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衛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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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職業衛生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職業衛生制度

職業衛生制度1

1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

2 目的

為了預防、控制、防治職業病,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職工的健康。

3 職責分工

3.1 公司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職責

3.1.1 總經理對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把職業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1.2 分管職業衛生的副總經理要定期聽取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彙報,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環保處職責

3.2.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病方針、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3.2.2 搞好作業場所監測,組織安排職業衛生體檢,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

3.2.3 組織完成上級下達的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研究任務。

3.2.4 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公司改善作業條件治理計劃。

3.2.5 開展職業衛生宣傳工作,普及職業病科普知識。

3.2.6 負責本公司在建設專案中實施職業衛生方面的“三同時”。

3.3 人力資源處職責

會同醫務部門開展就業前體檢,對因患職業病或有職業禁忌證需調離原作業崗位者給予妥善安排。

3.4 資產財務處職責

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包括健康監護費、職業病診療康復傷殘費、塵毒監測儀器裝置購置費、監測費、職業衛生宣傳教育費、培訓費、管理費、職業病危害調查費、職防科研費等)應列入企業年度資金計劃,專款專用,其經費支出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

3.5 工會職責

監督本公司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情況,宣傳防塵防毒的重要意義,組織安排從事有害作業人員療養。

3.6 職工醫院職責

協同安全環保處做好職業危害因素接觸人員體檢工作,建立體檢檔案。

3.6 生產車間領導職責

3.6.1 教育員工執行操作規程,普及防塵防毒知識,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塵防毒器材,愛護防塵防毒設施,提高員工個人防護能力。

3.6.2 執行防塵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規定組織安排本單位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4 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4.1 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專案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應建立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式,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專案的設計審查。

4.2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專案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4.3 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4.4 建立健全企業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同時進行講評並持續改進。

4.5 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嚴重職業病危害情況和中毒事故時,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門,準確提供有關情況,並配合做好救援救護及調查工作。

4.6 做好防塵、毒、射線、噪聲以及防氮氣窒息等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於完好狀態,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

職業衛生制度2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內部管理,為學生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讓全校女生學得放心,住得放心,保證她們身心免受侵害,為此,特制訂如下制度,希望全體女生自覺遵守。

一、紀律管理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按學校要求,按時點名就寢。

2、按時就寢起床,就寢後不能講閒話,吵鬧,放錄音機,搞活動,點蠟燭,熄燈鈴響後不再開水,不許洗衣服等。

3、任何人不能在寢室裡高聲大叫或故意起鬨。

4、寄宿生未經班主任同意不準在校外住宿,晚自習下課後,全體女生均不能外出。

二、女生安全保衛制度

1、每間寢室必須選好寢室長,由寢室長保管好鑰匙把門鎖好,否則丟失東西由其負責。

2、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防火防盜,不得使用電器,。睡覺前一定要插好門拴,保證寢室安全。

3、全校休假時,寢室一律不開放,女生必須回家,不準留在寢室裡。

4、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嚴禁出現亂偷亂拿別人的錢物。

5、加強值日值班,禁止外來人員直接進入女生宿舍。

6、女生提高自我防範意識,不得隨意外出,確實需要外出,必須向生指老師請假,由班主任批准後,應結伴而行,方可離校,但不能到不安全的地方去。

7、晾晒衣服晚上一定要收好,否則丟失後果息負。

8、上課時間寢室每天必須鎖好門,關好窗戶,任何人沒有特殊情況不能進入寢室。

9、配備手電,夜間起床方便要相互照應,至少三個同行。

10、男生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也不得單獨進入男生宿舍。確實有事,需要到異性宿舍的,必須經過教師同意。

11、女生不能單獨進入男教師宿舍,男教師在辦公室與女生談話或輔導功課時,必須開門。

三、衛生制度

1、寢室每週進行兩次大掃除,一天一小掃,由寢室長安排。

2、室內要求地面清潔,四周牆壁無塵跡,蜘蛛網,不許亂打釘子,掛衣服,不得私拉電線,開關。

3、不許在走廊上倒水,洗漱等。

4、被子統一一個方向疊成四方形,枕頭放在被子上面,東西擺設成一直線,鞋子、毛巾掛放一條線。

5、講究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不將飯菜帶進寢室。

職業衛生制度3

1、目的與依據

1.1為了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潛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加強管理,改善工作環境,降低危害,保護職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標準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標準》和《職業病防治管理標準》等有關規章制度,結合××熱電廠的實際生產特點編寫的。

