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優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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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優選]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1

教師管理制度

一、備課

1、教師要認真制定教學計劃,包括教材分析、學生基本情況分析;根據課標的要求,確定本學期思想教育、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及能力培養的要點;分析教材的重、難點;提出落實任務和提高教學質量的措施和要求。

2、教師要認真安排學期教學進度並填寫教學進度表。

3、教師要認真進行備課試講,做到:一備教材、二備學生。

4、及時按教學進度提前兩週寫好教案,沒有教案教師不得進入課堂。

5、教師課前要進行復備,明確教學目的,完善教學設計,補充課堂習題。

6、做好課後的教學回顧,反思課堂教學效果,積累經驗,查詢不足,不斷完善教學方案。

二、上課

1、教師上課前要做好準備,上課不遲到,下課不拖堂,中途不離開課堂,不接聽電話。

2、教師課上要組織好教學,要組織好每一個教學環節,精心安排有條不紊,創造出融洽和諧的教學環境。

3、保持良好的課堂秩序,要求學生髮言先舉手,發言聲音要亮,要耐心聽取學生的發言,不輕易打斷、否定學生的發言。對於個別違反紀律的學生,要耐心進行教育,不得把學生攆出課堂。

4、教師上課要做到教學目的'明確,知識準確,重、難點突出,並結合教材進行思想教育。

5、教師的課堂教學必須體現“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

6、課堂教學各環節聯絡緊密,時間分配合理。

7、課堂習題配備適當,有梯度,使不同層次的學生都能得到訓練。

8、教師板書工整,設計合理,教師語言要富有啟發性和趣味性,不說與教學無關的話。

9、教師要及時寫出教學小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有計劃、有目的地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質量。

三、作業

1、教師要明確作業要求,認真研究各類習題的編排意圖和覆蓋面,隨時掌握易出現的問題,對教材內容與習題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數。

2、佈置作業要適量。

3、要注意培養學生嚴謹、認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態度。優秀作業定期進行展覽。

4、要求學生獨立完成作業,對不按要求做的學生,應及時批評教育並嚴格要求補做或重做。

5、作業批改要認真、及時、正確,批改符號要規範,要給出作業等級。批語要恰如其分,提倡面批,個別指導。

6、加強作業講評,每個教師要有作業批改記錄,認真記載作業中的典型錯誤及典型解法,幫助學生總結教訓。

四、輔導

1、教師要對優等生和學困生分別制定具體的可操作的輔導計劃。

2、教師要加強對學困生的個別輔導,加強對他們學習方法的指導。

3、對自控能力差的學生,要嚴加督促,培養他們良好的學習習慣

五、教研活動

1、教師要積極參加各級教研活動,通過各種教研活動,努力提高業務水平。

2、活動前每位教師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討論要充分,發言要精當。

3、教研活動力圖形式新穎,講求實效。

4、做好活動記錄,填寫活動自評表。

  xx職業教育培訓學校

20xx年xx月xx日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2

1.須提前制定好學期課程教學計劃,充分做好課前準備工作,按照教學計劃進行教學工作,不得隨意更改教學內容。

2.上、下班嚴格執行簽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鐘到崗,遲到1小時按曠工處理,下課時間可以根據課堂情況進行適當調節,但是提前下課不得超過30分鐘。

3.不得化濃妝,穿拖鞋,不得飲酒,要著裝整潔,精神飽滿,儀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學區域內吸菸,隨地吐痰,亂扔雜物,要保持教學區域環境衛生。

5.不得擅自曠工或者離崗,因故不能到崗時(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請假,不得私自請人代課。請假或調課經過准許後要協助安排課程調動。未經批准或手續不全者擅自離開教學崗位,按曠工處理。

6.教學和工作過程中出現問題時,要及時與校方反映溝通。

7.不得打罵學生,要文明用語,對待學生要嚴謹認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課堂上吸菸、接聽電話以及做與上課無關的事。

9.課前點名,學生上課遲到達15分鐘,須告知教務聯絡家長,不得隱瞞包庇。

10.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參加外出活動及組織學生參加其他教育機構的宣傳講座。

該制度適用於啟源所有工作人員,最終解釋權歸啟源傳媒培訓學校所有。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3

為了提高學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學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學校領導在執行集體決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工作不越權、不推倭,敢於負責,團結協作,廉潔奉公。

