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汽車租賃合同範文彙編8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租賃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 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裝置: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 198-20xx)。
XX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_元/年、______元/季、______元/月、______元/天、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
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XX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
保證人(簽章):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XX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承租方
電話
住址/地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經辦人
電話
住址/地址
保證人
電話
住址/地址
駕駛員
駕駛證編號
檔案編號
電話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燃料標號
租金標準
保證金
起租時間
應還時間
租期
限駛里程
超程費
超時費
預付租金
付款方式
下次付款日期
合同變更記錄
特別約定
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本合同自簽訂之日(時)起生效
出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承租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保證方(簽章):
經辦人: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
二oo三年十二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將___輛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車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於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五、出租人權利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3、出租人不承擔由承租人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5、承租人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人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六、承租人權利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人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3、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人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人。
7、承擔由於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八、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車牌號為 車型號為 , 座,顏色 。
狀態良好,乾淨衛生、年檢合格的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 時 分起至 年 月 日 時 分止。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元)。包含司機服務費。(不含超時費,超公里費)。
三、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一個月或超過一個月,按月預先付租金。每天行駛不超過 百公里,司機每天工作八小時,租期為一個月的車輛限行駛五千公里。超出公里部分按 元/公里計算。司機超時按 元/小時計算租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a) 、甲方委派駕駛技術良好的專職司機為乙方駕駛所租賃的車輛,該司機需經乙方認可。
b) 、如所租賃的車輛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應及時調配其它車輛暫時替代。
c) 、司機在工作時應準時、有禮貌、服務熱情、聽從公司負責人的合理排程。
d) 、甲方保證乙方的乘車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負全部責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a) 、乙方必須按時交納租金,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供車。
b) 、承擔租賃期間的汽油費、路橋費、停車費、洗車費。
c) 、禁止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d) 、乙方應提供甲方車輛正常維修和保養時間。
e) 、租賃車輛由甲方司機負責保管,乙方無權駕駛所租車輛,否則後果自負。
f) 、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機違章作業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g) 、車輛如服務於深圳市外,乙方應提供司機食宿。
h) 、乙方應為司機提供休息場所,以保證正常出車安全。
六、違約責任
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將扣除未到期租金30%為違約金。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身 份證號碼:
日期:二oo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xx,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效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p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xx.(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p違章p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p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p違記p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絡,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p出借p典當p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p過橋費p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p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p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絡,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p滅失p詐騙p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p糾紛p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說明:
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5000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 甲方於15天內提供出SONATA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並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影印件。
2、 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 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資訊,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
3、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並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 費用支付
1、 月租車費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 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徵收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於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並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後,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五、 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 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 7:00——PM 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週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100元。
3、 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 車輛保險約定
1、 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於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 發生車輛事故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 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並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可要求賠償。
2、 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後,本合同隨即終止。
4、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週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於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個人汽車租賃需遵守以下協議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牌汽車___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_______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 .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個人汽車租賃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元 ,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個人汽車租賃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七、個人汽車租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及用途
1.1 甲方將_____牌車____輛,車牌號碼,車輛狀況(見附表)
從____年___月___日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收回,租賃期共____年___個月____天____時。
1.2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金標準及擔保
2.1每天租金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乙方於接收車輛時向甲方全額付清。
