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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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租賃合同[精華]

汽車租賃合同1

甲方:____ __ 法定代表人:_ ______

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

甲乙雙方為明確乙方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關係,就租賃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本著公平、平等、利的原則達成租賃協議如下,雙方共同信守。

一、 租賃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廳地點、地段的優勢,雙方各自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租賃甲方展廳售車。開拓收錢市場,便與售合贏利。

二、 租賃合作期限

租賃合作期限暫定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_______ 年___ 月_____日止。

三、 租賃方式、期限

乙方經實地查驗甲方位置,中寧汽車城小車區,面東展廳、展廳使用面積:________ ㎡及室內外配套設施後,自願承租甲方的該營業房用於經營雙方決定按年計算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 萬元,大寫(_______),前8年 租金不變,自20xx年03月01之後,該展廳租賃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優先考慮租用於乙方使用。

四、 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間,必須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損壞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或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修繕,費用由甲方負擔,配套設施及水、電、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關支出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對該房屋主張權利,並保證乙方承租後 有合理使用的權利,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承租房產權是否 主、是否設立質押、抵押、轉讓、抵償。乙方有權按承租合同正常經營,應該房屋所有權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權所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承租後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出租展廳房屋使用權。乙方因個人原因歇業、停業、不影響甲方租賃費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展廳及展廳門前面積的使用全和支配權,不得隨意漲

房租不得干涉正常營用。

七、 乙方承租期間輕易不得對承租房屋轉讓如卻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無法經

營,乙方同甲方協商後,可轉租經營但必須保證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約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雙方應另行籤讓租賃合同,但合同期內任憑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引發訴訟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人:(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相關條款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於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全部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4.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後,根據合同約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願:

⑴收回租賃車輛,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衝抵購車款,將車輛過戶給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協助承租方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費由承租方負擔。如過戶時須提供佔地證明等手續,由承租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租賃期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4.合同到期,承租方結清全部租賃款後,承租方可以選擇退還車輛或以支付的押金款衝抵購車款,購買車輛。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證、身份證、戶口簿、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約定費用。

3.按車輛效能要求、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輛年檢及維修保養。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於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8.承擔不高於2%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由於承租方未及時通知出租方、保險公司、交通管理部門造成保險公司拒絕賠付的,車輛現值損失由承租方承擔,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賃車輛狀況

出租方提供的租賃車輛為。車號,顏色,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號碼。

第六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月。

第七條租金、押金及違章保證金約定

1.單車車輛租賃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元/月,租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

2.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抵押金_______元整,及違章保證金_______元整。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叄個月,經交通管理部門確認該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沒有未處理交通違法行為,出租方應將違章保證金全額退還承租方。

5.租金採用預付費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據承租方情況,每支付租金日期最遲不得超過。

6.租金、押金及違章保障金一經商定,不隨國家政策及市場變化而變動,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條:租賃汽車質量問題的處理(特指在汽車生產廠家承諾的索賠期內車輛)

租賃汽車質量問題應由出租方負責向廠家索賠。索賠過程承租方有權參加。超出廠家規定索賠期限和專案,與出租方無關。

承租方無權以租賃汽車存在質量問題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應自行解決索賠期後和索賠範圍之外的質量責任。

第九條保險約定

1.出租方負責在本合同簽署之日為車輛投保,被保險人為出租方。險種必須為第三者(2萬元以上)、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並使之在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保單影印件交承租方。

2.租賃車輛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失,車輛損失保險公司理賠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

3.雙方商定,在履行合同期內所有國家規定的車主負責制中,車主應承擔的所有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並承諾保證承擔全部車主責任。

4.在履行合同期內,與本合同指定車輛有關的任何違規、交通違法及肇事行為,均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損失(含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車輛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車主責任、駕駛員責任以及相關的所有民事賠償責任),造成出租方損失的,承租方須賠償出租方所有損失(合同預期利益損失包括在內)。

5.在履行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車輛及人員傷害等損失,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及責任。

6.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期間,車輛發生被盜、滅失情況,由承租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及押金,承租方須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兩日內結清全部的租金。

7.由於事故處理、車輛維修/保養/車檢、車輛被扣等原因造成的,任何承租方未使用租買汽車的期間的租金照付,不得扣除。

8.在租金全部結清前,租賃車輛若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定損後),使承租車輛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方不再返還已收取的租金,承租方須在保險公司定損後兩日內結清全部租金,車輛殘值歸承租方所有。

第十條:車輛的保養、修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承租方應對租賃車輛按國家有關技術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和檢修,以保證其良好的執行車況及承租方使用的安全性。

2.承租方須保證其駕駛員有證按章駕駛。

3.承租方對租賃車輛承擔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的處理

1.如承租方未按時支付租金或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時,出租方有權收回車輛、解除合同並採取下列措施:

A要求承租方即時付清租金餘額及一切應付款項。

B從抵押金中扣除或由承租方支付相當於未履行合同部分租金的2%的違約金。

2.當承租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租金時,出租方除有權採取上述前款規定的所有措施外,有權按應付租金12‰的標準,每日向承租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將從承租方支付抵押金或每次交付的租金中先行扣抵,直至承租方向出租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滯納金為止。

3.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租賃車輛所有權屬於出租方,不得作為承租方財產列入破產清算範圍。承租方在租賃車輛過戶到承租方名下前,不得將租賃車輛抵押、出售、還債、出資或作其他處分行為(除非承租方已結清所有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承租方不得將租賃車輛用於非法行為。

4.在車輛產權未過戶到承租方或在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出租方原因未及時對車輛進行年檢、交納保險、車船使用稅而給承租方造成的罰款或損失由出租方承擔。由於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條所述損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的義務。

第十二條:

合同到期後,承租方未結清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的,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解除合同,並有權採取第十一條之第1款和第2款規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無權對租賃車輛主張任何權利。

出租方如辦理過戶與上級公司資產管理規定相沖突,承租方允許推延過戶期限一年。期間該車按國家規定應交納的各種稅費、保險費等費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為辦理。

出租方可根據承租方要求將車輛過戶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辦理過戶時,全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租賃車輛延期過戶的,承租方應繼續向出租方交納保險費、驗車費、車船使用稅及代管費等相關費用並繼續對車輛使用期間引發的各種責任及造成的各種損失負全部責任。同時承租方按出租方規定政策就車輛代管的事宜簽訂相關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及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由合同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當事人均有權向太原市本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同及附則

1.本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持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在簽訂。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辦人(簽字):____________委託代辦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4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將其旅遊客戶、機票代理、車輛提供給甲方事宜,訂立合同。

一、合作期限:

合作期自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年。如到期均無異議,將自動延續。

二、合作方式:

1、為了方便乙方遊客在西藏旅行得到方便、快捷的高階服務,甲方有條件向乙方提供機票預定,租車租導,旅遊諮詢等業務。

2、乙方客戶如需旅遊、機票、租車,乙方須優先將遊客提供給甲方。乙方客戶如在前臺諮詢旅遊、機票、租車等相關資訊,前臺需及時跟甲方聯絡,讓甲方第一時間把相關的旅遊資訊提供給乙方遊客,為了避免市場惡性,乙方不得將資訊轉交第二家。

3、凡在旅遊接待服務中出現的投訴旅遊事故等一系列問題,由甲方承擔現任;酒店方會議客人如需旅遊服務,甲乙雙方可臨時協商,並安排。

4、甲方將對乙方做出如下約束;甲方要杜絕業務員暗箱操作,以及洩漏乙方客戶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並追究甲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5、乙方不得在酒店內不得另設機構從事散客旅遊諮詢,如酒店內有員工從事相關活動,乙方應予立即制止其行為並做出相關懲罰。

6、由於西藏旅遊市場淡旺季分明,旅遊費用將有所變動,但報價必須合乎拉薩本地旅遊市場規律,不得亂報、虛報價格,且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7、如甲方已為乙方提供服務,如不是因為甲方服務存在問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暫停或調動甲方提供的服務的.專案,否則以5000元做為賠償。

三、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旅遊資訊所產生的利潤由甲方減去市場的成本價按利潤的五五對分。

四、備註:

甲乙雙方一旦達成合作,為了避免旅遊市場惡性競爭,保證雙方不被破壞信譽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將旅遊客戶資訊轉交其它旅遊機構。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約定,可在本款另行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 ____元,共計人民幣__ 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 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總額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 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或其他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並真實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6

為加快福建省福州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願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________

乙方:(車主)

1、為便於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掛靠在甲方的汽車租賃公司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期限為壹年,並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將乙方車輛用於從事或經營違法活動。

3、乙方自願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_________的自有車輛委託甲方於:________用於租賃活動,租金:每月伍仟元整,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全部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後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如因第三方造成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承租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責任。

5、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全車座位險及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於乙方未交上述險種,導致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6、甲方負責為乙方聯絡承租客戶,簽訂租賃合同。如遇由於承租人單方責任造成保險公司拒賠的,由其承租人承擔其保險拒賠部分的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乙方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包括但不限於扣分、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所有頁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

乙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就車輛租賃事宜,經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下述車輛司機的使用權在本合同期內有償租賃給乙方使用:車型車號顏色司機姓名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雙方續租,需以書面形式再次確認用車費用和時間等。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車輛月租賃費RMB元(大寫),其中包括甲方每月3000

第四條:在試用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書面形式終止合同,通知期為2周。

第五條:租賃期間,乙方用車的每月公里限制數為3000公里,超過限制公里數,乙方將按照人民幣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數。甲方需每天記錄公里數並每月申報超公里數。乙方有權對該記錄進行檢查。