2、定義和術語

2.1職業衛生:是製為控制和消除勞動過程中和勞動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職工健康的危害而採取的防範措施,其目的在於預防職業病和職業傷害的發生。

2.2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高溫、噪聲、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3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其主要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4職業禁忌: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以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2.5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3、職業健康監護

3.1.綜合辦公室要積極聯絡集團公司後勤部門(衛生)組織接觸有毒、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上崗、在崗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與職業病防治,並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3.2.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從事職業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3.3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職工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填寫相應的《職業健康檢查表》。

3.4電廠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3.5電廠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3.6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應立即上報集團公司,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經健康檢查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職工,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或醫學觀察。

3.7發現職業病患者,應按照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認真執行。

3.8電廠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並按有關規定妥善儲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工如果查閱或影印本人的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時,電廠應如實、無償提供,並辦理相關手續。

4、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

4.1生產性粉塵的控制措施:

4.1.1加強生產作業中的通風,有通風、吸塵等裝置設施場所,工作中必須將其全部投入。

4.1.2執行人員加強通風、吸塵等裝置設施的定期檢查和試驗,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裝置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1.3電廠要及時聯絡集團公司購置相應的防塵用具並下發,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佩帶防塵用品。

4.2工業毒物的控制措施:

4.2.1工作中使用的毒物(如酸、鹼、氨)要採用密閉化、自動化。

4.2.2有毒物的生產場所要有通風裝置、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等。

4.2.3加強通風裝置、洗盥設施及防毒用品的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裝置處要及時進行處理。禁止介質為毒物的裝置帶病執行。

4.3噪聲的控制措施:

4.3.1對產生噪聲的裝置要加防噪設施,並經常檢查,保證完好。

4.3.2對接觸噪聲的職工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如耳塞、耳罩等,並監督使用。

4.4防暑降溫措施:

4.4.1對產生各種熱的裝置加裝隔熱材料,執行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缺陷,要立即上報,生產裝置處要及時進行處理。

4.4.2對產生熱的場所要加強通風,並要保證通風裝置的完好。

4.4.3在高溫高壓的場所工作時,工作人員要佩帶防燙用品。

4.4.4根據集團公司的安排及時發放防暑降溫用品。

5、監測

5.1每年夏季,電廠安全監察要聯絡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電廠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告知職工。

5.2對檢測的超標項,電廠應採取相應的措施或上報集團公司整改。

6、檢查與考核

6.1工作人員未按操作規程要求檢查、使用職業防護用品或裝置的,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程度考核20~100元。

6.2沒有及時處理職業衛生防護裝置、設施的處室或人員,電廠將按照情節嚴重嚴重考核50~100元。

6.3電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有權對任何違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制度的行為進行考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定,並負責解釋。如果與上級規定衝突,以上級規定為準。

7.2本制度由綜合辦公室、生產裝置處進行監督檢查落實。

7.3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7.4本制度編寫人:××

職業衛生制度4

1、單位各級領導和崗位職工必須熟悉本崗位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職責,掌握本崗位及管理範圍內職業病危害情況、治理情況和預防措施.

2、單位要督促和安排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參加職業衛生專業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習,或參加學習講座,以提高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管理水平.

3、單位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法規教育和基礎知識培訓與考核.要組織職工認真學習國家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單位有關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以及職業衛生防護裝置設施和防護用品的使用,並做好培訓記錄.

4、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毒自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5、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職工必須接受上崗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教育、崗位勞動保護知識教育及防護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合方可上崗操作.

6、單位要做好生產檢維修前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結合檢維修過程中會產生的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可能發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點掌握自我防護要點和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7、做好各類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檔案管理工作.

職業衛生制度5

一、各部門在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勞動者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勞動者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制度6

電池有限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為了強化勞動保護用品在員工工作時的保護作用及維護員工利益,和職業衛生管理及操作規程.

