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臨時停放管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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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臨時停放管理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臨時停放管理協議

汽車臨時停放管理協議1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空軍幹休所小區地面停車場車位能夠統一科學規範的使用,確保小區地面車輛出入停放有序,小區道路的消防通道安全暢通,根據我國《合同法》、《陝西省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空軍幹休所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車位的使用與服務事宜,達成如下約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適用於本小區內地面停車、出入小區的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對所有相關人員及車輛具有約束力,凡外來車輛進入小區則視同其同意接受本規定,作為物業服務公司與其發生臨時服務行為的約定。

第二條凡進入本小區的機動車輛一律收費,收費標準如下:

1、露天停放:180.00元/月〃輛;

2、臨時停車過夜超過八小時:8.00元/次〃輛

3、臨時停放:40分鐘之內不收費,超過40分鐘,3元/小時。每超一小時加收2元

第三條相關費用交納

1、地面露天停放:按月/季度交納;

2、臨時過夜停車場停放:按日交納;

3、臨時停放:按小時交納;

第四條未按時足額交納車位服務費用的責任和處理

1、乙方應自覺按時交納服務費用,不得拖欠。逾期交納的,甲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並進行公示通報;

2、若乙方欠費期超過3個月,甲方將收回車輛出入證,並禁止進入小區。

第五條車位的使用、車輛的行駛與停放

1、車位的使用、車輛的行駛與停放見附件之《空軍幹休所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制度》;

2、甲方根據相關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乙方及其車位使用人或其車輛駕駛人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3、因維修養護或者公共利益等原因,確需臨時佔用乙方車位時,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4、因乙方阻撓維修養護的進行而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並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或其車位使用人(車輛駕駛人)在使用車位或者車輛的過程中,已經或者妨礙、危機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或有妨礙小區內交通秩序、堵塞消防通道的,應及時整改、移除和維修;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乙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整改、移除和應急維修義務,甲方可代為進行,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本小區無露天車位,原則上應租用地下停車場,做到現有資源充分利用,露天停車採取先來後到原則,不固定人、車,甲方可視院內車輛停放情況限制車輛進入,避免造成交通堵塞現象;

7、乙方須為車輛辦好保險,將車停放後,應關閉車輛門窗,鎖好車門並隨身帶走車內貴重物品;甲方提供的服務僅限於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內容,不承擔乙方車輛及其車內物品的保管責任,凡露天停放,車輛有損壞及劃傷,甲方不承擔責任,

8、小區內公司業主停車,按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9、臨時停車進入僅限業主子女及直系親屬。

第六條實行出入證放行制度

1、乙方帶齊業主身份證明,到甲方物業服務中心辦理,在甲方簽訂本協議後,由甲方發放出入證;

2、一車一證,不得塗改,借用;

3、進入院內請注意各種交規標識,關閉車上報警器,自覺停放在指定位置,如佔用通道應及時移開;

4、出入證應放在醒目位置,自覺接受檢查服從門衛指揮排程,院內消防通道禁止停車,違者將禁止進入本小區;

5、未持證車輛,甲方有權禁止其進入小區;

6、凡塗改出入證或出入證號與車牌號不符的,不服從管理員指揮的,門衛協防人員有權收回出入證;

7、禁止一切車輛在禁停區域停車;

8、出入證如有丟失或損壞,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在提供有效證明後,辦理相關補辦手續;

9、乙方應在出入證使用期到期前,帶上相關證明和出入證來甲方處辦理續期手續,以免影響車輛的正常出入。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空軍幹休所《物業服務管理協議》及本協議的約定,以統一管理為原則,有權按約定的內容提供服務並向乙方收取場地佔用費等相關費用;

2、有權要求乙方及其車輛使用人蔘與、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務工作,遵守小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3、甲方應及時對小區道路、停車場及其他設施裝置進行維護養護,保障正常使用;

4、對不按規定停放的車輛,影響小區道路通暢或影響小區公共安全的,甲方有權按照本服務協議處理;

5、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車位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變更情況;

6、乙方車輛在小區內受到損害或者丟失,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甲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

7、露天停車收費另行立賬,使用經業委會同意,全部用於道路維修及物業公司服務成本;

8、接受乙方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合理使用車位

2、乙方應遵守《空軍幹休所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制度》及小區有關車位使用等公共、交通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排程、指揮;

3、乙方須按時足額交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費用;

4、乙方對其車位使用人,車輛使用人因違反本小區的物業服務管理制度和本協議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應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道路、車位、車庫維修、車輛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協議到期,自動終止;

2、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協議;

3、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1)不能提供車位或所提供車位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車輛停放使用;

(2)甲方未盡修繕義務,嚴重影響車輛停放使用;

4、車位使用期間,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出入證:

(1)損壞車位所在地相關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在甲方提出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承擔違約金100.00-500.00元,並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車位用途的,承擔違約金50.00-200.00元;

(3)利用車位存放危險品或者進行違法活動的,承擔違約金200.00-1000.00元;

(4)拖欠車位場地佔用費累計3個月以上;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的,協議終止;

6、協議雙方的變更: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車位使用權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援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十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服務費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2、為維護公眾、乙方或他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計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的突發事件,甲方應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乙方車位、車輛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一條乙方與其車位使用人或車輛使用人就本協議的權利

義務進行約定,但其車位使用人或車輛使用人違反協議約定的,乙方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約定後可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8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臨時停放管理協議2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______________小區內交通秩序,規範機動車停放,確保業主車輛安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小區車位租賃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姓名:

性別:

聯絡電話:

駕駛證號:

車牌號:

車型:

顏色:

常駕此車人士:

上述資料如有變列,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條物業情況

物業位置:

物業名稱:

車位編號: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小區《※※※※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並書面告知乙方;

2、負責建立健全本小區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的行為。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處辦理租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甲方有權將該車位轉租他人,轉租時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2、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如因乙方違反《※※※※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而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依據本協議按時繳納車位租金和管理費;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務;

5、對停放車輛辦有相關齊全的保險手續。

第四條車場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車場衛生整潔,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裝置配套完好,執行使用正常,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範;

3、機動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4、消防裝置設施配置完好,執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場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第五條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停放車輛時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非停車區域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2、不得損壞車庫內的設施裝置,不得私佔他人車位,不得改變車場的使用性質;

3、車場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場停放;

5、小區停車場嚴禁煙火,經制止不改者,將取消停車資格。

第六條停車場車位僅作為乙方停泊車輛之用,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或在該車位停放非本協議指定車輛。

第七條甲方與乙方形成車輛停放服務關係,甲方負責妥善打理車場設施,維持車場秩序,制止違章行為;乙方須做好車輛的防盜措施,車輛及車輛內的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丟失甲方恕不賠償。

第八條停車費價格與收費辦法

停車管理服務費:元/月車位租金:元/月租用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合計元,乙方須於協議到期15日前到物業中心交付下一期的車位租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取消其停車資格;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停車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並有權取消乙方停車資格;

5、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所停車輛的完好狀態,由於滴、漏、電路問題等車輛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採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業主有車位購買優先權。因業主購買車位而造成車位租賃發生相應調整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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