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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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學習和工作中,大家都有寫論文的經歷,對論文很是熟悉吧,論文是討論某種問題或研究某種問題的文章。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論文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產保險論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財產保險論文

財產保險論文1

【摘要】中小型企業作為中國發展的一個基本動力是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率、提高我國財政稅收以及進行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參加資金保險的比例卻過於低下,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綜合處理,著力促進我國中小型企業的參保率。

【關鍵詞】中小型企業;參保率;財產保險

我國大部分保險公司為了進一步完善自身保險銷售體系而致力於對新的保險產品與新的銷售途徑的創新。但是,目前保險公司對中小型企業的關注度還是不夠,導致這些企業參加公司保險的比例普遍不高,根據筆者的調查發現這一比例不高於百分之五,而在一些特定產業與一些特定區域中更存在著基本不參加資產保險的現象。因此,保險公司必須增加各方面的支出,如員工培養支出、資金支出等,來開拓我國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的購買空間,提高中小型企業參加資產保險的業務量。

一、分析對中小企業參加財產保險產生制約的主要原因

(一)企業本身的原因

首先,很多中小型企業負責人不能認識到本企業發展存在的危機,缺乏危機認知與避免危機發生的預測能力。他們不瞭解企業可能遇到的危機與躲避危機的方法,甚至還存在碰碰運氣的錯誤心態,單純重視追求利益,沒有對預測和避免危機引起足夠的重視。其次,很多中小型公司負責人沒有足夠的資產保險認知,當企業遇到利潤減少甚至不盈利的問題時,往往就會省去購買資產保險的那一部分費用。最後,很多企業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並減少固定支出,就會用“反向選擇”等錯誤方式進行參保,如此一來,極易增加本企業可能會遇到危機的指數,更會導致危機降臨時不能將虧損全部轉移的情況。

(二)保險公司方面原因

首先,目前我國大部分的中小型企業都有著各種問題,例如監管技能低下、管理體系不夠健全、參加保險的保險金過低等,這極易導致國內保險公司不願意與其合作。其次,地理因素也發揮著巨大的作用,我國各地區的地理環境情況各異,在不同的地域中的企業都有著不同的特徵。但是各地保險分公司所執行的條約一般都是由總部一致規定的內容,不能完全滿足不同地區的中小型企業的現實需求,這就凸顯了目前我國保險公司普遍缺少靈活變通能力的問題。再次,我國保險公司一直都過度重視針對公有制企業的資產保險產品以及私家車的保險產品等,這就難免導致只抓鬍子而不顧眉毛的現象,沒有關注中小型企業的投保比例。而且很多保險銷售員工存在著認為中小型企業保險金不高而銷售成功機率又過低的錯誤意識,因此不會主動向中小型企業推銷保險產品。最後,大部分保險公司在確定本公司針對中小型企業的保險產品時都設定了極為嚴苛的參加保險的前提,如較高的免賠付機率與高額的保費要求等,這就導致中小型企業參加保險公司保險業務積極性的降低。

(三)國家政策方面原因

首先,儘管我國中央與地方政府十分關注我國中小型企業對國家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並鼓勵各行業對中小型企業進行支援優待,但真正制定的針對幫扶中小企業購買保險的相關政策卻少之又少。保險公司對我國中小型企業的資金進行保險存在著高於對其他企業資金進行保險的風險,因此國家有關機構應該對其提供一些優厚支援待遇,尤其是在企業借貸保險與重大災害保險問題上,達到讓保險公司更積極承保的目的。其次,儘管我國人民銀行已經基本構建出了企業信譽資料資訊網,但這個資訊網所收集信譽資訊的來源不夠明晰,無法完全掌握中小型企業的運作情況與資金情況,不利於保險公司對保險金額的預算。最後,目前我國對保險公司的再保險探索還不成熟,國家能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風險過小,這就致使我國保險公司在進行業務開發的時候需要瞻前顧後,反覆考慮進行條件設定。這也就不難理解我國保險公司面對中小型企業的業務開發所出現的停滯不前的問題。

二、關於中小企業財產保險服務有效拓展的策略

(一)增加對我國中小企業所處地位的認知

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經濟的主體,但非公有制經濟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我國大型企業大都是國家或集體控股的公有企業,只是中國眾多企業中的一小撮。中小企業作為中國發展的一個基本動力是促進經濟發展、增加就業率、提高我國財政稅收以及進行國際經濟合作的重要手段。為了更好的發揮其作用,我們要做到:首先,負責管理我國中小企業的機關單位要努力勸導中小企業進行投保。廣泛宣揚我國針對中小企的特色保險產品,增強中小企購買保險產品的意識,讓各中小企業的負責人瞭解到市場存在的危機與風險,從而刺激他們產生危機意識併購買相關保險產品。其次,保險公司作為保險產品的生產者也應該根據國家形勢採取措施,要意識到中小企業對我國經濟發展的推動意義及中小企業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並根據這些更新公司系統、完善公司保險產品體系的構建等。最後,保險公司應將產品更新的重點放在針對中小企業資產的保險上,因為大部分中小型企業負責人最關心的就是本公司的資產保值與升值,沒有一個企業負責人會希望自己的企業破產。針對這一特徵,保險公司需要構建一個專門管理中小型企業資產保險的組織,積極進行相關保險產品的設計,從多個角度進行構思,完善相關服務系統。

(二)加大監管力度,設定適當承擔保險的前提

保險公司應將各個區域、各個業種裡的中小型企業依據財產多少分為各種各樣的型別。對這些型別集合相關的資料資訊,如哪個地方、哪一行業、公司財產數量是多少、公司是否發生重大危機、發生危機所造成的損失有多少等進行綜合分析,以此來掌握各類中小型企業的發展風險大小與開設新險種所需要的公司員工數量。如此一來,保險公司便能初步確定各類中小型企業的風險預測指數。另外,保險公司還需要關注各類中小型企業的信譽以及其加入的保險品種和所保資產金額等來引導企業進行保險產品的選擇,並敲定雙方都能同意的適當的賠付率和承擔保險的前提。保險公司要加大監管力度,設定適當承擔保險的前提,一方面能夠防止公司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則使公司預測風險與開發新產品的能力都得到提高。

(三)增加保險產品推廣途徑,促進銷售

首先,保險公司要意識到我國銀行廣泛設點的特徵以及大部分中小型企業都是通過銀行進行資金借貸的背景,增加與銀行的合作力度,由合作的銀行對本公司的資金保險產品進行推廣。其次,針對中小型企業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增加針對中小型企業的客戶經理數量,減少處於企業負責人與保險公司之間的程式,直接引導企業負責人購買相關保險產品,減少多餘支出。再次,抓住農村企業這一巨大市場,多向農村指派員工,促進農村企業購買保險。然後,大力培養針對中小型企業資產保險品種進行售賣的員工,提高其銷售技能,從而增加保險產品的知名度與售賣數量。最後,加強與各類負責管理中小型企業的機關單位以及自發形成的企業團體組織之間的聯絡,由它們幫助推廣公司的保險產品。

(四)針對消費者需求實現發展更新

首先,根據不同區域的具體條件進行不同保險產品的設計。其次,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普遍面臨籌集資金困難的問題,保險公司可以針對這一現狀設計一款新的貸款保險產品,減少那些有信譽企業進行資金籌集的問題。最後,研發出適合中小型企業一定時間段內員工健康的保險產品,防止企業遇到人員受傷時的無措可施,降低企業應支付的賠償金額。

(五)構建中小型企業信用資訊網

我國銀行大都採用了對客戶信用進行評估的資訊網路,通過客戶的信用記錄確定客戶的可信度。保險公司也應加強對這種資訊網的使用,針對信譽較高的客戶提供更多便利與優惠條件,而針對信譽較低的客戶則要採取嚴苛的態度,基本不承擔貸款保險業務,以降低保險公司所不必要的損失。

(六)貫徹相關國家政策

我國為了鼓勵中小型企業的不斷壯大曾釋出許多相關政策,大力加強各個行業對中小型企業的扶持力度。保險公司也應積極貫徹這一思想,積極拓寬針對這些企業的業務範圍,對我國中小型企業尤其是發展前景良好的企業進行優待,為其不斷髮展盡一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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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孫倩;苗傳勇;對中小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的思考[J];產業與科技論壇;20xx年01期.

[3]王媛媛;王宇晨;中小企業信用保證保險推行障礙及其對策分析[J];改革與開放;20xx年02期.

財產保險論文2

摘要

應收保費是保險公司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後尚未收取的保險費,應收保費的持續增加,會產生一定比例的呆壞賬,給公司造成嚴重的資金損失,強化應收保費內部控制,在獲取效益和風險之間取得平衡,是實際經營中的難點。

關鍵詞

應收保費;風險;分析;保險公司

財險行業應收保費的形成原因較為複雜,如正常協議分期、共保業務、政府部門、國企等優質客戶需先開票走報銷等正常應收保費情況,非正常應收如業務管理人員惡意侵吞保費或公司挪用貼補市場,中介渠道或客戶惡意拖欠,客戶破產清算、死亡、判刑等。隨著監管部門逐步加大了對應收保費的監管力度,同時全行業車險業務也已實現見費出單,相應減少了上述違法違規的情況,但非車險業務仍存在大量應收保費難理清、難清收的情況,本文就應收保費存在的問題進行重點分析,並提出對應改善建議。

一、應收保費產生的主要原因分析

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保費收入應在滿足以下條件時確認:

(一)是保險合同成立並承擔相應保險責任;

(二)是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

(三)是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與成本能夠可靠的計量。按照上述條件,保險公司具備確認保費收入,同時在未實際收取保費時確認應收,待客戶足額繳納保費後,相應沖銷掛賬金額。應收保費規模較大或持續增長必然對公司長期持續的穩定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其原因有外部因素也有內部管理不善,具體分為如下:

(一)因客戶、渠道、共保方等外部原因產生的應收保費

1.共保業務產生的應收保費一般參與共保業務,從共業務只能依賴主共方和客戶溝通的條件進行業務處理,業務付款條件和期限等關鍵因素作為從共方相對被動,但風險也相對較小,按照共保協議進行掛賬處理。

2.招投標、大型企業客戶等產生的應收保費在保險業務招投標或洽談過程中,大型企業客戶佔據相對強勢地位,同時由於保費金額也較大,通常需要保險公司先開出發票,再進行內部審批和報銷流程後再行支付。由此形成的應收保費也相對較小。3.協議分期產生的應收保費通常客戶出於現金流計劃或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目的,通常會和保險公司協商約定分期結算支付保費,為了完成保費業績任務,保險公司通常在被動的情況下會答應客戶要求。還有特殊情況分期,如工程險因金額較大,每期先預估支付部分保費,最終需按照工程造價再核定支付保費,由此形成的應收保費風險相對較小。

4.中介渠道來源的應收保費保險或經紀公司的業務通常不會直接給客戶聯絡方式,這導致在催收應收保費時無法直接與客戶溝通,催繳難度也相對較大;渠道部分業務淨保費入賬,導致應收賬面金額無法核銷;部分公司為侵佔挪用也可能會惡意拖欠保費,對渠道業務的管控是保險公司的日常管理的重點。5.因客戶原因形成的應收保費部分客戶在投保後有意識的拖欠保費,如未出險則不支付保費,出險後則希望賠款沖銷保費,實屬惡意拖欠;其餘原因如客戶失蹤、破產清算、經營不善、判刑等,該類業務通過正常途徑清回保費的難度很大。

(二)因內部經營管理原因產生的應收保費

1.應收保費管控機制的缺失或落實執行不到位部分保險公司在總公司層面,缺乏險種、渠道、業務條線的應收管控目標、職責歸屬、日常管理流程、考核工具等手段,各職能部門間配合程度低甚至相互推諉,分公司層面執行總公司要求也存在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對相關業務人員和渠道催收進展效果較差,導致應收規模和賬齡不斷加大,風險積聚,給公司造成了資金損失風險。

2.相關責任員工流動頻繁,缺乏必要交接手續導致風險加大在行業內保險業務人員流動性較頻繁,對於相關責任員工異動、離職的,公司內部並未有明確的交接辦法或落實執行不到位情況,導致公司後續清回難度較大,隨著時間變遷,很容易形成呆壞賬;同時繼任者往往也是“新官不理舊賬”的態度,對於催繳需付出較大的管理成本,也直接影響了催收的效率和進度。

3.保費已收回但已挪作他用或私設“小金庫”部分保險公司為衝保費規模搶佔市場份額,在保險業務拓展中給予中介渠道高額銷售費用,所允諾比例遠超監管和總公司規定比例,應收保費收回後不沖銷便直接用於貼補市場;還有個別機構負責人違法私設“小金庫”,應收保費在賬面上實際已無法沖銷。

4.因系統原因導致產生的應收保費大部分公司業務系統與財務系統基本實現無縫連線,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系統也會因人為操作原因、淨保費入賬、無法合併支付、發票開具等問題,導致財務業務資料的不匹配,而實際上這部分應收保費已屬於垃圾資料。

