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是醫生的職業底線

來源:果殼範文吧 1.88W

據報道,一外地婦女墜崖後被眾人救起,四川某縣中醫院對婦女進行身體檢查後,院長得知該婦女“可能是乞丐”,又密令將其拋棄於荒郊路旁,次日上午該婦女在拋棄點死亡。醫院負責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近日,檢察機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其批准逮捕。

良心是醫生的職業底線

發生這樣的怪事,讓人驚異又憤慨。醫院是病人的最後屏障,如果失去了醫生的救助,人民的生命談何保障。人的生命高於一切,挽救每一名病人的生命是社會的責任,更是醫院的責任,然而,由於病人可能是個乞丐,肯定會交不起各種治療費用,便又將其拋之野外致使病人死亡,是對生命的.踐踏,以其故意殺人罪批捕不為過。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醫院不可能是福利機構,更不可能成為免費的救助點,治病收取治療費理應當然,但醫院亦有著其公益的一面,那就是救死扶傷。醫生的職業道德就決定了對生命救助的意義。

既然醫院的性質決定了救人的本質,關懷、尊重每一名病人是非常有必要。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是我國醫療事業一貫的原則,因而不管是不是有錢沒錢,那麼憑著職業的良心都應及時得以救治。醫生救死扶傷的職業良心如果失去了,那麼如何稱得上是一名合格的“醫生”?

先收治,衛生部門多次強調的原則之一。“醫院不是福利機構,有幾百號人要吃飯”但在生命高於一切的前提下,先治病又何方?將病人拋之野外法理不容,作為一名主管醫院的領導幹部,其良心何在?特別是經過b超檢查,未發現異常,經過短暫的恢復也許就能正常,根本用不著花大量的資金,難道病人在醫院呆一夜都不能做到嗎?乞丐也是人,乞丐也是一個生命個體,因身份的原因就將其拋之野外,良心真得出了問題。

設想一下,經過醫院的短暫治療,如果真的是乞丐或者是流浪者將其送到救助點,也許效果會更好;或者請示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治療、申請救助基金,或通過媒介呼籲進行關注,將是另一種景象。連同情一個乞丐的良心都沒有了,突破了一個醫生職業道德的底線,失去了一個醫生應盡的責任,是令人沉重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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