第六條:其他費用,如臨時停車費、過路費等由甲方憑有效發票向乙方直報直銷。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機件安全可靠、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並提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

第八條:甲方負責車輛的油費,車輛常規保養,車輛每日清潔,車輛中嚴禁吸菸,保證乙方安全可靠衛生租用該車。因甲方責任造成對乙方的損害,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甲方在車輛常規保養,車輛每日清潔及發生事故期間,甲方確保能提供同等的車供乙方使用。

第十條:上班應著規範整潔服裝,保持良好個人好生習慣並安全行車。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當月付款通知及有效發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發票後於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條:若根據需要延長汽車租賃時間,需經雙方再次書面確認。任何一方需終止本合同,需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若出租方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承租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

(1)未能保證車輛的清潔、安全,未能定期對車輛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

(2)未能按照預定時間和線路出車,且情形嚴重的

(3)危險駕駛。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8

甲方: 上海xx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絡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執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上海xx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

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車輛資訊: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_________,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單位工作性質的需要,租用乙方_____(車牌)_____汽車一輛,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車期限:該駕駛員在職期間。

二、租車費用:每天_______元整。但該駕駛員實際因公外出辦事實際發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可以據實報銷。

三、租車期間乙方駕駛員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決。

四、乙方在租期內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如出現任何違規、事故及肇事行為,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損失。

五、簽訂本協議時,乙方必須提供駕駛證、車輛行駛證、保險卡等有效證件並處在有效期後方可租用。

六、租車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及其監理組的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工作調配,如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出現違紀現象,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七、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協議,需提前兩週告知對方。

八、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甲方):湖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漢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意,雙方共同遵循並執行。

第一條 場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位於武漢_______________城地面停車場西南角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車位共_____個,由甲方隨機安排;

3、承租用途:僅供停放小型汽車之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約,經甲乙雙方協商,若甲方同意續約的,應另行簽訂書面合同;若不予續約的,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停車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位,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簽訂合同時應支付給甲方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合同期內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該保證金不予退還。本合同期滿10日內,乙方應結清所有合同約定款項及完結所有經濟糾紛後甲方無息退還該保證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應付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在甲、乙雙方簽約後一個工作日內,乙方採用銀行轉帳方式進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滿前10日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賬戶資訊如下:

單位:湖北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賬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銀行賬號變更以書面通知為準。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時依約將甲方指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間,若甲方建設或環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該場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無位置可提供該合同自動解除。

3、在乙方租賃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法規及甲方關於 停車場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必要的監督管理。

4、若由於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造成場地在租期內不能使用,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場地並不作任何賠償,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僅向乙方出租停車場停車位,不負責乙方所停機動車輛的保管以及損傷、損壞、被盜損失。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提供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等政府規定的經營許可證交付給甲方備份,乙方應守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及各項保險。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它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用於本合同規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場地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由於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不得佔用該場地外的地方營業,停放車輛的放置,必須規範、整齊,不得亂擺亂放。

5、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場地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場地。

6、乙方不得在該場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否則出現事故引起損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全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做好該場地的治安、防火、防盜及環境衛生等相關工作,禁止他人非法佔用或搭建。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的結構,不得亂拉電線安裝電器。

第六條 合同終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2、若由於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需提前終止租賃關係,甲方有權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內將場地恢復原狀後,無條件無償將場地交還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場地租金、違約金等其中一項或多項達一個月或合同保證金不足原合同保證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內仍未補齊的.;

b、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場地用途;

c、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場地轉租他人;

d、乙方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第七條 保險條款

乙方應購買包含但不限於車輛財產險、第三者強制險等與車輛及車輛內財

物相關的保險,否則,乙方使用停車位過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欠繳月租金1%的違約金;若拖欠時間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索賠權利。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管理不善在該場地上發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但守約方是否向違約方發出更正通告,不構成向違約方索賠的前提條件。

第九條 通知及送達

1、乙方通訊地址已註冊在本合同內,所有甲方的通知書應以上述地址為依據。如乙方遷移通訊地址應立即以掛號郵件知會甲方,否則因此而引至任何郵遞錯誤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如人手傳送,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收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如專人直接送達的,應由接收人簽收;函件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函件為送達。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合同當事人具同等約束力。

3、本合同簽訂之時成立並生效,共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2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二oo三年十二月

術 語 解 釋

1. 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 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 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 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 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 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 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 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 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 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 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 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 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 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 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 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 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 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 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 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 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 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 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 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 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 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 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 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 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 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 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 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 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 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

┌──────────────┬─────────────┬─────────────┬──────────┐

│承租方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證│ │證件│ │ │ │ │ │ │ │ │ │ │ │ │ │ │ │ │ │ │