二、產生應收保費的主要風險分析

應收保費佔總收入比重較小或應收保費整體流動性較好,則在經營中應視為風險可控;如比重與規模佔比過大,且週轉速度較慢,則會給公司帶來較大經營風險。

(一)增加後續管理成本

隨著各家財產保險公司綜合成本率持續居高不下,單純依靠承保盈利困難很大,主要利潤來源仍是依靠巨大的現金流用於投資獲取收益。在應收保費上積壓的資金,使保險公司不得不放棄相當的投資專案;對應收保費後續跟蹤可能會與客戶發生核對、溝通、催討、甚至訴訟,直接增加公司管理成本。

(二)影響財務資料真實性,增加公司稅費支出

應收保費資金長期未收回,但應承擔的稅費卻要按規定繳納,包括增值稅、附加稅、保險保障基金、上交監管費等,對於難以收回的應收保費,不僅資金沒有及時流入到財險公司,也增加了經營負擔。同時無法收回的應收保費實質已形成壞帳,直接影響了財務資料真實、準確性,也將影響相關方對公司作出決策,對應收保費計提壞賬準備,也將減少公司整體利潤。

(三)誘發相關人員坐支或挪用、侵佔保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個別不法分子利用財險公司管理漏洞,利用應收保費貪汙挪用、弄虛作假,如投保人繳納的保費不入賬,不對賬面應收保費做任何處理;用該侵佔資金用於其他賠款、銷售費用、形成“小金庫”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四)影響償付能力風險綜合評級

隨著“償二代”規則的實施,保監會加大了對財務風險的監控力度,從政策導向上防範應收保費及其潛在風險的不斷增長,對於產生應收保費的財險公司將會進行相應的評級扣分,最終影響公司償付能力評級結果,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

三、加強對應收保費的管控建議

應收保費風險問題一直是財險公司的管控難點,大量資金無法按時收回或形成壞賬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強化內部管理,降低經營風險,提出針對性建議如下:

(一)加強制度建設,建立或完善應收保費相關管理機制

健全應收保費管控機制,明確業務、財務、風險等部門的職責歸屬,建立各部門之間溝通、協調例會制度,建立並嚴格執行財務、業務人員離職交接制度,建立客戶資信管理制度等;切實加強應收保費的事前管控。

(二)加大對應收保費過程管控力度

建立公司應收保費餘額、賬齡、增長率等監控指標,定期跟蹤與賬齡分析,適時對異常機構進行通報;同時應建立相應考核機制,考核結果應和機構利潤指標、預算管理、績效薪酬等直接掛鉤,稽核審計部門應對各級機構的應收保費進行合規性監督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舉措有效落地執行。

(三)加強對核心業務系統的控制

監管部門對於車險業務早已明文規定需見費出單,風險相對可控;針對非車險業務目前僅北京、上海、安徽三家機構當地保監局未有明文要求,建議公司內部統一實施非車險“見費出單”政策,對非共保和非分期業務在核心繫統中統一設定見費出單控制,有效降低壞賬風險。同時也應對大量共保應收問題擬定相應管控措施,簽訂共保合同協議環節建議要加強共保體溝通,嚴格保費支付約定把關,從源頭加以考慮和控制,如減少分期,約定違約滯納金比例。

(四)強化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力度

公司應對涉及清收組織不利、延遲收回、不能收回的相關責任人或經辦人,應明確懲罰或賠償責任,涉及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或違法舞弊的負責人或其他涉案人員應加重問責、從重懲戒。

(五)開展應收保費專項清收工作,形成清收工作長效機制

成立應收保費清理小組,每年度開展一次專項應收保費的清理工作,明確清收工作要求和目標,形成長效的專項工作機制,對清收不利,進度進展緩慢等情況機構進行過程監督,爭取應收清理工作取得實效。

參考文獻:

[1]張妮.我國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的風險及其控制[J].上海保險,20xx(03).

財產保險論文3

摘 要: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是保險合同有效的必要條件。保險利益制度是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對維持保險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本文首先闡述了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的立法意義以及保險利益的產生方式,同時對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原則的適用問題進行了說明,最後提出了適用於財產合同中保險利益的完善策略。

關鍵詞:財產保險合同;保險利益;問題;完善策略

一、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的立法意義

(一)投保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的法律規定,有助於防止投保人以他人財產進行投保的行為。確定保險利益原則,就限定了投保人僅可以自己的財產及其利益進行投保,有效地保護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二)對保險利益存在的要求,有利於防範道德危險的誘發。雖然保險法規定,以欺詐方式騙取保險賠償的,保險人可以拒賠。正是保險利益的存在,確定了保險人給付的範圍,使得投保人實施的這種自害行為所能獲取的賠償與其所喪失的利益相等,從而有效地遏制了這種行為。

(三)對保險利益存在的要求,有助於限制保險責任範圍。通過確定保險利益的範圍,可以確定保險金額,這樣當保險事故發生後,即可以有利於避免因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不及時救助而導致的損失擴大,又可以做到保險賠償有依據,使保險合同真正發揮其保障作用。

二、 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原則適用問題

(一)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界定 在財產保險合同中, 保險利益界定不明確,當前保險法沒有具體闡述財產保險中的保險利益定義。 通常情況下, 財產合同保險中保險利益判斷標準主要可以從三個方面來闡述: 第一, 從形式上來講, 保險利益主要體現的是利害關係; 第二, 從經濟學角度出發, 保險利益表現的是一種經濟利益; 第三, 從法律角度來看, 保險利益屬於合法利益。

(二)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轉移 在財產保險法中, 若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 那麼保險合同將會失效。 因此, 在簽訂保險合同時, 投保人以及被保險人必須要確保保險利益, 當發生保險事故時, 有助於依據保險利益原則得到相應的賠償。 但在實際司法實踐過程, 即使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訂立相關的保險合同, 保險利益不明確, 但當保險事故發生時, 雙方卻享有保險利益。 按照相關的保險利益原則規定, 財產保險利益能夠進行轉讓, 但是對轉讓時間卻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 因此導致發生糾紛的概率高。

三 、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利益原則適用完善策略

(一)重新界定財產保險利益定義 首先要界定保險利益的性質, 明確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與財產保險的保險利益, 從而具體分析被保險人或者投保者對保險標的所具有的法律利益關係。對於保險利益範圍而言, 在確定的過程中, 主要的依據有四個: 一是標的物, 二是被保險人, 三是賠償專案, 四是投保人。 在保險合同上, 投保人以及被保險人首先要確認投保財產保險利益, 說明保險利益的合法性。其次, 要掌握保險利益種類以及範圍, 主要體現在七個方面:第一, 財產法律享有者; 第二, 保管者所保管財產; 第三, 佔有者所佔財產; 第四, 股東財產;第五, 合同產生利益; 第六, 經營者對經營事業所期待的利益; 七是財產保險標的其他相關利益。

(二)完善保險人的保險利益告知義務規定 在保險法中, 保險利益原則佔據著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保險合訂立過程中, 對於保險人的保險利益而言, 首先要規定告知義務。 當保險事故發生時, 保險人基於履行告知義務的基礎上可以承擔賠償責任。 在一定程度上, 完善保險人的保險利益。

(三)強化財產保險利益轉移規定 首先, 要明確保險轉讓定義。 在我國保險法中規定, 只有在完成物權佔有轉移下才能進行標的物轉讓。 在具體標的物轉移過程中, 要以實體利益為核心標準, 明確轉讓定義。 其次, 保險利益轉移手續繁複, 隨著保險標的的轉移, 保險利益也會發生轉移, 為了確保保險人利益, 要及時告知保險人保險利益轉移狀況。 再者, 要掌握保險標的轉讓時間。 標的物在轉移前, 標的物所有人承擔風險。 而標的物發生轉移時, 風險也將會發生轉移, 買受人承擔風險, 因此要明確保險標的轉讓時間。

四 結語

保險利益制度是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對於維持保險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現行的財產合同中的保險利益制度,或多或少會有寫不足之處,需要在今後的實踐和摸索中逐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證投保人和保險人的正當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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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邵祥東.論我國保險法中保險利益規則的完善[J].咸寧學院學報.20xx(08).

[3] 張曉一.新《保險法》中關於保險標的轉讓問題的研討[J].中國保險.20xx(07).

財產保險論文4

1中國財產保險市場競爭的格局及品牌信用的現狀

1.1財產保險業市場結構和市場發展需求

若保險合同不同被有效履行,也或是說保險銷售從業人員在銷售保單後未兌現其承諾,這樣投保人所購買的保險也就不會達到轉移風險的目的。特別是在保險合同執行階段,出現的各種未履行保險合同的情況,如:拖延賠付時間、拒賠付等情況,這些行為都可能降低投保人對保險商、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品牌信用值。一旦品牌信用值降低使有些客戶做出轉保的行為。除此之外,若財產保險行業的保險商品牌信用水平均處在一個偏低的水平,那麼投保人也可能會做出不再購買保險的決定。所以,雖然經濟總量與人均收入的不斷增長,會增加人們對財產保險的需求量,但行業品牌信用水平過低,並且經濟總量增加速度降低,那麼將會導致財產保險行業的增長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1.2財產保險業市場特徵及行業監管環境

1.2.1市場特徵站在財產保險自身競爭角度,保險公司只能通過自身業務的不斷積累從而開發出具有差異化特性的產品,而且還需要形成一定的規模,同時還要確保具有一定的成本與渠道銷售優勢,不然難以實施差異化戰略。此外,因保險產品不具有專利保護的特性,在某個財產保險公司的某類保險產品銷售具有了一定競爭優勢時,其它的財產保險公司也可根據自身的人力、物力、財力、技術等提供相類似的產品。根據當前的發展情況來分析,各大財產保險商間並不存在較大的差異,而主要是企業與家庭財產保險、車輛保險、人身健康保險等。其中,車險所佔公司的比例較大,約為60%,並且各大財產保險公司的車險費率並無較大差異,因此,在條款以及費率方面也並不存在很大的差異。

1.2.2監管環境因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內容主要針對的是風險經營,因此,承保保單也就承擔這賠償的責任。但是,賠償責任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與風險性,與此同時,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會涉及到大量被保險人的利益,直接關係到社會經濟發展與生人民活的穩定。所以,保監會應履行對財產保險行業監管的職能。主要分為三種監管職能,即經營行為的監管、償付能力監管、資金運用的監管。

1.3保險商的品牌信用的現狀

保險商的品牌信用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第一,作為財產保險商來說,在理賠階段帶給被保險人的摩擦成本偏高,如:理賠程式較複雜、理賠時效性較差;第二,根據保監會的投訴資料分析,各大財產保險公司普遍存在一個問題,即理賠額度不足或是責任認定不合理的情況。第三,因銷售誤導可能會導致保險商失信的情況。由此看來,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商的品牌信用並不是非常高。

2保險從業人員的個人品牌信用和行業競爭

2.1保險從業人員和投保人及保險商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分析

2.1.1雙重代理人身份連線保險商與投保人之間的橋樑就是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這是因為作為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既要為投保人提供諮詢、選擇投方案、防災防損等各種風險管理服務,幫助投保人選擇最佳的保險商及保險產品;另外,還要為保險商尋找最佳的投保人,幫助保險商簽訂保單,增加財產保險商的保費收入。

2.1.2履行最大誠信義務的前提條件作為保險銷售從業人員來說,他不僅會直接損害到投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還會影響到保險商的利益。特別是作為保險代理人,若故意誇大保單利益或是可以隱瞞保單利益的約束條件,將會損害到保險商與投保人的共同利益。作為財產保險的投保人而言,需要定期購買保險,也就是說投保人與投保商以及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間要進行反覆的交易。所以,在投保人出險後沒有得到預期的賠付效果,投保人有權終止與保險銷售人員間的這種代理關係,同時保險商還會流失一大批的財產保險客戶資源。因此,為確保保險商、投保人的利益,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應最大限度的履行誠信義務,不能刻意隱瞞投保利益的約束條件或是誇大投保利益。

2.2保險從業人員個人品牌信用和保險商品牌信用之間的關聯

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既要為投保人提供合理的保險方案設計,又要為保險商提供防災防損服務,並且還應在出險時幫助投保人協調理賠事項。此外,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要比投保人更加了解保險商的品牌信用,這樣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保人對保險商的品牌信用認定風險。

財產保險論文5

摘要: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人們保險意識的增強,國家強制保險法規的落實,財產保險的覆蓋面進一步普及,規模也在快速增大,財產保險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內容。但同時保險企業在不斷擴張中的問題也日益顯現,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務管理方面的問題,有些已經影響了財產保險公司正常穩定的運營和後續發展。本文就這些問題產生的根源,表現形式,解決的辦法,提出自己的見解。

關鍵詞:財險服務;問題;措施

近年來,我國財產保險行業迅猛發展,體量不斷增大,管理方面也產生了一些新問題,為後續發展帶來隱患。

一、財產保險服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為客戶服務的意識淡薄

雖然我國很多財險公司理論上都將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上升到公司發展的大局上來對待,但行動上由於種種原因很難得到真正實施。在這方面,國外發達國家保險公司的一些做法比我們做得要好,要注意借鑑和學習。

(二)財產保險知識,企業產品宣傳不到位

保險行業消費者普遍缺乏保險專業知識,不瞭解保險專業術語,甚至讀不懂保單的情況普遍存在,特別是在邊遠地區表現得更加明顯。這種現象的存在直接導致了投保、理賠、客戶服務等環節易出現糾紛,產生疑慮,導致客戶信任度、忠誠度難以建立。此外,市場上的財產保險產品眾多,令人眼花繚亂,公司也不止一家,人們對其專業知識知之甚少,對保險公司的工作流程,投保,理賠知識也不甚瞭解,服務質量更難以鑑別,因而在選取保險產品時瞻前顧後,難以下手,影響了保險業務的開展。