2、職責

2.1製造部為歸口管理部門;

2.2各車間及相關環節為配合部門.

3、職業衛生管理措施及方法

3.1在冊員工應每兩年發放兩套冬裝和兩套夏裝工作服;

3.2工作服發放規定:5月1日後發夏裝,10月1日後發冬裝.

3.3每月1日按工序的需求發放勞保用品時,員工應簽字,確定領用時間及數量.

3.4具體各工種發放勞保用品標準見附表.

3.5套板、卡盒、配板、入槽、取盒、燒焊工序每年發放布圍裙兩根,圍裙佩帶

時間為每年10月至次年4月.

3.6操作規程:

3.6.1生產員工在生產車間,從事工作時必須佩帶勞保用品,在飲用食物時需先洗手,每天更換口罩、手套,車間內部檢查時,第一次檢查到未佩帶勞保用品的、或未更換清潔的口罩、手套,指出糾正,給予批評,並上牆通報,第二次檢查到未佩帶者,給予考核5元/次並上牆通報.

3.6.2公司組織檢查時,發現有員工未按規定佩帶勞保用品,按5元/人計算對車間負責人進行考核.

職業衛生制度7

為了適應公司的進一步的發展,加強經銷商的管理,特制定此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兩部分內容:經銷商等級評價、經銷商管理辦法。

第一部分:經銷商等級評定

公司依據經銷商的業績、合作情況等內容,對經銷商進行等級評定,按照以下各標準將經銷商分為四個等級,公司將對不同等級的經銷商採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及政策。

一、評價標準:

按《經銷商等級評定表》(附在後面)進行評價。

二、評價方法

評價物件:霸王公司各省市代理商。

評價部門:銷售部(部分資料需各地區經理協助提供)。

評分標準:按《經銷商等級評定表》中各項指標進行打分評價。

經銷商等級評定方法:得分在90分以上者為戰略經銷商,80分以上為主要經銷商,60分以上為一般經銷商,60分以下為末位經銷商。

霸王公司每季度會進行經銷商評定,年終按評定結果綜合排名,確定各經銷商級別。

第二部分:各級經銷商支援方案

一、戰略經銷商(A級)支援方案

目標:

建立戰略聯盟,和經銷商進行緊密的合作,提供7大支援,促進銷售增長,實現雙贏。

支援方案:

1、個性化促銷方案

戰略經銷商可提前享用公司促銷方案,公司也將定期組織策劃部人員與一級經銷商溝通制定專門的促銷活動方案,最大提升當地的銷量,使經銷商利益最大化。

2、人員支援

公司將派最優秀的業務員與戰略經銷商合作。業務員每週進行一次生意回顧,瞭解經銷商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3、返利政策

年回款完成合同規定回款任務100%的,除合同規定0.5%的返利外,將額外加返0.3%。總計返利為0.8%(按實際回款額核算)。

年回款完成合同規定回款任務120%的,除合同規定0.5%的返利及上述0.3%額外返利外,將再加返0.2%,總計返利為1%(按實際回款額核算)。

4、專業培訓

霸王公司將定期舉辦由萬總主持一系列的培訓講座,同時也會邀請國內知名的管理專家舉辦經銷商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講座,

戰略經銷商可以免費參加培訓。

5、新品代理權

擁有新品的優先代理權。霸王公司即將推出本草護膚系列、九味飲料系列。戰略經銷商將擁有公司新品的優先代理權。

6、綠色通道

(1)公司將成立專門的戰略經銷商服務專員,對於戰略經銷商遇到的問題,公)司將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

(2)節假日期間可獲得優先的發貨權。

(3)可提前享用公司促銷方案。

7、年終大獎

霸王公司將在每年的4月初舉行經銷商年度大會,戰略經銷商將有資格領取驚喜獎,並參加公司組織的旅遊活動。

二、主要經銷商(B級)支援方案

目標:

建立緊密合作關係,促進銷售增長並改進其經營管理方法,幫助其轉變為戰略經銷商。

支援方案:

1、享受公司最新的促銷活動方案。

2、業務員每兩週進行一次生意回顧,瞭解經銷商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

3、擁有新品的優先代理權。霸王公司即將推出本草護膚系列、九味飲料系列。戰略經銷商將擁有公司新品的優先代理權。

4、專業培訓

霸王公司將定期舉辦由萬總主持一系列的培訓講座,同時也會邀請國內知名的管理專家舉辦經銷商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講座,

戰略經銷商可以免費參加培訓。

三、一般經銷商(C級)支援方案

目標:

根據經銷商的潛力、與公司的合作情況,發現其不足之處,有針對性的進行營銷方面的培訓輔導,增加其銷量,幫助其向主要經銷商轉變。

支援方案:

1、享受公司一般促銷活動方案。

2、公司總部派專員定期瞭解經銷商情況,解決存在的問題。必要時對其進行經營管理方面的培訓。

四、末位經銷商(D級)管理辦法

管理方法:業務員充分了解經銷商情況,並向總部彙報其改進的潛力、對公司合作的態度等問題,按經銷商評價指標定期進行評價(注:部分指標不能按月度評分的按照前一季度評分計算),連續三個月不能達到公司標準的向總部提請取消其經銷商資格,並開發新經銷商。

本程式的解釋權歸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原則上每年修訂一次。如制度規定與實際情況發生重大不符,本制度需及時修訂。

職業衛生制度8

1、職業衛生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公司監督、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體制。企業內部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衛生工作。

2、各級工會組織應依法維護職工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組織實施對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

3、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職工能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的有關待遇。

4、應加強新建及改、擴建工程建設專案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工

作。應建立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審批程式,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應參加建設專案的設計審查。

5、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的要求,建設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開職業病危

害預評價的有關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專案在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和落實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中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措施,應同時建立相應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等檔案。

6、建設專案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工作,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職業衛生驗收手續,對不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整改直至達標,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7、做好防護設施的管理、使用、維護和檢查,確保其處丁完好狀態,不得

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應根據作業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具體情況,為職工

提供有效的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企業應建立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及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臺賬。

8、所有員工都有維護本單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職業衛生防護用品的責任和義務,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及可疑情況,應及時報告。

9、所有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均需如實記入職工健康監護檔案,並自休檢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反饋給體檢者本人。

10、應嚴格執行女工勞動保護法規條例。

11、應加強對工藝裝置的管理,對易產生洩漏的裝置、管線、閥門等應定期進行檢修和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企業在生產活動中,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裝置和材料。

12、生產崗位職工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13、生產崗位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掌握並能正確使用、維護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職業衛生防護用品,掌握生產現場中蠹自救互救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開展相應的演練活動。

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作業場所

安全裝置、設施管理制度

1、具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是指煤氣車間、加油站、氧氣經營部、蒸汽轉供站、熱媒爐、配電問、焙燒電捕、三五油壓機等部位。

2、安全裝置、設施是指防爆膜、CCB測儀、com警儀、空氣呼吸器、各種裝置的安全裝置和附件、絕緣工具、消防和防洪等用丁安全生產的所有裝置、設施。

3、所有安全設施、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是有資質的單位生產。

4、主管職能部門必須做好裝置的安裝、除錯和驗收工作,建立裝置檔案。

組織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方法、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等知識的培訓。

5、本著“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各使用部門要認真做好安全設施、裝置的管理工作,並經常組織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

6、安全設施、裝置的使用堅持“專人負責、共同管理”,操作人員要嚴格

遵守操作規程,定期做好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確保裝置處丁完好執行狀態。

7、職能部門定期組織專業檢查,定期進行校驗,並將檢查、校驗結果載入裝置檔案。

8、經檢測不合格的安全裝置、設施必須及時更換,並貼上“不合格”標籤,撤離生產場所。

9、安全設施、裝置不準隨意停用、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後必須立即復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破壞或損壞安全設施。否則,將由職能部門嚴肅處理。

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1、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煤氣中蠹等事故場所的設計、安全設施的配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操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並經培訓考核合格。