二、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學校領導要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擺脫繁瑣事務,注意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瞭解情況,指導工作。在對某項工作作出重大決策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職能部門、教師及群眾意見,做到決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說空話,多辦實事的作風,密切聯絡群眾。學校領導每學期至少到基層校集體辦公一次,現場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四、堅持聽課制度。要全面瞭解和掌握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和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為進一步改進學校工作提供依據。

五、學校領導必須堅持每週星期二上午校長接待日製度,接待群眾來訪,重視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答覆他們提出的問題,幫助排除他們思想中的障礙。對於他們提出的'應當解決和可能解決的問題要抓緊辦理,暫不能解決的要向群眾解釋清楚。

六、學校領導要定期聽取工作彙報並指導工作,充分發揮他們聯絡廣大師生的橋樑和紐帶作用。

七、學校領導要正確處理好自己的業務與管理工作之間的關係,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學校領匯出差(出訪),實行請假制度。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更好服務產業轉型升級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指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學生(以下簡稱職業學校)按照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和人才培養方案安排,由職業學校安排或者經職業學校批准自行到企(事)業等單位(以下簡稱實習單位)進行專業技能培養的實踐性教育教學活動,包括認識實習、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等形式。

認識實習是指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參觀、觀摩和體驗,形成對實習單位和相關崗位的初步認識的活動。

跟崗實習是指不具有獨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適應實習崗位要求的學生,由職業學校組織到實習單位的相應崗位,在專業人員指導下部分參與實際輔助工作的活動。

頂崗實習是指初步具備實踐崗位獨立工作能力的學生,到相應實習崗位,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的活動。

第三條職業學校學生實習是實現職業教育培養目標,增強學生綜合能力的基本環節,是教育教學的核心部分,應當科學組織、依法實施,遵循學生成長規律和職業能力形成規律,保護學生合法權益;應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強化校企協同育人,將職業精神養成教育貫穿學生實習全過程,促進職業技能與職業精神高度融合,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提高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和就業創業能力。

第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高度重視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切實承擔責任,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措施鼓勵企(事)業等單位接收職業學校學生實習。

第二章實習組織

第五條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指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工作;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職業學校實習的監督管理。職業學校應將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情況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條職業學校應當選擇合法經營、管理規範、實習裝置完備、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的實習單位安排學生實習。在確定實習單位前,職業學校應進行實地考察評估並形成書面報告,考察內容應包括:單位資質、誠信狀況、管理水平、實習崗位性質和內容、工作時間、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護等方面。

第七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

實習開始前,職業學校應當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明確實習目標、實習任務、必要的實習準備、考核標準等;並開展培訓,使學生了解各實習階段的學習目標、任務和考核標準。

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範意識高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專門人員全程指導、共同管理學生實習。

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

第八條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對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的學生,實習單位應安排專門人員指導學生實習,學生所在職業學校要安排實習指導教師跟蹤瞭解實習情況。

認識實習、跟崗實習由職業學校安排,學生不得自行選擇。

第九條實習單位應當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學生佔在崗人數的比例,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於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任何單位或部門不得干預職業學校正常安排和實施實習計劃,不得強制職業學校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實習。

第十條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實習時間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確定,頂崗實習一般為6個月。支援鼓勵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合作探索工學交替、多學期、分段式等多種形式的實踐性教學改革。

第三章實習管理

第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制定學生實習工作具體管理辦法和安全管理規定、實習學生安全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性檔案。

職業學校應對實習工作和學生實習過程進行監管。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學校充分運用現代資訊科技,構建實習資訊化管理平臺,與實習單位共同加強實習過程管理。

第十二條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協議文字由當事方各執一份。

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認識實習按照一般校外活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實習協議應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協議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實習協議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各方基本資訊;

(二)實習的時間、地點、內容、要求與條件保障;

(三)實習期間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實習期間勞動保護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護條件;

(五)責任保險與傷亡事故處理辦法,對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部分的約定責任;

(六)實習考核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其他事項。

頂崗實習的實習協議內容還應當包括實習報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條未滿18週歲的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應取得學生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學生自行選擇實習單位的頂崗實習,學生應在實習前將實習協議提交所在職業學校,未滿18週歲學生還需要提交監護人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第十五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依法保障實習學生的基本權利,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級在校學生頂崗實習;

(二)安排未滿16週歲的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

(三)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四)安排實習的女學生從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禁忌從事的勞動;

