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報考技巧
一、報名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考試: 1、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 2、會計或者相關專業(相關專業是指審計、統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免試條件--報名註冊--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高階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申請者應填寫《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免試申請表》,並向報名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交高階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經地方考試委員會及有關部門稽核確定並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試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免試。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範圍:在全國考試委員會發布的2007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 考試方式:閉卷、筆試。客觀性試題採用填塗答題卡方式解答;主觀性試題採用書寫中文簡體文字方式解答。
三、考試時間--報名註冊-- 考試通常於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個週末舉行,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
四、報名時間
每年注會考試一般在4月份開始報名。
五、報名方法
1.報名人員可同時報考五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納報名費,報名費中包括每科10元試卷費,由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匯交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用於命題、試卷印製、發放及評閱等工作的支出。 2.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交納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張(供准考證等使用),經報名點工作人員稽核無誤後,填寫《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地區報名登記表》,並按報名收費標準交納報名費。 3.各地方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應按照全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統一規定的格式、編號,制發准考證。