2、易燃易爆場所設定明顯的禁火標誌,有防火、防爆設施,作業現場禁止使用撞擊產生火花的工具。

3、易燃、易爆、有蠹物品一定要有專人負責運輸、專人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4、在有煤氣可能洩漏、擴散的場所,設定CO監測儀、應急救援器材,並指定專人保管、定期檢查,確保其完好使用。

5、易燃、易爆場所的裝置應保持完好,並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

6、在與易燃、易爆相通的設施、管道上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採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備足量的消防器材,辦理動火許可證後方可作業。

7、在進入煤氣發生爐、煤氣管道前,必須進行蒸汽吹洗、置換,監測合格後,辦理入罐作業證。入罐作業時,罐外必須安排足夠的監護人員。

8、易燃、易爆、易中蠹場所的各種安全設施不得擅自解除或拆除,如因檢修需要拆除,檢修完畢後必須按規定安裝。

危險作業管理制度

1、危險作業是指入罐作業、裝置內作業、盲板抽堵作業、動土作業、禁火區域動火作業、吊裝作業、高空作業、大型裝置檢修作業、配電場所檢修、煤氣帶氣檢修作業等存在危險性較大的作業。

2、危險作業所在部門作業前必須及時上報主管職能處室。

3、進行危險作業前,所在部門及專案實施部門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作業方案,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專案和現場安全責任人。

4、危險作業所在部門及專案實施部門必須按危險作業的分類辦理相關的作業票證。

5、進行危險作業時,所在部門、專案實施部門、主管職能處室必須指定專人到現場檢查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監護。

6、如果是外來施工單位在本公司進行危險作業,專案主管部門必須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同時在施工前與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並報安環處審查。施工時,專案主管部門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監督和管理。

7、危險作業完成後,所在部門、專案實施部門、專案主管部門必須認真檢查施工現場,確保達到安全生產條件。

勞動防護用品(具)管理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由安環處稽核,並督促營銷公司倉庫按規定發放,發放範

圍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2、勞護用品發放的具體方案,由安環處、人事處結合本公司工藝、技術、

工種等的實際情況擬定,報上級領導批准後實施。

3、領用勞護用品,需對照個人勞護用品發放計劃,由部門核算員統一開領

料單送安環處核定簽字後方可領用。

4、所有職工(包括臨時工、合同工),如在公司內部調動,憑人事處調令

按新工種標準發放,調整勞護用品標準和發放年限。

5、長期病假(包括半年以上外出學習、培訓、借出、育嬰等人員)一切勞

護用品,暫不發放,回公司上班後按脫離生產崗位時間順延。

6、各級領導要經常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和穿戴勞護用品。安環處應定期對本公司勞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因不正確使用勞護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者應予以追究。

職業衛生制度9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1.企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主要有哪些職責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根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的《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的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專案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進行預評價,以及在竣工驗收前的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進行評價,對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申報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救援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制定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對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等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計劃與實施方案的落實,進行全過程的管理.對本企業的職業衛生工作進行年度總結.全面掌握本企業從原料、中間體及成品等生產全過程、生產各環節存在的各種職業病危害因素.

2.什麼是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根據我國《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及其配套法規規章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對職業危害防治層層負責的制度.企業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責任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職業安全衛生制度.實踐證明,凡是建立、健全了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的企業,各級領導重視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在認真負責地組織生產的同時,積極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控制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職業病的發病率就會降低.反之,就會因職責不清,互相推諉,職業危害防治無人負責,而導致職業病危害嚴重,職業病不斷髮生.

3.什麼是職業健康檢查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位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該法還規定,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為了使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進一步規範化,《職業病防治法》頒佈後,衛生部頒發了與該法配套實施的《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明確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定期職業健康檢查.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用人單位發生分立、合併、解散、破產等情形的,應當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職業病病人.用人單位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當及時組織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通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的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根據所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類別,按衛生部頒佈的《職業健康檢查專案及週期》的規定確定檢查專案和檢查週期,需複查時可根據複查要求相應增加檢查專案.