2.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___%,即___元,向甲方交保證金。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___日內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如數退還承租方,也可充抵相關費用,衝抵後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承租方。
2.3乙方租車在___個月(不含___個月)以上的`,每月向甲方交納租金的日期為___日,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每天向甲方交納相當於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
2.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元;超出___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___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義務向乙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由於車輛狀況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乙方使用標準時,須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3.2甲方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3.3甲方負責車輛的___級維護和年檢。
3.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事故。此外為乙方提供在___區域內___小時故障、事故救援服務。但甲方不承擔由於乙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3.5在租賃期間內有權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車輛或者有其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並要求賠償。
3.6出租人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人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但對所獲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因洩密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7乙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甲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四條乙方權力義務
4.1在租賃期間,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甲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同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給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4.2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甲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4.3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4.4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後保險公司付賠後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4.5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4.6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並在____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承擔的比例不低於____%(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7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
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___天(含___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___ %的違約金,逾期___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後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保證:
5.1出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2出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出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4出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保證:
5.5承租人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或有著良好信譽和獨立經濟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5.6承租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7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5.8承租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六條 保密約定
6.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保密期限為____年。
6.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7.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7.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違約金為____元。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事人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補充條款
9.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寫體與印刷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限一次性填寫,更改無效。
9.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
9.3本合同租賃期在____年(月)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9.4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5簽訂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章)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地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在未使用的空白處畫上“╲”或“╳”等符號。
附表 車輛狀況登記表
外 觀:
發動機:
內 飾:
操 控:
其 它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合同簽定方:出租方(甲方)XXXXXX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車輛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租賃汽車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按期、足額收取雙方認定的租賃費和相關押金,未經協商拖欠租金逾期三日有權收回車輛終止合同;
3、負擔計程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車船使用稅;年度檢驗、定期保養檢修;
4、向乙方提供不低於一級技術狀況的車輛,並提供齊全的行駛證件;
5、向乙方提供救援服務,具體辦法執行甲方《救援制度》的規定;
6、負有對事故車輛及丟失車輛直接向保險公司理賠的責任;
7、協助乙方對交通事故的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在北京地區的車輛使用權,如超出北京地區須通知甲方,經允許後方可出京;
2、對向甲方提供的證件、印鑑、支票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欺詐行為,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租金,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
4、自行加註燃油料,且必須加註與車輛使用說明牌號一致的燃油料,否則引發的損失及修理期間的租車費由乙方負擔;(須加93#以上油料)
5、按車輛使用說明對車輛進行日常的檢查、保養,尤其對機油、剎車油、冷卻液、電解液、輪胎氣壓的檢查,對制動、轉向、燈光、刮水器、喇叭效能的監控。如發現異常,應即刻與甲方聯絡進行維修,如繼續強行執行出現的損失由乙方負擔,並處以500元以上罰款,終止合同;
6、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將所租車輛轉租、轉讓、轉賣、抵押;自行更換駕駛員,否則除後果自負外,甲方處以10000元罰款,並收回車輛;
7、禁止私自更換、拆卸車輛的另部件、附件和裝置裝置及甲方所設的標誌鉛封等物。如有違規,將按被拆物件的新件價格的10倍處以罰款。如發現乙方拆動里程錶鉛封,將從租車之日開始每日按行駛600公里,每公里2元計算,收取租金,並收回車輛。
三、擔保方的權利的義務
擔保方就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債務承擔保證責任、法律責任。
四、租金標準及支付期限:
1、正常短租、月租、年租金按甲方標準執行;
2、日租車輛日限行200公里,月租車輛月限行5000公里,每超過一公里每公里按一元計算加收租金;
3、乙方提前退車,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按提前天數租金的50%計算;
4、合同簽定後乙方即時支付租金,短租一次結清,長期月租按月付款的,月起租日前2天支付租金,年租應一次付清或參照長期月租付款方式。
五、車輛的定期保養、年檢和修理:
1、車輛每累計行駛5000公里時進行定期強制保養,甲方將向月租和年租的乙方進行電話查詢車輛累計行駛里程,乙方應及時回覆,以便甲方安排強保日期;
2、強保日期前三天、年檢日期前五至十天,甲方將與乙方電話聯絡約定具體日期和地點,乙方應保證準時準點到達。強保逾期不到甲方有權處以500元罰款,造成車輛損壞乙方須另行賠償。年檢不到造成的罰款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擔;
3、車輛需保養或發生故障或損壞需要修復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的廠家修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找修理廠點,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處以1000元罰款。
六、車輛續租和退車
1、租期在一個月以上者,必須在合同期滿前五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或退租,如續租應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以保證乙方用車;
2、短租車輛續租應在期滿前3小時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併到甲方辦理續租手續;3、乙方退車應遵守約定時間,逾期4小時以內交當日租金的50%,超過4小時按全天租金計算;
4、退車時甲方提供的行駛證件丟失,外以罰款:行車執照600元、年《檢》標誌1000元、綠標200元、養路費繳納影印件10元。丟失車鑰匙賠償600元、車輛牌照賠償600元同時暫不退押金,待牌照補齊,計算所有損失後結算;
5、乙方退車時如出現車內外物品丟失損壞,需照價賠償,車輛外觀發生劃、蹭、磕碰等損傷需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費用乙方自負,或由乙方委託甲方修理,乙方應確認甲方提出的修理價格相關損失,並按此支付。
七、車輛押金的收取和清退
1、車輛押金在合同簽定後一次付清;
2、乙方退車時結算車輛押金,同時應扣除:拖欠的租金,應負擔的賠償和處罰的扣款專案;
3、暫扣交通違章罰款500元,20日後經網路查詢無違章如數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