(三)客戶至上,合理獲利觀念認識不清

大多數保險從業人員在潛意識裡認為客戶在發生保險理賠事件後,賠付金額越少越好,公司賠付金額越大,損失就越大。在這樣的錯誤觀念的引導下,使得公司對賠付率的重視度遠高於對客戶服務質量的重視。孰不知客戶在投保以後理賠時若不能得到預期收益,將會失去對保險公司的信賴,公司做的是長線生意而不是短期行為,公司利潤的獲得應在擴大經營規模和提高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切忌短期行為。

(四)產品售後服務不到位

從多數財產保險公司的服務質量情況看,相比壽險公司要差,比如後者售後定期回訪是常態,前者很少有公司能做到這一點的,保單到手,萬事大吉。在管理和服務體系構建之間存在缺陷,資源配置不足、服務標準執行不力、管理流程不合理、監督考核機制缺失等。

二、改進措施

(一)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核心競爭力通常來講體現在公司人員素質,企業規模,經濟實力,產品的開發、售後服務水平等方面。而這諸多因素中,人才、服務、技術、管理、品牌形象等無形的資源,是構成核心競爭力的要素。其中服務質量尤其是重點,也是可以最具有潛力可挖的資源,要著重開發。

(二)強化內部監督管理

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公司內部規章細則為抓手,群眾和輿論監督為補充,建立三級縱、橫向監督約束機制。其中內部規章制度自我監督約束為重點,應達到監控無死角,群眾和社會評價無盲點;要對社會和公眾公佈各項服務標準和承諾,廣泛接受客戶和輿論監督評價;最後,要以效益監管作為導向,不斷加強監督指導工作。

(三)建立健全客服工作機構和崗位,提高客服人員素質

客服工作是保險公司各項工作中重要的工作環節,事關企業形象,客戶滿意度高低的大局,在人員配備上,要把有一線工作經驗,有激情,善於表達和溝通,有一定心理承受能力,人緣好的人員安排到客服工作崗位上。使消費者從客服工作人員身上感受到公司良好形象。

(四)建誠信企業,樹誠信文化

誠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更是企業的生存之道,作為從事金融工作的保險公司,誠實守信更是生命線。在日常工作中要形成誠實守信,遵守承諾的良好習慣。對客戶不輕許承諾,一旦承諾,一定如期兌現。

三、結束語

我國財產保險業正處於國家的大力支援和自身的不斷更新完善中,面對改革發展的大潮,新局面、新問題不斷湧現,要實行創新發展,與時俱進,朝著大保險格局的方向邁進。為國民經濟的發展,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為人們的日常經濟生活保駕護航,提供保障,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1]周德新.析保險機構經營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J].保險研究,20xx,9

[2]賈美枝.談新形勢下保險企業經營管理創新[J].河北金融,20xx,3.

財產保險論文6

一、營改增對財產保險公司的影響

(一)對公司系統的影響

1.業務系統營改增後,財產保險公司在收取保費、支付賠款、支付手續費及佣金環節需要拆分出增值稅銷項稅額或者進項稅額,公司的承保、收付、理賠等業務系統都需要做相應的改造。公司承保簽單時,根據保險金額和費率計算出含稅價格,根據增值稅率拆分出保費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承保系統應該區分含稅價格、保費收入、增值稅等資訊,並在核保、列印保單環節都需要區分,會對承保業務系統產生較大的影響。公司計算標的損失、核價核損時,IT系統需要區分含稅賠付支出、增值稅進項稅額及不含稅賠付支出金額,會影響公司報價、定損、核損、理算、結案等環節理賠業務系統。根據目前中國保監會的要求,財產保險公司手續費及佣金支出需要對應每筆保單和代理人,公司在計算手續費及佣金支出時需要區分手續費及佣金支出和增值稅進項稅額。財務收取保費、支付賠款、支付手續費等收付系統需要區分保費收入、賠付支出、手續費支出及增值稅進項稅額和銷項稅額。

2.開票系統增值稅發票分為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發票上需要註明收入金額和增值稅稅額,並且需要使用增值稅防偽系統開具發票,這就意味著公司開票系統可能不止一個。另外,所開發票需要顯示對方公司名稱、稅務登記號等資訊,公司開票系統的改造將是一個重要工作。公司開具專用發票後,應進行抄稅和報稅,發票資訊需要實時上傳到稅務系統進行比對,公司系統需要和稅務局系統實現對接。財產保險公司不僅有保險業務,還會經營投資業務、其他代理業務,業務的多元化會使公司開票系統更加複雜。

3.報銷、採購系統公司報銷、採購支出,需要區分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另外,報銷、採購流程可能增加增值稅發票比對流程,有單獨報銷系統的財產保險公司,報銷、採購系統也需要做相應的改造。公司採購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銷項稅,如果採購時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不能抵扣銷項稅。公司採購時,供應商是否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率,會影響公司採購成本,採購成本的高低是公司選擇供應商的一個重要因素。營改增後,公司會對目前的供應商做出重新選擇,也會影響公司採購系統。

4.手續費管理系統目前,財產保險公司在支付個人代理人的手續費時需要代扣代繳營業稅及附加,營改增後可能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稅及附加,手續費管理系統中,需要改造個人手續費扣稅公式及相關配置。

5.財務系統財務系統作為歸集系統,其他系統資料可能都需要向財務系統傳送,財務系統需要增加增值稅及相應明細科目的配置(如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等),財務報表系統也需要做相應的變動改造。

(二)對公司業務流程的影響

1.對見費出單流程的影響目前,財產保險公司大部分產品執行見費出單,交費、出單、打印發票可能都不在一個時間節點上。在營改增後業務流程與財務流程核對的過程中,要考慮如何保證進項與銷項的一致,如果處理不好,就有可能帶來雙重繳稅的情況或者影響公司的業務發展。

2.對支付手續費流程的影響支付單位部分手續費,應增加比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環節,先索要、比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再支付資金。支付個人部分手續費,不再代扣代繳營業稅,但可能增加代扣代繳增值稅,公司計算代扣稅公式需要變更。

3.對費用、資產採購等報銷流程的影響公司接受服務、採購商品時,先索取、比對增值稅專用發票後再支付報銷資金,需要對公司採購、報銷流程進行改造,增加進項增值稅專案及稅票比對環節。

4.對開具發票流程的影響

(1)增值稅發票屬於國稅發票,保險業原來的發票是地稅發票,營改增後,需要向國家稅務局申請發票,發票專用章可能需要重新刻制或備案。

(2)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實行最高開票限額管理,財產保險合同一般金額較大,有百萬元甚至千萬元的,公司在申請最高開票限額時要考慮財產險大單業務,以滿足公司正常經營需要。

(3)增值稅發票分為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對個人提供服務需要開具普通發票,對單位提供服務可能需要開具專用發票,開具發票的種類增多,會增加開票人的工作量,影響開票的時效及流程。

(4)增值稅發票需要填寫購貨單位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銀行賬號等資訊。公司開具發票時需要填寫購貨單位相關資訊,可能影響公司出具發票的時效及流程。

5.對納稅申報業務流程的影響目前,財產保險公司主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營業稅按保費收入的5%計提,計算比較簡單。營改增後,繳納的增值稅採用進項稅抵扣銷項稅的方式,按抵扣後的淨額繳納,公司在支付賠款、支付手續費及佣金、費用報銷及資產採購時都會涉及進項稅,而收款物件不同可能存在不同的增值稅稅率,並且增值稅稅務局採用先比對後抵扣的方式,增值稅的申報比較複雜,這可能會影響公司的稅務申報業務流程。

二、財產保險公司的對策

面對新形勢,營改增是大勢所趨,財產保險公司領導者應冷靜分析,制定出詳細方案,未雨綢繆,提前做好準備,才能在這一大環境下獲得有利條件。筆者建議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準備。

1.做好人員培訓應對政策變更,儲備相應的專業人才是關鍵。應對營改增工作是個系統工程,公司應成立由業務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IT人員等組成的工作小組,廣泛學習營改增相關知識,瞭解最新營改增政策動態,參加專業培訓,充分調研、瞭解公司目前的情況,促使管理層及相關工作人員瞭解營業稅與增值稅的區別及營改增對公司的影響。

2.做好系統開發對接工作IT系統是公司業務流程的載體和各種管理活動的手段。在對目前的系統升級改造時,需要預留相應的介面和改造空間,以滿足未來營改增政策和業務的需求,營改增後要使IT系統能夠與增值稅系統相容。

3.做好單證格式變更的準備在印製、申請單證時,在滿足正常需求的前提下,儘量減少庫存,防止政策變更帶來的浪費。在設定單證格式時,預留增值稅相關資訊欄位。

4.開支預算中預留為適應營改增政策的變更,公司可能需要採購新的裝置、投入較大的系統開發費用和人員培訓費用,在制定本年預算時,需要考慮政策變更帶來的支出,預留一定預算額度。

5.梳理業務流程、加強內部控制營改增政策變更會影響公司的業務流程,公司應梳理目前的採購、財務管理、銷售流程,並加強內部控制。財務管理方面,指定專門人員負責稅務管理工作,防止因操作或失誤增加的稅務風險。採購方面,對供應商進行梳理分類,區分是否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增值稅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採購成本。銷售方面,宣傳引導含稅保險費率,儘量轉嫁稅賦,增加公司保費收入。

6.下達保費任務、利潤等計劃時考慮政策的影響營改增政策變更會給公司保費規模、盈利能力、現金流帶來影響,公司在制定20xx年業務規劃時,要考慮到政策變動對保費收入的影響,適當減少保費收入任務目標,增加盈利目標。總公司層面在制定投資、籌資計劃時要考慮到政策變動給公司現金流帶來的影響。總之,營改增是國家層面的戰略規劃,金融行業即將納入試點範圍,營改增的應對準備工作也應該提升到財產保險公司的戰略計劃中。財產保險公司面對的客戶群體數量較大,並且大多是最終的消費者,公司在制定應對策略時,需要考慮與客戶、供應商、政府的關係,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做到利益共享、風險分擔,平穩過渡營改增政策的改革。

財產保險論文7

【摘要】發展非車險業務有利於優化業務結構,實現穩健經營,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有利於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有利於提升保險服務水平和企業形象。

【關鍵詞】財產保險 非車險業務 經營策略

隨著我國保險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多,市場競爭日益加劇,大力發展效益較好的非車險業務,提高其在總體業務中的佔比,正越來越引起財產保險公司的高度關注與重視。針對機動車輛保險在財產險市場上市場佔比最大、各家公司爭奪最為激烈、賠付率一直居高不下、其利潤貢獻度與其保費佔比嚴重不匹配的狀況,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積極調整業務結構,通過發展非車險業務,調整車險業務在整個財產險總體業務中的比例;主動細分市場,降低車險業務中高風險、低效益業務品種比例,提高優質業務、效益好客戶佔比。可見,加快發展非車險業務、提高非車險業務在整個財產險總體業務中的比重,將是今後公司業務發展的一項戰略性舉措。

一、發展非車險業務的戰略意義

1.有利於優化業務結構,實現穩健經營。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提高非車險業務在總體業務中的佔比,才能實現公司的穩健經營,才能分散經營風險,實現可持續發展。

2.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經營效益。作為商業保險公司,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是保險資本的必然要求。要實現利潤最大化,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就要在做大保險業務規模的同時降低經營成本。在實現利潤目標要求之內的、相對優化的狀態,以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一方面通過優化車險業務自身結構、注重承保質量和強化理賠管理等措施來降低車險賠付率,另一方面積極發展賠付率低的非車險業務,實現更大的規模效益。

3.有利於拓展保險領域和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和人們風險意識的提高,保險作為一種經濟保障制度,在保障經濟、促進改革、穩定社會、造福人民方面發揮了重要功能。

隨著保險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凸顯,保險已逐漸滲透到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現代保險在社會經濟生活領域中發揮功能的不斷延伸,保險具有保障、資金融通、社會管理等三大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發揮。只有通過加快發展非車險業務,才能進一步拓展保險領域,發揮好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4.有利於提升保險服務水平和企業形象。保險服務必須適應市場需求,而市場永遠是變化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人們逐漸將保險作為生產(生活)必要消費和家庭理財的重要方式來看待。因此,豐富保險品種,擴大服務領域顯得非常重要和迫切。根據生產、流通、消費領域的不同特點,針對企業、居民、社會群眾的不同需求,開發推廣新險種,以開發促進服務領域的延伸和服務水平的提升。

通過險種的不斷創新,使得其他公司難以模仿,逐步形成自己的個性品牌,提高企業的知名度,通過服務領域的不斷擴大來加強與社會各界的廣泛合作,擴大企業的社會影響,才能贏得更多的保戶和更大的市場,更好地促進業務發展。

二、發展非車險業務的策略選擇

1.樹立發展非車險業務信心,提高公司效益的經營理念。良好的經營效益是公司不斷髮展壯大的基石,也是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根本。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益主要來源於承保利潤和投資收入兩個方面。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確保承保利潤的完成。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先進的理念帶來生機與活力,落後或陳舊的理念導致公司的沉寂與衰退。只有認識到了效益性險種的發展對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重要性,才能從思想意識上樹立發展非車險就是增加公司效益的理念,才會堅定發展非車險業務的信心。