職業健康檢查應填寫《職業健康檢查表》,從事放射性作業的勞動者的健康檢查應填寫《放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表》.體檢機構應當自體檢工作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說明理由並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複查的,體檢機構除及時通知用人單位外,還應當及時告知勞動者本人.體檢機構應當按統計年度彙總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並將彙總材料和患有職業禁忌證的勞動者名單,報告用人單位及其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4.什麼是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儲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有權查閱、影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影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籤章.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報告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規章《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xx年衛生部令第25號)的規定,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嚴重程度,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①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②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③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的`.放射事故的分類及調查處理按照衛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規定》執行.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與特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安全生產監管等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後,應當實施緊急報告:

①特大和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

②一般事故,應當於6h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接收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勞動者的首診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發病情況、死亡人數、可能發生原因、已採取措施和發展趨勢等.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管理規定》,負責管轄範圍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並應當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情況.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情況,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對外公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瞞報、虛報、漏報和遲報.

6.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應如何處理

企業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應當根據情況立即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①停止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作業,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②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洩險;

③保護事故現場,保留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裝置和工具等;

④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

⑤按照規定進行事故報告;

⑥配合衛生、安監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安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事故發生情況、有關材料和樣品;

⑦落實衛生、安監部門要術採取的其他措施.

職業衛生制度10

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業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必須重視這項工作,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並同企業的文明生產結合起來,堅持綜合治理,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減少以至消除傳染和疾病的發生,達到保護勞動力,促進生產的目的。

1、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由擔任工業衛生及職業病專業委員會主任的公司級管理人員領導。

2、安全技術、工會、生產、設計、技術、工藝、計劃、財務、人事勞資、機械動力和技改等部門都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工作職責。

3、職業安全衛生和衛生防疫管理機構應努力做好基礎管理工作,清查和掌握全公司(工地)職業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況和汙染源的分佈情況,員工人數及體檢情況。

4、對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必須加強管理和控制,並指定專人負責,防止發生中毒事故。

5、掌握本企業的職業危害因素,對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汙染危害點的治理制定長遠規劃和近期工作計劃,並積極責成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6、對接觸塵、毒、噪聲、振動、輻射等有害作業人員健康檢查,建立、健全職業安全衛生檔案、職工個人健康檔案及有關的臺賬資料。

7、新員工應按規定要求做好就業前體檢,體檢合格者才能進入公司工作。

8、生產作業現場應落實各級環境衛生責任制,由一名安全負責人分管衛生工作,綜合員負責日常管理。

9、生產作業現場做到無積水、泥漿;落地灰要及時清理,主要通道、樓梯間保持通暢;雜物、垃圾按規定區域堆放,並定期清理。工地排水暢通。

10、生產作業與生活區分開;生產材料分割槽域堆放整齊,砂石分類隔離堆放;機具裝置要保持清潔。

11、設立衛生包乾區,按辦公室、會議室、宿舍、飯堂、廁所(浴室)、大門口、道路、材料堆放場地等劃分包乾範圍,輪值清掃。

12、廁所、浴室要有專人打掃、保持清潔衛生,做到無積水、無汙垢、無尿積、無臭味。

13、做好施工工地除四害工作,做到無鼠、無蠅、無蟑螂、無蚊等滋生地。

14、

⑴食堂廚房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穿著統一工作服。在工作時不準戴手飾、不準搽指甲油;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

⑵不購買、不出售變質食物,菜蔬要浸泡,嚴防農藥中毒。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熟食品要加紗蓋;賣飯間要有防蠅措施;賣飯間無雜物。

⑶加工生熟食物要分生熟砧板、刀具、冷藏櫃生熟食品要分層存放。每月清洗冷藏櫃一次。各種盛裝熟食容器、餐具等每次使用前要洗乾淨及高溫消毒。廚房內應無鼠跡、無蟑螂。

⑷灶頭、門窗、賣飯臺、地面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每天打掃不少於三次,確保廚房內外衛生清潔。

15、生產現場宿舍應與生產區域分開。每間宿舍任命一名安全、治安、衛生、計生責任人為室長,負責日常安全、治安、衛生、計生等管理工作。

16室長安排室內人員每日輪值打掃衛生,做到室內無雜物、無積水、室內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床鋪整潔乾淨。遵守衛生管理制度。

