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集錦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為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為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詢;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為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為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資訊: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用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和《車輛交接單》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祥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租用登記表》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用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用車輛於租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後,將所租用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於租用合同規定的租用時段擁有所租用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用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用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用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用登記表》)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用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用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後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用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用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用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甲方:亞克西旅行社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著互願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型_ 正座_______(不包括司機)加座_______;數量 _______輛; 暫定租用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起使用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預計_______天,每天車費_______元,其中空駛費用_______元,停留費用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需預付_______元給甲方,出發前再付車費的70%_______元。餘款行程結束付清。乙方租車如需延期,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乙方有優先權續租;
備註:司機食由____負擔;宿由____負擔外,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由_______負擔。
二、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 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並對所租車輛的司機進行統一管理,提供優質服務;司機應保證有公安部門頒發的駕駛執照,符合準駕型號。
B. 甲方應在出車前進行檢查,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如車輛因途中拋錨等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兩小時內不能將車修復正常,乙方應再等候兩小時給甲方時間調配車輛或購買配件,等候時間總計不超過四小時。超過四小時以後甲方應立即安排搭乘計程車或搭乘其它車輛將乙方送至後一行程地點,費用由甲方支付,並安排車輛繼續完成行程。若耽擱行程一天以上,甲方需向乙方賠付相當時間內的租車費用。
C. 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並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E.甲方車輛司機要積極配合乙方旅遊行程愉快順利,遵守旅遊各項制度,相互團結,不 得酗酒打鬧,保證做好服務接待工作,對客人要熱情服務,保證安全行駛
行車途中司機要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引起的乘客和財物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 乙方責任:
A.在出發後乙方應合理調配車輛,確保車輛在安全及可能行駛的路段行駛,避免司機疲勞駕駛,甲方不允許乙方任何人員擅自駕駛甲方車輛,如因此造成責任事故及經濟損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後果。
B. 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的正常睡眠,不要開夜車(以天黑為限)。(特殊攝影團除外需提前申明)
三、付款方式
1. 乙方於出發前支付70%租車費,餘款於行程結束前由乙方付清。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需支付對方違約金30%.
五、特別約定:
對行程內遊覽的景點順序甲方徵得乙方同意有權進行調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國家政策性調價等因素造成的增加費用,由客人自理;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
六、其它
1. 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協議自籤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此協議價格不含稅金
如需接送機/火車,費用為100元/次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及傳真: 聯絡電話及傳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特別宣告:乙方可以修改或增加,減少以上條款,但一旦雙方達成協議,希望嚴格遵守。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裝置租賃過程、雙方義務和經濟等,經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合同。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6月5日至20xx年9月4日止,租賃期限為3個月,不足3個月按3個月計算,超出天數按每天4700結算。
三、付款方式:進場後甲方應提前支付乙方月租費的70%,98000元(玖萬捌仟元整)乙方按月提交結算報告,經甲方經辦人確認後按月支付,機械進出場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需要應提前1天通知乙方準備裝置的進出場。
2、甲方按照施工實際需要提供國標的汽車泵燃油。
3、甲方在承租期內提供駕駛人員食宿。
4、甲方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5、甲方需給乙方每月提供48小時的維修保養時間,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
五、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要求如期完成裝置進場、除錯以及報監理及相關單位的相關手續,確保汽車泵按期使用。
2、每臺汽車泵應保24小時正常運轉,每天至少配備2名泵工。
3、合同期間乙方機械進場後應服從甲方現場統一管理和排程。
4、乙方機械手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後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5、乙方未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場。
6、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每月可對裝置進行48小時的保養,乙方應努力保證機械完好,積極消除機械故障。
7、乙方負責裝置的日常維護。
六、爭義與裁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誃,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書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未經事宜可寫入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眾鑫汽車租賃公司 合同編號:
承租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承租人的基本情況
1、承租人姓名: 身份證號: 單位或地址: 聯絡電話:
2、駕駛員姓名: 駕駛證號: 準駕車型: 單位或地址: 聯絡電話:
第二條 車輛租賃期限及租費標準
1、甲方將車型 車牌號為貴D 顏色 按起租價 元/時,日租價 元/天,租給乙方使用並交押金 元。
2、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退車。共租用 天。