2.完善考核機制,增強發展非車險業務的動力與壓力。加大考核力度,落實目標責任制是保證非車險業務發展的重要手段。一是改革考核辦法。將以往考核以總保費和利潤指標為主,改變為不僅要考核總保費和利潤指標,而且要考核分險種指標,同時還要考核車險業務和非車險業務在總體業務中的佔比。二是明確責任。應設定專門的非車險業務營銷機構,負責對本轄區非車險業務發展的指導與管理,業務量較大的基層展業單位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應設定專門的機構,並指定一名領導專門負責該業務的拓展與管理工作。通過簽訂目標責任狀形式,層層落實非車險業務發展目標,落實責任人,將非車險業務的發展與經營責任結合起來。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對不能按期完成考核指標的追究經營單位領導及有關人員責任。三是實施獎懲。將非車險業務的發展狀況與工資獎金髮放掛起鉤來,與全公司的福利待遇掛起鉤來。通過獎勤罰懶、獎優罰劣來推動非車險業務的發展,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

3.採取靈活的營銷策略,確保非車險業務持續快速增長。傳統單一的營銷手段已經不適應目前市場的發展變化,要適應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新形勢,必須不斷創新營銷手段,細分市場,採用多元化銷售方式。在市場細化的基礎上,區分不同客戶群,針對不同客戶,採取不同營銷策略,以期達到最佳效果。第一,採取直接上門展業和依靠行政推動相結合的方式,拓寬新型保險業務的發展渠道。一方面,對於風險意識較強,經濟狀況較好的單位,可採取直接上門的展業方式,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和特點,為化解其經營風險而設計投保建議書,送交法人代表供其決策參考;另一方面,對於群體業務和政策性業務,可依靠行政推動的方式。從維護公共利益,消費者利益以及社會安定等不同要求出發,通過行政推動促進相關險種的發展。第二,發揮兼業代理、專職代理和個人代理人的作用。通過完善的代理網路來推動各類非車險業務的快速發展。

4.建立和完善業務培訓體系,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非車險業務發展滯後的一個原因就是部分展業人員對非車險條款的不熟悉、不瞭解,想做業務而又苦於不懂業務知識。要克服這種情況,提高非車險業務規模,就必須建立和完善業務培訓體系,對廣大展業人員進行系統的、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大家充分了解條款知識,提高展業能力,調動業務人員發展非車險業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5.實行傾斜政策,加大對發展非車險業務的政策支援力度。經濟槓桿是市場經濟形式下配置資源的最有效方式。用規模效益、費用政策來提高展業人員發展非車險的積極性,不失為一個可以儘快湊效的辦法。在合理的範圍內對手續費和營業費用進行適當的調劑,適當加大對非車險業務的傾斜力度,降低車險的費用,體現出效益原則,以此來引導、刺激廣大展業人員發展非車險的積極性,提高非車險業務發展規模。

三、公司財產保險經營中非車險業務的發展

1.理清思路,抓住重點,把握方向,調整結構。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成立於1994年,浙江分公司機構設定完備,管理經驗豐富,一直以穩健的經營、規範的管理和良好的聲譽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具有優秀的服務品牌和市場口碑。公司秉承“誠信天下,穩健經營,追求卓越”的企業核心價值觀和“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積極改革創新,堅持穩健發展,完善全面管理,吸引和培養了一大批專業素質高、敬業精神強的保險人才。隨著公司業務的增長,大力發展車險業務。為改善經營現狀,通過對前期整體經營情況的分析,我們充分認識到了大力發展非車險業務是實現公司扭虧增盈的重要途徑。制定詳細的非車險發展計劃,由總經理帶頭開發非車險渠道,相關負責人與其分管渠道進行對接,一對一的開展工作,對渠道進行拓展和維護,全面調整優化險種結構。

2.重視人才,加強管理,悉心培養一支團結穩定的展業隊伍。一方面,制定定時召開早會及定期召開周例會的規定。加強各部門間的交流與合作,還為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氛圍,也建立了一支團結協作、勇於創新、懂管理、善經營的管理隊伍。另一方面,公司業務的發展僅依靠代理人是不夠的,一旦銷售政策變化或銷售費用跟不上,個人代理人就會流失。為此,浙江分公司堅持在為非車險業務崗位選拔和引進人才時,對外招收專業對口的大學生,內部堅持開展非車險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以老帶新,以相互交流的方法培養新人,並通過實戰提高展業團隊的協作和競爭力。為確保團隊的穩定性,浙江分公司還為業務團隊正式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併為其辦理醫療、養老等手續,有效解決了員工的後顧之憂。

3.創新思維,開拓渠道,逐步建立自身非車險銷售模式,全面推進非車險業務加速發展。浙江分公司十分注重加強渠道建設,拓展非車險業務銷售網路。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廣泛挖掘渠道,要求各業務部門對已有的業務渠道密切關注,加強維護,並進一步挖掘現有渠道潛力。同時,廣泛建立新的'非車險業務渠道,特別是銀行渠道,因為銀行是所有民營企業和私有財產的儲存地和中轉地,通過銀行做財產保險不僅可以先行於他人一步,還能更廣闊的瞭解市場資訊和市場動態,從而更有利於調整自我結構,持續佔據有利位置。浙江分公司另一個主要的非車險渠道業務是醫療責任保險,醫療責任險主要經過風險評估,選定一些醫院作為主攻突破口進行重點突破。公司在業務拓展的同時也加強對風險的評估,做到防範於未然。而面對一些優質業務,主要依託一些重點專案的資訊資料,從而進一步拓展了意外險業務。

在拓展非車險業務中,浙江分公司還集中優勢力量爭取一些大專案。集中力量,積極公關,並精心製作投標書,通過大量細緻的工作和不懈的努力,排除各種阻礙,最後中標。與此同時,浙江分公司狠抓優質中小型非車險業務,加大承保量,為浙江分公司整體非車險業務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四、加強溝通,增強服務。

不斷擴大非車險保費規模在拓展非車險業務的同時,浙江分公司注重為客戶提供多項優質服務,並加大對業務發展的支援力度。通過大力發展非車險,強化管理,拓寬渠道,浙江分公司公司不斷成長,走上了一條良性發展的道路。

此外,為了不斷鞏固老客戶,培養老客戶對公司的忠誠度,適當借鑑車險業務發展中續保時的無賠款優待政策,使老客戶從心理上得到平衡(因為非車險業務中的大多數險種均屬效益性險種,賠付率很低的,連續幾年投保都沒有賠案發生,客戶會覺得不平衡,因此投保的積極性會大大降低),這樣一來,既維護了老客戶,又降低了業務人員的續保難度,對非車險業務發展必定會有較好的促進作用。

實踐證明,公司的經營思路是正確的。渠道開發是浙江分公司非車險做大的主要途徑,通過公司業務、渠道業務、代理人銷售相結合的營銷模式,浙江分公司的非車險業務取得了驕人的成績。也讓浙江分公司險種結構得到不斷優化,賠付率不斷降低,效益節節攀升。

財產保險論文8

摘要:文章基於財產保險在我國的發展特徵,探討了怎樣正確理解賠償原則,並就如何明確保險價值、核定保險金額展開了進一步分析。對推動財產保險的進一步良性發展,確保保險賠償科學合理,有效杜絕責任劃分不明確、賠償不到位、保障不及時的問題,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關鍵詞:財產保險;保險賠償;問題;保險價值及金額

一、我國財產保險發展

改革開放30多年程序,我國市場經濟發展逐步邁向正軌,從上世紀80年代逐步恢復保險業務,至今已經歷了30餘個春秋。20xx年我國保險行業總體資產量達到了七萬億,保險費也從起初的四億元飆升至當前的四千億元,規模擴充早已趕超GDP增長水平。這足以說明我國財產保險行業正在被更多人群認可與接受,其擴充套件步伐還將伴隨我國經濟的騰飛而繼續加速。伴隨我國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保險行業競爭更加激烈,不僅受到國內市場影響,還需要應對外部市場競爭主體的挑戰。通常,我國財產保險能夠獲取較高利潤,而在提供服務方面卻有所欠缺。而伴隨保險收益的持續增長,其會吸引更多的資本量,同時,更多優秀保險單位的發展壯大,對優化保險行業經營建設模式,提升服務管理質量,確保廣大消費者應有權益極為有利。當然,競爭發展對不同保險企業來說則意味著優勝劣汰,因此規模小、經營不善的企業勢必面臨倒閉的風險。也就是說,為確保更加穩定健康的發展,保險企業應積極應對賠償問題,往往該問題是行業的難點與熱點,只有真正保護被保險物件的核心利益,獲取他們的真正認可,積極誠信的應對處理賠償事項,方能解決保險所需,進而實現健康持續的發展與成長。為有效規範賠償,降低引發糾紛的機率,我們應進一步細化制定保險合同條款,針對各方行使的責任應儘量做細化分配,並記錄至合同之中,秉承協商一致的工作原則,提前明確各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進而降低引發事故的糾紛問題。

二、財產保險賠償內涵與賠償原則

(一)財產保險賠償內涵

財產保險賠償主要是保險方對被保險物件由於事故導致損失進行經濟補償。保險賠償涉及到被保險物件經濟補償以及經濟利益。進行賠償過程中,當事方通常會由於賠償金額的劃分而產生糾紛,原因在於其對財產保險具體的價值、賠償原則、劃定金額方式等環節理解認識角度不同,因此我們需要針對保險賠償環節之中的相關問題做進一步明確。

(二)財產保險賠償原則

財產保險合同主要是投保方與保險公司以相關利益以及財產作為標的進行約定的內容,保險公司對標的由於災害風險或意外事故導致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財產保險合同更像是一類填補損失的做法,該險種更能凸顯保險自身的補償屬性,因而,補償原則成為財產保險一項重要的原則。補償原則主要是保險規定期之中,引發事故令投保方或保險物件受到損害,則保險公司在權責範疇中需要對其進行補償,此原則顯現出保險具備的經濟補償職能。實踐階段中,保險公司對保險物件損害進行補償的額度通常需要做進一步限定,即金額限定、實際損失、保險利益限定。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引發保險事故後,保險物件為預防或降低標的損失需要支付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其總量在標的損失額度之外的要另行計算,最多不應高於保險金額總量。同時還規定,保險物件由於對第三方形成損失而進行支付的費用以及保險公司與保險物件由於查詢事故成因以及損失狀況形成的費用,需要保險公司承擔。也就是說,實施上有可能導致保險公司實際負擔的費用高出保險金額的狀況。保險賠償形成的基礎條件在於造成了實際損失,因此需要遵循實際損失原則,具體金額則要針對保險物件受到的實際損失作為判定依據。保險法中規定,投保方對標的享受相應的保險利益,這不僅是保險法重要的原則之一,同時也是構成保險關係的核心前提。其不但決定投保方在合同之中享有的主體地位,還影響保險關係的形成、變更以及終止。保險法規定,投保方對標的如果不具備保險利益,則合同不具備效力。針對合同來講,保險利益始終是基礎前提,是訂立合同的基本原則。投保方要獲取建立保險關係的權力便需要符合保險法規定,也就是說對保險標的需要在法律層面上承認。一旦引發保險事故,標的形成損害,則勢必有損經濟利益,這表明其對保險標的具備保險利益,相反,標的如果受損,而對經濟利益並無影響,則表明其對保險標的並不具備保險利益。保險物件僅有具備保險利益,方能獲取相應賠償,也就是說最終補償金額不應高於保險物件保險利益額度。財產保險具體合同內容,應確保保險利益合法性,同時可以通過金錢進行衡量、體現具體的經濟價值利益。依照保險立法通用準則,財產保險形成的保險利益需要從屬經濟層面明確的合法利益。一般來說,依照保險利益明確具體保險金額。當引發保險事故問題後,賠償以及支付的保險費用均需要受限於保險利益。也就是僅能夠對體現保險利益的各項損失進行賠償,給予必要的費用。之所以將保險利益看做是保險合同生效的基礎條件以及當事人進行賠償申請的前提,由根本層面來講,恰恰是為了預防一些另有目的之人通過保險合同損害他人利益,並從事非法的投機活動。在明確保險金額數量的過程中應全面考量損失補償的基本原則,針對上述三個層面限制進行具體操作。一般來說,賠償額度不應高出實際造成的損失,也不應高出保險金額以及保險利益。