17、員工如發生疾病應及時到醫院進行治療,防止病情加重。

職業衛生制度11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我公司職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衛生工作,經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本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門、各車間在公司總經理、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及有關檔案,並妥善儲存。

二、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規定。

三、依法履行向職工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並以標誌、公告等形式提高職工對職業病危害的防範意識。 四、依法執行建設專案“三同時”審查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的預評價、審查認可、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驗收認可等程式。

五、對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逐步採取技術改造、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防護用品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積極改善勞動條件。向職工提供符合職業病防治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組織對各部門、各車間職業病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領導小組處理,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七、依法組織對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的健康損害的職工,及時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依法組織本單位職業病患者的診療。

八、依法組織對職工的職業衛生教育與培訓。

九、組織開展對本單位各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建立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檔案,並妥善儲存。

十、定期委託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檢測與評價結果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職工公佈。

十一、建立應急救援預案,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落實職責,以利急需,嚴格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制度。

職業衛生制度12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的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公司的經濟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市、區預防職業病的有關檔案規定,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負責,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二、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三、凡從事接觸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要認真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四、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員工,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如不適應,及時調離本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從事接觸有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如實記錄員工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等。

六、工會組織配合本單位積極開展職業衛生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並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認真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檢查指導,對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的問題和建議,認真研究,積極整改。

xx業有限公司

職業衛生制度13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xx部負責xx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專案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xx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xx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並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xx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x 檢測資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職業衛生制度14

1、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各單位應當制定本制度。

2、職業病是指單位的員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發的疾病。

3、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

4、員工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

5、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6、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

7、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員工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

8、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開展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9、單位應當對員工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員工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指導員工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10、員工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職業衛生制度15

一、職業防護原則

1、基本防護

防護物件: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工作的所有醫、護、技人員。

著裝要求: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凡接觸傳染病人時要加穿隔離衣。

2、加強防護:

防護物件:進行體液或可疑汙染物操作的醫務人員;傳染病流行期的發熱門診,隔離病區等區域的工作人員;轉運確診或疑似為傳染病患者的醫務人員和司機。

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加用以下防護用品:隔離衣、外科口罩/N95口罩、鞋套、手套、防護眼罩、面罩等。

3、嚴密防護:

防護物件:進行有創操作,如給特殊病人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等操作和作傳染病人尸解的醫務人員。

防護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全方位防護,應使用面罩、呼吸防護器。

二、基本預防控制措施

1、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掌握常見感染病的傳播途徑、隔離防護技術,減少職業危害。

2、遵照標準預防的原則,在接觸病原物質時,應當採取以下防護措施:

(1)在接觸病人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洩物等時戴手套,操作完畢,脫去手套後立即洗手,必要時進行手消毒。

(2)有可能發生血液、體液噴濺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防護面罩,穿隔離衣或防水圍裙等。

(3)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儘量減少創口出血,並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4)處理針頭時不要太匆忙,手持針頭和利器時,不要讓銳器面對著他人,在為不合作的病人注射時,應取得他人的協作,使用的針頭不可再套回原針帽內,如果一定要套回,則採用單手復帽技術,不要將銳利器具直接傳遞給他人,使用後的銳器直接放入利器盒,不要折毀銳利器具等。

(5)醫務人員手部皮膚髮生破損,在進行有可能接觸病人血液、體液的診療和護理操作時須戴雙層手套。

3、在標準預防的基礎上,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採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飛沫隔離。

4、嚴格執行手衛生規範。

5、對手術前及輸血前患者必須嚴格進行“感染篩查”。門診小手術等有創操作前,應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和自願原則下做“感染篩查”,如病人不同意做,應在“告知單上”簽字,科室留存備查。

6、檢驗科接收到患者的血液標本後,應於24小時內報告“感染篩查”結果。對於HIV抗體初篩實驗陽性的標本,檢驗科應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和病人所在科室負責人,醫院感染管理科指導科室做好防護工作,同時相關人員要保護患者隱私。

三、發生血液傳播疾病職業暴露後的應急處理

1、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汙染的面板,用生理鹽水沖洗黏膜。

2、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由近心端向遠心端輕輕擠壓,儘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區域性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後,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幷包扎傷口;被暴露的黏膜,應當反覆用生理鹽水沖洗乾淨。

