃費用保障等。

(二)汽車

吳先生在購買汽車時已辦理交強險,商業險推薦購買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的“機動車輛綜合保險條款”。此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附加險不能單獨投保。保險人按照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條款規定,基本險分為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吳先生作為監理,需要經常在工地上跑,對車輛的使用較多,可能會發生碰撞等一些小意外。“機動車輛綜合保險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列明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倒塌、空中物體墜落、保險車輛行駛中平行墜落;

4.受保險車輛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

5.雷擊、暴風、暴雨、洪水、龍捲風、雹災;

6.保險車輛遭受暴雨、洪水後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及後因過失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而且楊先生開車的時間處於上下班的高峰期,難免出現一些小的碰撞事情。

“機動車輛綜合保險條款”規定“第三者責任險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

三、家庭成員人身保險投保計劃

(一)吳先生

在對楊先生家庭成員的人身保險中,因著重對楊先生進行保險。吳先生所在公司已經為其繳納五險一金,並且自己也參加了“新農保”,但這兩項注重的是保

障社會大多數成員的.利益,因此其繳費較低,保障水平也較低,只能滿足人們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商業保險可以增加我們自身的保障,這是社保所不能提供的,根據吳先生

的家庭狀況可為其自己增加一些商業保險,來彌補社保的不足

因為在購買家財險時時已經提供了意外傷害險,且繳納基本社保,不再為其單獨購買意外傷害險,為其增加購買重疾險。推薦中國人壽“國壽中民健康保障計劃”。

分析:該險的承保年齡為18-45歲,試用的人群主要是需要重大疾病保障和住院醫療、意外保障的人士、年輕人、白領。該險保費較低,保險專案有:重大疾病保障、疾病/意外住院津貼、意外傷害保障、意外醫療保障、重症監護津貼。

(二)謝女士

擬定為謝女士購買平安保險公司“平安綜合保障計劃”,屬於保障保險範疇,可作為對楊太太社會保險的有利補充。

分析:謝女士身體不是很好,在為其選擇商業保險時重點考慮了重疾險、壽險、意外險等。“平安綜合保障計劃”主險是“平安智勝人生終身壽險(萬能型)”、附加險涵蓋了重疾險、傷害險、醫療保險,同時建有兼有功能。當客戶有資金需求時,可以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靈活方便,而且不需支付任何手續費。在累計繳費第五年,十年,二十年均有持交獎勵。

(三)吳先生父親

吳先生父親身體較為硬朗,沒有重大疾病的發生,因而,可以為其買一份意外傷害保險。擬為楊母購買一份平安保險公司的“意外傷害保險”。

分析:該保險條約規定“在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間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意外身故保險金;

二、意外傷殘保險金;

三、交通意外身故或傷殘特別保險金;

四、意外全殘輔助保險金。”

(四)吳先生母親

吳先生的母親身體狀況較差,已有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可以為其購買健康保險。

擬為吳先生母親購買平安保險公司的“福佑天年E款保險卡”。該產品是專門為老年人定製的老年人保險卡,為老年人日常生活最容易受到的傷害提供保障,涵蓋骨折與關節脫位意外、交通意外、一般日常意外等,還提供住院護理津貼和專業醫療救援服務。

(五)兒子吳迪

吳先生兒子吳迪今年13歲,為其推薦購買“平安少兒綜合險”。該險的投保年齡為30天-18歲,涵蓋日常意外及意外醫療、特有15種兒童常見重大疾病保障,並且提供意外醫療救援服務,全年保費最低僅需170元。

另外,因其在讀書階段,還應注重其教育問題,擬為吳迪購買“國壽福星少兒兩全保險(分紅型)”。

分析:該險條款規定,被保險人18歲前,如果投保人身故或高殘,保險公司每年給付保額50%的成長金,直到孩子18週歲,並且免交以後的保險費;孩子滿18歲後,3次教育金(18歲、22歲、25歲)每次保額的80%和30歲領取的滿期保險金(保額的60%),均可照常領取的,不會受影響,同時每年還有紅利。也就是是說,福星保險除了孩子固定領取的三次教育金和滿期保險金(共計保額的300%)的以外,投保人(大人)還有身故、高殘和保費豁免的保障,保障的形式就是每年給付被保險人(孩子)保額50%,直到孩子滿18歲止。

四、結論

保險是對風險帶來損失的補償,是一種補救手段。家庭購買保險之前,需要根據具體的經濟情況,做出合理的投保計劃。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在購買商業保險時應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先購買社保。社保是覆蓋範圍最廣,也是最基礎的保障,應先滿足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2.合理預算。一般來說,年保費之處為年收入的10%-20%。在經濟條件不允許時,可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不再購買其他商業保險。投保時,優先把家庭經濟支柱的保障做好,這是家庭生活的保障。

3.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家庭財產保險並非固定不變,每個條款保障的責任並不相同,而且附加險豐富多樣。所以,建議投保人以自身最關心的家庭財產安全來選擇主險,根據自身需要適當選擇附加險。

4.先大人後小孩。孩子的保費源於家長,所以投保時應該先大人後孩子,孩子的保險也要優先選擇健康保障的,其次考慮教育基金類的。

5.投保順序一般為:意外、壽險、重疾、醫療、教育或養老;在保費預算不高,經濟條件一般情況下,考慮商業保險應該先把意外保障、疾病特別是大病保障做好規避,就是要優先選擇此類保險。解決人生面臨的健康風險。經濟條件允許,可是適當進行養老保險、分紅理財保險的選擇。

合理的家庭投保計劃,可以使生活更近幸福穩定,同時又能做到以最小的代價獲得最大的利益保障。但在制定投保計劃時還應適時做出調整。對不同階段做出不同的投保才是更加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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