(五)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

(六)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第十六條除相關專業和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的實習安排外,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並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較高安全風險的實習;

(二)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

(三)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條接收學生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

第十八條實習單位因接收學生實習所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按現行稅收法律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九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不得扣押學生的居民身份證,不得要求學生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收取學生財物。

第二十條實習學生應遵守職業學校的實習要求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實習紀律及實習協議,愛護實習單位設施裝置,完成規定的實習任務,撰寫實習日誌,並在實習結束時提交實習報告。

第二十一條職業學校要和實習單位相配合,建立學生實習資訊通報制度,在學生實習全過程中,加強安全生產、職業道德、職業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職業學校安排的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指定的專人應負責學生實習期間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巡視工作,定期檢查並向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報告學生實習情況,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有關問題,並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到外地實習,應當安排學生統一住宿;具備條件的實習單位應為實習學生提供統一住宿。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建立實習學生住宿制度和請銷假制度。學生申請在統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須經學生監護人簽字同意,由職業學校備案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四條鼓勵職業學校依法組織學生赴國(境)外實習。安排學生赴國(境)外實習的,應當根據需要通過國家駐外有關機構瞭解實習環境、實習單位和實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派人實地考察。要選派指導教師全程參與,做好實習期間的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二十五條鼓勵各地職業學校主管部門建立學生實習綜合服務平臺,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行業企業、有關社會組織,為學生實習提供資訊服務。

第二十六條對違反本規定組織學生實習的職業學校,由職業學校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事故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追究責任。

對違反本規定中相關條款和違反實習協議的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可根據情況調整實習安排,並根據實習協議要求實習單位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本規定安排、介紹或者接收未滿16週歲學生跟崗實習、頂崗實習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實習考核

第二十八條職業學校要建立以育人為目標的實習考核評價制度,學生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職業學校要會同實習單位根據學生實習崗位職責要求制訂具體考核方式和標準,實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條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的考核結果應當記入實習學生學業成績,考核結果分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學生獲得學分,並納入學籍檔案。實習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畢業。

第三十條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對違反規章制度、實習紀律以及實習協議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學生違規情節嚴重的,經雙方研究後,由職業學校給予紀律處分;給實習單位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第三十一條職業學校應組織做好學生實習情況的立卷歸檔工作。實習材料包括:(1)實習協議;(2)實習計劃;(3)學生實習報告;(4)學生實習考核結果;(5)實習日誌;(6)實習檢查記錄等;(7)實習總結。

第五章安全職責

第三十二條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要確立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有關規定。職業學校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實習安全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實習單位應當健全本單位生產安全責任制,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標準,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實習學生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保障學生實習期間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條實習單位應當會同職業學校對實習學生進行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教育和培訓並進行考核。未經教育培訓和未通過考核的學生不得參加實習。

第三十五條推動建立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責任保險範圍應覆蓋實習活動的全過程,包括學生實習期間遭受意外事故及由於被保險人疏忽或過失導致的學生人身傷亡,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以及相關法律費用等。

學生實習責任保險的經費可從職業學校學費中列支;免除學費的可從免學費補助資金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取或從學生實習報酬中抵扣。職業學校與實習單位達成協議由實習單位支付投保經費的,實習單位支付的學生實習責任保險費可從實習單位成本(費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條學生在實習期間受到人身傷害,屬於實習責任保險賠付範圍的,由承保保險公司按保險合同賠付標準進行賠付。不屬於保險賠付範圍或者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部分,由實習單位、職業學校及學生按照實習協議約定承擔責任。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相關部門依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或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條非全日制職業教育、高中後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實習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教職成〔20xx〕4號)同時廢止。

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制度5

第一章

辦學宗旨

辦學理念

校訓

培養目標

1、辦學宗旨:立德樹人、強技樂業。

2、辦學理念:以就業為導向、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謀發展、以愛心促和諧。

3、校

訓:志存高遠、自強不息、德才修身、心繫邦興。

4、培養目標:以培養“創新、創造、創業型人才”為目標。

開辦多種特色專業,開展長短並舉,專兼合一,一專多能,訂單就業的培養模式。教學上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突出專業技能的培養與提高,強化實際動手能力和崗位的適應性。我校師資雄厚,裝置齊全,學生可以獲得全國通用的資格證、等級證、畢(結)業證,合格學員學校負責100%推薦就業。