三、科學劃定財產保險價值以及保險金額

(一)科學明確財產保險價值

保險價值通常是財產投保或是進行出險過程中的現實價值,財產保險之中保險價值具體體現為當前財產實際具備的價值。責任保險合同並不包含保險價值,這是由於被保險方在引發保險事故後對於應負擔的責任並不明確,因此保險合同各方當事人需要提前約定金額。財產保險之中,標的保險價值是核定保險具體費用的重要前提,事實上也是保險公司履行賠償職責的法律界限。依照我國保險法具體制度,認定保險價值通常包含兩類形式。第一類即為投保方以及保險公司在財產保險合同之中進行預先約定。雙方當事人可在簽署合同過程中對保險價值進行提前約定並記錄在合同之中。當前,我國頒佈的保險法並沒有針對定值保險的相關要求,但凡為定值保險,屬於保險責任許可權範疇之中的損失,不論被保財產當下的具體價值為什麼,保險公司均要依照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價值進行計賠處理。當然,該類定值保險形式通常僅適合於一些特殊保險標的,例如寶貴的文物、古玩、具有收藏價值的字畫等較難界定其自身價值的財產,為預防爭訴,通常當事人雙方需要提前確定一個具體固定的價值,將其作為保險價值計入合同之中,針對該類合同具體應用實踐的範疇應進行明確的要求與限定。還有一類認定保險價值的方式為,依照引發事故當時標的具體的價值進行處理操作,一旦引發保險事故需要明確劃定保險金額之時才進行確認的保險價值適用於該範疇,因此為不定值保險。在該合同事項之中並不會實現約定保險價值,眾多保險合同之中,大部分均屬於該類不定值保險範疇。基於財產保險賠償需要遵循賠償具體損失這一原則,因此在引發保險事故過程中,確定保險價值一般要依照標的當下實際市場價格也就是實際價值進行明確。

(二)合理劃定保險金額

財產保險合同之中具體的保險金額,也就是投保方在制定保險合同過程中就當前保險標的,依照實際保險價值而投保的經費額度,其是保險公司行使賠償責任或支付保險金的最高限定額度。如果保險財產引發了屬於保險權責範圍之中的損失事故,則支付保險賠償金不僅要受保險費的限定,同時還要以實際損失以及保險利益等眾多因素為準。具體操作過程需要依據保險金以及標的現有價值之間的對比關係進行確認,而簽署的保險合同則包含三類形式,合同種類不同採取的賠償方式也不一樣。第一種合同為足額保險合同,也就是保險金同財產具體的保險價值一樣,該類合同內容之中,如果引發保險事故,標的遭受嚴重損失,毫無價值,則保險公司需要依照保險金額進行全部賠償,此過程保險金與財產全部價值相同,也與賠償金相同。倘若保險金非全部損失,則保險公司在保險金範疇之中依照具體損失量支付賠償,此時,保險金會低於財產全部價值,與具體損失量相同。第二種合同為非足額合同,也叫作低額合同,即保險金低於財產保險具體價值。此類合同之中,一旦引發保險事故,則保險公司依照保險金同保險價值關係比例行使賠償職責。第三種合同為超額合同,也就是保險金高於財產保險價值的合同。依照我國保險法要求,保險金不應高出財產保險價值,如果確實超出價值,則此超出部分無效。此法律規定全面印證了保險法遵循的補償原則。因而在超額財產保險合同制中,一旦引發保險事故,則保險公司僅僅承擔實際的損失部分,將保險價值作為劃分界限。具體來說,對超額保險事項,可依照投保方在投保過程中的心理傾向劃分成善意以及惡意投保兩類。倘若投保方從善意的角度出發最終形成了超額保險問題,則保險方在標的現實價值範疇中負擔賠償責任,超額範圍則認定為無效。倘若投保方從惡意的角度出發最終形成了超額保險的問題,則保險公司應依法對財產保險合同做解除處理。

四、結語

總之,為有效預防財產保險認定不清、賠償不合理、執行標準不規範的問題,我們只有真正明確財產保險賠償內涵與賠償原則,依照我國財產保險發展特徵、現實狀況,制定科學對策。真正明確財產保險價值以及保險金額,方能確保合同當事人雙方享有合法權益,實現適用法律層面的人人平等,開創良好、公正、合法的行業環境,贏得更多人群的認可與支援,進而真正推動我國財產保險行業向著更高、更強的方向發展與提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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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建勇.防範財產保險理賠糾紛的幾點思考[J].中國保險,20xx(06)

[4]孔利強,樑凌.論交強險的“酒駕免賠”條款——兼論酒駕肇事保險賠償新機制的構建[J].金融發展研究,20xx(1)

[5]劉偉.按事故責任比例賠償之保險條款的效力探究———北京西城法院判決劉宇訴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J].甘肅金融,20xx(11)

財產保險論文9

近年來,隨著財產保險產品型別的多樣化,財產保險體系日益完善。分析財產保險在改善社會民生的主要作用,提高對財產保險的認知程度,有利於財產保險的推廣。同時,在財產保險業務營銷過程中,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結合當前財產保險的實際發展情況以及發展需要,提出對應的財產保險創新改革策略,以提高財產保險結構體系的完整度,提高其對改善民生的作用。

1財產保險的定義及業務範疇

1.1財產保險的定義

關於財產保險的定義包括廣義和狹義兩種。其中,廣義的財產保險是指將財產及其相關的經濟利益以及損害賠償作為保險標的的險種;狹義的財產保險則是指將實體物質財產作為標的的險種。在保險實務當中,一般將狹義的財產保險稱為財產損失保險[1]。

1.2財產保險的業務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對財產保險的相關業務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2]。可以進行保險的標的物包括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財產與經濟利益。其中,以具體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財產損失保險。例如,家庭財產、房屋、車輛、生產裝置等;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財產和利益作為標的的,被稱為責任保險、信用保險等。例如,職業責任、投資風險、產品責任、信用保險等。

2財產保險對民生改善的主要作用

2.1為家庭財產保駕護航

家庭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元,為家庭財產提供保障是財產保險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表現。所謂家庭財產保險就是指將居民的有形財產作為標的物的險種,是財產保險的主要險種之一。按照保險責任的差異,可以將家庭財產保險分為基本險與綜合險兩種。家庭財產保險在確保居民財產安全穩定、避免群眾遭遇意外災害、盜竊等損失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2008年開始,我國範圍內的自然災害頻發,給不同地區的家庭財產帶來了巨大的損害。針對該現象,我國主要保險公司相對應的提供了家庭財產保險產品,給居民的家庭財產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體系。以我國的農村住房保險為例,根據保監會的相關統計資料,2012年,我國農村房屋保險費用為5.1億元,對全國範圍內的6000多萬間農村房屋進行了保險,為農民提供了約6000億元的財產保障,基本實現了對自然災害多發區域的有效覆蓋。

2.2提高社會經濟水平,維護社會穩定發展

財產保險不但可以通過有效的風險機制為人民群眾的家庭財產提供保障,避免因為意外事故而導致的生活水平降低的問題。而且還能夠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對維護社會穩定發展、提高居民生活的整體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以當前財產保險關注較為密切的“三農”保險為例,各主要保險公司對發展農村保險予以高度關注。例如,中國的人保在“十一五”期間針對農業保險的投資不斷增加,獲得的農業保險費用也增加了近16倍,共計為1465.4萬農戶提供了包括社會治安綜合保險、小額保險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等在內的保險,對維持農村地區經濟穩定、產業均衡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部分保險公司還針對中央財政支援的農業產業開展了對應的保險業務,通過持續完善農業保險營銷機制和推廣發展模式,以具體的區域為物件,開發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農業保險業務。以此為基礎,將小額保險作為基本突破口,採取協調推進的模式使得農業保險業務得到了有效發展,對提高“三農”保險在農村市場的覆蓋率方面發揮了積極意義。不僅發揮了農業保險的強農、惠農作用,而且推動了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維持社會穩定、改善當地民生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

2.3為抵抗自然災害提供了有效屏障

對於我國保險行業而言,過去的十年自然災害頻發使得保險業務在經營的過程中面臨著多重考驗。在發生自然災害之後,保險公司關注民生,向老百姓伸出援助之手,為提高老百姓抵抗自然災害能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通過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持續擴大財產保險的覆蓋範圍、拓展財產保險的滲透深度,將財產保險的主要方向放在服務民生,為災後重建以及社會保障提供了有效支撐。據相關資料統計,中國的人保財險僅在“十一五”期間就承擔風險責任金344.07萬億元、處理理賠案件7368萬件、支付賠款達到2965億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為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貢獻。

3當前財產保險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險種結構亟待優化,市場供應能力亟待提高

目前,雖然部分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業務發展較為全面,針對不同的市場型別開發了針對性的財產保險險種,形成了相對完善的財產保險產品結構。但是,依然存在著產品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例如,部分財產保險產品主要以機動車輛保險、企業財產保險為主,其比例甚至達到了80%,存在著嚴重的結構失衡問題[3]。究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對市場定位不合理、險種結構優化意識不明確以及適銷險種較少導致的。市場保險供給是指在對應的時期內,保險人可以為整個市場提供的保險產品數量。這對於大部分以分公司建制為單位的保險公司而言,因為其獨立開發保險產品的能力不足,導致其所銷售的保險產品是基於全國範圍設計的產品,缺乏針對性和區域特點,使得產品的同質化程度較高,不利於滿足當地市場的供給。從當前財產保險市場情況來看,保險公司提供的財產保險產品單一,不但不能滿足市場實際需要,而且還帶來了行業內惡性競爭、內部管理混亂、會計核算難度增加、內部控制乏力等問題,直接制約著財產保險業務的發展,限制了其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3.2保險中介機構發展緩慢,制約了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拓

根據國外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經驗,財產保險市場的迅速發展是建立在保險中介機構及體系的持續發展和完善基礎上的。在保險產業發達的國家,由代理人、經紀人等中介結構所提供的財產保險數量佔到了總體業務的55%左右。而當前我國的財產保險代理業務主要由銀行、車輛管理所等具有明顯行政背景的兼職代理人所擔當,而且由之提供的代理業務量僅僅佔到總業務數量的20%左右,遠遠低於國外保險業務發達國家的55%。這直接制約了財產保險業務的承接能力,造成了保險業務量難以提高的問題,限制了其改善民生作用的發揮。

4財產保險公司業務創新策略與建議

4.1產品結構的創新

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色產品較少,與財產保險業務發達的國家相比,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責任險所佔的比重較低。針對近些年自然災害頻發的問題,我國財產保險公司必須深入思考責任保險及其相關產品的開發[4]。在具體的改革創新過程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財產保險產品結構進行優化和創新:一是建立並完善總、分公司聯動開發機制。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和儲備是財產保險營銷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險營銷工作的基礎。總公司可以基於電子商務、綜合金融等產品構建公司的整體開發及創新平臺,從而滿足下屬分公司對保險產品的實際需要。而分公司則基於其對市場實際需求較為了解的優勢,利用對應的渠道定期將蒐集得到的一手產品需求資訊向總公司彙報,通過這種上下聯動的產品開發方式,保證所推出的財產保險產品具有市場根基,有利於產品的銷售;二是優化險種配置。對財產保險險種機械優化配置的過程中,可以將財產損失險、責任險以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結合起來,形成一攬子的保險產品。不但能夠顯著降低保險銷售的成本,而且能夠全面滿足投保人的實際需要;三是提高保險產品的創新頻率。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首先要縮短責任保險產品的開發週期;其次要針對我國財產保險方面的空白領域,例如航空航天產品,開發對應的高科技保險產品;再次要建立大型自然災害管理體制,例如使得家庭財產保險能夠附加地震保險條款;最後要針對當前居民生活過程中的實際需要,退出一攬子綜合類型的保險。例如,開發增值服務子女教育險、火災責任保險等。

4.2營銷方式的創新

隨著當前保險市場客戶個性化需求增加,保險公司在推廣財產保險的過程中,應該通過靈活可變的營銷方式來贏得客戶、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例如,通過銀保合作方式進行財產保險業務的推廣。我國部分地區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發展較好,保險公司通過與銀行建立緊密的聯絡,使得銀行成為了該區域辦理保險業務的綜合金融類機構。但是,部分地區的銀保合作還處於較低水平,銀行代理業務在總業務量中還只是佔據較小的比重。究其原因,首先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可供銀行銷售的產品型別較少;其次是當前保險公司的核心業務系統並沒有與銀行代辦點進行對接,大多處於跑單水平,直接打擊了銀行代辦保險業務的積極性。因此,在業務創新過程中,可以首先建立與銀行共贏的一體化金融體系,並開發對應的金融性產品;其次,實現保險公司業務系統與銀行的對接,使得銀行能夠真正代辦保險業務,提高其業務推廣積極性。另外,保險公司還應該充分利用電銷、網際網路銷售渠道。投保客戶可以根據其自身的實際情況採取電話直銷、手機銷售以及網路銷售等方式。例如,保險公司與通訊公司聯合銷售家庭財產保險產品,並與銀行合作進行以銀行卡為載體的對應保險計劃。通過這種方式,不但能夠顯著開拓保險銷售的渠道,還能夠提高保險產品銷售效率。

財產保險論文10

摘要:隨著遼寧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分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財產保險的需求也越來越多,市場潛力巨大。但還存在觀念落後,銷售方法單一,監管不足,財產保險險種結構不合理等問題制約著遼寧省財產保險的發展。因此遼寧省財產保險應從以上幾個方面進行改進從而獲得進一步發展。

