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文化意識演變中的反思與追問的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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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文化意識;文化心理學 文化建構主義心理學

心理學文化意識演變中的反思與追問的論文

論文摘要:文化、意識與行為的關係是心理學文化意識演變中的核心問題。通過對三者關係的不斷反思與追問,得出:語言以及由諸符號所構成的神話、宗教、藝術、科學等文化形式是探究人類行為機制的新視角。

  一、心理學文化意識的演變

對人類行為機制的探索一直是人們鍥而不捨的一個主題。人的行為在本質上是意識的,所以要探究人的行為機制,必先探究人的意識。這樣,“意識”就成為研究者們不可迴避的問題。但是,它作為一種現實存在,抽象不可捉摸。囿於此,研究者們所進行的研究一直以來未有多大進展。心理學過去百餘年間的各學派,像精神分析、行為主義和人文主義等學派,從內在的認知、經驗、人格以及外在的環境因素人手來尋找人類行為的原因,但或受限於研究物件的特殊性,或受限於應用領域,未能有效而全面地解釋人類行為之謎。

隨著西方心理學“價值中立”的破產和跨文化心理學尋找普適性理論的失敗,人們開始重視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塑造與制約作用。這一轉變,使人們把研究人類行為作用機制的目光聚焦到了文化上,出現了心理學的文化轉向。美國心理學家皮特森明確指出:“以文化為中心的觀點提供了除精神分析、人本主義和行為主義對人的行為進行解釋之外的第四個解釋的維度。它的意義就像三維空間之後發現的作為時間的第四個維度。”同時心理學的文化轉向又被認為是平行於認知革命的一場“文化革命”。這樣,文化問題就從傳統心理學的邊緣地帶進人了心理學的中心視域。從跨文化心理學到文化心理學,再到文化建構主義心理學,心理學的文化意識在不斷演變。在這種不斷演變中,人們不斷反思與追問心理、意識、文化三者的關係,追問文化與人類行為作用機制的內在關聯及這種關聯背後的根源性的東西。

文化,在本文中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物質文化,諸如器物、房屋、工具、武器等,是文化中最易明白、最易捉摸的方面;精神文化,它包括種種知識,包括道德上、精神上及經濟上的價值體系,包括社會組織的方式,及最後—並非最次要的一一包括語言。語言是文化整體中的一部分,是一套發音的風俗及精神文化的一部分。社會組織是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複合體,是集團行動的標準規矩。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二者相輔相成,一方面,只有在人類的精神改變了物質,使人們依他們的理智及道德的見解去應用時,物質才有用處;另一方面,物質文化是模塑或控制下一代人的生活習慣的歷程中所不能缺少的工具。以上所界定的文化的內容或者說靈魂一般都融匯於諸如語言、神話、藝術、宗教、科學等各種各樣的文化形式之中。

 二、文化心理學:視心理為文化的投射

  (一)理論觀點及相關研究

早期的心理學把文化作為尋找普遍意義的心理規律要排除的“干擾因素”,主張“去文化”。而文化心理學的研究者們認為:(l)人的任何內在、深層的心理結構及其變化都不可能獨立於文化的背景和內容。心理和文化彼此貫穿、相互對映、相互滲透。(2)“人類內在心靈的統一體”不可能被預先設定,人的心理活動過程植根並依賴於符號系統和社會組織系統之中。嘆3)文化對心理過程來說是一種“先在的”和“決定勝的”因素。文化心理學的`研究者們認為文化從下述三方面決定了人的心理與行為:第一,為了獲得社會的承認,個體總是通過各種型別的學習,將那些指導和確定思想、行為的社會文化模型內化為自己的心理模型。第二,語言作為一種文化成分或文化分支系統,常常決定個體的思想與行為,儘管這種決定很少能被意識所覺知。個體在接受一種語言的同時,也接受了一種相應的行為和文化模式。第三,文化模式不僅構造了人的思想,而且構造了人的感知。社會文化模型、語言等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影響作用,文化差異所造成的人們行為上的差異,這在本尼迪克的《文化模式》一書中已充分論述,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切實地能感受到。但是,是社會文化模型、語言等這些文化形式本身具有這樣的特質與作用呢?還是它們本身代表著什麼?這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近年來,研究者們還從文化影響人的內在假設方面展開研究,認為這是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影響的較深層次,也是文化影響的最終層次,它決定著人們的思想過程、知覺、情感以及行為方式。雖然有這樣一種提法,但這方面的研究還未具體展開。人的內在假設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存在?它的作用機制又是怎樣的呢?它能否清晰解讀文化對人的心理與行為具有決定作用的根源所在呢?

  (二)評價與反思

文化心理學把“文化”引人了對人的心理與行為的解釋,認為先於個體而存在的社會文化模型、語言、文化模式等,單方面決定了人的心理與行為。但我們聯絡著人的實踐性本質來看,“語言等所具有的實踐功能,即影響和改變人們行為的作用,並不是它本身具有的,並不是作為它的物質形式的某種聲音或圖形本身所具有的,而是人將自己的實踐力量賦予它的結果。或者說,不過是因為它以特定的方式外在地表達了人的實踐力量,從而才使他具有了形式上的某種功能”再結合著人的形成及發展過程來看,人所具有的實踐力量無非是指人的意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所以實踐力量實質是指人的意識的存在與作用,並且這意識是與人的實踐活動相互促進、共同存在的,它們同時也與人的心理相互構建、相互界定。文化心理學的觀點,對於語言等文化形式、意識、實踐活動及人的心理這幾個存在的關係方面,缺乏互動性的思考,只強調了人的心理與行為形成過程的一個方面,難以揭示人類意識與行為的本質。

縱觀文化心理學、跨文化心理學及與文化有關的研究可以發現:研究者們多是從文化與人格的關係、文化影響人的心理與行為的途徑等方面大做文章。至於文化為什麼能決定或影響人的心理與行為的根本原因方面,卻沒有較深的思考。我們知道,途徑只是解決問題的方式,卻不是也代替不了對問題根源的探索。解決問題的途徑可以有很多,但問題的根源卻只有一個。雖然近年來人們考慮到了文化對人內在假設方面的影響,並且認為它是文化影響人的心理與行為的較深層次。但文化為什麼能影響到人的內在假設呢?由於文化心理學單純視心理為文化的投射,以上問題它沒法給出一個答案。

  三、文化建構主義心理學:視心理為文化建構

上文提到:文化心理學雖然將“文化”這一因素引人了對人類心理與行為的解釋,但它“視心理為文化的投射”這一核心觀點,卻只強調了人的心理與行為形成過程的一個方面。人是歷史性的、能動性的存在,心理與文化的關係也是如此。應該說,人、心理與文化相互界定、相互建構、互為前提。在這一點上,文化建構主義心理學較文化心理學又前進了一步。而恰是這一點,為以後的諸多研究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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