5、四過硬:

素質過硬,意識過硬,技能過硬,理論過硬。

第二章

教職工管理

一、培訓制度

1、培訓物件為年齡在18—45週歲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剩餘勞動力、大中專畢業生。

2、培訓時間10天,課時按上級規定時間。

3、學員持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我校報名培訓。

4、我校需按實際情況登記造冊,分班、分專業進行培訓。

5、培訓通過技能鑑定的,由勞動部門頒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6、培訓結束後,成績突出的學員可以推薦就業。

二、培訓班學員管理

1、所有學員必須按時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訓資格。

2、學員著裝要做到整齊大方、得體,統一佩戴胸牌。

3、培訓實行全脫產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訓期間任何人不得請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繼續學習者,按自動退訓處理。

5、課餘時間必須外出者須寫請假條,由教務處批准後方可離開,返回時要到教務處銷假。

6、學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

7、尊重老師的勞動、服從老師的指揮,有問題時要先舉手示意,經批准後再回答

8、上課期間要認真聽講,不得有影響課堂秩序的行為和舉動。(手機應關機或者調為震動,在教室內嚴禁抽菸)

三、教師管理制度

1、教師要遵守學校的各項制度,熱愛教育培訓工作,做好繼續教育和各項組織、實施工作。

2、教師要熟悉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課時分配及班級學生情況,編排教學進度,按培訓班教學計劃授課。

3、教師要按教學要求備好課,精心講授,講究教學方法,並注意培訓學生的思維能力和應用能力。

4、教師要關心學員學習動態,改進教學工作。

5、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計劃,做好各類培訓班學員的報名登記、住宿和教學管理。

6、教務處根據教學培訓要求,做好兼職教師聘選、編寫教材、做好教學場地的維護和教學裝置的管理。

7、教師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課,必須提前申請和出示相關書面證明並報校長,因病不能親自辦理,應提前通知,經校長批准後,方可請假,事後要補辦手續。

四、校長工作職責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教育規律辦學,領導和主持學校的全面工作,積極進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管理水平和辦學效益。

2、從學校實際出發,主持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學年度工作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3、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政治,鑽研業務,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水平及教育教學能力。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4、審定各類工作計劃,領導教師開展正常工作,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

5、加強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建設,努力改善辦學條件,主動關心師生員工的生活,努力創造條件改善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狀況。

6、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為想創業和已創業的人提供更好學習管理知識的平臺。

7、根據學校規模,設定學校管理的組織機構。搞好聘任教師工作,安排好教職工的工作崗位。

8、民主管理學校,經常傾聽教職工的意見,發揮教職工大會作用,關心教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全面負責教職工的考核和獎懲。

9、嚴於律己,廉潔奉公,虛心接受群眾監督,起表率作用。

五、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助學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務工作。

2、負責起草全校性的工作總結、規劃、決策等檔案、做好文字綜合和處理工作,把好文字關和政策關。

3、負責釋出有關會議和學習活動通知、學員考核彙總工作。 4、做好各類檔案的收發、傳遞、歸檔、登記和保管工作、記錄整理學校資料。

5、根據校領導批示、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

6、配合學校,做好學校歸檔工作。

7、做好學校開班及其他組織工作和會議專場的佈置工作。

8、做好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9、負責培訓學員進行學習、紀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學籍管理

1、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實行實名制管理。定點培訓機構要建立培訓臺帳,詳細記錄受訓者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絡電話、文化程度、培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時間、考試考核成績、收費和申領培訓補貼情況、培訓後就業單位、就業崗位、勞動合同簽定或企業用工證明以及用工單位的聯絡方式等。

2、建立學員學籍管理制度。對每個參加培訓的學員實行電子註冊,建立學員學籍檔案,完整記錄學員在培訓學習期間的學習成績、實訓實操技能水平、行為表現以及參加職業技能鑑定等個人資訊,將每個學員的基本情況記錄在案。

3、建立學員考勤登記制度。對學員參加培訓上課和實訓實操進行考勤登記,每次上課都要求學員簽到,記錄學員每次學習的時間和內容。學員的考勤登記表作為申請培訓補貼的依據之一。

(二)檔案管理

加強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檔案管理,每期培訓鑑定結束後,以班為單位收集、整理培訓資料和培訓人員的相關資料歸檔,做好跟蹤服務工作。歸檔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參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家庭地址、聯絡電話、文化程度、培訓訓專業(職業、工種)、培訓訓時間、培訓獲證編號等。