關鍵詞:遼寧;財產保險;發展

1財產保險的現狀分析

(1)財產保險與其他險種保費收入比較:據統計,從20xx年到20xx年遼寧省財產保險正在飛速發展,保費收入逐年提高,這都顯示著遼寧省財產保險的發展態勢。(2)購買保險的意願:根據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的抽樣調查顯示,從來沒有買過財產保險的佔58.51%,之前買過,後來不買的佔23.99%,一直在購買財產保險的佔17.5%。可見我國購買財產保險的人數過少,其主要原因中,認為保費過高的佔20.11%,不打算長期居住一個地方的佔17.88%,認為財產保險作用不大的佔16.20%,對其不瞭解的佔16.76%,其他原因佔20.67%。這些資料都能有力的說明我國財產保險觀念落後。(3)財產保險公司銷售模式:在20xx年財產保險電商銷售資料來看,財產保險市場總保費收入9266.17億元,其中,財產保險電商市場總保費1464.67億元,不難看出我國目前主要的保費來源於直銷,電商這個巨大的市場還沒有佔領。並且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為主要的保費來源,加大電商對財產保險的銷售,是財產保險公司進一步發展的需求。(4)遼寧省財產保險的險種結構:遼寧省財產保險的發展相對較晚,在財產保險的險種銷售上十分不合理,絕大部分的財產保險依賴於機動車輛保險,這樣一來財產保險的抗風險能力就會變低,容易在事故多發時段裡面臨資金短缺的風險,因此有必要改變財產保險的險種結構,開發一些新險種勢在必行。

2遼寧省財產保險發展的有力條件

(1)市場潛力巨大。遼寧省財產保險從起步到這麼多年的發展以來,不斷積累經驗,強大自身,再加上遼寧省人口基數大,購買財產保險的可能性也以較大,為遼寧省財產保險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場。

(2)國家政策指導。20xx年中國保監會印發了《財產保險公司產品費率釐定指引》,在這一書中提出了我國財產保險的走向作出了指引,保監會為財產保險公司指出繼續前進的方向,為我國財產保險起到了保駕護航的重大意義。

(3)遼寧省財產保險發展迅速。遼寧省財產保險現在的環境十分有利,財產保險也正在蓬勃發展。在這幾年中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都是不斷上升的,體現了遼寧省保險公司在保險的銷售上有了巨大的進步,也說明我國政策上對保險的支援,我國保險公司的發展方向符合國家的政策。

3制約遼寧省財產保險發展的因素

3.1觀念因素

以前財產保險公司在起步初期為了收攏資金,只注重銷售出去財產保險,而不注重財產保險市場的可持續發展。顧客購買保險之後產品的服務跟不上,導致顧客花了錢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久而久之對於財產保險就敬而遠之。

3.2財產保險公司的銷售模式創新不足

在這個資訊時代,網路交易已經變得十分頻繁,人們也越來越接受和習慣於網路交易。因此,財產保險應努力佔領網路銷售的市場份額,同時在銷售中也佔有一定主動的地位。

3.3監管力度不夠

我國實行的保險法,管理條例等,對遼寧省財產保險有著不同方面的監管,但投保人和保險人之間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如,消費者無理取鬧,保險公司為戰勝競爭對手,惡性競爭,最終導致財產保險市場出現混亂。

3.4險種結構不合理

遼寧省財產保險的份額分佈十分不合理,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絕大部分來自機動車輛保險,而其中強制險又佔大多數。然後購買的是企業財產保險,後面才是責任保險和家庭財產保險。從中不難看出遼寧省財產保險險種結構十分不合理,從而阻礙了遼寧省財產保險的發展。

4對於遼寧財產保險發展的建議

4.1改變人們對財產保險的傳統觀念

保險公司加強財產保險的廣告宣傳,使人們更加了解財產保險對於自身的實際利益。加強下鄉宣傳,現如今財產保險購買量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城鎮和鄉村還存在很大的市場,加強這一方面的宣傳可以擴大財產保險的銷售市場。

4.2加強創新

尋找新的銷售渠道,如電話銷售和網上銷售。電話銷售模式可以大量減少公司人力物力的支出,且能極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網上銷售,將產品呈現在顧客面前,使顧客根據自身需求自己選擇適合的保險組合。提高顧客滿意程度.

4.3加強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監管力度

面對現如今的財產保險公司越來越多的情況,必須加強對於保險費率的監管,規定在遼寧省內的保險費率相同,這樣做可以防止惡性競爭而導致遼寧省財產保險市場的倒退,一定要維持保險公司以服務客戶為主而贏得客戶的有利競爭環境。

4.4改變財產保險的險種結構

遼寧省財產保險以往發展的模式是以機動車輛的銷售額為主,其他險種作為輔助的銷售模式。要想進一步發展財產保險,必須開闊弱勢的財產險種,比如發展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等,這些保險都存在巨大的市場,同時險種結構分佈的合理可以分散保險公司的風險,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健康的發展。

5結語

現在遼寧省財產保險還是處於發展階段,在有著巨大的市場等待去開發,隨著遼寧經濟的快速發展,財產保險公司必然會遇到更大的機會與挑戰,只要能夠抓住機會迎接挑戰,遼寧省財產保險必定能取得進一步的發展。同時在現如今,無論是從主觀條件還是客觀條件,財產保險都有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加強創新,加強服務,遼寧省財產保險會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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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瀟瀟.中國財產保險行業現狀分析[J].經濟建設,20xx(1).

財產保險論文11

1 財產保險合同能否存在受益人根據目前我國保險法規定只有在人身保險合同有明確規定了受益人,而有關財產保險中的受益人並沒有明確條文規定。筆者認為,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的受益人在法律實務中具有不同的含義。人身保險中的受益人主要是根據投保代替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財產保險合同的受益人是根據其合同約定順位提領保險金 。

人身保險中設定了受益人是為了被保險人出現人身事故後,避免無謂的親屬之爭等,可以明確受益人並使其能及時領取保險金。可以說人身保險會考慮到應對可能出現投保人死亡的情形下約定第三人的領取保險金的受益權。然而中國目前保險法未有條文明確財產合同受益人條款但隨著保險業在經濟發展活動扮演角色逐漸重要。受益人的運用也被引用到財產保險中,更是在財產保險中出現了受益人條款。特別是在實務中房貸險、車貸險等多種保險合同中保險受益人多有出現。為了解決這個法律和實務中的矛盾,學者們對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否可以存在受益人主要持肯定和否定兩種態度。肯定說認為保險合同同樣應適用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則,被保險人能夠指定他人為受益人。

國內否定說的持有者居多,認為財產保險的目的在於填平損失,指定受益人在保險事故中並沒有直接的損失,因而只有被保險人才是唯一的受益人。筆者認為,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是可以存在的。受益人通過被保險人的指定的同意,表明其對於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即財產保險受益人的範圍侷限在與保險標的有利害關係。這樣不僅尊重了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意思自治的權利,同時又能夠實現保險法損失補償的目的,因此受益人的設定在此應被視為有效。

2 受益人在財產保險合同中的法律效力

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是隨著社會經濟市場發展需求下廣泛出現在保險合同中,用以保障第三人利益。本文從財產保險合同能否存在受益人入手,對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的效力和受益人條款效力進行分析,以期對以後研究者提供一些幫助。摘 要有關設立財產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的法律地位大致存在兩種說法:“債權轉移說”與“第三人利益合同說”。

2.1 “債權轉移說”

“債權轉移說”是指財產保險合同的受益人作為財產保險合同的第三人,基於被保險人將其保險金的請求權轉移於第三人,而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如果根據“債權轉移說”意思,是投保人將其保險金獲取的請求權轉讓第三人,自己就喪失了保險金提領請求權。這樣的話如果投保人在某些情況下發生財產事故時沒能通知第三人,容易造成在第三人不及時或不知情等情況下,無法實現保險目的。

2.2 “第三人利益合同說”

“第三人利益合同說”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是為第三人的利益而在簽訂財產保險合同時指定第三人為受益人,該第三人可到保險人領取保險。筆者認為,此說法相對合理,但仍然有不足之處。對“第三人利益合同說”存在分歧是第三人是否享有直接向保險人行使保險金的請求權有不同的觀點,形成狹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與廣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廣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認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財產保險合同,約定了第三人的受益權,但對第三人是否可以直接對保險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並未明確。廣義第三人合同大多會變成要經投保指令保險人給付非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狹義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為真正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投保人與保險人簽訂合同中明確規定了第三人可以直接、獨立地向保險人行使保險金請求權。但這樣就破壞了合同的相對原則。所以財產合同中第一受益人應是廣義還是狹義的第三人對保險金受益權行使就存在較大差異。筆者認為,由於實務中財產保險約定受益人的理由比較複雜,不同型別的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應分別考慮。對於最常見的普通的財產保險,設定受益人的目的在於當標的物有毀損、滅失時,可以借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債務,保證受益人的債權不會因此受損。對於此類受益人條款,法院應尊重當事人設定受益人的真實意思加以確定,將之視為附期限的部分債權讓與。即發生有可能損毀受益人債權的情況時,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的保險給付請求權以標的物發生毀損、滅損時債務人對受益人所負債務金額為限發生轉移。明確在財產保險受益人的地位,有利於此類糾紛的解決。

3 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條款的有效性受益人條款在實踐財產保險合同有大量的存在。

由於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各地裁判類似的案件還存在不同認識。本文就幾種常見的財產保險合同中受益人條款的效力簡要分析。一是在房貸險中的受益人條款,現實生活中,此類條款的購房者可能迫於銀行的指示而將銀行設為第一受益人。購房者只有義務沒有權利,而銀行則可以獲得保障。此類條款中的受益人應為購房者自願設立時才應認定為有效,對於可能受銀行的限制而被迫將銀行設為受益人,侵害了投保人的自主選擇權的,應當予以否認這類條款的效力。二是機動車責任險種的受益人條款,由於實踐中的掛靠等現象的存在,實際車主和登記車主可能存在不是同一人的情形,而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實際車主最終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常指定實際車主為受益人。

但保險公司卻以無財產保險受益人為理由,在理賠的環節拒絕進行賠償。筆者認為應承認此條款的效力,達到投保的目的,也符合當事人訂立保險時的意願。財產保險合同中的受益人條款源於當事人的約定是保險合同的一般性條款,因此只要不違反保險法的強制性規定,在一定範圍內的受益人應允許其存在。受益人條款的有效與否不僅要考慮設立的受益人是否符合保險法基本原理,同時也要遵守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符合誠實信用、公平正義的民法原則。

財產保險論文12

摘要:行為導向是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一種現代教育思想,對於培養人的全面素質和綜合能力起著十分重要和有效的作用,所以日益被世界各國教育界與勞動界的專家所推崇。本文通過分析行為導向應用於財產保險教學中的原因,探討了財產保險教學中的各種行為導向法,併力圖找出最行之有效的行為導向法,以期提高該課程的教學效果。

關鍵詞:行為導向;教學;財產保險;效果

行為導向是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教育教學論中出現的一種新的思潮,是為適應時代發展要求而提出的一種現代教育思想。由於行為導向教學對於培養人的全面素質和綜合能力方面起著十分重要和有效的作用,所以日益被世界各國教育界與勞動界的專家所推崇。本世紀初期,我國引入“行為導向教學法”,各領域都進行了“行為導向教學法”的試點工作,也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果,給我國教育教學注入了新的活力。保險業作為我國快速發展的朝陽行業之一,對保險教育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如何培養出具有時代特徵、滿足現時保險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顯得尤為重要。《財產保險》是保險專業教育的主幹課程之一,本文力圖通過研究在財產保險教學中如何引進行為導向,加強學生對該課程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學生的實踐運用能力,實現從課堂到工作的實時無縫對接。

一、《財產保險》教學中應用行為導向的原因

行為導向教學模式是一種“能力本位”的教學理念,強調通過學生自己的實踐或行動來培養和提高專業能力。它提出了教學應從理論培養向實踐性教學轉化,從示範性教學嚮應用性教學轉化的觀念。行為導向教學模式可簡單概括為在設計教學時充分考慮學生學習目標的明確性、學習活動的自主性、學習過程的互動性、學習成果的建構性。學生在完成一個既定任務的過程中,在教師的幫助下,通過自主活動和小組分工協作,構建自身新的知識體系,獲得各種能力。教學目標也從單一認知轉向專業和跨專業的認知、合作的情感體驗、克服難題的意志力訓練和動手操作訓練並舉的教學綜合目標,滿足了學習和教學的不同方面的要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高等教育要“重點擴大應用型、複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並提出“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手段。保險學專業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極強的學科,集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災害學、醫學、工程學、數學和資訊科學等學科領域為一體,體現出多學科相互滲透、交叉發展的邊緣性特點。這就決定了在保險學專業的教學中特別強調理論聯絡實際,讓學生在實踐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通過實際問題的研究和解決來培養學生的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事實上,保險業作為我國的朝陽產業,正處於快速擴張過程中。現階段急需即有紮實的理論功底,同時具備業務經營、管理等較強的實踐能力的人才,特別是擅長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複合型應用人才。《財產保險》是保險學專業的專業主幹課程之一。通過該課程的學習,同學們需掌握財產保險運營的基本規律、把握財產保險業務體系及產品的主要特點、設計原理及營運基礎,為今後從事財產保險的營運管理及產品設計打下基礎。因此,《財產保險》教學較之其他專業基礎課顯示出更強的實踐性特點,在教學中引入行為導向法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財產保險》教學中行為導向的方式方法

