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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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工作者在醫療實踐活動中所應遵循的道德規範,知識分子職業道德之一。醫德是隨著醫學的出現而產生的。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通用5篇)

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1

一、救死扶傷,敬業愛崗。以“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為己任,不謀私利、不畏風險、不辭辛勞、千方百計為患者解除病痛,把維護患者生命、增進人類健康作為崇高責任;遇到危重患者,須盡力赴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搶救時機;發生差錯事故要及時報告,自覺維護患者利益;保持病案材料、統計材料的原始性、真實性和科學性。

二、尊重患者,關愛生命。對患者不分民族、職業、外貌、地位,一視同仁。不隨意將醫者的意志強加於患者,實施醫療行為應以尊重患者人格為前提。

三、尊重同事,平等相處。在醫療活動中,臨床各科室間和同部門上下級醫師要顧大局、識大體,一切患者和集體利益為重,互相配合,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團結協作、合力共事。

四、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著裝整齊,舉止文明,態度熱情、和藹,語言親切、文明,主動關心和體貼患者,主動與家屬聯絡、溝通,有問必答、有請必到,不講忌語。

五、醫術求精,慎言守密。虛心好學,刻苦鑽研;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維護患者的各種利益;嚴格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患者隱私與醫密;向患者和家屬告知病情時,使用規範性語言。

六、遵紀守法,廉潔行醫。堅持依法行醫,清正廉潔,不以醫謀私,不收受、索取病人錢物;不接受請吃或饋贈,拒收紅包。

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2

第一條為加強衛生系統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改善和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特制定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醫德規範")。

第二條醫德,即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是醫務人員應具備的思想品質,是醫務人員與病人、社會以及醫務人員之間關係的總和。醫德規範是指導醫務人員進行醫療活動的思想和行為準則。

第三條醫德規範如下。

(一)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時刻為病人著想,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利,對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財產狀況,都應一視同仁。

(三)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

(四) 廉潔奉公。自覺遵紀守法,不以醫謀私。

(五) 為病人保守醫密,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洩露病人隱私與祕密。

(六) 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關係。

(七)嚴謹求實,奮發進取,鑽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平。

第四條為使本規範切實得到貫徹落實,必須堅持進行一醫德教育,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認真進行醫德考核與評價。

第五條各醫療單位都必須把醫德教育和醫德醫風建設作為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作為衡量和評價一個單位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

第六條醫德教育應以正面教育為主,理論聯絡實際,注重實效,長期堅持不懈。要實行醫院新成員的上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經上崗前培訓不得上崗。

第七條各醫療單位都應建立醫德考核與評價制度,制定醫德考核標準及考核辦法,定期或者隨時進行考核,並建立醫德考核檔案。

第八條醫德考核與評價方法可分為自我評價、社會評價、科室考核和上級考核。特別要注重社會評價,經常聽取患者和社會各界的`意見,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第九條對醫務人員醫德考核結果,要作為應聘、提薪、晉升以及評選先進工作者的首要條件。

第十條實行獎優罰劣。對嚴格遵守醫德現範、醫德高尚的個人,應予表彰和獎勵。對於不認真遵守醫德規範者,應進行批評教育。對於嚴重違反醫德規範,經教育不改者,應分別情況給予處分。

第十一條本規範適用於全國各級各類醫院、診斷的醫務人員,包括醫生、護士、醫技科室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也要參照本規範的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和各醫療單位可遵照本規範精神和要求,制定醫德規範實施細則及具體辦法。

第十三條本規範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3

1、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時刻為病人著想,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力。對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財產狀況,都應一視同仁。

3、文明禮貌服務,舉上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

4、廉潔奉公、自覺遵紀守法、不以醫謀私。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洩露病人的隱私和祕密。

5、尊重病人隱私,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洩露病人的隱私和祕密。

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4

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是醫務人員應具備的思想品質,是醫務人員與患者、社會以及醫務人員之間關係的總和。醫務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是指醫務人員進行醫療活動的思想和行為準則。

一、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

醫德高尚,醫術求精,認真負責,廉潔行醫,尊重患者,患者至上,實現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的神聖職責,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

二、醫務人員的行為規範

(一)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與權利,對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經濟狀況,都應一視同仁,不歧視患者。

(三)禮貌熱情,文明服務。儀表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對患者有愛心,不使用禁語。

(四)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嚴格執行醫院制訂的各項工作流程、規章制度和醫療行為規範,不違規操作。

(五)慎言守密,對患者解釋病情要通俗、耐心、親切,避免因言語不慎造成患者不必要的誤解和思想顧慮,尊重和保護患者的隱私與祕密。

(六)廉潔行醫,不以醫謀私。切實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診治。不得索要或變相索要錢物,不得給患者開具不必要或與病情無關的檢查專案,不開大處方,不開單提成,不收受“紅包”回扣。

(七)互尊互學,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的關係。不做不利於團結的事。

(八)嚴謹求實,奮發進取,鑽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平。

醫生的職業道德規範5

一、時刻牢記自己的神聖職責是:救死扶傷。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權益,對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財產狀況,一視同仁,熱情服務。

三、刻苦鑽研業務技術,努力擴大相關學科知識面,積極吸收國內外醫學新理論、新技術.指導醫療實踐,發展醫學科學。

四、對工作認真負責,診治病人要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不敷衍塞責。按科學態度辦事,既勇於承擔風險,又不魯莽從事,儘自己最大努力,使病人得到及時、正確的診斷治療。

五、重視心理因素和社會因素對疾病的影響,善於理解病人的心理,對病人實行保護性醫療,為病人保守醫密,幫助病人建立戰勝疾病的信心。

六、堅持醫療原則,不開人情方,假診斷、假證明。廉潔行醫,自覺抵制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不利用看病難、住院難、手術難等機會索要、收受病人及家屬的錢物。不以病人的名義替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

七、能在本院完成的就診、檢查、治療、手術等,不得私自轉到其它醫院,從中獲利。

八、在外出會診、講學、協作中,經濟手續按有關規定辦理,不準額外索取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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