3、每天24小時限行駛300公里,每超出50公里加收30元,超過6小時按一天租金收費,超出半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小時按 元收費。
第三條 租用期間車輛的`費用
1、租賃期間車輛的燃油費、過路、過橋、隧道、停車交通費和租用期間車輛的清洗、保養、維修以及交通事故賠償費和違章超速處罰等費用均為乙方自行負責。
2、租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失或人身傷亡時,應依法保護現場,立即通知甲方和有關部門,甲方將派專人協助處理。因事故造成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事故車輛必須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廠修復。乙方還需在三日內向甲方預交5000元修理保證金和租金,同時乙方必須承擔因事故所延誤天數的租金和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的經濟損失,並按保險公司理賠總額的10%向甲方交付車輛保值費。
第四條租賃車輛的驗收與交接
1、乙方租用前應對租用車輛進行驗收,在接車時應仔細檢查車輛是否正常完好,證照是否齊全,車身外表是否脫漆、傷痕、輪胎、前後車燈是否完好,發動機運轉是否正常,車輛制動,離合器、方向、變速機件操作可靠,隨車配置工具,備胎齊全有效。
2、乙方必須按時歸還車輛。若需續租應提前六小時通知甲方,並辦理續租手續。否則甲方將按乙方租用時間的2倍租金收費。超過24小時甲方將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用期滿需將車輛清洗整潔。經甲方驗收人員在“租賃車輛交接清單”上簽字合格後方可辦理結算手續,所籤合同終止。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該租賃車輛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租用期不得將該車輛進行轉讓、轉賣、抵押、典當或者採取其它任何侵權行為,不得利用甲方車輛從事營運和非法活動,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將該車交給本合同註明駕駛以外的任何人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後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租用期間乙方必須妥善保管車輛(提醒乙方該車未投保盜搶險)如果車輛被盜搶,由乙方負責追回,如果未追回車輛,乙方必須在三日內將該車全款支付給甲方,並加收10%的損失費和承擔車輛被盜搶期間的經濟損失。
4、租用期間如乙方將證照遺失,由乙方負責補辦,補辦期間乙方應承擔車輛停駛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停駛期間每天按該車日租金的80%計算收費。
5、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車輛出現故障,應立即停車檢查、修理,如果乙方強行“帶病”行駛引發交通事故和車輛損壞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6、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擅自拆卸里程錶和車上零件,不得將租用車輛當作教練車,否則乙方將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日租金的五倍處罰款。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故
1、乙方租用車輛需提供戶口本、駕駛證、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原件,供稽核留查。
2、乙方租用車輛需本市戶口作擔保人或擔保單位(丙方)均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1、本合同發生糾紛或向銅仁市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玉屏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合同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眾鑫汽車租賃公司 乙方(承租人): 丙方(擔保人或單位):
法人代表: 代表人: 擔保人:
經辦人: 經辦人: 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館驛道班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 話: 電 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甲方:****汽車站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4月 8 日,****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對外出租,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租****汽車站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縣汽車站候車廳內的超市等整體出租給乙方,作為經營超市等業務,租用期一年,即****年 4月 8日至20xx年 4 月 8日止。
二、年租金壹拾捌萬, 一次性交清當年租金,方能進場經營。
三、出租期內,超市內的電視收視費,設施裝置維修費,易損耗品以及各類雜支,體檢費和其他管理部門向其收取的各種管理費等一切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四、在租期內乙方虧盈與甲方無關,乙方不能因經營虧損要求甲方少租金或增加租期年限。
五、乙方如經營管理需要,需對其進行改造,改建方案應報甲方審查同意後實施。改建結束後,乙方應將其改建投入報甲方備案。乙方應保護或妥善使用承租部位的所有設施裝置。期滿時應保證完好齊全,並全部無償歸甲方,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六、、乙方必須按月按時向甲方財務科交付水電等費用。
七、乙方應該加強安全防範和優質服務工作,如發生安全和服務質量問題,造成責任事故和一切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自行解決和賠償,各種安全設施裝置由乙方自行配備。
八、乙方需將超市寄存等轉包給他人,必須報甲方審查備案,經甲方同意後方能重新簽訂轉包合同。違者將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無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單方終止合同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合同簽訂之日起交納安全抵押金20xx元(如違反清潔衛生管理,安全管理),違者甲方有權視其情節給予處罰,並在安全抵押金中扣除。
十、乙方如因經營需要,確需對承租場地進行改造,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場地內的結構。
十一、甲方超市庫房內的三個鐵貨架,鐵樓梯,乙方只有使用權,無處置權,承租期滿後完好無損交還甲方。
十二、在租期內,如遇政府徵用、改制,人為不可抗拒事件,則按徵用、改制政策辦理,不可抗拒事件按國家相關辦法辦理。除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如收回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並賠償違約金。租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對外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十三、乙方只能經營超市、行李寄存、公話、書報業務,依法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並獨立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民事、刑事法律責任。
十四、乙方承租期內,不得從事與甲方經營相同的業務,如違反甲方有權給予警告、經濟處罰,和終止承租合同。
十五、乙方在承租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權利,享有候車室獨家經營權。
十六、一年後合同自然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1萬元,雙方未盡事宜,以補充協議明確。
甲方:
乙方:
****年四月七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則,就乙方車輛掛靠租賃於甲方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條款。
一、掛靠租賃車輛狀況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現將車輛(車輛的有權歸乙方所有),車牌為 發動機號 車輛型號 掛靠租賃於甲方租賃服務部,經甲、乙雙方共同定價,車輛現總值為 萬元。
二、掛靠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掛靠租賃期限為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每月按 元向乙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為 號以前。合同期間因車輛維修,保養及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不能正常經營時乙方不承擔減免租金的責任。
三、甲方責任
1、 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租賃服務部工商營業執照和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2、(1) 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不得將
(2)車損險;
(3)每個座位保額一萬的座位險;
(4)不計免賠險;
5)自燃險。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進行明確,並按照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