行為導向作為一種教學方法,包括模擬教學、案例教學、專案教學和角色扮演等方法,我們在《財產保險》教學中分別採用了以上各種方法。

1.模擬教學法。在一種人造的情境或環境裡學習某職業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能力。模擬訓練給人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更重要的是提供了許多重複的機會和隨時進行過程評價的可能性,且成本較低。在教學中我們主要採用了以下兩種模擬教學法:第一,模擬財產保險公司營運。將同學進行分組,分別代表不同業務部門、行政職能部門及投保人,分別以不同的標的物模擬投保、承保、客戶服務及理賠等環節。通過保險公司模擬營運,學生基本掌握了財產保險公司前臺營運系統及後臺支援系統的組成,對保險公司各部門的職能有明確的認識和了解。第二,我校目前建有多個金融實驗室,如國泰安模擬交易所、股指期貨套利系統等,經過我們的申請及到其他高校考察借鑑,目前已初步建成保險公司業務營運系統。這兩種方法在教學中相合配合交叉使用,作為學生模擬的檢驗或示範,通過這種訓練使學生對財產保險公司的組成有了全面準確的把握。

2.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即根據實際能力培養的需要,教師從實際工作中尋找恰當案例,並引導學生通過案例分析和研究,達到為今後職業做準備的目的。在分析過程中,學生自己提出問題,並自己找出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手段,從而培養獨立分析問題、處理問題的能力。財產保險有很多具體的業務類別,在實踐中呈現特殊性、發展性的特點。我們積極主動與保險公司聯絡,收集整理了一系列針對性強、有代表性意義的真實案例,將之穿插運用於教學中,通過學生的反饋進一步凝鍊,最後形成了與教材相配套的案例集。

3.專案教學法。將一個相對獨立的專案,交由學生自己處理。資訊的收集、方案的設計、專案的實施及最終的評價,都由學生自己負責。學生通過該專案的進行,瞭解並把握整個過程及每一環節中的基本要求。財產保險中,每一張保單都可以看作是一個專案,特別是複雜的非標準體的保單。在教學中,每講授完一個單元,就讓學生自己獨立設計一款保單或者根據客戶的需求設計一個保險方案,比如在介紹完所有的業務種類,讓學生為學校設計一保險方案;學完家庭財產保險後,讓學生設計一款大學生宿舍保險等。然後同學們再相互討論,不斷完善產品或方案。

4.角色扮演法。學生通過扮演不同角色,體驗自身角色的內涵活動,又體驗對方角色的心理,從而充分展現出現實社會中各種角色的“為”和“位”,達到培養社會能力和交際能力的目的。角色扮演法屬情景教學,創設一個“身臨其境”的感官效應,能提高學生專業能力、方法能力與社會能力。財產保險營運涉及到多方主體,讓學生分別選定不同的角色,如投保人、核保人、理賠員、客戶服務人員、事故第三方等,由其主導設計一保險場景並進行演練。

5.大腦風暴教學法。“大腦風暴”教學法是教師引導學生就某一問題自由發表意見,而對其意見的正確性或準確性教師不進行任何評價的方法。這種方法是一種能在最短的時間裡,獲得最多的思想和觀點的方法。通過鼓勵學生髮現並提出問題,給他們以成就感,激發其學習的強大動力。該方法主要在前面幾種方法中同步使用,也可以在理論教學中使用,老師針對學生的案例分析、專案實施、角色演練進行即時的、隨機的、針對性的提問,啟發學生進行多維度思考,鍛鍊學生快速反應的能力。

三、行為導向法在《財產保險》教學中的效果評析

財產保險作為保險專業課,教學重點是各種財產保險業務及其執行的內在規律,傳統的教學方法側重於通過現行產品解讀,讓學生把握財產保險的特點及與其他保險業務區別,由於缺乏感性認識,學生會感覺比較枯燥,教學效果大打折扣,而行為導向法立足於引導學生、啟發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教學效果得到了極大提升。

1.增強了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這種教學方法容易激起學生的好奇心,產生強烈的學習願望,積極參與教學過程。課堂上學生積極思考,與教師產生互動,充分調動了課堂氣氛。

2.提高了學生創新及應用能力:案例式教學、專案教學等方法的引入,大大開闊了學生的視野,不再是以前保險條款的閱讀和複述,而是自由地發揮,激發了學生的潛能,其創新能力及應用能力也得到大大提高。

3.有助於學生個性的發展:多樣化的教學方法,如頭腦風暴、角色扮演、專案教學可以使學生的社交能力、應變能力、協同工作的能力得到有效的訓練,有利於學生的個性發展,從而為今後的學習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4.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該法對教師的教學能力和專業素質提出更高要求。每一種行為導向法,都需要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參與收集資訊、制訂計劃、選擇方案、實施目標、反饋資訊到成果評價的全過程,讓學生既瞭解總體,又清楚每一個具體環節的運作,並從中得到關鍵能力的提高。

總之,通過近兩年的嘗試,行為導向法在《財產保險》教學中的運用,使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得到很大提高,學習熱情也高漲,理論教學再加上一系列行業導向教學法使學生對財產保險的基礎理論知識及應用有了紮實的認識和理解,也對其後續專業課的學習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提升了學生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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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論文13

摘要:財務預算管理可以反映公司在未來一定時間內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效益,本文分析了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特點,針對其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提出了幾點對策,以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

關鍵詞: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

財務預算管理是一種與企業整體戰略方針相符合的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是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包括了對企業財務預算的一系列環節的管理和控制。財務預算管理是對企業財務方面的活動預算和管理,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具有與其他企業不同的特點,因此在執行預算管理時所採取的措施也與其他企業有所不同,由於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所以要不斷完善財產預算管理工作還需要從各方面努力。

一、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特點

財務預算是反映企業在未來的一定時期內預期的財務狀況、經營效益、現金收支等的預算,通過對財務預算的管理來合理配置企業資源,併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支援,以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大化。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企業財務資源的合理分配、市場和管理方面的費用預算、根據企業目標制定經營指標等。由於保險行業的特點致使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也具有不同於其他企業的特點。首先是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具有很大的風險性、滯後性和不確定性,這就使得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工作變得十分複雜和特殊。

其次,財產保險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的確認情況與其他行業所遵循的配比原則並不相符,保險公司的費用支出,如當期的稅金、保險保障基金、業務管理費用、手續費等,都是計入會計當期成本中的,這些費用是以保費收入時間為確認時間,其核算方式是以保單獲取成本。第三是財產保險公司的責任準備金計提,由於會計期間與保單責任的差異決定了責任準備金計提需要精算師進行精算估計,而精算師的精算會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對財務預算的結果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二、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管理的現狀

由於財產保險公司財務預算的種種特點,加上市場經濟環境的瞬息萬變,導致目前的財產保險公司在財務預算管理工作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是財務預算的管理制度問題。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一般都具有十分繁雜的層級結構,和分佈廣泛的各種分支機構,而且很多保險公司內部都未設定專門的預算管理部門,或是部門職能不夠明確。沒有一套規範的管理制度自然無法順利開展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也就不能對公司的經營和投資等活動進行有效的預測和控制。公司各部門之間由於缺乏預算管理制度的規範,常常會只顧本部門的利益儘量多地爭取預算資金,財務預算管理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

第二點是財務預算考核指標問題,保險行業並沒有統一的預算考核指標,所以各保險公司的預算體系和考核指標都不相同,具有各自的側重點。比如說有的保險公司的預算考核指標僅以會計利潤為標準,有的公司則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考核指標。這樣就會影響同行業之間的比較和競爭,也會影響保險公司對本公司的業績進行正確評估,無法為保險公司改善經營管理提供依據,而且還會影響到保險行業的主管部門監管工作。第三點是財務預算管理的執行問題。有部分保險公司雖然設定了專門的財務預算部門,編制了預算方案,但是缺乏對預算的執行和控制過程的重視,空有預算方案而缺乏執行力度,根本無法發揮預算的作用。

三、加強財務預算管理的必要性

(一)企業職能部門的協調要求

財產保險公司的傳統管理模式一般是按照部門職能來劃分管理模組,這樣的管理方式下各部門的管理之間因職責不同而引起衝突無法得到很好的解決,企業的預算也無法落到實處。所以加強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管理有利於協調企業內部各職能部門,為企業的發展提供保障。

(二)各職能部門的發展要求

因為保險公司的預算是綜合考慮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平衡而制定出來的,所以每個職能部門的預算目標都符合公司的預算總目標要求,而公司總的預算目標自然是要以各職能部門達成各自的預算目標為基礎。因此加強對財務預算的管理可以說是將企業各職能部門的目標進行了量化,能夠使其在公司的整體目標引導下安排好本部門的活動,為公司的整體發展提供支援。

(三)企業內部控制的要求

由於企業的經營會受到外部環境、政策和企業發展階段等因素的影響,即使在財務預算執行過程中,實際的預算實施情況必定會與預算方案有一定的偏差。在這種時候預算就要作為對照標準,讓企業的經營決策者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出現的偏差,以便根據預算指標及時調整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

(四)企業績效考核的要求

公司的績效考核是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的重要制度,在制定績效考核指標時,企業預算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企業的整體目標分解成一層層的戰略目標的量化性指標,最終讓每一個員工承擔本崗位的職責。預算指標可以引導績效考核指標的確定,並且具有標準性,根據預算執行情況來考評工作績效,可以更加客觀準確地反映員工的工作情況和對企業的貢獻。

四、財產保險公司加強財務預算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財務預算管理體系

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是一項複雜的系統性工作,不能完全交由財務部門處理。在公司設定有專門預算管理體系的前提下,還可以設定專門的財務預算委員會。該委員會的成員應該由公司的主要經營者和負責人領導,由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遵循權威性和全面代表性原則,將各部門的資訊統一整合起來,增加預算的科學性,使預算具有可操作性。在各部門資訊共享的條件下審批和編制預算方案,並監控預算實施情況,根據執行情況對預算進行實時調整,對公司發展的經營活動規劃實施全過程的預算管理。比如說及時發現公司經營情況和預算的偏差,並分析其原因,根據原因調整預算方案;或者解決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衝突和矛盾等。

(二)分解和細化財務預算指標

首先是以應分盡分為原則,公司的全面預算必須要分解為各職能部門預算或各經營機構預算,使各個預算執行單位都能明確本單位的工作目標;公司的年度預算要分解為季度預算,這樣有利於各預算執行單位將其作為組織本單位經營活動的依據,最終實現年度預算目標。其次是以責任到人為原則,各個預算執行單位對預算指標進行分解,按照責任中心制執行預算。例如業務管理部門是以保費收入、保險種類、賠付率、手續費率為關鍵指標,在年度預算時,制定出各區域、各機構、各險種和各時期的不同執行標準。行政部門是以資產、行政費用和辦公場所為關鍵指標,根據公司的年度總資產和總的行政費用來制定執行標準。人力資源部門是以職工總薪資和職工總人數為關鍵指標,根據公司年度預算的職工人數和薪資來制定合理配置的原則。

(三)完善財務預算的差異分析和考核

保險公司要重視對財務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偏差分析,因為關於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風險防控探析◎文/楊進分析出預算控制中出現的預算差異可以找出公司經營和管理的不足,再將分析結果反饋給相關部門,尋求解決的方法,以便在以後的工作中加以改進。定期對預算結果進行考核和評價,將財務預算的專案列出考評表,可以直觀地反映出預算的成效,也能作為預算執行單位和執行者的考核依據,有利於落實財務預算的責任制,讓相關責任體瞭解預算執行結果並及時改進,也能給下期的預算編制提供參考。

五、結語

財產保險公司的財務預算具有多樣性、動態性和不確定性等特點,還存在預算管理、考核等各方面的問題,因此保險公司要完善財務預算的管理體系、分析制度和考核體系、規範預算編制的流程、提高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有效加強財務預算管理,保證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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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論文14

摘要:財產保險公司是保險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健康發展直接關係到整個行業的發展。近幾年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保險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在實踐中摸索。但是,財產保險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跟不上整個保險行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發展緩慢,與當代的保險行發展嚴重脫節。財產保險公司各種矛盾湧現,從業人員思想波動大,各種外來思想衝擊大,使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在實效性上存在很多不適應。所以,必須從觀念、內容、體制、方法和隊伍建設方面切實加強財產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建設一個有效的基層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

關鍵詞:財產保險;思想教育工作

1關於加強財產保險從業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

財產保險公司政治思想工作存在弱化、淡化、軟化問題,特別是基層公司,普遍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弱化、制度空談導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淡化、流於形式導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軟化這三大問題。基層公司為完成全年考核任務,一味低頭抓業績,單獨強調利潤,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腦後,甚至置之度外,從而導致員工8小時後的自由主義、功利主義、享樂主義。思想認識不到位,直接導致對制度執行上的不到位,使制度成為一紙空文,結果缺少約束力、監督力、執行力。大多數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注重形式而不注重內容,不在真學、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工作手段上,喜歡搞“面子工程”,做表面文章。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機制建設不健全。一些新公司開業經營以後僅僅搭設了黨組或黨委班子的組織框架,而分支機構思想政治工作職責不明確,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學的體制、機制、制度,思想政治工作渠道不暢通。企業重大決策基本上是總經理說了算,黨組或黨委成為行政的“附屬”機構,往往很難起到應有的戰鬥堡壘作用。抓好政治思想教育,迫在眉睫!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物件十分複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針對性不強。財產保險公司除了擁有一定數量的內勤職工隊伍外,還擁有數量眾多的外勤隊伍,人員結構較為複雜,而目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往泛泛而談,缺乏針對性,不能分層級,分崗位有效的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業務的快速發展忽略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著嚴重的道德隱患,財產保險又是道德風險極高的保險型別,對整個保險行業形象的影響十分巨大。多數公司在成立之初,凝聚人心做事業依靠感情和利益前引後推,而未有效地從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職業道德培養、建立規章制度等方面去加強團隊意識。雖然已經經營多年,但有些基層公司還處於“無組織”狀況,工作無序、無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現象十分嚴重,基層公司內部形成小團體,人際關係十分複雜,不團結、不和諧的隱患普遍存在。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的內容廣泛,而工作方法卻相對簡單。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內容的豐富發展是新形勢的必然要求,也行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財產保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方式、方法與企業的發展要一致。而實際的情況是由於各種複雜原因,有的財產險公司墨守成規,缺乏銳意進取的意識和勇於開拓創新的實幹精神,熱衷於做“秀”。有的管理者還是以評判的方式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沒有樹立“領導就是服務”的觀念,存在著循規蹈矩的保守思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責任意識不到位。與發展速度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明顯滯後。有的領導錯誤地認為,經濟手段靈,行政手段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不佳。在實際工作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單一載體少,並且習慣於按“老套路”辦事,缺乏新思路、新載體、新方法、新手段,不能及時回答和解釋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這些都成為員工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產生厭倦和牴觸情緒的重要原因。