2、教學情況:包括培訓課程安排、學時安排、任課教師、教材、教學大綱和教師教案等。

3、學員學習情況:包括考勤登記、作業完成結論、作品完成結論、學習評語結論、理論課和實訓實操課考試考核成績等。

4、開學、結業相關資料:包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的培訓計劃和辦班批覆;開班和結業典禮的領導講話;報送的資訊、圖片及相關資料等。

5、學員就業創業情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以及上崗就業的單位,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所簽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單位的聯絡方式等。如是成功創業的,主要包括學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家庭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創業地點、營業執照等。

六、培訓學校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培訓和就業政策,熱心為接受培訓的物件服務,不斷提高就業培訓合格率以及培訓的針對性、有效性。

2、配備固定的培訓場地,有較高的師資隊伍和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實訓師傅。有完善的教學管理制度,有針對性、實用性、有效性的教學大綱、教學計劃、實訓計劃。培訓裝置、設施、教材符合國家職業技能培訓要求。同時提供辦學資質證明,培訓專案教學大綱、教學計劃、教學裝置、教學設施、教師簡介等資料。

3、實施培訓時,必須提前向縣人社局提交開班申請、教學大綱、教學計劃、課程安排表、培訓人員花名冊,經人社局稽核批准後,方可開班。

4、按教學計劃進行培訓,接受人社局、財政局、勞動服務中心指導監督。

5、自覺遵守《晉城市就業再就業培訓管理辦法》。

6、培訓課時按《晉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規範和加強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規定執行。

7、按要求將教學檔案材料分期分班裝訂成冊備查,指導、收集和整理申報培訓補貼資料。

8、加強與就業服務機構和用工企業的溝通聯絡.做好參訓學員就業推薦和跟蹤管理服務工作;

(一)教學管理

1、培訓教材。各定點培訓機構必須要統一使用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編教材的,必須要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稽核備案。

2、培訓時間。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各職業(工種)的培訓要求,各定點培訓機構必須要嚴格按規定的課時組織培訓,其中:A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120個標準學時以上;B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240個標準學時之間;C類職業(工種)培訓時間在360個標準學時之間。每天按7個標準學時計算。

3、課堂教學和實習實訓。各培訓機構必須要嚴格按規定要求開設理論課程和實訓實操課程,不得隨意減少課時和實訓實操時間。

4、考核考試。每期培訓結束前,必須要統一組織考試考核,並將考試考核試卷和學員考試考核成績一併歸檔備查。

(二)考試考核管理

在培訓期間,所有學習上課的內容每一門課程結束時都要組織考試考核。在培訓班結束前10天,定點培訓機構要向人局提出職業技能鑑定的書面申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安排鑑定時間和地點。

(三)監督檢查

1、指導和督導。人社局是各定點培訓機構的業務主管部門,各定點培訓機構接受人社局的指導和監督。人社局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定期考核評估,將培訓合格率、培訓後就業(創業)率以及學員滿意度作為考核評估的主要指標。人社局對定點培訓機構實行動態管理,凡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格。

2、定期檢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組織人員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在每期培訓班辦班過程中,人社局要對定點培訓機構進行必要的培訓檢查。

七、培訓學校財務制度

為規範學校的財務會計行為,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提高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學校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和量入為出的原則,努力保證學校發展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2、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獨立核算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使用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票據的購買、使用、保管、核銷由會計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4、一切財務開支,嚴格執行並從嚴掌握。會計對開支的票據要

認真稽核,及時記帳;發現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憑證要按規定彙總裝訂,妥善保管。

5、財會人員要每個月對帳一次,進行結帳和報表工作,並按要求報告財務主管及校長。

6、一切計劃內開支,如:工資、福利費、酬金、教學費、辦公費、管理費及其他必需的開支款項,必須由財務主管批准支付。

7、財務人員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堅持審批制度和有關手續。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任何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報銷。財務人員不遵守財務制度,隨意報銷,將被追究責任。

8、學校領導,特別是財務主管,必須以身作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學校的各項財務制度。如有違反制度和失職行為,也要追究責任並從嚴處罰。

9、學校接受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並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離任審計制。財務管理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實行民主理財,財務公開。要主動徵求群眾意見,積極採納合理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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