│件│ │號碼│ │ │ │ │ │ │ │ │ │ │ │ │ │ │ │ │ │ │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稱│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辦人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保證人 │ │電話 │ │

├─────────────┴────────────┼──────────────┴───────────┤

│住 址/地 址 │ │

├─────────────┬────────────┼──────────────┬───────────┤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

├─────────────┴────────────┴──────────────┴───────────┤

│ │

├─────────────────────────────────────────────────────┤

│ │

├─────────────────────────────────────────────────────┤

│ │

├────────┬───────┬─────────┬──────────┬─────────┬─────┤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

├────────┴───────┴─────────┴──────────┴─────────┴─────┤

│ │

├─────────────────────────────────────────────────────┤

│ │

├─────────────┬────────────┬──────────────┬───────────┤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

├─────────────┼────────────┼──────────────┼───────────┤

│ │ │ │ │

├───────────┬─┴───────┬────┴───────┬──────┴──┬────────┤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

├───────────┼─────────┼────────────┼─────────┼────────┤

│ │ │ │ │ │

├─────┬─────┴─────────┴────────────┴─────────┴────────┤

│合同變更記│ │

│錄 │ │

├─────┼───────────────────────────────────────────────┤

│特別約定 │ │

├─────┴───────────────────────────────────────────────┤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

├────────────────┬────────────────────┬───────────────┤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保證方(簽章): │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汽車租賃合同13

為礦山的共同利益,平等的原則:甲、乙兩方特籤如下合同

甲方:多欏溝金礦

乙方:

一、甲方另時租用乙方汽車 臺,要求必須機械狀況良好。機手素質優秀(有駕照),服從甲方安排管理等基本要求的汽車和駕駛員。

二、時間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礦山承包期滿,中途不得自由終止,如有變更甲、乙雙方須在7天以前提出異議。

三、運費按大每滿鬥,廢土2元計算,礦每滿鬥6元計算,第一個月押半個月運費作為乙方押金,其餘每月月底計清,運價原則上不變。

四、如沒有特殊情況,乙方必須在任何時間聽從甲方的調運,否則承擔全部責負和損失。

五、如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保證乙方的.承運業務。

六、乙方的所有汽車費用及安全責任甲方全不負責,甲方提供司機的生活,即按每人每日250元支付。

七、此合同的簽字之日起雙方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豐田大霸王車牌號為 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20xx年11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0 月 31日止。

第四條 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5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嚴格執行。

一、甲方將1.41rpc兩廂富康轎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的出租壹輛租賃給乙方按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經營客動業務,該車裝置齊全,效能完好,營運證、治安證、購置附加等證件齊備。

二、乙方只享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承租經營權,乙方不得私自轉租,轉包或交給他人經營,更不能作抵押典當,留臵或任何其他方式處臵該車輛。

三、本合同租賃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常情況每天下午 點將車交給乙方經營至次日早晨 點止。

四、乙方在承租甲方車輛時須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合同期滿,乙方將車輛及齊全有效的營運設施、裝置、證照等交還甲方,並經甲方確認無經濟債務糾紛後,甲方退還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計息),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抵扣有關費用。

五、乙方必須每天按時向甲方繳納營運租賃費 元。如果累計逾期10天沒交費,甲方可單方面收回車輛及營運裝置,證件等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不予退還。

六、本合同簽訂,乙方從甲方接車後,即視為乙方已經認同所承租的車輛質量和效能符合要求,此後乙方不得就質量和效能問題提出任何異議,無論乙方的經營狀況好壞或發生任何意外情況,均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租賃費。

七、若乙方發生意外情況,使甲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應另按每天 元繳納給甲方,租金另給100元。如甲方發生意外情況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乙方租金不給,甲方另每天給乙方50元工資。

八、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維修、大修、季、年檢,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平均承擔,意外事故所發生的維修及一切費用和責任由當事一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應自覺愛護營運車輛,保證車況良好,車容、車貌整潔,並自覺接受甲方對車輛維修保養的'各項安排,洗車的費用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

十、非經甲方同意,乙主不得請人項班營運,甲方原則上不允許乙方轉租車輛。甲方賣車除外,如遇特殊情況乙方需轉租的,經乙方申請,並經甲方同意後,在保證甲方權益不受到侵害和找到續租駕駛員的前提下,交轉租費 元后,方可轉租,另保修理費用各一半,否則按乙方違約處理。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賃費及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承擔支出或費用,甲方在收取租賃費時,已扣去了給予乙方的工資,燃料費、修理費、保險勞保福利等。

十二、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之一的即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均不予退還,作為支付甲方的違約金處理,並無償收回車輛和營運手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三、本合同期內,如燃料價格或種類發生變化,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經雙方同意,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五、租期滿交車時如車容不整潔需注全車漆,四條輪胎必須保持八成新,車況良好,方才交車,另外國家給予本車的燃油補貼,一人一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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