4、發生艾滋病病毒的職業暴露後,醫務科及時組織院內相關學科專家依據衛生部《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對其暴露的級別和暴露源的病毒載量水平進行評估和確定,確定是否預防性用藥,如需用藥,制定具體的預防性用藥方案。

5、發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等血源性傳播疾病的職業暴露後處理和隨訪。

四、報告、體檢和隨訪

1、職業暴露發生後,當事人在應急處理後,應儘快報告科室負責人(科主任或護士長);

2、職業暴露當事人填寫《盤錦市第二人民醫院職業暴露事件登記表》,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送交醫院感染管理科。

3、依據衛生部《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和《血源性疾病職業暴露防護處置流程》,醫務處對發生職業暴露的當事人立即進行職業暴露評估並確定體檢專案和相關治療,體驗科協助實施體檢,預防保健科負責對發生職業暴露後的預防用藥品和高效價乙肝免疫球蛋白的藥品保障及隨訪。

五、使用化學消毒劑的防護:

保證良好的通風環境,使用化學消毒劑時戴手套、口罩,必要時穿防護衣,口罩和手套要定時更換,儘量選擇對空氣汙染小的化學消毒劑,使用中的化學消毒劑容器加蓋,對化學消毒劑原液要正確貯存。

六、化學治療的防護:配藥室經常自然通風,必要時安裝排氣扇。

在配製化療藥及為病人進行化療藥物的穿刺注射時,應戴口罩、帽子及雙層手套,配製化療藥後的垃圾按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盛垃圾的容器要加蓋。操作中不慎將藥液濺到面板或眼睛,應立即使用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如果藥液溢位到桌面,醫用紗布吸附藥液,再用清水沖洗被汙染桌面。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防護制度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和操作規程,減少各種危險行為。

2、強化職業安全意識,建議醫務人員接種乙肝疫苗。

3、嚴格遵循標準預防的原則,熟練掌握和正確使用防護技術和用品。,

4、避免有可能造成醫務人員傷害的操作,正確處理意外刺傷事件:

5、正確處理病人使用後的裝置、汙染物品以及醫療廢物。

6、當出現職業暴露傷害時,應遵循暴露後的處理原則,按規定進行報告、登記、評估、預防性治療和定期隨訪。

7、發生銳器傷後積極採取補救措施:銳器傷後傷口緊急處理:

(1)捏住傷口近心端,以阻斷靜脈迴流

(2)立即用流動水沖洗,向傷口部位方向持續推擠,擠出傷口部位的汙血,注意不要一擠一鬆,避免將汙血倒吸入血迴圈

(3)碘伏或酒精或碘酒消毒傷口

其他處理

病人HIV(+)

(1)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後儘早服用雙汰芝,最好在4小時內實施,最遲不得超過24小時;即使超過24小時,也應當實施預防性用藥

(2)醫務人員抽血檢查Anti—HIV,並於暴露後4周、12周、6月定期追蹤檢查Anti—HIV

病人HbsAg(+)

(1)醫務人員HbsAg(+)或Anti—HBs(+):不需要注射疫苗或HBIG

(2)醫務人員HbsAg(—)Anti—HBs(—)未注射疫苗:24小時內注射HBIG並一週後接受HBV疫苗注射

(3)醫務人員HbsAg(—)Anti—HBs(—)已完成疫苗注射未產生抗體:24小時內注射HBIG並補一劑疫苗

(4)醫務人員HbsAg(—)Anti—HBs(—)正接受疫苗注射未產生抗體:24小時內注射HBIG並繼續完成疫苗注射

(5)暴露後六個月、一年,追蹤HbsAg、Anti—HBs病人Anti—HCV(+)

(1)醫務人員Anti—HCV(+):繼續追蹤肝功能

(2)醫務人員Anti—HCV(—):注射干擾素3天,暴露後3個月、6個月、7個月、1年定期追蹤肝功、Anti—HCV

病人TP(+):醫務人員預防注射長效青黴素,暴露後三個月追蹤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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