2關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幾點思考

要消除當前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類盲區和環節的空白點,不斷探索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新制度,就必須堅決貫徹“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方針,始終立足於發動和依靠廣大內部員工。要建立和創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運作機制,其中包括創新領導機制,創新執行機制,創新反饋機制。一創新領導機制是要加強基層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領導的核心平臺,推行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嚴格落實“一崗兩責”,嚴格執行雙管齊下的領導分工負責制;二創新執行機制是要配齊配強基層保險公司兼職政工人員,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銷售一線中去,把解決員工思想問題同為廣大員工辦實事結合起來,及時分析和掌握基層公司隊伍在改革發展過程中的各種思想動態,及時發現問題,力爭在第一時間及時提出解決的具體辦法和補救措施;三是要創新反饋聯動機制,建立一支“大政工”的群體網路,有效形成黨、政、工、齊抓共管的新的管理機制,確保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標任務與行政管理、業務經營任務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從而建立一個以領導班子負全責、以專兼職人員為骨幹、以部門管理人員為主力、以營銷主管為基礎、廣大黨員團員積極參與、覆蓋全員和經營全過程的思想政治工作網路和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反饋實效性。要改變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態度。一是變“雷聲型”為“實效型”。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如果只依靠行政手段,搞業務外活動、開大會、作長報告,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收不到預期效果。二是變“被動型”為“自主型”。加強廣大員工的內部管理,提高一線員工待遇,加強省市縣公司的監管督查力度,避免前線員工享受不到上一級公司的政策,所有的待遇都停留在電腦的報表上。完善業務技能的培訓機制,特別是新入司工作人員的業務技能專項培訓,公司規章制度,行業法令法規專項培訓,定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專項課程建議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結合半年業務評優工作。建立激勵機制,採取有效方法激勵人們的行為動機,創造有利於積極思想產生的有力條件。思想是行為動機的源泉,財產保險公司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要激發人的工作動能,就必須深入瞭解和研究人們在工作中的實際要求,對於正當的要求,要儘量創造條件予以滿足,鼓勵工作人員誠信經營創新發展。要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評估體系,完善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開展渠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軟指標、軟任務,增強可行性、科學性,就必須建立科學的評估體系,調動併發揮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主觀能動性。一是要充分利用職代會這一載體,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評估。通過各級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開展當代保險形勢教育、保險職業道德教育、公司員工專業素質教育、公司員工規章制度教育、依法合規經營教育等,考核評比,真實反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效果。二是要充分利用司務公開這一有效載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工作中,將廣大員工普遍關心和敏感的崗位競聘、競賽獎金等實行透明操作。這不僅有利於消除廣大員工的疑慮,更有利於增強廣大員工對領導幹部和集體的認可度。三是要充分開展企業多種多樣的文化活動,多渠道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過在廣大員工中廣泛開展專業知識競賽、球類比賽、各種文藝演出等形式,切實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融入到業餘文化生活中,不但能夠豐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內涵,而且能夠鞏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實際效果。要引導公司員工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實事求是地、辯證地分析實際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從而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保證正確的科學的思想的產生。財產保險公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要積極探索和實踐具有豐富教育形式,明確思想教育內容,突出思想教育實際效果的思想教育模式,以適應當代保險行業的特點和崗位要求。要正確樹立“用道德約束自己的行為,用制度守護自己的崗位職責”的風險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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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論文15

摘要: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迅速上升,經過幾十年的探索與沉澱,如今,我國各行各業都進入了一個嶄新的發展態勢,保險業也不例外,隨著我國進入WTO,中國保險市場的活躍度也進一步增加,新的保險公司不斷出現在神州大地,歷史悠久、基礎雄厚的保險公司開始逐漸擴大經營規模,這在一方面促進了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另一方面也導致保險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經營風險越來越大,如何規避風險,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已經成為企業管理者普遍關心的問題之一。文章就針對如何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進行了分析和探究。

關鍵詞: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

當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多,對外開放程度也顯著提升,隨之而來的是大量外資保險公司湧入我國保險市場,中國保險市場已經形成民營、國有、境外資本以及中外合資相互競爭的局面,從市場佔有率來看,一些大型的財產保險公司,如太平洋財險、平安財險等依舊佔據了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其他中小型財產保險公司儘管在數量上不斷上升,但其市場佔有率相對較低,面臨的市場競爭也更加激烈,我國財產保險市場整體呈現出壟斷競爭與寡頭競爭並存的發展態勢。

1我國財產保險公司經營現狀分析

1.1財產保險市場體系逐步完善

改革開放初期,雖然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發展迅速,公司數量和公司規模都有所提升,但基本上都是屬於中國的人保的下屬產業,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一些獨立經營的財產保險公司才逐步成立,直到20xx年,我國的財產保險公司數量已經上升到62家,其中既有中資財險公司,也有外資財險公司,外資財險公司的數量相對較少,其佔據中國財險市場保險費用總收入的1.22%左右。

1.2政府對保險業的重視度進一步提升

最近幾年,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令人矚目,保險業佔據我國GDP的比重也進一步上升,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業的支柱之一,政府看到了保險業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對保險業的重視度也顯著提升,所以,在各方面出臺了有利於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方針和政策,為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同時也指明瞭我國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方向。

1.3財險業的保險費收入逐漸增多

在保險業發展初期,我國大多數人民都沒有意識到財產保險的作用,因此,購買財險的人數也比較少,整個保險市場的保費收入只有4.6億元,這與中國龐大的人口基數顯然是成反比的,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漸深入,到20xx年底,我國的保險費收入上升到了1.45萬億元,其發展速度之快是有目共睹的。目前,我國保險業的保險費收入依然保持著穩步上升的趨勢,其中,人壽險佔據較大的比重,在20xx年,我國人身險的保險費收入達到了10157億元,財產險的保險費收入則約為5330億元,其佔據人身險保費收入的52.5%左右,在保險費收入的賠付支出方面,人身險的賠付支出大約為1899億元,財產險的賠付支出大約為2816億元,兩者相比較,顯然,財產險的賠付支出要遠遠高出人身險,而且財產險賠付支出的比例也在逐漸上升,說明我國財險業的保費收入仍然處於逐年遞增的趨勢。

2保險公司經營效率分析

2.1盈利能力分析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標的市場主體,任何企業都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一旦不再盈利,企業便會面臨破產的局面。盈利能力指的是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具備的獲取利潤的能力,盈利能力的高低往往是企業競爭力強弱的象徵。淨資產收益率是判斷盈利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標之一,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淨資產收益率指的是一定時間段內公司的淨利潤佔淨資產總額的比例,利用這一指標來判斷財險公司的盈利能力是比較科學的,它能充分反映出收益和投資的關係。通過對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進行實地調查發現,人保財險的盈利能力最高,其淨資產收益率達23%左右,其中,盈利能力最低的是國泰財險,其淨資產收益率為-107.5%,除了國泰財險的淨資產收益率為負值以外,安聯保險和三井住友海上保險的淨資產收益率也是負值,剩下的均為正值,這一調查結果表明,在我國財險市場中,起步較早、基礎雄厚的財險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對較強,其市場競爭力也比較高,而剛成立的財險公司盈利能力較低,有的甚至入不敷出,隨時都面臨破產的危險。

2.2運營能力分析

對於財險公司來說,賠付率一般是判斷其運營能力高低的主要指標,它指的是財險公司在一段時期內或者在一年之內賠付支出的費用佔總財險保費收入的比例,一般來說,賠付率越低,說明該公司的運營能力越強,但是,由於財險公司在實際運營的過程中會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賠付率只能作為一個判斷運營能力的參考值,在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之中,安聯保險公司的賠付率最高,而且已經超過了100%,說明其運營方式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加以改進。

2.3償付能力分析

償付能力,顧名思義,指的是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要求依法履行賠償義務時的經濟補償能力。償付能力對於保險公司的發展來說至關重要,只有擁有良好的償付能力,才能實現公司的長久健康發展。正常情況下,資產負債率可以作為判斷財險公司長期或短期償付能力高低的指標,資產負債率指的是保險公司總資本中借債資本所佔據的百分比,資產負債率與財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成反比,也就是說,資產負債率越低,公司的償付能力越高,公司經營面臨的風險越小。到20xx年,我國排名前十位的財險公司負債率平均值約為75%,對比各公司的負債率,其中最高的是安聯保險公司,其次是人保財險,資產負債率排名最低的是三井住友海上保險公司,其負債率約為66%,剩下的7家公司資產負債率都在75%左右。雖然負債率越高對企業的發展越不利,但是對於人保財險這種基礎雄厚的大公司來說卻是無可厚非的,因為公司能充分利用負債資金進行再投資,從而提高其償付能力。

3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經營效率的策略

3.1決策體系分析

3.1.1財險公司的發展策略。對於財險公司來說,其發展策略的制定應當堅持以客戶為導向的原則。近年來,隨著財險市場的進一步更新,出現了面向個人客戶和團體客戶的不同商業模式,這就要求財險公司在發展策略上進行改進和創新,新的發展規劃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提高對三四級機構銷售能力的關注度,在目標客戶上應逐漸從一線和二線城市轉移到三線、四線城市。第二,在目標市場的定位上,應當堅持以一線和二線城市中的高收入者作為主要目標群體。第三,應逐步拓展團體客戶的領域,包括各類中小企業客戶。

3.1.2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財險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應當以保險監管、社會巨集觀經濟條件等外部客觀環境為依據,對財險市場發展趨勢作出判斷,並確定公司發展的整體目標,在制定實際年度經營計劃的過程中應當做到以下幾點:第一,滿足服務超越戰略的要求,對重點城市的分公司實施政策傾斜。財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必須改變傳統的“總部-省級-市級”的縱向型組織結構,逐步建立縱橫交錯的組織架構。第二,在制定年度經營計劃的同時應出臺相關的績效考核及預算管理配套制度。對重點城市給予更多的資源配置和業務發展政策支援,對綜合賠付率較低的保險專案給予手續費和理賠的傾斜,此外,還應當對效益型業務和險種實施差異化的政策。第三,財險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的制定必須超越市場,並對發展目標進行逐級分解。分別對各機構和各渠道制定相應的保費收入目標,確保最終收入彙總能實現超越市場的目標。

3.2市場策略分析

3.2.1業務策略。在個人客戶領域,財險公司的個人車險業務應當朝著二、三線城市發展,同時還應當擴大意外險和家財險的客戶資源佔有度,依託網銷或電銷等低成本的銷售渠道來拓展保險市場,堅持以大中城市為重點的業務拓展原則,構建能滿足大中城市客戶需求的商業發展模式,在廣告費上增加投入,以吸引更多的客戶購買保險。在團體客戶領域,財險公司應明確團體業務的拓展方向,結合時代發展的特點,提高團體客戶服務人員的綜合素質,建立一支高質量的團體客戶服務隊伍。

3.2.2渠道策略。在個人客戶方面,應當將電銷、網銷渠道作為拓展個人客戶的資源入口,直銷、車行以及代理渠道的個人保險業務也應當向著電銷、網銷等銷售渠道組成的新渠道轉移。在團體客戶方面,應當實施渠道清分戰略,對直銷隊伍進行轉型和升級,提高綜合金融客戶的滲透率,對中小型企業採取直銷服務渠道。

3.3運營平臺策略

首先,應優化承保平臺,根據個人客戶和團體客戶不同業務型別的管理需求,實現機構分散式和後援集中式等不同作業模式的交叉轉變。其次,應當優化理賠平臺。對理賠作業進行集中處理,實行理賠條線垂直管理策略,此外,還應當簡化理賠流程。加強IT隊伍的建設。

4結束語

總之,我國財產保險公司雖然整體執行狀態良好,但是在經營管理方式上仍然存在諸多問題,經營效率偏低,財險公司必須意識到這一現狀,不斷完善決策體系,優化市場策略和運營平臺,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財產保險公司的經營效率。

參考文獻

[1]柳媛.中國財產保險公司的業績評價:EVA方法應用研究[D].西南財經大學,20xx.

[2]丁德臣.基於ERM理論的財產保險公司風險預警與控制研究[D].東南大學,20xx.

[3]秦泓波.影響中國保險業經營效率的監管因素研究[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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